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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如何建设兼职信息化队伍?

2022-11-09郭晓明张鹏杨雨濛单宇婷

中国教育网络 2022年7期
关键词:组织协调队伍部门

文/郭晓明 张鹏 杨雨濛 单宇婷

相对于国外高校,国内高校IT部门的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普遍配备不足,人均服务师生数更是远远落后于国外一流高校[1]。随着高校信息化不断推进以及应用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展,专职信息化队伍建设不足的问题更加凸显:一方面,业务对专职信息化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技术过硬,又要了解一定的业务知识,同时还要具备管理、组织协调等能力;另一方面,高校信息化人才体制机制依然比较陈旧,人才引进困难,边缘化情况严重。高校信息化专业专职队伍面临的问题在近10年的相关论文中均有提及,说明问题具有普遍性和一贯性,并成为高校信息化工作推进的制约因素,具体见表1。

表1 近10年相关论文或论述提及面临问题的情况

应业务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非专职人员参与到信息化工作中,组成高校兼职信息化队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一改变需要高校足够重视,有必要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分析。

兼职信息化队伍概况

大家所熟知的高校兼职信息化队伍一般指“院系网络信息员”[8]或“分散在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的兼职信息员”[1]。现如今,兼职参与信息化工作的人员群体已经远远超出此范围,具体包含了信息化领导决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建设保障、业务操作等类型,具体分类、人员组成和工作范围情况见表2。

表2 兼职信息化队伍的分类

根据兼职信息化队伍的分类情况,以及所处的工作层级、参与工作频次、队伍人员数量、投入工作时间,高校的兼职信息化队伍形成了一个类金字塔的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兼职信息化队伍的金字塔体系结构

其中,领导决策型队伍一般由学校通过议事协调机构对外公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议事决策,成员是校领导和各重要职能部处的领导,人员数量不多;发展规划型和组织协调型队伍一般由校内各单位内部设立,并有对应的兼职岗位,负责或参与单位内部的信息化相关工作,其中发展规划型人员一般一个单位设置一位,组织协调型人员根据信息化工作需要可一个单位设置多位;建设保障型队伍依托于学校信息化平台或系统,建设及持续运行保障,这类人员规模随着信息化项目的深入而不断扩大;业务操作型队伍,同样是支持高校信息化整体运转的重要力量,他们根据系统中业务办理或者具体流程审批审核的需要,持续且不定期参与其中,他们的人员数量和投入时间,都是最多的。

高校兼职信息化队伍已成为高校 IT 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整体来看,不同层次的兼职队伍与学校信息部门的专职队伍一起,发挥良好的互补优势:领导决策型队伍具有广泛视野和信息化建设方向上的把控力,可以指导信息部门更好地开展全校层面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型、组织协调型队伍是各单位的中坚力量,熟悉所在单位的各种情况,可以向学校信息部门提供各单位第一手的共享信息,又能通过学校信息部门开展的各种培训、交流、学习及宣传活动,把握学校整体信息化建设情况及发展趋势,有力地推进所在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型队伍是当前高校信息化项目制建设的主力军,由他们支撑学校各信息化平台或系统的建设及运行,他们在学校信息部门的技术指导和规范化管理下开展工作;业务操作型队伍是学校各系统和线上流程持续运转的基础,在各项操作业务出现问题时学校进行紧密沟通,确保服务有效推进。

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组织协调、建设保障、业务操作这三个层次的人员,是兼职信息化队伍中最活跃和参与度最高的群体。目前,此类兼职信息化队伍建设还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

1.兼职信息化队伍的岗位定位不明确。各高校对于兼职信息化队伍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更多是应信息部门要求,在各职能部门或学院设立相应队伍,各单位对岗位定位的理解存在较大偏差。

2.兼职信息化队伍人员配备不足。类似发展规划型和组织协调型的人员,基本上是每个单位分别配置一位,但组织协调型、建设保障型、业务操作型三类人员的职能,往往存在很多重叠,一人多岗情况普遍存在。

3.兼职信息化队伍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兼职信息化队伍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在不同的层次开展工作,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也缺乏明确的考核机制,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4.兼职信息化队伍整体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有待加强。一方面,兼职信息化队伍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技术能力普遍较弱,在与信息部门人员、第三方建设或运维厂商人员沟通交流时,存在沟通不畅、表述不清、把握不准的情况;另一方面,兼职信息化队伍技术思维不强,在资源整合、流程优化以及决策支持方面把控不够。

队伍建设优化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挥兼职信息化队伍效能,建议从以下四方面寻找对策:

1.充分发挥信息部门中心枢纽作用。在兼职信息化队伍建设层面,信息部门需要充分发挥作用:第一,出台兼职信息化队伍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队伍建设,例如大连理工大学于2018年出台了《信息化队伍管理办法》,明确了发展规划型(信息负责人)和组织协调型(信息化专干)队伍的建设要求;第二,依托掌握的资源和信息,开拓兼职信息化队伍的信息化视野;第三,整合校内分散的各种资源,做好基础平台以及服务平台的搭建,为各层级信息化队伍建设提供基础支撑;第四,做好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引领工作,引入5G、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

2.强化落实二级单位信息化工作考核机制。兼职信息化队伍没有固定人员群体,变化性大,但基本都归某一具体的二级单位管理。通过建立并强化二级单位信息化工作考核机制,可以有效推进各单位兼职信息化队伍的建设。具体落实中,可以根据校区、机关职能部处及学部学院的不同特点,形成不同的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和执行机制,同时可以把网络安全纳入考核范围,形成适合高校自身情况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体系。

3.明确公开兼职信息化队伍岗位职责和要求。从学校、二级单位、平台或系统及流程服务等层面,明确参与工作的兼职信息化队伍的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比如在信息部门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平台或系统介绍及服务流程描述中进行公开。

4.用好用活信息化手段。兼职信息化队伍工作时间、内容和形式都比较分散,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有效化解相关问题:一方面,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平台化;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各层级兼职信息化队伍提供基础数据的支撑,为决策层提供领导驾驶舱的功能,为发展规划和组织协调型队伍提供所在单位的整体信息化建设情况,为建设保障型队伍提供平台或系统全生命周期及运行环境等情况,以此辅助落实各层级决策,更好地参与信息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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