轨道交通TOD 综合开发的成都实践
2022-11-10刘立早
刘立早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 400000)
0 引言
实施轨道交通TOD 综合开发,是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和城市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对重构城市空间格局、优化城市人口和功能布局、治理大城市病、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与一般的建设项目相比,TOD 综合开发涉及行政主管部门和利益主体众多,事务繁杂,在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需开展大量统筹协调工作,因此,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实施措施,为综合开发的高效有序推进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TOD 模式如图1 所示。
图1 TOD 模式
近年来,国内多个城市先后开展了轨道交通TOD 综合开发实践,成都虽然起步较晚,但通过借鉴国内外城市TOD 综合开发的成熟经验,并结合成都的发展实际,在顶层设计、策划规划、建设运营、土地政策、项目试点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可资借鉴的丰硕成果。
1 成都轨道交通TOD 发展概况
1.1 成都已成为我国轨道交通“第四城”
自2000 年启动轨道交通建设以来,成都先后开展了四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截至2021 年,已开通的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558 km,年度总客运量突破18 亿乘次,单日最高客流已突破700 万乘次。无论是通车里程还是客流量,成都都处于全国第4 位,仅次于北上广。“十四五”期间,成都轨道交通在建的运营里程将超过1000 km,而以轨道交通站点为核心的TOD 综合开发,正在深刻影响成都的城市空间格局和市民的日常生活,成为成都公园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成都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突破500 km 如图2所示。
图2 成都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突破500 km
1.2 TOD 规划建设后来居上
虽然直到2019 年,成都才正式进入TOD 建设元年,第一个TOD 项目——陆肖站综合开发正式动工兴建,但早在2017 年,成都就已经在积极开展TOD 相关规划和政策研究。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将前四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的695 个站点、90 个车辆基地纳入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范围,并将105 个轨道交通站点及90 个车辆基地的综合开发列为市级项目,由市政府统筹安排。截至2022 年,成都轨道集团已先后启动实施21 个TOD 综合开发项目,其中14 个示范项目的物业均将在2022 年底前实现上市交易,由此可见,TOD 规划建设成就斐然。成都首个轨道TOD 项目——陆肖站综合开发如图3 所示。
图3 成都首个轨道TOD 项目——陆肖站综合开发
2 成都轨道交通TOD 经验总结
2.1 加强顶层设计,理顺TOD 综合开发工作机制
2.1.1 成立市级层面统筹协调机构
从2017 年开始,成都市就将TOD 综合开发确立为引领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并坚持政府主导的基本方针,成立轨道交通建设和TOD 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由市长挂帅,发改、财政、自规、建委、交通、各区政府、轨道公司为成员,统筹协调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施工建设、项目运营等工作。同时,整合原来分设的规划局“轨开办”和市建委“轨建办”,设立“成都市轨道城市发展推进办”,负责编制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制定政策、资源整合、产业统筹、工作督察等工作。
2.1.2 出台多项关键政策文件
自2017 年下半年开始,成都市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如《成都市轨道交通专项资金筹措方案》《关于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成都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实施细则》《成都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专项规划》《成都市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城市设计导则》《成都市轨道交通TOD 综合开发战略规划》《成都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用地管理办法》等近20 项配套政策文件,涉及资金筹措、土地管理、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收益分配、商业运营、技术标准等方面,这些都为成都TOD 综合开发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引导和支持。
2.2 建立“策划—规划—设计—实施”的TOD 综合开发工作流程
2.2.1 以策划为引领,彰显每一个站点的特色
为实现TOD 综合开发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高品质运营,保障开发业态的精准定位和差异化发展,按照“无策划不规划、无规划不设计、无设计不实施”的原则[1],成都引入了戴德梁行、仲量联行、德勤咨询、第一太平戴维斯、高力国际等专业策划机构,以TOD综合开发片区为研究对象,按照产业发展客观规律,科学确定片区功能定位和产业规模,合理安排商业商务、居住、配套公共设施等用地布局和比例关系[2]。
2.2.2 通过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城市设计明确规划条件
以策划方案为基础,按照“站城一体、产业优先、功能复合、文化彰显、形态塑造、场景营造”六大总体要求,引入了法铁、日建设计、HDR、艾奕康、凯达环球、欧博迈亚、利安、梁黄顾等知名设计团队,联合本地规划设计机构开展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城市设计,明确细化地块容积率等技术指标,并通过相应控规调整,将城市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要求纳入拟上市宗地规划、建设条件。成都市轨道站点TOD 综合开发规划设计六大总体要求如图4 所示。
图4 成都市轨道站点TOD 综合开发规划设计六大总体要求
2.2.3 加强开发运营,实现城市发展综合效益最大化
成都在轨道TOD 综合开发过程中,制定了“国际化、统筹化、产业化、差异化”的开发运营战略,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基础上,建立政府与市场密切配合、相辅相成的投建运维工作体系。首先是打造国际化的开放合作平台,积极与国内外优秀的开发商、运营商、商业品牌合作;其次是创新TOD产业发展模式,在产业策划、轨道交通建设、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等阶段加强统筹协作,尽可能满足市场需求;再者是加强TOD 综合产业链的打造,培育由核心层、支撑层、衍生层构建的TOD 产业生态圈;最后是以市场规律为基准,对老城区、新城区以及不同类型的站点制定差异化的运营策略。
2.3 创新TOD 综合开发土地政策
2.3.1 创新供地方式
对不具备单独规划建设条件,需与轨道交通设施整体规划、一体设计、统筹建设的开发用地,成都市探索了在同一宗土地上划拨与出让方式相结合、地上与地下项目相结合、经营性用地与市政设施用地相结合的整体供地、分层登记新模式。对具备单独规划建设条件的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用地,采取“两次整理一次出让”模式[3],即由区(市)县政府、市土储中心、市级平台公司先进行土地的首次整理,完成征地拆迁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再由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轨道集团)进行土地的二次整理,开展轨道交通站点与上盖地块、相邻地块的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并代办土地上市手续。
2.3.2 创新土地“招拍挂”制度
对不具备单独规划建设条件,需与轨道交通设施整体规划、一体设计、统筹建设的开发用地,成都市在“招拍挂”时采取了竞买准入制度,即竞买人需具备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能力,并由轨道交通建设和TOD 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竞买人资格进行核实。另外,成都还对“招拍挂”土地的起始价格进行了规定,即起始价为该地区没有轨道交通开行情况下宗地评估价格的70%,并强调在“招拍挂”时应按照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城市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带规划条件出让。
2.3.3 创新土地收益分配制度
为充分调动辖区政府参与TOD 综合开发的积极性,成都市规定,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由区(市)县出资完成土地整理的,供地后先按现行体制进行分配,即按规定比例上交市财政和缴纳相应的规费税费,余下的收益由区(市)县与成都轨道集团按1:1 的比例分成,而由成都轨道集团出资完成土地整理的,供地后同样先按现行体制进行分配,剩下的收益由区(市)县与成都轨道集团按1:3 的比例分成[4]。
2.4 推动TOD 综合开发试点项目
成都要求全市13 个区(市)县都要启动建设TOD 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并在项目中落实成都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的发展目标,体现“人随线走”“站引人聚”的规划理念,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5]。首批确定的14 个示范站点,在规划与实施过程中已呈现出较多的特色亮点。例如,位于高新东区的三岔站是城市级站点,以国际交往、学研创新、城市乐活为主要目标,打造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成都对外窗口,建设空港新城CCID 中央创新区;位于高新区的陆肖站是片区级站点,总体定位为城市中央活力区,强调以公园社区为特色,实现人城境业的高度和谐;位于龙泉驿区的行政学院站是组团级站点,主要通过综合开发推动站点周边地区的产业、人气集聚,展现商业+公园+社区的东部门户形象;位于锦江区的四川师大站是社区级站点,重点在轨道车站周边打造开放式街区,形成多元丰富的生活场景和舒适便捷的通勤体验。成都三岔站轨道TOD 项目如图5所示。
图5 成都三岔站轨道TOD 项目
3 结语
近年来,我国各大城市越来越重视TOD 模式的发展,但由于相关土地、规划政策及技术标准的缺失以及规建管工作流程的不完善,在TOD 综合开发过程中往往面临各种障碍。而成都从2017 年至今短短5 年间,通过不断深入探索轨道交通TOD 综合开发的实施路径,形成了一系列高效实用的政策机制、专项规划、技术标准、工作规程,为成都建设“轨道上的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各地TOD 综合开发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