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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玫瑰与芸香》袁宪军中译本探究“三美”论在英语诗歌翻译中的应用

2022-11-10廖琪琪赵足娥

名家名作 2022年17期
关键词:原诗许渊冲王尔德

廖琪琪 赵足娥

奥斯卡·王尔德是19世纪爱尔兰最伟大的作家与艺术家之一,唯美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在诗歌创作上极富热情美感,智慧与艺术唯美气息,交织着他对爱、生命和自由,以及对美的认知与感悟。王尔德的诗歌句式铺排多样,短句以《玫瑰与芸香》(Roses and Rue)为代表,这首诗抒发了爱情的失意之苦,给人“点缀映媚,似落花依草”之美。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奥斯卡·王尔德《玫瑰与芸香》的袁宪军中译本,探讨许渊冲的“三美”论在英语诗歌翻译中的应用。

一、许渊冲的“三美”论与诗歌翻译

毛泽东同志说过,新诗要“精炼、大体整齐、押韵”,许渊冲认为这个原则不但可以用于写诗,而且可以用于译诗。诗歌语言高度凝练,集中反映了社会生活、诗人的精神面貌以及时代特征等内容,节奏鲜明,情感丰富,是一种集意美、音美和形美于一体的文学形式。

(一)“三美”论概述

“意美”是指译诗保留原诗的意境美,通过意象,使译诗和原诗一样能给读者带来美的享受;“音美”是指译诗要有韵律,读起来押韵、悦耳,富有音乐美感;“形美”是指译诗在形式上尽量与原诗保持一致,衔接自然,对仗工整。值得注意的是,三个原则的重要性并不是鼎足而立的,译文应先保证内容准确,符合现代汉语内在规律,即意美的前提下,尽可能传达出原诗的音律美和形式美。

要实现译文的“意美”,就要营造胜似原文的意境之美,其基础是“意似”。“意似”即传达原文的内容,不能错译、漏译、多译。然而意似和意美常常不可兼得,“意似”有时是历史背景或文化创意的结晶,具有独特性。如果用其他的语言表达出来,由不同的文化孕育出来的语言,就会形成意象之间的搭建鸿沟,这时“意美”之美就无法实现“美美与共”。

“诗要有节调、押韵、顺口、好听,这就是诗词的音美。”两种不同的语言文字之间,韵律和节奏很难实现形式和效果上的完全对等。译界也一直对是否要追求原诗和译诗的音似存在较大争议,对此许渊冲先生主张不能把古典诗歌译成现代自由体诗,甚至散文体。

“关于诗词的形美,还有长短和对称两个方面,最好也能做到形似,至少也要做到大体整齐。”中国的五言、七言绝句和律诗有着严格的格式和规则,长短和对称会影响诗的寓意情感。相比之下,虽然英语诗歌形式更加自由,但也需保持对仗工整、长短统一。

(二)诗歌《玫瑰与芸香》分析

爱情是诗歌亘古不变的主题,王尔德创作了大量诗歌赞美爱情,也表达爱情带来的痛苦。本文所选诗歌,也包括了王尔德对自然和人生的思考。玫瑰并生的花与刺、美与痛,使之成为诗歌中表达爱情悖论的经典意象。“And your eyes, they were green and grey / Like an April day, / But lit into amethyst / When I stooped and kissed.”(你的眼睛里碧波荡漾,/ 宛如四月天的清爽,/当我俯身去把它亲吻,/它又闪烁紫色水晶。)开篇柔软清丽的语言让人体会到了男主人公内心的轻快与甜蜜。随后因爱人的渐行渐远转而心生怨怼,语气哀婉,“I had wasted my boyhood,true,/ But it was for you.”(我是荒废了我的少年,/ 可那是为你而蹉跎)。结尾诗人发出铿锵有力的承诺,“But strange that I was not told / That the brain can hold / In a tiny ivory cell / God’s Heaven and Hell.”(可真奇怪没人告诉我,/大脑用一个小细胞,/可以容纳上帝的天堂,/和万劫不复的冥乡。)谈欢则字与笑并,论戚则声共泣偕,读者甚至能感觉到诗篇里的主人公为爱心碎的声音。

诗人的浪漫主义情怀从字里行间奔泻而出。将爱人与自然界一切美好的事物联系起来,如“linnet”(朱顶雀)、“sunbeam”(阳光)、“lilac”(丁香)、“warm June rain”(六月温暖的绵绵细雨)等。开心时爱人是清朗的四月天,难过时则是六月的绵绵雨季。这些意象貌流于俗,实创之奇,紫色水晶神秘浪漫的色泽,高贵美丽,象征着忠贞不渝,被誉为“爱情的守护石”。而丁香则象征着纯洁无瑕的感情和内心的忧愁思念。我们用黄庭坚“以俗为雅,以故为新”的诗歌宗旨进行赏析颇为合拍。

全诗以细腻的笔触展现了爱情的苦乐交织,爱情是甜蜜的,但是爱情带来的痛苦,也不失为美的感受,而且这种感受更加强烈深刻。整首诗“音美”“意美”“形美”相协调,音意形俱佳的行文风格,足见诗人之匠心独运,不愧为英语诗歌的传世佳作。

二、袁译中诗歌翻译“三美”论的再现

袁宪军的译文紧扣原诗的爱情主题,突破语言表层结构的束缚,大致译出了原诗的内容和风格,意境清新优美,音韵流畅悦耳,结构巧妙自然,不足之处主要在于一些词语的翻译与原诗存在些许出入,破坏了意美。

(一)意美

为了淋漓尽致地展现出诗歌的意境美,要从意象的设计、内容准确度和语言流畅度三个方面来把握。翻译之前,读懂诗歌的含义,然后选择最恰当的表达方式,这样可以使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感受到异国诗歌的魅力和韵味。

从意象的选取来看,袁译本还原了原作唯美的诗风,情意跃然纸上。全诗最核心的两个意象,即标题——“Roses and Rue”(玫瑰与芸香),这两种植物都象征着那位求而不得的女子。rue的词典专业释义为“European strong-scented perennial herb with grey-green bitter-tasting leaves”,一语双关,rue本身还有“悔恨”的意思,题目译为“玫瑰与芸香”,用两种植物照应主人公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的情感落差。玫瑰色彩夺目,馨香袭人;芸香气味浓烈,复叶具有苦味。正如全诗的感情走向,虽热烈开场,终黯然落幕。另外,袁译中用“朱顶雀”的跳跃和“歌鸫鸟”的翕动指代佳人微颤的声音,婉转清脆,声声撩拨着“我”的心弦,就像四月初春的美妙。

从内容来看,译文准确地传达了原诗的丰韵。原诗主要从嗓音、美眸、秀发描写爱人在我心中的美好模样,“我”被她的绰约风姿深深吸引,爱情开始萌芽。在“And you warbled each pretty word / With the air of a bird,”一句中,warble在牛津词典中的解释为“(of a bird)sing softly and with a succession of constantly changing notes”,指鸟的啁啾声,比拟爱人的声音清脆动听。再看“And your eyes, they were green and grey / Like an April day”(你的眼睛里碧波荡漾,/宛如四月天的清爽)一句,灰绿色是芸香的颜色,这里将爱人比喻成四月盛开的芸香。但如果直译,读者很难把灰绿色、芸香、春日、佳人四者串联起来,袁译非常巧妙地使用了押韵,为营造画面整体的美感进行创译。“Like a tangled sunbeam of gold, /Great fold upon fold.”(就像蔚然的金色阳光,/无穷地一层层加上。)这句诗是在刻画心上人飘扬的秀发,仿佛在空中狂欢舞蹈,王尔德因此说她的秀发仿佛相互纠缠的太阳光,一层又一层地叠加。袁译没有译出“tangled”一词,而是增用“蔚然”代替。“蔚然”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指草木茂密,二指文采华美。此处用来修饰太阳光似乎不妥,而且没有“tangled”的前提,也就不存在“Great fold upon fold”(无穷地一层层加上)。

就语言流畅度而言,受原诗风格影响,意象之间比较跳跃,意识流的写作手法,要译成流畅自然的诗歌并非易事。袁译本读起来不存在理解的困难,比较符合中文的语言表达习惯和诗歌审美。

(二)音美

原诗分为四节,前两节各有四段,第三节有五段,第四节有两段,共15个诗段。全诗皆为四行诗段,以第一节的四段诗为例,各段诗的四行音节数分别为8-5-8-6;10-5-7-4;8-5-7-5;10-5-7-5。汉语中一个汉字就是一个音节,“我们平常说话以两个字、三个字连着说为最多,而不是一个字一个字分开说的,因此在现代口语中,顿的节奏很明显。”译者用汉语的顿(音组)来代替英诗的音步,使译诗每行的顿数靠近原诗的音步数,在符合现代汉语规律的前提下,在诗行节奏上获得与原诗尽可能相似的效果。以第一节为例:

我记得/我们/常常/见面

于一个/花园的/座椅,

你说出/每个/动听的/词,

都带着/小鸟的/风范。

声音中/微微/有点/震颤,

就像/朱顶雀的/跳跃,

随着/最后的/圆音/翕动,

宛如/歌鸫鸟的/喉咙。

你的/眼睛里/碧波/荡漾,

宛如/四月天的/清爽,

当我/俯身去/把它/亲吻,

它又/闪烁/紫色/水晶。

你的/秀发/我多么/想绾,

因为/它总是/在狂欢,

就像/蔚然的/金色/阳光,

无穷地/一层层/加上。

在这一节中,四行诗基本都是由4-3-4-3顿组成。袁宪军用了“以顿代步”的方法,每一行诗的顿数与原诗的音步数变化规律一致,近乎还原了诗歌本身的节奏感和弹性度,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诗歌的可读性和可鉴赏性,为该诗增添了强大的生命力。在韵律方面,原诗脚韵的排列为aabb(meet; seat; word; bird)。第二段后两句尾韵押ong韵;第三段前两句押ang韵;第四段前两句押an韵,后两句押ang韵,同为aabb排列。整体来看,译文很大程度上复刻了原诗的音律特征。毕竟由于英汉两种语音体系之间的巨大差异,译文要照搬原文的音韵和格律是不可能的。刻意追求音韵往往会束缚译者创造性的发挥,结果可能导致意义上的损失。然而袁译成功在保持意美的前提下充分展现了音律美,并没有舍弃诗歌内容本身,刻意追求押韵。

(三)形美

译作和原作在诗节、诗段和诗行数均保持一致,连分行断句也严格依照原诗。原诗四行诗段均为一长一短,错落有致,这是英文字母组合的巧妙之处。而译成中文时则不宜生搬硬套,如果一味地追求形式上的对应,则会丢掉诗歌语言的凝练精粹。原诗的诗段每句字数差别不大,四行诗字数均为9-8-9-8组合,从排列上结构自然,句式美观齐整,在衔接上相得益彰,具有结构美,符合中文诗歌的形式风格。

原诗还合理调整了诗句的语序,如“That beat at the dripping pane / In the warm June rain.”(六月温暖的绵绵细雨 / 沥沥打落在窗格上。),中文是充满动感的语言,袁宪军把原诗的静态意境转换为动态视角,将细雨置于句首,打落在窗格上发出沥沥的乐声。虽然在形式上做出了细小的变动,但勾勒出一幅生动的自然图景。此外,译群的划分也做出了合理的调整。如全诗的结尾段:

But strange that I was not told

That the brain can hold

In a tiny ivory cell

God’s Heaven and Hell.

可真奇怪没人告诉我,

大脑用一个小细胞,

可以容纳上帝的天堂,

和万劫不复的冥乡。

袁宪军把二、三句糅合,最后一句拆分开来,在“heaven”和“hell”前添加了修饰词,这样既保证了译文长短比例协调,而且“天堂”和“冥乡”构成鲜明对比,诗歌结尾情感丰沛,足见主人公深陷爱情的冰火两重天。

三、结语

通过对原诗的赏析和袁宪军译本的分析,在许渊冲“三美”论视角下解读了中英两个版本的诗歌,不难发现袁宪军的译作比较符合许渊冲先生提出的“意美”“音美”“形美”的诗歌翻译原则,“三美”论和王尔德的唯美主义创作风格达成了高度契合,完美再现了原作的风采。综上所论,“三美”论同样适合于英诗汉译的理想评判标准,以这个理想标准引导译者的英译诗歌翻译实践,有很大的帮助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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