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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聊斋志异》杂感四则

2022-11-10房向东

文学自由谈 2022年5期
关键词:方平聊斋阿宝

□房向东

一、誓不为人

《聊斋志异》中的《席方平》,父亲被奸人害死,他下地狱复仇。阎王那厮,也不全坏,有时也怀柔,他对席方平说:“你真是个大孝子!不过你父亲的冤屈,我已经替你申雪了。他现在已经投生在富贵人家,用不着你到处喊冤叫屈了。现在送你回家,赏你千金家产,百岁寿命,总该满足了吧?”一句话,重金赔偿,不要再“上访”了(这里应是“下访”)。两个差役趁他不提防,把他推入门里,重回阳间。席方平惊魂稍定,看了看自己,已转生为婴儿了。父仇虽报,恶人未除,气得大哭,一滴奶也不吃,三天后就死了。

席方平要再入阴间,为民除害(只是苦了十月怀胎的阳间爹娘)。他拦截了二郎神的车队,陈述冤情,二郎神还真把恶人给办了。席这才重返人间。

非常佩服此人,真正九死一生,不报冤仇,不除恶人,誓不为人。

叶永烈写过三部“重返人间”的书,在中国台湾出版。其中一部叫《蒋介石重返人间》,其实是“政治幻想小说”,要表达的是,蒋介石看到今天之世界,会有怎样之观感?除了科幻思维外,不知道叶永烈有没有受到《聊斋》的影响?

阴阳两界,往返自由,亦人亦鬼,实为中国之超人。

席方平这样的中国超人,多在阴间穿梭;西方的超人,总在天际遨游。寺庙隐于深山老林,很多在阴冷的山洞之中,它们要聆听地底教诲;教堂总是直刺云天,仿佛在问天,它们在叩问苍穹,可有外星生命?

二、偏心

那阴曹地府,替阎王办差的似也有良心未泯之人。

阎王被席方平“下访”得头疼,问他:“还敢再告吗?”席方平回答:“一定要告!”阎王喝令动用酷刑。

鬼卒用两块木板把他夹住,绑在木头柱子上,要把席方平锯成两半。刚下锯时,他只觉得脑壳渐渐裂开,痛得忍受不了,但他还是咬紧牙关,不哼一声。只听见鬼卒称赞说:“这个人真是条硬汉子!”大锯隆隆地锯到胸口,又听到一个鬼卒说:“这是个大孝子,没犯什么罪,我们将锯子拉偏一点,别损坏他的心脏。”办差的知道他是好人,所以让锯子锯偏一些,好保存席方平的心。席方平就觉得锯锋曲曲折折地往下锯,倍加痛苦。顷刻间,一身已裂成两半。然而,他的心还是鲜活的。

如果心被锯了会是怎样?《聊斋》没有说。我想,那一定是真死了,投胎不得,也报仇不得了。所以,历朝历代,有一颗红心,都最为重要。

这让我想起一件事,柏林墙未倒时,一个东德军人朝翻墙者开枪,要了翻墙者的性命。两德统一后,这个开枪军人被送上法庭。他辩解说,军人要执行命令。不错,军人是要执行命令,但是,他可以把枪口抬高一点,他可以打偏了啊!最后,法院认定他有罪。

这个东德军人还真不如《聊斋》中的鬼卒,阴间的鬼卒尚且知道把锯锯偏了,阳间的军人怎么就不晓得把枪打偏的道理呢?他真应该下地狱,而《聊斋》中的鬼卒,应该投胎到德国当兵。

要有偏心,关键时刻要偏一点,这是投胎和再生的机会。

三、剁指与割耳

《阿宝》写大富商家的女儿阿宝长得美若天仙,父母正忙着为她挑选佳婿。许多名门望族的子弟争着来求亲,商人都没看中。正巧孙子楚的妻子死了,也托了媒人去求亲。

孙子楚一手长六指。商人也知道孙子楚的名字,但嫌他太穷。媒人要离开的时候,正好遇上阿宝。阿宝问什么事,媒人讲了来意,阿宝便开玩笑地说:“他如能把那个多余的指头砍了,我就嫁给他。”媒婆把这话告诉了孙子楚。孙自言道:“这不难。”便用斧头把第六个指头剁去了,血流如注,痛得他几乎昏死过去。媒婆吓了一跳,忙去告诉阿宝。阿宝也很惊奇,但爽约了,又开了个玩笑说,孙子楚还得去掉那个痴性才行。

这让我想起梵高。《梵高传》中有记载,梵高爱上一个妓女,妓女觉得梵高的耳朵很滑稽,说你要是把耳朵割下来,我就跟你好。梵高还真把耳朵给割了。当梵高把耳朵送给她时,血淋淋的,她晕死过去。最后,这妓女也没有与梵高上床,更没有结婚。

阿宝叫孙子楚改了痴性,才同意嫁给他。孙子楚有与梵高一样的痴性,差一步就成为梵高了。阿宝叫他改了,如果他真改,就成了凡人了;就像贾宝玉,如果像薛宝钗、袭人希望的那样改了,那真成了“贾宝石”了。倘若不割那伟大的一刀,梵高也成不了梵高,那只是神经病医院中的一个病人。

事实上,孙子楚痴性不改。他见阿宝的鹦鹉死了,就一直想着变成鹦鹉,果然就变成鹦鹉了。这感动了阿宝,她让他变回人,就嫁给他。如果阿宝与鹦鹉结婚,那孙子楚真是中国的梵高;然而,却不。孙子楚贪恋人间美色,变来变去,又变成了人间的俗人。他终于和阿宝结婚了。人间事,变来变去不稀罕,还要加上离来离去。后来他们有没有闹离婚呢?蒲松龄没说,故不得而知。

台湾吴锦发的小说《消失的男性》,男主角喜欢鸟,最后把自己变成鸟,成了鸟人。这是一篇荒诞小说。今人荒诞,不足为奇,古人也荒诞,那真是神仙显灵。像蒲松龄这么有趣这么好玩的人,难怪他屡试不第,要是及第,那就怪了。

四、“暖幽默”

梁实秋和韩菁清入洞房时,梁虽然七十二岁了,还是把四十四岁的比较胖的韩给抱了起来。他对着娇妻微笑,冒出了一句只有士大夫加英国绅士才能有的名言:“我成了举人了。”这本是冷幽默,因为是再婚之夜,成了“暖幽默”。

寒夜读《聊斋志异》,也发现了一个“暖幽默”。《董生》中的董生醉意朦胧,到家时见房门虚掩,没顾上点灯,伸手摸被,一下触摸到赤身人体,不免大吃一惊。急忙点灯,竟是个红颜少女。董生狂喜,猪爪乱伸,发现美女竟有狐狸尾巴,便“欲遁”。狐女问:“何所见而畏我?”董曰:“我不畏首而畏尾。”我喜你的美貌,但怕你的怪异。“首”,美若天仙;“尾”是美女的异禀,或者是她的动物性?“畏首畏尾”是成语,这董生确实懂一点生活,成语活用。

“畏尾”与“举人”有异曲同工之妙,梁生实秋兄也许是董生投胎的?

狐女总是善解人意,她为了爱情(姑且这么说吧),用了法术,立即把自己的尾巴变没有了。于是,与董生云水交融,欢娱至死。虽然董生的下场与《红楼梦》中的贾瑞相同,但爽过了,活过了,爱过了,死又何妨?

《聊斋》毕竟是文言小说,又有点笔记的味道,它不可能像现代小说那样,铺陈得淋漓尽致。我想,狐女没了尾巴,一定是要饱受折磨的。哪里有那么容易?假设你有尾巴,你把尾巴剁掉试试?不要说剁掉尾巴,你剁掉一个手指试试!这个狐女主动躺到董生床上,守株待兔,应是查泰莱夫人之类的现代女性的“祖师母”。要走完“灵与肉”这一历程,披荆斩棘,在所难免,殊为不易。

我突然想,倒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可以做补充。海的女儿爱上王子,她要获得王子的爱,要把自己变成人。怎么变成人呢?要去除她那代表着动物性的尾巴。安徒生写道,鱼和人,是两个世界的生物;由鱼变为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美人鱼凭着超人的意志,忍受着无法忍受的剧痛,让巫婆割去舌头,以换取能把她的尾巴分裂成两条人腿的那一剂药物。这来之不易的药物,终于使她变成了生理上的人。她所深爱着的王子,喜欢她优美的身材,如痴如醉地欣赏她梦幻般的舞姿。但王子一点也不知道,每跳一步,她那鱼尾变成的人腿就会疼得仿佛踩在刀尖上。谁能承受剧烈的痛苦,上帝就让谁得救。她终于“割去”了动物的尾巴而获得了人的灵魂。

男人只晓得占有女人的肉体。狐女为了董生,像海的女儿一样,大约也经历了油煎火烤一般的痛苦,把自己的尾巴都变没有了。她承受他的蹂躏时,那无尾之处应是苦不堪言吧!他还不晓得珍惜,日日纵欲,终成贾瑞。要死了,还要怪罪狐女。男人确实“没有一个好东西”。董生是幸运王子,那是走了狗屎运;狐女是陆地上的美人鱼,可惜,她不曾去了丹麦。

中国有皇上没有国王,所以也不曾有王子。

曾是记者,用报告文学记录生活,以杂文审视人生;后当了少儿图书编辑,一只眼睛有了童话的梦幻,一只眼睛有了科幻的怪诞;又到文艺出版社和社科出版社谋生,似乎有了作家的感性,又有了学人的理性。于是,有了小说、散文、随笔等等面世,一不小心,成了名副其实的“杂家”。

杂的同时,遨游于鲁迅世界,为普及鲁迅,做了一点杂事,看上去像是鲁迅研究的“票友”。

不喜欢被称为作家,更不喜欢被称为专家或出版家,勉强接受“杂家”,杂家就是什么也不是。此生最大的幸运是职业与兴趣相吻合。时光荏苒,在文字里讨生活,本“杂家”有了最后和最高的荣誉:“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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