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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再监督职能的实践

2022-11-09陕西延安王亚军

现代企业 2022年10期
关键词:职能纪检监察国有企业

□ 陕西延安 王亚军

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更高质量实施。而传统的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行自身监督职能过程中,只能够进行线性监督,线性监督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会对整体监督质量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而纪检监察机构在进行监督问题追究过程中,也只能将监督的问题归咎在监督意识以及监督职责方面存在的不足,让监督工作在实际实施中存在较大的问题。再监督策略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更加符合新时期发展的实际需求,解决了现行监督在实际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使得监督能够更好地落实在实处,发挥其更大的价值。

一、再监督的含义及其应用价值

针对本论题的研究,首先需要更为清晰地认识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再监督职能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后文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以及借鉴。

1.再监督的含义。再监督职能简单的来说,就是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进行监督工作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原有的监督策略相比,这一种监督策略在实际应用中改变了传统监督策略所存在的线性监督问题,能够不断地进行回归过程的监督,是原有监督策略的一种创新,也能够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再监督的应用价值。再监督策略的实施,更加符合新时期国有企业发展实际需求,而从国有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来看,再监督策略的实施,其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策略实施。新时代背景之下,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响应时代发展的实际需求,坚决履行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工作。而从严治党以及从严治企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需要分析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是否做到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渗透以及制度落实到实处风险全面防控等方面的工作。国有企业在发展中积极响应国家发展的号召,将信息化技术精细化管理理念等应用于国有企业的治理之中,使得各项制度或者是策略能够更为有效地落实到实处。但是也不可否认,现阶段仍存在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而再监督策略的实施,则能够为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策略的实施提供一个源源不断的动力,促进国有企业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②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必然需求。新时期背景之下,我国所面临的环境与原有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传统的监督策略,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已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限制。而再监督策略的使用,则要求国有企业在进行监督过程中,需要采取更新的理念,更新的策略辅助企业的监督工作,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目的,让国有企业发展更加符合新时期发展需求。而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之中指出,再监督工作需要建立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基础之上 保证各个部门的工作能够落实在实处,也能够协助党委进行反腐败以及党风建设工作。

③对原有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化与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基本为线性监督工作,而时代在不断发展同时,国有企业飞速发展,部门分工更加细化,责任更加明确,传统的监督工作已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再监督策略的实施,能够促使各个部门人员更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实现层层落实,层层抓紧的状态,从源头上减少不合理,不合法情况产生的概率。

3.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监督以及再监督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具有目标一致性的特点,但是也不可否认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进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职能研究过程中,需要更为清晰认识到监督与再监督职能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进行再监督分析。

①监督对象不同。纪检监察机构在进行监督职能履行的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事项进行监督,而再监督的对象则存在一定的不同,再监督的事实更加侧重于针对人的监督,要求再监督工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了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履行或者是不正确履行的情况,并进行提醒以及督促,在问题严重的情况下,也需要进行约谈以及责任的追究。

②监督方式不同。再监督要求其在实际实施中能够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变传统的监督策略,使得监督能够更好的将关注的要点回归到问责主业之上,使得监督工作能够落实到实处,发挥其更大的价值。

③监督内容不同。从上文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再监督策略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其监督的对象与原有的监督对象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其监督的内容也存在一定的不同。在监督职能,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更加倾向于人的管理,主要的内容包含确定实施对象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自身职责,是否按照上级的要求将相关工作落实到实处等。

二、深化再监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

从上文的研究与分析中可知,纪检监察机构的再监督工作,在实际实施中有着较大的应用价值。但是其监督策略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存在较多的不足,造成其能够发挥的价值也较为有限。本部分在研究过程中,将针对监督工作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产生原因进行简单阐述。

1.监督机制不完善。现阶段多数国有企业的制度体系之中,针对再监督工作体系的重视程度不高以及实施时间较为短暂,造成再监督制度存在工作机制不完善情况。比如说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监督责任清单不够具体监督,精确度不高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2.监督效力层层递减。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实施再监督职能的过程中,企业的层级一般有2~4层组成。最上层的机构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针对在监督有着较为深刻认识,对于在监督工作理念以及其具体实施策略认识程度较高,相关制度也能够较好落实到实处。而在进入下一等级之后,相关单位对于再监督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理论方面的认识,对于其实践应用的认识程度不高,造成其实践应用质量较低。而在下一等级之后,则存在对于再监督制度理论以及实践认识程度都不深刻的情况。故而,从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职能履行实际情况来看,其仍具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3.部分原有监督问题仍然存在。传统的监督与再监督,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同级监督的难度较大。多数情况下,同级监督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都需要面对不同程度不配合或者是配合不到位情况,加上抽调同级业务部门参与到下级业务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也会存在工作态度,不认真避轻就重等情况,造成在监督策略,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只能够了解表层情况,难以实现管理问题的深度分析,挖掘深度不够也就造成问题,根源得不到解决,监督效果不理想。

三、再监督工作优化途径探究

从上文研究与分析中可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工作,在我国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极高的价值,但是也不可否认,其策略在实际实施中仍存在较多的问题,造成监督质量偏低,难以发挥其应有价值。本部分在研究过程中将建立在国有企业发展基础之上分析,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行自身再监督职能过程中的优化途径,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

1.明确再监督的目标。目标明确,能够为再监督工作提供一个更为明确的方向,保证再监督工作能够更高质量的实施。而从国有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来看,再监督工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要达成的目标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证管理主体的全面参与。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各个管理层需要全面的参与到再监督工作之中保证一级抓一级各项工作,能够更好的落实于实处。第二,保证再监督的全面覆盖。再监督工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要保证其监督的范围包含国有企业发展的各个领域。第三,保证再监督策略能够实现全方位的渗透。要求相关人员在履行自身监督职责过程中,不能够简简单单地制定计划或者制度,而对于其实施过程呈现出一种放任态度。而是需要对制度的实施进行全方位地管理监控,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四,保证风险的全面预防。再监督策略的实施最为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升国有企业发展的廉洁性,要求相关人员在实施监督过程中,需要清晰认识到可能造成贪污腐败的主要因素并进行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监督,使得违纪违法风险无所遁形。

2.再监督标准以及线上信息库的建设。线上数据库的建设能够为再监督工作提供更为明确的方向以及相关的工作指南。要求国有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能够建立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之上,进行问题的收集以及整理,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3.再监督动态管理措施的制定。不可否认,现阶段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环境更加的复杂多变,单一的监督政策已经不能够满足其发展的实际需求,在这种情况之下,则需要进行再监督动态管理措施的制定。首先,需要相关人员在进行调查之后了解问题的主要情况。建立在问题的基础之上,分析造成问题的主要因素以及不同因素与问题产生的联系。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产生问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客观因素,也可能是由于主观因素,这就需要监督人员有着更高的责任感、道德感,需求更为深入的进行问题的分析。其次,建立在上一部分的基础之上,考虑涉及问题的人员是否存在管理不当或者是失职的情况,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除此之外也需要考虑到监督是否落实到位情况,在监督落实不到位的基础之上,则需要考虑监督方面的治理。

4.再监督方法的选择。再监督工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自身方法选择的合理性。在进行问题分析之后,需要根据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不同的措施。面对影响较轻的问题是需要采取交流提醒等方式,提醒相关人员鼓励其对自身的工作进行优化。而在问题较为严重,比如说职责履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重大损失时,则需要开展专门的研讨会,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5.再监督保障机制的建设。再监督工作,仅仅是纪检监察机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需要履行的责任之一,但是这一项工作与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各个部门之间都有着较大的联系。可以说再监督工作的实施质量对国有企业的整体发展都会产生较大影响。面对这种情况,要求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保障措施,保证再监督工作能够更好地实施相关的策略,也能够落实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①责任机制的建设。相关人员对于再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责任落实不到位,也就难以提升人们在监督工作之中的参与程度,这就要求在监督工作需要制定更为完善的责任机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首先,再监督工作,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需要拓展自身问题发现的途径。比如说在新时期背景之下,在监督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更为积极进行信息化等方面技术的使用,利用信息化技术的优势,通过数据分析的方式快速的查找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监督与管理。面对新型问题时需要进行讨论并将其问题记录到数据库之中,为后续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其次,建设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督策略。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督策略,简单的来说就是为监督工作提供一个更为明确的标准以及方向,让监督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除此之外也需要重视调查方式的优化与改进,除了传统的调查方式之外,也要求相关部门能够进行调查方式的创新,从问题产生的原因,问题产生方式及问题所造成的结果等多个角度入手进行问题的调查。最后,需要强化追责制度。部分人员对于监督工作重视程度较低,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自身负有的责任较低。面对这种情况,要求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需要制定更为完善的追责制度,保证责任落实到实处,问题在发生之后,相关人员都需要接受相应的追责。

②惩奖制度的建设。从惩奖制度建设角度出发惩奖制度的建设,能够提升纪检监察机构对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鼓励成员更为积极地进行再监督工作。首先,从工作态度以及工作质量方面进行惩罚以及奖励。在监督工作之中有着较高投入性,有着较好的成绩的人,能够获得较高的绩效,而绩效与员工的工资或者是晋升相联系,提升员工对于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其次,针对在监督策略中有创新性的员工加薪奖励,不可否认,新时期背景之下,我国处于一种更为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下。原有的监督制度并不能够符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而不断的进行监督的优化与改进,则能够使监督更加符合国有企业发展实际需求,能够在国有企业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针对思想等方面产生创新的员工进行奖励,则能够鼓励相关人员更为积极的进行创新与探索,让监督工作能够在新时期背景之下焕发更好的生命力。最后,注重常态化成长制度的建设。不可否认创新的难度是高的,能够获得奖励的员工较为有限,在这种情况之下,则需要注重常态化的惩奖制度的制定。

四、结束语

从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来看,监督工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牵扯的部门较多,是一种较为系统性的,覆盖面较广的工作。国有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在自身发展实际需求之上,进行再监督职能的优化与改进,使其更加符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为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也需要重视监督工作的长远发展,积极的进行数据库等方面的建设,积极地进行探索,为后续监督工作的优化与改建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持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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