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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平行研究概念之谜

2022-11-05姚孟泽

文艺理论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比较文学学派平行

姚孟泽

引言: 名不见“经”传的平行研究

在中国的比较文学论述中,平行研究被广泛认为是由美国学派于20世纪中叶提出的与法国学派影响研究相对立的方法。倘若如此,那么美国学者的经典著作中就理应存在关于平行研究的讨论和实践,正如巴尔登斯贝格(Fernand Baldensperger)、梵·第根(Van Tieghem)和基亚(M.-F. Guyard)等法国学者著作中关于影响和传播关系的内容一样。然而,笔者查阅了20世纪40到80年代美国比较文学经典论著和刊物,却尚未发现具有典范意义的平行研究论述和实践;而且,在美国和法国等西方学界的表述中,也尚未找到支撑“美国学派提出了平行研究”这一说法的证据。法国学者艾金伯勒(René Etiemble)在其《比较文学的危机》(, 1966)中用“历史主义和批评”(historicism and criticism)来区分两个学派(Etiemble35)。另外,美籍德裔学者乌尔利希·韦斯坦因(Ulrich Weisstein)在其《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 1973)中分章讨论了“影响和模仿”以及“接受和效果”等问题,却没有提到平行研究;同时,在本书“附录一”对比较文学学术史的详尽梳理中,作者也未以平行研究来介绍美国的比较文学状况。此外,韦斯坦因还在另外一篇文章指出,美国比较文学家的观点覆盖了从索邦大学式(即强调比较必须建立在事实联系的基础上)到克罗齐式(即主张比较是普遍性的)的广阔光谱,因而无法被归约为单一的理论主张。(Weisstein, “Influence”594)这一观点在法国学者那里得到了呼应: 皮埃尔·布律内尔(Pierre Brunel)等在《何谓比较文学》(éé, 1983)中谈及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时,并没有提到平行研究,而是说“美国比较主义的出色特点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首先是从事比较文学的教师或研究人员来自各国”(布律内尔等15)。也就是说,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长期以来吸收了大量不同背景的移民学者,其比较文学的人员基础和规模都与法国学派的师徒传承模式有极大的差异。在这种现实状况下,他们理应有更多样的理念和实践,而难以提出某种国家性的“招牌”方法论。那么,美国学派或美国学者究竟有没有提出所谓的平行研究?如果有,是谁提出的?如果没有,这一概念及相关知识来自何处,又为何牢固地嵌入中国比较文学的知识体系之中?本文将尝试解开这些谜题。

一、 身世扑朔迷离的平行研究

近年来,中国学界关于平行研究的讨论逐渐增多,其中不乏追问平行研究的来路的探索。除了模糊地声称“美国学派提出了平行研究”的学者以外,不少学者都将平行研究的发明归功于亨利·雷马克(Henry H.H. Remak)、勒内·韦勒克(René Wellek)或欧文·奥尔德里奇(Owen Aldridge)。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对这三位学者的论述和观念进行检讨。

在三位学者中,雷马克是最常被提及的平行研究发明人。例如,早在20世纪80年代,远浩一就引雷马克的《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Comparative Literature: Its Definition and Function”, 1961)为证,称“比较文学中的美国学派是以其对平行研究的重视著称的”(192)。这一说法一直持续到今天,似乎已被当作定论。马征在《平行研究的“名”与“实”》(2012年)一文中说:“明确提出和论证‘平行’研究方法的合理性,是在[……]雷马克的论文《比较文学何去何从: 诊断、治疗和予后》中。该文专门考察教堂山会议中两个学派关于比较文学本质的大辩论,辟专章重点对没有事实关系的文学‘类比’研究的合理性和价值进行了详细探讨。”(105)此外,姚连兵在《亨利·雷马克与平行研究》(2018年)一文中提出:“我们认为,作为比较文学研究方法之一的平行研究既然是美国学派的代名词,也由美国学派提出,那么探寻平行研究内涵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深入到比较文学美国学派经典比较文学家的相关著述,以重构比较文学平行研究的方法论”(48—49)作者所谓的“美国学派经典比较文学家”,就特指雷马克;作者也提出了“亨利·雷马克平行研究思想”(49)和“对比较文学平行研究‘哥白尼革命’式的贡献”(51)等说法,指出“雷马克比较文学思想的集中体现就是他于1961年在《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中”所提出的“定义”(49)。那么,雷马克究竟有没有提出平行研究呢?这里有必要检视一下雷马克被反复提及的两篇文章。

先来看《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一文。在这篇文章中,雷马克下了一个关于比较文学的“定义”,认为比较文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超出一国限制的文学的研究”,二是“对文学与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的研究”(Remak,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ts”3)。关于第一个方面,雷马克批评法国学者的过时观念: 他们倾向于研究那些必须依赖事实证据才能解决的问题,而把文学批评驱逐出比较文学的领域,并且还怀疑那些仅做比较、仅仅指出异同(analogies and contrasts)的研究(3—4)。或许正是雷马克的这种批评,导致人们以为他在提倡那些被法国学派否定的研究,即对不存在事实关系的文学的比较。但这只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过度解读: 首先,批评一种极端的方法,并不意味着倡导另一极端的方法;其次,雷马克在文中指出,就其定义的第一方面来说,法美学者只是侧重点不同,区别在于理念上是否仅强调事实关系而否定其他,并非在事实关系研究中各执一端。实际上,雷马克在本文中明确反对任何一种专门的研究:“我们必须综合地研究,除非文学研究想把自己置于永恒的碎片化和孤立化的境地。”(5)基于这种理念,他并不排斥法国学者的研究,还特别强调:“美国学者不能仅仅因为法国人似乎排斥或忽略其他比较研究而更重视那些稍微确定的课题(即关于影响接收、态度、中介、旅行者或博学的研究),就反过来轻视这些研究。”(6)就此而论,在事实关系的问题上,雷马克不可能提倡一种与法国学者针锋相对的平行研究。更何况,雷马克认为,法美学者之间根本性的区别在于是否承认其定义的第二方面,即“对文学与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的研究”: 法国学者在其著作和书目中未曾提及这种类型的研究,而美国学者则把这类研究纳入到课程和出版物之中(6—7)。也就是说,如果说美国学者有某种与法国学者相对立的方法的话,也是所谓的“跨学科研究”,而不是没有在这篇文章中出现过的平行研究。

在雷马克的另一篇文章——《比较文学何去何从: 诊断、治疗和予后》(“Comparative Literature at the Crossroads: Diagnosis, Therapy, and Prognosis”, 1960)——之中,也没有平行研究的说法。前文提到,马征认为,雷马克在这篇文章中“辟专章重点对没有事实关系的文学‘类比’研究的合理性和价值进行了详细探讨”(105)。这个描述是准确的,然而,肯定“类比”现象的研究价值,同单纯地提倡这种研究并不相等,同提出或提倡平行研究更不可以划等号。相反,雷马克在整篇文章中呼吁合作、包容和建设,而不是提出某种特定的研究方法。尤为值得注意的是,雷马克在这篇文章中还指出:“美国的比较文学实践不像法国那样具有一致性。原因很简单: 这个领域教师与作家的背景以及所受训练的多元化。”(Remak,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t”7)

通过对雷马克的简要讨论,我们可以得出以下阶段性的结论: (1)雷马克未提出或提倡与法国学者相对立的另一种方法,而是提倡综合研究;(2)雷马克认为美法学派根本性的分歧在于是否承认跨学科研究。实际上,多位学者之所以认为雷马克提出了平行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先有了“美国学派提出了平行研究”和“雷马克代表美国学派”这样的知识框架,因此特别注意雷马克观点中可能会支持平行研究的部分,同时又忽视他对多元综合的倡导,从而陷入了诠释的圆环之中。

除了把平行研究的提出归功于雷马克之外,还有学者认为韦勒克提出了平行研究。例如,王向远在《比较文学系谱学》(2009年)中分析了韦勒克的《比较文学的名与实》(“The Name and Natur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1970),认为韦勒克在文中对比较文学理论进行了建设:“韦勒克强调,不能仅仅局限在文学关系史的研究,对比较文学来说,对历史上毫无关系的语言和风格方面的现象进行比较,同相互影响的研究一样有价值[……],从而强调了‘平行研究’的重要性。[……]他对没有事实关系的平行研究的提倡,对比较研究中的审美价值判断,及‘文学性’的比较研究的重要性的强调,代表了美国学派对法国学派的一大突破。”(159—160)的确,韦勒克在这篇文章中强调了对没有事实关系的相似的文学现象进行研究的价值,但其目的是为了突破既有比较文学研究中对机械事实主义的依赖,与强调或提出另一种完全对立的“平行研究”尚有一定的距离(此处还涉及翻译和误读的问题,详后)。论者的问题,同前面所说的将雷马克肯定类比现象解读为提出平行研究的问题相似,都是先有了平行研究的概念,再反过来寻找证据。实际上,相比于平行研究,韦勒克真正的理论诉求,在于对文学批评和文学价值的强调,即王向远所说的“对比较研究中的审美价值判断”的强调。也正是因此,艾金伯勒也用“批评家”来总结韦勒克的比较文学观念:“对文学的比较研究,不应该把自己限制在对事实关系的研究上,而必须走向对作品价值的思考,甚至是价值评判。”(Etiemble35-38)

除了雷马克和韦勒克之外,还有学者将平行研究的发明权归于欧文·奥尔德里奇。在发表于1981年的《比较文学发展的现实性和可能性》一文中,乐黛云曾说道:“美国学者奥椎基(Aldridge)在他1969年发表的《比较文学论文选集》中提出,比较文学应包括‘没有任何关联的作品的平行的类同比较,因为虽不关联,也可有文体、结构、情调、观念上的类似’。”(15)这句引文在此后中国学者的论述中反复出现。虽然作者并未给出引文来源,但经过笔者查证,它极有可能就是乐文所说《比较文学论文选集》(:, 1969)导论中的这一句: “Comparison may be used in literary study to indicate affinity, tradition, or influence. Affinity consists in resemblances in style, structure, mood, or idea between two works which have no other connection.”(Aldridge3)这句话可以翻译如下:“文学研究中的比较可以被用来研究类同、传统和影响。类同包括那些没有其他联系的两部作品之间在风格、结构、情调或观念上的相似性。”与原文或这段译文相比,中文学界所传译文的最大问题,在于增添了原本没有的“平行”一词,并把和“类同”放在一起的“传统和影响”删除,从而使这句话变成对“平行”的专门讨论,也使奥尔德里奇从此成为平行研究的发明者。问题是,这种“发明”违背了奥尔德里奇在文中强调的学术理念:“方法论的术语最好是不明确的,即便在对单个问题进行研究时,也可以使用多种不同的方法。换句话说,方法没有问题重要。”(Aldridge5)因此,他无意于提出某种特定的概念或方法,更不可能把任何一个概念术语抬高到学派标志的位置上。

综上所述,从被中国比较文学界广泛认为是美国学派代表性学者的观念中,我们很难找出“提出”或“提倡”平行研究的证据。同时,已有的关于平行研究发明权的论证,不仅多有按图索骥的嫌疑,也与美国学者实际的观念与实践有一定的差异。事实上,翻看在美国比较文学界有重要地位的《比较文学与总体文学年鉴》(, 1952年至今。每一本“年鉴”后都附有当年的比较文学研究论文和论著信息),或者是20世纪50到80年代之间有重要影响的“北卡罗莱纳大学比较文学研究书系”(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Studies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都不难发现欧陆传统的文学关系研究占有绝对的数量优势。但也必须承认,在美国学者的论述中,存在一些或许可以被翻译为“平行”或“类比”的概念,例如“parallel/parallelism”“analogy”及其对应的法语词“rapprochement”等。那么,又该如何理解这些概念呢?

二、 未必平行的parallel/parallelism和analogy/rapprochement

关于这些概念,首先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有学者使用或讨论了这些概念,并不意味着就提出了相关的方法,更不意味着它就是美国学派的方法或特色。其次,这些概念并不只意味着“平行”,而是在不同的语境中表达不同的意义。在这些概念中,最容易被当作平行研究的就是“parallel/parallelism”。然而,这两个词不仅表示“平行”,也表示指向影响关系的表面“相似性”。例如,前文提到韦勒克曾在《比较文学的名与实》中讨论没有关联的文学现象,他的原话是这样的: “There may be, as the experience of recent linguistics should teach literary scholars, as much value in comparing phenomena such as languages or genres historically unrelated as in studying influences discoverable from evidence of reading or parallels.”(Wellek19)这一句可以翻译如下:“正如最近的语言学研究成果所显示的那样,对在诸如语言或风格等方面没有历史关联的现象进行比较研究,或许与对从解读或相似现象(parallels)中可证实的影响进行研究具有同等的价值。”在本句中,句末的“parallels”是作为“influences”(影响)存在的证据之一被引出的,显然不是“influences”的对立面,而是指一种有待于探究的表面相似性。既有的两个中译本似乎都察觉到了“parallels”在此并不与“影响”构成对立关系的问题,但他们也都通过调整语序,使“parallels”变成了“influences”的对立面。译本一通过把“evidence of reading”提前,使“influences”和“parallels”并列成为“从阅读中可能发现”的两种现象:“比较历史上毫无关系的语言和风格方面的现象,同研究从阅读中可能发现的相互影响和平行现象一样很有价值。”(韦勒克144)译本二则把“parallels”提到了前面来解释“historically unrelated”(没有历史关联):“比较的价值既存在于事实关联的影响研究中,也存在于毫无历史关系的语言现象或类型的平行对比中。”(勒内·韦勒克28—29)于是,经过改译的韦勒克“明确”提到了“平行”或“平行对比”,也就更容易被误认为平行研究的倡导者了。例如,“马工程教材”《比较文学概论》中就引用了这句改译后的句子来论述“美国学者为平行研究正名,恢复平行研究的合法性”(《比较文学概论》编写组27)。再一次,先验的知识框架反过来生产出了用以支撑框架的平行研究概念。

不只是韦勒克,很多美国学者使用“parallel/parallelism”这两个词来指向相似性。例如,克劳迪欧·纪连(Claudio Guillén)在1958年的教堂山会议的发言中说道:“近些年来,许多学者都确信,影响未必会以相似(parallelism)这种可见的形式存在,同样,也并非所有的相似都来源于影响。”(Guillén183-184)在这里,“parallelism”也指一种有可能指向“影响”事实的表面相似现象。另外,乌尔利希·韦斯坦因在其《影响与相似: 比较文学中类比研究的地位与作用》(“Influence and Parallels: The Place and Function of Analogy Studies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 1975)中重点讨论了“相似”(parallel)一词,认为“影响”“相似”和“类比”(analogies)是三种互有交叠和互相关联的现象(Weisstein, “Influence”596);其中,“影响”和“类比”是处于两端的现象(有历史关联和无历史关联),而“相似”则是连接这两个极端之间广阔的“过渡地带”,一种普遍的表面现象(Weisstein, “Influence”601)。

综合这些材料我们可以发现:“parallel/parallelism”其实并不是一种与“影响”截然相反的文学关系,而是文学中大量存在的一种彼此相像的现象。这两个词在比较文学论述中并非专门的概念,而是一个需要根据上下文来确定含义的普通词汇。

与通常指向“现象”的“parallel/parallelism”相比,“analogy/rapprochement”表面上更多地指向“方法”。其中,“analogy”通常被翻译为“类比”,确实与“平行对比”相近。例如,当袁鹤翔的英文论文《东西比较文学: 对可能性的探讨》(“East-Western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 Inquiry into Possibilities”, 1980)于1982年被译入大陆时,文中的“analogy”就被翻译为“平行”(Yuan,《比较》57)。“rapprochement”则是一个法语概念。奥尔德里奇将其直接与“analogy”联系起来,指出“rapprochement的方法类似于比较法学(comparative law),指没有联系的类比(analogies without contact)”(Aldridge5)。因此,中文的平行研究也有可能来自于这两个概念。

然而问题是,即便存在一种叫做“类比”的方法,它也不会是一种标志性的方法或术语——前文已经说过,诸如雷马克和奥尔德里奇都表示过对固守专一方法的反对,强调兼容并蓄。更何况,同上文所说的“parallel/parallelism”一样,在很多学者的论述中,“analogies”也是指一种有待探讨的表面现象。例如,在《比较文学导论》(, 1974)中,弗朗索瓦·约斯特(François Jost)将“analogies”和“影响”视为两种最主要的文学关系。这两种关系并非对立的——“影响”指明确的事实联系,“analogies”则指不同作品之间的类同,“无论这些作品之间是否有给予-接受或原因-结果的关系”(Jost viii)。也就是说,这里的“analogies”,实际上等同于“parallels/parallelisms”。

此外,还有证据表明,在20世纪中叶的美国,比较学界其实并不重视“analogy studies”(类比研究)。1971年,韦斯坦因的学生迈克尔·莫里亚蒂以“类比研究”为题完成了一篇博士论文: 《类比的运用: 比较文学方法论》(:),在其中讨论了类比法在西方的历史和在比较文学中的理论意义。在笔者所见的美国学者文献中,这是最接近于中国学者所谓平行研究的论述。然而,在1973年,莫里亚蒂却指出,美国比较文学的特色是兼收并蓄的(eclectic approach),而对类比研究的系统性分析应成为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Moriarty, “Comparatism”365)。后来的历史已经表明了,莫里亚蒂误判了未来的学术趋势。他的那篇为比较文学类比研究“立法”的毕业论文,至今并未得到出版和重视,因此反而成为了否定“美国学派的方法是平行研究”的历史证词。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对于能够影响学术走势的优秀学者来说,“方法”确实“没有问题重要”;另一方面也在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人文学术发生新的变化,文化多元主义逐渐兴起,为比较文学(甚至是“文学”本身)制定统一的术语和方法,就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综上所述,尽管确有美国学者讨论“parallel/parallelism”和“analogy/rapprochement”等概念,但这几个词都不能被想当然地理解为平行或平行研究,更无法说明“美国学者提出了平行研究”。可以说,中国比较文学领域的“美国学派的平行研究”和美国比较文学的真实情形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错位: 一方是对没有事实关系的文学现象的研究,另一方是比法国学者更为丰富多元(而不是针锋相对)的研究实践。

讨论至此,接下来的问题就是: 中国比较文学界关于平行研究和“美国学派提出了平行研究”的知识,都是从何而来的?

三、 平行研究在台湾: 知识的简化与发明

就笔者目前掌握的材料而言,平行研究这一概念被加诸于美国学派之上,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代中期的台湾学界。不过,其背景则需要从1970年说起。这一年,刚刚创刊的《淡江评论》()第一卷第一期刊发了一篇李达三(John J. Deeney)的论文,《比较文学在台湾》(“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Taiwan”)。在这篇几乎是为台湾比较文学定调的文章中,作者先介绍了台湾的地缘和文化特色,以及中国文学文化的丰厚传统和美国比较文学界东西方文学关系研究的发展近况,然后说:“我们对比较文学的定义会追随‘美国学派’较为宽泛的标准(the broad general lines),而非定义狭隘(narrowly defined)的‘法国学派’。”(Deeney121)这一关于美国学派和法国学派的对比,大体上反映了美国比较文学实践和理论较为“宽泛”这一事实。接着,李达三着重介绍了“印第安纳大学的一群美国比较文学家们”(Deeney121)的定义,也就是雷马克的定义。

雷马克的定义之所以被“拣选”出来,主要是因为这个定义一开始就是出于教学目的而提出的,清晰、简明并易于传播。雷马克所在的印第安纳大学布卢明顿分校(Indiana University, Bloomington)的比较文学系创立于1949年,其时正值二战之后因《退伍军人权利法案》(The G.I. Bill of1944)而出现的高校入学潮。与东海岸常青藤高校的比较文学“研究”不同,印第安纳大学的比较文学项目一开始就面对着教学和科系发展的压力。因此,雷马克对比较文学的思考,本身主要针对的是教学,而非学术研究,他对比较文学的定义,也符合课堂知识必须清晰明了的要求。同样,也是出于教学的需要,雷马克才使用了“学派”这个概念——他在教堂山会议上发表论文介绍其比较文学教学经验时,就提到自己会在教学中简要地区分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Remak, “The Organization”225)。因此,他在定义中粗略地对两个学派的特征,以及比较文学与非比较文学进行了划分。韦勒克就曾经批评雷马克,认为他之所以下这个定义,“仅仅是出于在美国研究生院生存的实用原因,即为了在那些缺乏同情心的同事抱怨学生侵入他们的研究领域之前,给学生的论文贴上‘比较文学’的标签。但作为一个定义,它却是经不起推敲的”(Wellek18)。不过,这一“经不起推敲”的定义,恰恰符合当时台湾比较学界的实际需要。单德兴曾经指出,台湾比较文学起步时,面临着内外条件限制,有着充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199—201)。然而,比较文学本身是一个与时、与地、与势、与人俱变的知识领域,它的复杂性,显然不是刚刚起步的学界所能迅速把握的。正如亟待导引的学生一样,此时的台湾学界需要的,是有效的知识资源,即清晰、简明、稳定和方便传播的概念、方法和理论,而非复杂缠绕的讨论和思辩。在此条件下,雷马克成为了美国学派的代表,他的定义也就成为了美国学派的定义。

正是这种“简便”的“拣选”,导致比较文学以及美国学派在接下来的论述中逐渐被简化、甚至被教条化了。此后几年,在李达三、朱立民和颜元叔等人的努力下,比较文学课程和研究生培养制度逐渐在台湾大学和台湾师范大学等高校中建立起来。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系列比较文学“定义谈”或“方法谈”类的普及文章。在这些文章中,许多有待进行批判性研究的问题被简化为有待传播和接受的“事实”,美国学派的形象也从“宽泛”变成了“极端”。例如,袁鹤翔在《中西比较文学定义的探讨》(1975年)中介绍道:“法国学派将比较文学束缚在一个非常狭仄的定义之内,美国学派则将凡与文学有关的科门都作为比较文学研究的对象。二派各走极端,互不相让。”(29)李达三在此时也说:“比较文学分二大派别:‘法国学派’及‘美国学派’。[……]两学派各走极端。”(66)

也正是在对法美学派的二元化想象中,美国学派被与某种和法国学派影响研究截然对立的研究方法绑定在一起。不过,如何命名其研究方法,此时还尚无一定之规。例如,李达三作为相对了解美国学派的学者,至少在笔者所见的材料中,未用过某种简单的概念来指称美国学派的方法。相反,在刊于1976年的《比较文学的基本观念》一文中,李达三以“本科范围研究”(Intrinsic Studies)与“非本科范围研究”(Extrinsic Studies)来概括比较文学的“研究途径”,其中,前者包括“影响研究、翻译问题,文学时代与文学运动、文学类型与风格和主题学等”,后者则指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研究,并未提到平行研究,或指出任何美国学派的标志性方法(66—68)。相对而言,倾向于为美国学派方法进行赋名的,主要是当时的青年学者。例如,张汉良用“横向的同时性研究”来指称美国学派的方法:“纵向的历史性研究与横向的同时性研究,分别显示出文学研究的两大趋向。[……]这两大趋向,分别代表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文学研究的主流,以及比较文学法国学派与美国学派的理论与实践。”(98)张静二则用“类比研究”(analogy study)来指称:“从美国派的观点来说,类比研究本来就是在没有时空关联的作品之间,找出相似的风格、结构或观念。”(159)

就是在类似的“命名热情”中,古添洪和陈慧桦(陈鹏翔)为美国学派概括出了平行研究的方法。在后来经常为大陆学者所提及的《比较文学的垦拓在台湾》(1976年)一书中,两位作者(就笔者所见)第一次提到了平行研究:“美国派[……]提倡诸国间文学的平行研究,探索其类同与相异。”(1)其后,在《中西比较文学: 范畴,方法,精神的初探》(1979年)一文中,古添洪进一步解释道:“从美国派学者的文章看来,似乎重在攻击法国派,指出其流失,以反为立,而对自身理论的建设与提出,似乎没有大事擂鼓,旗帜不甚分明。大致说来,美国派对法国派略成对立,主张: (一)比较文学的内在研究,注重其‘文学性’(literariness)[……](二)主张扩大比较文学的范畴[……]如果有类同性(affinity)的话,亦可作比较,这就是美国派的类同研究(resemblances of affinities or analogies without contact)。(三)提倡问题式的平行研究(Parallelism),如对两国以上的文类、主题、神话、表现技巧等作平行与对照(Contrast)的研究。”(78)需要注意的是,与后来大陆学界不同,古添洪在此认为: (1)美国学派无意于建立标志性的理论和树立旗帜,因此需要为其“概括”方法;(2)平行研究是美国学派的方法之一,而非标志性方法。但尽管如此,由于其对平行研究的概括是建立在“美国派对法国派”的二元想象之上的,这种概括实则是一种演绎和发明。

除此之外也需注意的是,在此时的台湾学界,平行研究除了被用来界定美国学派之外还有别的涵义。例如,张静二将平行研究视为不同于美国学派类比研究的另一种方法,强调其区别在于前者“试图从不同文化背景所产生的作品中找出相同因素或特征”(159)。在张静二看来,“平行”的重要特征是“不同文化背景”(实际上是指东西方文化背景),而美国学派的类比研究则无此限制。他还提到,“许多论著从主题、人物、布局、意象等方面来从事中西文学作品的平行比较(parallelism),经常为人诟病”(159)。同样,袁鹤翔在《东西比较文学: 对可能性的探讨》一文中将平行研究(parallel study)视为一种新方法,以区别于影响研究、类比研究、类同研究(affinity study)和传统研究(tradition study)等欧美比较文学常见方法,进而提出可以将平行研究应用于东西比较文学研究(Yuan, “Chinese”12)。此外,1982年,美国华裔学者刘若愚(James Liu)在给中国学者刘介民的信中说:“所谓‘平行研究’,目前不大盛行。[……]中西文学在历史上关系不多,很难一对一的比较。”(刘介民6)由此可以推测,平行研究这个概念是当时台湾学界或华人学界对中西文学作品比较的一般称法。

综上所述,在20世纪70年代的台湾比较学界,出于学科建设的需要,雷马克的比较文学定义被标签为美国学派的定义,而美国比较文学的事实则被简化为清晰明了的学科知识。在这种知识中,美国学派与法国学派逐渐走向对立,美国学派的方法也被想象为影响研究的对立面。在此基础上,平行研究这个中文概念出现,具有至少两个涵义: (1)美国学派的方法,与类比研究等概念相近;(2)不同于美国学派方法的关于东西(中西)文学比较的特殊方法。至于美国学派和平行研究被牢牢绑定在一起,最终还是20世纪80年代及以后中国大陆比较文学界的现象。

四、 平行研究在大陆: 知识的成型与再生产

必须承认的是,尽管早期大陆比较文学从台湾学者那里受益颇多,但大陆学人关于比较文学的认识,未必直接来自台湾学界。由于双方的互动过程尚未得到充分描述,平行研究这一知识的传播链条还无法确证。甚至,面对大陆规模庞大的比较文学界,我们也很难理出一条清晰的知识生产和传播链条。不过这并不影响本文的讨论——也正是由于大陆比较文学界的庞大规模与其在平行研究的认识上相对一致之间存在反差,我们才更有必要追问这一概念对于大陆比较文学的特殊意义。

就笔者所见的资料而言,在中国大陆,关于“美国学派提出了平行研究”的描述最早出现在赵毅衡的《是该设立比较文学学科的时候了》(1980年)一文中。作者说:

本世纪初比较文学界还把工作局限在欧、美文化系统内部的影响研究,当时比较文学的中心在法国,故称“法国学派”。四五十年代,比较文学的中心移向美国,也许是因为远离了欧洲中心,所以比较文学的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产生了“美国学派”。美国学派认为在任何有可比性的问题上都可展开研究,所以强调无影响接触实证的“平行研究”(parallel study),并认为比较文学亦可涉及超文学学科如人类学、语言学、民族学等等。这样,比较文学的工作范围就大大扩展了,而且超文化系统的比较文学(如中西比较文学)也有了理论支持。(108—109)

该文作为中国大陆第一篇详细介绍比较文学“学科”的文章,“预言”了日后中国比较文学的知识形态。一年后,在中国大陆第一份比较文学刊物《北京大学比较文学研究会通讯》第一期中,“1950—1980国内比较文学资料”(赵毅衡编)被按照“理论及概述”“平行研究”“民俗学·神话学”和“影响研究”分类编目,“‘民俗学·神话学’单列一项,因为难于判断这类文章是影响研究还是平行研究。”(北京大学比较文学研究会1)接着,在被徐扬尚称为“比较文学大家谈”的运动(271—276)中,平行研究等一系列概念,以及“影响研究-平行研究”“法国学派-美国学派”的框架被广泛传播。例如,在中国大陆第一部比较文学著作《比较文学导论》(1984年)中,平行研究被描述为“对相互无实际接触与影响的不同国家的文学进行比较,或综合交叉比较,以研究其同异及其原因,找出它们平行发展的历史、社会、心理等特征与内在规律。”(卢康华 孙景尧130)此后,比较文学科系和课程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建立,这一知识(即存在一种与影响研究相对的、由美国学派所提出的平行研究方法)作为一种比较文学基础知识,参与构建了中国比较文学知识体系。可以说,从一开始,大陆比较学人就把平行研究与美国学派紧密地联系起来,并在教学和研究中不断复述。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现象,与当时的中国学界对“美国学派”和“平行研究”二者的理解与期待是密切相关的。首先,美国学派在当时的时代语境中,代表着较为先进的比较文学知识。例如,张隆溪在其编辑的《比较文学译文集》(1982年)的《编者前言》中说:

梵·第根曾认为比较文学应仅限于两国文学的比较……这种规定主观武断,缺乏严密的逻辑性,所以早淘汰了。[……]伽列为基亚的《比较文学》一书撰写的前言,就包含法国学派所下的定义。[……]这种观点显然是很保守的,[……]韦勒克极有力地驳斥了这种观点。[……]亨利·雷马克的论文可以说较能代表美国学派的观点。他在文中断言:“法国人对文学研究‘可靠性’的要求现在已经显得陈腐了,……这个时代要求更多(而不是更少)的想象力”。(2—3)

在这段话中,两个学派之间的对抗不仅被凸显了出来,而且被纳入观点的“进化”链条中。这样的描述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非常常见。联系当时中国大陆的特殊语境,我们不难理解上述描述所映射出的知识分子对“保守/改革”“落后/先进”和“过去/现代”等问题的强烈体验,而在有限的信息和时间条件下,美国学派恰好回应了“先进”和“现代”的召唤。

其次,平行研究被赋予了带领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特殊使命。张隆溪说道:“对我们来说,法国学派狭隘保守的观点当然是不可取的,因为它同时还意味着以欧洲为中心的狭隘地方主义。我们要提倡的不仅是中国与其他东方国家文学的比较,而且是东方和西方、尤其是中国和西方文学的比较,不仅是事实联系的影响研究,而且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平行研究。”(3)可以说,中国文学“走向世界”,是20世纪80年代知识分子的迫切诉求,也是比较文学学者作为“先锋”而主动承担的责任。然而,通过“影响”和“事实”去勾连中外文学,显然是需要学力、精力和时间的工作,并且会将很多中国文学作品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因此,平行研究就承担起了在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之间牵线搭桥的重任,正如赵毅衡在介绍平行研究时所强调的那样:“比较文学的工作范围就大大扩展了,而且超文化系统的比较文学(如中西比较文学)也有了理论支持。”(109)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中国大陆将20世纪70年代台湾学界关于平行研究的两种理解方式揉到了一起——既指“先进的”美国学派方法,也指东西/中西文学比较研究。实际上,当时的许多论者在讨论平行研究时,很难找到美国学者的研究案例来佐证这一方法,所举的例子多是中国学者(包括有中国背景的外国学者)所做的中外(尤其是“中西”)文学平行比较。可以说,这个平行研究与其说是美国学派的方法,不如说是应此时中国比较文学的特殊需要而生的特定概念,而且被放在了同样应这种特定需要而“变形”的美国学派头上。有趣的是,在将平行研究绑定到美国学派身上之后,中国学者发现这个方法容易导致散漫比附的问题,因此又提出了“可比性”概念,以强化平行研究的合法性,并为美国学派克服其本不存在的“理论缺陷”。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赵毅衡的文章中(104—108),其后又在卢康华和孙景尧的《比较文学导论》中得到阐发(133—140):“影响研究[……]可比性就较容易确立;至于平行研究,其方法是找出没有直接联系的类似或建立关系,设置可比的标准。”(134)在此,两位学者意识到只有平行研究才具有可比性危机,而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的是,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为了支撑中西文学的平行比较(而非“美国学派的平行研究”)而进行的“理论创新”。

正如可比性这个理论创新所显示的那样,平行研究这一知识对中国比较文学产生了一系列影响。其中,最表面的影响,就在于常见的改译现象: 在比较文学论著的译文中,经常会出现在本身没有“平行”的地方加上“平行”,或者改换原文中“平行”含义的做法。本文前两部分提到的对奥尔德里奇和韦勒克的改译即是典型案例。另外,艾金伯勒在《比较文学的危机》中讨论影响时说:“如哈佛的中国文学教授詹姆斯·海托尔所说的那样,‘即便当直接影响不存在时’,文学的比较也不仅是可行的,而且还尤其地令人激动。”(Etiemble35)句中本无“平行”(parallèle/parallélisme)字样,但在1984年的中译本中,后半句被译成了比较“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平行的”(艾金伯勒115)。这一改动作为一种文字游戏或许无可厚非,但也使艾金伯勒的文章成为了平行研究的注解。

很显然,导致这些改译出现的原因并非译者的语言能力问题,而是“美国学派提出了平行研究”这一先入之见的问题。说到底,改译只是表面现象,其背后的问题则是当事实与既有知识框架不符合时如何处理的问题,以及知识如何进行自我再生产的问题。在平行研究知识框架的作用下,学者往往或自觉地过滤掉或否定与它不相符的复杂事实,或者将充满歧义和矛盾的概念(例如“本科范围研究”“非本科范围研究”“主题学”“题材学”“比较诗学”和“跨学科”等不同的美国学者所提出的概念)都囊括进平行研究和美国学派的包裹之中。

这就引出了平行研究概念对中国学者理解比较文学的方式,以及对中国比较文学发展规划的深刻影响。考虑到美国学派对20世纪70年代台湾比较文学和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比较文学的重要意义,以及曾经一度大量出现的中西比较文学研究案例,平行研究实际上充当了中国比较文学知识枢纽的作用——至少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学者是透过美国学派的眼光来评判法国学派及其影响研究的;然而,由于中国学者是透过平行研究的棱镜来理解美国学派的,由此而来的一系列知识都透露着浓厚的中国特色。最能体现这种特色的,就是中国比较文学的知识体系(也就是课堂上所讲的“基本概论”)。大体而言,这个体系以“学科-学派-方法”为框架、以国家学派的更迭和方法的演进为“学科”发展逻辑、以“法国-美国-中国”的“三段论”为学术史模式。并且,这一体系一方面预设了一个国家对应一个学派、一个学派拥有一种标志性的方法,另一方面又假设了一种“正-反-合”的逻辑来对应法美中三个“学派”的发展史。关于这种“学派”知识的来路、构造与影响等与本文论题相互缠绕的问题,拙文《以国之名: 比较文学学派知识的旅行》(2021年)已有详细的论述,此处仅仅强调,如果缺少中间位置的美国学派和它的平行研究,这一过于“有条理统系”的学派知识体系也很难保持稳固。因此,尽管“parallel/parallelism”或“analogy/rapproachement”这些概念本身在美国学者的论述中并非标志性的方法论概念,但由于平行研究在中国比较文学知识中的重要位置,如何理解和翻译这些概念成为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换句话说,“平行研究”以及“美国学派提出了平行研究”的相关知识,已经成为中国比较文学知识体系的基石。在此意义上,用平行研究来描述美国学派或许不够准确,但这一概念和方法本身却准确地指向了中国比较文学的学科起源和知识构造。

结语: 平行研究作为理解中国比较文学的方法

本文的论点是,从方法论和术语上来看,平行研究并非美国学派所提出的方法或概念;从理念和实践上来看,平行研究与美国学派的实际主张和历史状况有较大的差异;作为一个方法论名词,平行研究是台湾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出于对美国比较文学的简化和对法美学派的二元化理解而做出的发明,并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中国大陆被与美国学派绑定在一起;作为一种知识,“美国学派提出了平行研究”不仅符合当时中国比较文学的内在需求,折射了中国学者对美国学派和比较文学的理解,而且通过能动的再生产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比较文学的实践和规划。因此,理清平行研究概念的来龙去脉,不是为了做咬文嚼字式的考证,更不是通过证明平行研究不是美国学派的方法来否定它的合理性,而是通过对这个概念的知识考古,将“作为美国学派方法的平行研究”转化为“理解中国比较文学的方法”。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学派”和“方法”在中国比较文学的知识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而这一知识体系正是建立在对平行研究等概念和对“美国学派提出了平行研究”等学术“史实”的理解之上的。在一定时期内,这一知识体系的确以其“有条理统系”和易于教学的特征,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比较文学的兴起和繁荣。然而,在40年后的今天,如果我们想要继续进行切实的学术创造,就必须审视既有的知识框架、理论体系和概念装置,同时破除对学派和方法的执念,实事求是地面对文献和历史,才能为未来的研究实践拓展空间。

① 原文: Hence the conviction, shared by numerous scholars in recent years, that an influence need not take the recognizable form of a parallelism, just as every parallelism does not proceed from an influence.

③ 能够佐证这一点的是苏珊·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的表述:“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新一代雄心勃勃的研究生转向了文学理论、女性研究、符号学、电影和媒体研究、文化研究,将这些领域看作是更激进的选择对象。他们放弃了比较文学,将之视为自由派人文主义史前时代的恐龙。”(6)

④ 需要补充的是,李达三在此说的“各走极端”,是指研究范围上,美国学派不像法国学派那样设限,而是将众多研究都视为比较文学研究。不过,这样说也是有问题的。如果说美国学派在研究范围上较为广泛的话,那不是出于学派本身的理论主张,而是美国比较文学学者的多元化。

⑤ 陆台比较文学界的联系一开始是通过香港进行的。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袁鹤翔和李达三等学者加入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与台湾一同成为中文世界比较文学的重镇。接着,1980年之后,香港比较文学界与大陆比较文学界交流渐密,还有专门的基金来资助大陆学生和学人,对大陆比较文学的兴起与发展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例如,卢康华、孙景尧就在1983年时赴香港中文大学访学进修并为写作《比较文学导论》做准备)(袁鹤翔,《香港》27)。同时,也必须看到,由于大陆比较文学与港台的密切关系,在台湾形成的比较文学知识也传播到了大陆,极大地影响了日后大陆的比较文学知识形态。

⑥ 英译: “Even when the possibility of direct influence is ruled out,” to borrow the words of Professor James Hightower, who teaches Chinese literature at Harvard, comparative literature remains not only possible, but in fact singularly stimulating.

⑦ 例如,曹顺庆在《比较文学中国学派基本理论特征及其方法论体系初探》(1995年)一文中,将“美国学派”的“平行研究”分为两大部分:“本科研究”和“非本科研究”。其中,前者又包括“主题学”“题材史”“类型学”“文体学”和“比较诗学”,后者则包括“文学与艺术”“文学与社会科学”“文学与自然科学”和“文学与宗教”这几个方面。实际上,就笔者所见的材料而言,将比较文学研究划分为“本科(范围)研究”和“非本科(范围)研究”最早见于李达三(1976年)。然而,本文第三节已经说过,他所谓的“本科研究”是指“intrinsic studies”(即内部研究),包括影响研究、翻译研究、文学时代与文学运动、文学类型与风格和主题学等;“非本科研究”是指“extrinsic studies”(即外部研究),包括文学与科学、文学与社会学和文学与艺术等。这一本身就存在问题的知识划分方式传入大陆之后,却变成了美国学派平行研究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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