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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田政府强化日澳安全合作及其影响

2022-11-04孟晓旭

现代国际关系 2022年3期
关键词:印太战略日本

孟晓旭

[内容提要] 岸田政府将日澳安全关系提升为除日美同盟外最为密切的安全伙伴关系,并以对澳安全合作为首,加紧构建日美同盟之外的次级对外安全合作体系,包括签署日澳《互惠准入协定》,开展更密切且实操性强的安全合作,侧重“印太”经济安全合作等。美国对华战略竞争的长期化趋势及其需求变化,“新时代现实主义外交”下对“印太战略”的深化,以及通过“准盟友”关系来增强威慑力等是日本这一政策背后的深刻动因,中国则是其主要针对目标。从总体上看,日本对澳安全合作呈现出愈加关注太空、网络等新领域,聚焦东南亚区域,突出塑造“安全规范”等趋势,但发展成正式军事同盟的可能性还不大,其进一步深化也面临不少制约因素。岸田政府强化日澳安全合作将密实美国亚太军事同盟体系,促动“四国机制”军事化,为美日澳三国深化“印太战略”的军事合作提供新助力,在海洋问题特别是台海问题上对中国构成新的挑战,并可能加快日本向“军事大国”转型。

主张“新时代现实主义外交”的日本岸田政府正将日澳安全关系战略性地置于除日美同盟之外的首位,加紧构建次级对外安全合作体系。2022 年1 月6 日,日澳首脑会谈承诺“扩大和深化两国安全和防卫合作”,尽快“发表新《日澳安全合作联合宣言》”,以指导今后行动。会谈中,两国还签署了旨在促进日本自卫队和澳国防军开展深度合作的《互惠准入协定》。17 日,岸田在施政演说中表示,日澳“签署《互惠准入协定》,包括强化安全合作,将两国特殊战略伙伴关系提升到了新高度”。在美国对华战略竞争持续和“印太战略”深化的背景下,日本强化对澳安全合作,加速推动两国同盟化和合作军事化,必将产生复杂的影响,需加强研究。

日本尤为重视与“特殊战略伙伴”澳大利亚开展安全合作,两国具有除日美同盟之外最为全面的双边安全合作协议。2007 年签署的《日澳安全合作联合宣言》和2008年两国发布的“全面战略、安全和经济伙伴关系联合声明”是日澳开展安全合作的文件基础。此后,两国先后于2008 年签署《防卫合作交流备忘录》,2010 年签署《物资劳务相互提供协定》,2012 年签署《情报保护协定》,2014 年签署《防卫装备品及技术转移协定》,2017 年修订《物资劳务相互提供协定》。在上述安全合作协定中,澳大利亚都是除美国外首个与日本达成相关合作的国家,连《日澳安全合作联合宣言》也是日本战后与美国以外的国家签署的首个防务合作文件。日本有意将澳置于“准盟国”地位。2014年和2018年,日本还分别邀请澳总理阿博特和特恩布尔参加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参加日本最高安保决策过程。自2021年10 月上台以来,岸田政府更是在框架、内容、领域及深度上拓展对澳安全合作,使两国安全合作除涉及物资与劳务提供、情报沟通与分享、防卫装备转让、国防技术合作外,更包括部队互访及联合军演、武器防护实施、经济安全合作等在内的深度安全合作,实操性更强,在安全合作上体现出法律制度拓新化、目标地区化以及具体内容综合化等新特点。

(一)从法律上对日本战后对外安全合作进行了制度拓新,进一步将日澳安全关系提升为除日美同盟之外最为密切的安全伙伴关系,两国安全合作“准同盟”化。除积极推动签署新的《安全合作联合宣言》以升级日澳安全关系外,为促成自2014 年起就同意启动的《互惠准入协定》达成,岸田政府在长期成为协定签署障碍的访问部队人员犯罪是否适用死刑问题上,最终协调同意访问部队成员在当地触犯法律时,派遣国对公务中的犯罪拥有审判权,而接纳国对休假等公务外犯罪拥有审判权。《互惠准入协定》规定:(1)简化访问部队人员及船舶、飞机等的出入境手续,为军事物资提供免税待遇;(2)明确访问部队在携带运输武器、进行防务活动方面的权利及责任;(3)就访问部队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提前约定。除与盟国美国1960 年签订的《日美地位协定》之外,战后日本还没有与其他国家缔结部队出入境协定。日澳《互惠准入协定》指导对外安全合作中的入境外国部队的操作与管理,是岸田政府为日本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外安全合作而摸索出的法律文件。这既为日本自卫队和澳军队互访、联合演习、合作抗震救灾等建立起有法可依的行政框架,也为日本与美国之外的伙伴国开展类似活动提供了指导,是战后日本对外安全合作的制度拓新,也使澳在日本的对外安全合作中位居“准盟国”地位。

(二)高级别安全对话频繁且密切,安全合作议题和合作领域超出双边而更加注重地区层面,安全合作活动实操性更强。岸田刚上台第二天与澳总理莫里森举行了首脑会谈,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领域的合作”。岸田上台4 个月内日澳共举行了三次以安全合作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首脑会谈,举行的三次日澳外相会谈也都强调“在共同认识到区域战略课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日澳安全合作”。日澳安全合作对话机制较多,除双边首脑安全对话和美日印澳“四国机制”下的峰会对话外,部长级安全对话机制有日澳外长防长“2+2”会谈、防长会谈,美日澳三边防长会谈等,局长级的安全对话机制有美日澳安全保障防卫合作会谈及次官级安全对话等。在地区和多边框架下,日澳安全对话机制包括东盟地区论坛(ARF)、东南亚国防部长会议(ADMM)、太平洋岛国论坛(PIF)等“1轨对话”及香格里拉会议等“1.5轨对话”机制。

在双边安全合作议题上,岸田政府明确表示要促进日本海上保安厅和澳内务部之间在促进信息共享和把握海洋态势方面进行合作。比较而言,日澳对地区安全议题更为关注。在南海问题上,日澳首脑会谈多次表达对南海局势的“严重关切”,反对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非法海事主张和活动,反对任何“单方面以武力改变现状的企图”。在东海问题上,日澳首脑会谈也表示“严重关切”,强烈反对任何“旨在改变现状和加剧地区紧张局势的破坏稳定或胁迫性的单方面行为”。日澳甚至还在涉台问题上共同强调“台海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两国还谴责朝鲜发展核武器及弹道导弹研发活动,表示致力于实现朝鲜所有核武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弹道导弹均彻底、可核查和不可逆转地拆除;关切缅甸局势;强调密切合作以维护和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日澳联合军事演习频繁且有深度,军队联络呈机制化,操作互动接近实战。2021 年10 月中旬,日美印澳在孟加拉湾举行的“马拉巴尔”海上军事演习更趋实战,紧扣联合反潜作战和海上特种作战,旨在强化互操作性。在10 月下旬日美澳英海军举行的“2021 年海上伙伴关系演习”(MPX 2021)中,日本派出“加贺”号直升机母舰,演习内容除涉及海上通信、反潜作战、空战和实弹射击等外,还进行了海上补给、跨甲板飞行和海上拦截演练等。2022 年2 月,日美澳在关岛举行“对抗北方-2022”联合作战演习,旨在提高美日澳在“印太”的战备、联合作战能力和互操作性。2022 年,日本陆上自卫队还将派遣联络官驻澳协调联合训练工作,两国军队联络开始向机制化发展。在日澳“2+2”会议正式将澳军列入“武器等防护”对象名单之后,2021 年11 月,日本海上自卫队护卫舰“稻妻”号对澳海军护卫舰“瓦拉蒙加”号实施了接近“有事”情况下的警护防卫,这是日本自卫队首次对美军以外其他国家军队实施基于新安保法案的“武器等防护”条款。日本防卫省就此表示,保护澳军旨在加强互操作性,进行更为密切的合作。

(三)重点开始侧重经济安全合作,通过塑造经济规则谋求构建经济安全秩序,积极打造新的能源安全供应链。在国际供应链调整上,日本的首要举措就是与澳等进一步加强安全合作,提出日澳印“供应链弹性倡议”。2021 年4 月,日澳印贸易部长会晤后正式启动该倡议。日本对澳开展经济安全合作的重点是:建立安全可靠的关键商品和服务供应链;加强关键技术及重要基础设施合作;构建关键矿产供应链,打造新的能源供应链;促进国际法的适用,制定国际标准,构建基于规则和标准的“经济秩序”,反对“经济施压”和“经济胁迫”。日澳认为确保经济安全日益重要,“两国共同繁荣取决于安全可靠的关键商品和服务供应链”,关键就是促进经济安全领域的协调,强调要在太空、网络、数字、关键技术基础设施(包括5G 网络和海底光缆)以及资源安全(包括关键矿产供应链)等方面加强合作,主张维持自由和开放的市场,提高“印太”区域供应链的弹性和效率,强调贸易不应被用作施加政治压力的工具,通过密切合作确保以市场为导向和公平竞争的环境,以促进非歧视性的贸易和投资环境等。在经济安全合作上,岸田与莫里森会谈后明确承诺在经济安全保障领域加强合作,相关举措包括致力于应对技术转移,建立弹性的供应链,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的保护。两国还同意加强合作促进人工智能(AI)和量子技术等重要技术的研发、促进网络空间适用国际法及达成一致的规范、制定国际标准等。在国际经济安全合作上,日澳强调要与合作伙伴一道应对经济挑战,支持构建“自由、开放、包容和繁荣的印太”。

日澳积极谋求构建资源安全和能源安全供应链。2021 年12 月14 日,日美澳召开基础设施和重要矿物协商会,强调三国要加强矿产资源供应链合作。在2022 年1 月的首脑会谈中,日澳强调“在包括发展重要矿产资源的弹性供应链等资源安全保障领域加强合作”。清洁氢能是澳政府“长期碳减排计划”和“技术投资路线图”中列出的重点技术之一,“澳大利亚清洁氢能贸易计划”支持出口供应链开发项目和清洁氢能及其衍生化合物商业化生产项目。在“日澳脱碳技术合作伙伴关系”下,日本与澳推动构建清洁燃料氢能供应链,该机制包括“氢能供应链”(HESC)、“日澳能源和资源对话”(JAERD),以及“日澳氢能和燃料电池合作联合声明”等倡议。日澳正在致力于深化日本提出的“亚洲能源转型倡议”,利用2022年澳举办“印太清洁能源供应链论坛”,强化合作推进“印太”能源转型。

当前日本强化与澳安全合作的深层原因与大国战略竞争的长期化不无相关,也与日本的自主性战略有关,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第一,拜登政府在“印太战略”下对华开展长期竞争战略,将中国作为长期战略竞争对手。拜登政府新版《临时国家安全战略方针》判断中国是“唯一可能将经济、外交、军事和技术力量相结合,对稳定和开放的国际体系提出持续挑战的竞争对手”。面对实力相对衰弱的现实和国内事务优先的政策,美国注重与盟友合作并支持盟友间强化安全合作,希望盟友在对华政策上投入更多资源,发挥更大作用以分担美国成本。作为美国军事同盟体系的“北锚”和“南锚”,“印太”关键盟友日澳在美国“印太战略”中的重要性提升,拜登政府多次表示美日、美澳关系是“印太”安全的基石。在将美日印澳“四国机制”升级为首脑峰会机制后,拜登政府更希望“四国机制”内部特别是日澳印间开展更多务实性合作,打造出以美国“印太”双边同盟为主线、“四国机制”成员内部交互合作的网状“印太”安全核心架构。2022年1 月6 日,美国“印太事务协调员”坎贝尔表示,美国需要在更大范围内推动盟友和伙伴为了“共同的目标”作出努力。美国支持日澳强化安全合作的目的是构建美日澳“三角同盟”,一旦美军卷入地区战事,日澳两国能够在情报和后勤支援等方面提供可靠协助,合力介入“印太”安全事务,强化同盟威慑。拜登政府更是将经济安全作为其“印太战略”的新抓手,与日澳等盟友立足意识形态划界联手重塑“印太”产业链,构建基于价值观的、稳定的供应链,应对所谓中国对美国领导地位产生的经济威胁。2021年10 月,拜登在东亚峰会期间提出与盟友及伙伴国合作的“印太经济框架”,针对数字贸易,强化半导体关键供应链等经济安全问题,将有共同意向的国家集合起来谋求制定与数字贸易及人工智能等尖端技术相关的国际规则,应对中国。美国商务部长雷蒙多和贸易代表戴琪均将其亚洲之行的首站设在日本并就设立“日美通商合作框架”达成一致,两人还同澳官员举行了会谈。美国的目的就是战略前置,并要求日澳配合和支持。在2022年1月的日美首脑会谈中,拜登和岸田一致同意与澳等国深化合作。美国的战略需求为日本强化和扩大对澳安全合作提供了运筹与协调空间。

在日美同盟框架下,扩大日本地区威慑力的最好途径就是巩固美国的地位、增强美国的力量。岸田政府利用美国深化“印太战略”之需,积极实施“诱导战略”,通过强化日澳安全合作充实美国“印太”军事同盟体系,特别是提升美国履行安全承诺的信心,推动美国加强在“印太”地区的军事存在和安全参与。日澳制定一致的外交安全政策的可能性越大,美国在地区继续留下的概率就越高。日本认为,通过合作促进美国对“印太”地区的参与不仅有利于日澳,更有助于加强美日澳的协调,“用同一个声音说话”。细谷雄一提出,“仅靠日澳两国的合作,促进‘自由开放的印太’能力有限”,“没有世界最强大的军事大国美国的干预,日澳很难维护生死存亡的利益和本国的安全”。日澳高层也多次强调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持续存在和参与的重要性,认为日澳强化合作有助于扩充美日澳合作。2022 年1 月,日澳首脑会谈就表示,“欢迎美国对印太强大和持久的贡献”及“构筑印太经济框架的意图”,确认“提高相互强化美日澳合作”。强化对澳安全合作也可以使日本在面对大国持续竞争和地区形势不稳定中更好地借助伙伴,“找到平衡能力”。

第二,岸田政府主张“新时代现实主义外交”,积极拉拢与日有共同战略利益的澳深化“印太战略”,既应对可能发生的因美国政策变动特别是对地区干预能力下降而产生的风险,又可在“印太”合作中推进日本所偏好的区域秩序,并通过协作共同应对中国崛起。岸田政府“新时代现实主义外交”的第一支柱就是“珍视自由、民主主义、人权、基于法治等普世价值和原则”。在自视是民主自由价值观旗手的身份定位下,日本积极充当维护“印太”安全秩序的急先锋。岸田强调,应“与同盟国、志同道合的国家携手,大力推进‘自由开放的印太”构想”。与共有民主主义等价值观的澳大利亚开展合作是日本“印太战略”的利益所在。日澳“2+2”会议明言,“两国因共同价值观团结一致,坚定不移致力于维护民主、人权、自由贸易和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两国在印太及其他地区的安全、稳定和繁荣方面的共同战略利益以及深度经济互补,使两国关系日益紧密”。

受美国实力下降和特朗普政府美国优先政策的冲击,日本认为,美国中长期内对外交的兴趣及投入因为受制于国内的压力而减少,未来美国是否会继续坚持对外安全承诺并将自由贸易置于保护主义之上也存有疑问。在美国对华战略竞争激烈和走向长期化的背景下,日本认为自己正处于大国战略竞争的最前线,需要坚定的伙伴和基于规则的“印太”秩序维护自身的安全。有同样战略安全认知并对“印太”秩序抱有强烈塑造意愿的澳大利亚无疑被日本视为可以联手的重要伙伴。澳外交部长佩恩等就表示:“地区大国拥有真正的力量和影响力。我们都不是旁观者,澳大利亚肯定也不是。我们对我们地区有一个积极的愿景,并正在采取行动实现这一愿景。”2022 年1 月,日澳首脑会谈明确强调,双方伙伴关系是“基于对民主主义、人权、自由贸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共同承诺”,确认“加强协调以确保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应对变化的战略环境。”

日本强化对澳安全合作更是针对中国崛起采取的联合行动。与日本一样,澳大利亚也将中国视为“印太”秩序的主要挑战者,把强化与地区伙伴关系的国际防卫参与定位为“维持基于规则的秩序”的有力手段。澳外事与贸易部秘书长孙芳安称,“中国是最具影响力的变量”,“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制度和地位正在受到挑战,西方在经济、军事和技术实力上的优势正在减弱”,澳要合作应对中国不断增长的“实力和野心”。对日本而言,澳作为地区强国,能在海上通道安全、南海问题等诸多领域应对“中国威胁”,是其战略合作的“自然伙伴”。岸信夫称,中国正在试图通过力量改变地区现状,为实现“自由开放的印太”,“必须构筑能够保护自身的结构”,而中美力量平衡“已明显转变”,期待澳能在东南亚及太平洋地区发挥主导作用,对抗中国,因为在这些地区“澳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第三,对外经济安全合作是岸田政府的招牌政策,与澳深化经济安全合作更是日本拓展“印太战略”的新举措和战略抓手。岸田政府认为,美国对华战略博弈下围绕高科技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使用经济工具而非军事力量的新型战争正在出现,加上新冠疫情蔓延下供应链脆弱性不断凸显,对外经济安全合作将是日本重要的战略性政策。岸田本人非常重视经济安全,上台后就新设置经济安保担当相一职,积极推进出台经济安全保障法案。岸田在国会演说中表示,“在世界各国确保战略性物资和获取重要技术的竞争不断激化的背景下,经济安全保障乃当务之急”。2021 年10 月23 日,在日美高官出席的第八届“富士山会议”上,自民党干事长甘利明基于维护经济安全保障的立场就提出,核心技术应仅限盟国及志同道合的国家间共享。2021 年11 月19 日,岸田组织召开“经济安全保障推进会议”,要求经济安保担当相小林鹰之迅速制定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案,加快完善日本国内经济安保基础,目的就是要顺利推动与伙伴国的合作。同日,日本外相林芳正在记者会上也表示:“为确保经济安全,将与美国等国加强合作。”

日本认为中国“不当的经济行为”破坏了“印太”秩序,而伴随“一带一路”的发展和疫情下中国经济的逆势增长,日本“印太战略”更加重视中国的经济力量的发展和“经济威胁”。自菅义伟政府时期开始,日澳就在美日印澳“四国机制”多边框架下开展经济安全合作,四国首脑峰会还就重要和新兴技术等领域成立工作部会。日澳也多次声明,“反对通过经济手段进行胁迫和破坏稳定的行为,因为它破坏了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与盟国和伙伴国强化经济安全合作更是岸田政府拓展“印太战略”的重要举措,并因此将经济安全与“基于规则的印太秩序”紧密挂钩,构建所谓“对于日本安全和繁荣必不可少的自由公正的经济秩序”。为此,日本谋求与作为“印太战略指导性联盟”重要成员的澳大利亚开展经济安全合作。

立足能源安全,打造氢能供应链是日本“印太战略”在经济安全方面的新举措。日本约90%的能源依靠进口,澳大利亚是日本最大的能源和关键矿产供应国,当前莫里森政府正致力将澳打造成国际清洁氢能首选供应方。为达到2050 年碳零排放的目标,日本提出的液态氢计划需要利用澳方优势共同打造国际氢燃料供应链。2021 年4 月27 日,日澳印通过的“弹性供应链倡议”谋求构建以“脱碳化”为目标的资源、技术互通供应链,在诸如氢燃料、数字技术等领域实现互补。日澳首脑也强调“两国决心通过技术研发合作,开发低排放和零排放技术支持脱碳战略,使其具有全球可扩展性和商业可行性,从而加快全球减排步伐并实现净零排放”。通过主导氢能供应链,日本试图在区域和多边范围内吸引更多的伙伴国,并利用技术和合作优势加大对东盟的影响力。

第四,岸田政府试图通过扩大对外安全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谋求对美安全战略自主,并反推国内政治议程,实现日本战后国家身份转型。日本认为,未来美国存在孤立主义的风险,在担忧被美“抛弃”的恐惧下,积极追求相对独立的安全防卫战略,构筑以其为中心的“复合型安全合作架构”,对冲美国可能“缺席”带来的挑战。日本认为,“在东南亚、南亚、大洋洲等地区存在着能跨越中美竞争这样的大国政治洪流并积极致力于构建印太秩序的国家群”,这些国家“不是旁观者”,它们有着“与大国抗争的外交智慧和手段”,日本要与其形成多层复合合作网络,构建“多极多中心印太秩序”。而拜登政府希望盟友发挥作用并对盟友“赋权”的政策也给日本谋求安全战略自主创造了相对宽松的空间。正是意识到建立“不单独依附美国的安全体制”的现实性,岸田政府把澳大利亚视作“准盟国”首选。同时,美日印澳“四国机制”的升级以及欧洲国家“印太战略”对日本地位的重视,也让日本感觉到自身在地区有着独特乃至是强大的安全作用,并自我感觉有成为“军事大国”的可能。岸田政府对澳深化安全合作的战略构想就是,通过扩大对外安全合作,在地区发挥日本的主导性作用,打造出除美国之外的以日本为中心的次级复合型安全合作网络,在强化美国“印太”军事同盟体系的名分下谋求自己在国际安全合作上的自主性和影响力。从日本自身国家发展战略来看,岸田政府走的仍然是战后谋求大国化的路线,采取的是通过辅助美国来追求日本在安全上的自主,其本质是“入美自主”而不是“脱美自主”。岸田政府在安保问题上仍然继承安倍政府的立场,试图通过更正式的对外安全合作框架使自卫队在国际社会拥有合法身份,顺利向海外派兵,深度参与地区安全事务,同时反推国内修改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利用自卫队国际安全活动事实推进修宪议程,实现自卫队“入宪”目标,进而从根本上实现日本国家军事身份正常化和军事力量外扩发展合法化。通过对外安全合作的既成事实以带动修宪舆论,最终跨越国民投票大关是岸田政府的修宪策略。岸田就表示:“在时代剧变的当下,现行宪法是否还一直符合当今时代,我们国会议员应该唤起国民广泛的讨论。”

美国已从“保护盟友”转向“提升盟友能力”,并支持日澳加强安全合作,推动“印太”盟友体系朝长期博弈、更加全面的“竞争型同盟”方向发展。日本在配合美国的同时也在对澳安全合作中深化“印太战略”,联合介入地区安全议题,并构建以其为中心的复合型安全合作架构。未来日澳安全合作还不太可能突破当前的安全合作框架,但会不断持续深化,在强化中也面临制约。

一是日澳安全合作发展成正式军事同盟的可能性不大。日澳国内都有支持两国正式结盟的声音。澳前国防部官员、澳战略政策研究所所长皮特·詹宁斯在构筑被称为“B计划”的澳自主防卫体制的第二个举措中,就提出要与日本缔结“正式防卫条约”。该所研究人员戴维斯也主张与日本建立正式同盟关系。日本防卫研究部门内也有声音提出,与澳缔结同盟条约,明确相互防卫的法律和道德义务,可以强化澳对日防卫承诺,提升日本的抑制力。但是,由于日澳利益共同点和共通点非常多,比如两国都是美国的盟国、有相似的战略文化心理及高度的资源互补,特别是两国在战略和地区利益上有密切的利害关系,这些使得日澳即使不缔结军事盟约也会极力相互帮助。而基于国内和平宪法体制和战后以来长期的和平主义氛围,日本政府反倒可以在不缔结“备受质疑”的军事条约下更顺畅和灵活地对澳开展深度安全合作。日本防卫部门的相关研究表明,结成具有相互防卫义务的日澳同盟虽能给日本安全保障带来很多利益,但同时也会消耗很多成本,包括产生“被卷入”纷争的风险以及丧失“自律性”的成本。其实,当前日本对澳安全合作的强化是以维持和强化美军在“印太”地区的军事存在为基础和首要目标的,即使日澳结盟,但如果没有美国的存在和支援则无法真正应对威胁。如果构建新的结盟关系的话,则美日澳三边同盟的可能性要大于日澳双边同盟。

二是日本对澳安全合作将出现局部深化。首先,合作内容及领域有细化和深化倾向。第9 次日澳“2+2”会议就提出,双方官员要加强合作,努力更新《日澳信息安全协议》,就信息共享和安全方面的最佳做法交换意见。日澳防长发布的联合声明也显示,日澳把强化空中加油演习、深化无人机等共同研究和技术合作作为进一步合作的内容。此外,日澳还将在太空、网络等新领域以及经济安全领域拓展安全合作。两国还表态:“两国认识到太空安全在确保和平与繁荣方面日益重要,将促进太空领域感知合作,包括信息共享和空间科学技术合作,以及通过联合国促进外层空间负责任的行为。”经济安全是美国“印太战略”新重点,也是对日本提出的新安全合作要求。2022年1月的日美首脑会谈强调要将经济合作将拓展到“印太”地区,这必然会促进日澳经济安全合作的深化。其次,合作地域将以处于印太中心的东南亚为重点。东南亚是日澳利益密切交汇之地,日本深度介入东南亚安全事务,大力援助东南亚安全能力建设并积极开展安全合作,包括与东南亚共同主导亚太地区应对网络攻击的安全合作机制。澳大利亚则是第一个被邀请成为东盟对话伙伴的国家,也是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区域论坛和东亚峰会的创始成员,一直强调要与东南亚国家合作制定区域安全规范。日澳“印太战略”也都重视东盟在地区的中心地位,岸田政府将东南亚作为“印太战略”的重心,澳则强调与“盟友和伙伴加强对东南亚的参与”。2021 年12 月,岸信夫表示日本将加入东盟防务热线机制,而此前澳已加入该联络网。再次,在合作战略侧重上,日澳将更注重联合塑造安全规范和安全规则。基于中等强国的现实,日澳都认为自己更需要依靠规则和规范来维护自身利益和实现战略抱负。日澳“印太战略”都强调对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维护,认为“破坏规范将使管理地区安全压力的努力复杂化”。拜登“印太经济框架”构想也提出要制定数字贸易的规则以对抗中国,这必将助推日澳在经济安全领域的合作上强化塑造经济安全规范及规则。

三是日本对澳开展深度安全合作也将面临诸多内外因素制约。国内制约主要来自法律、政策和舆论层面,国际制约主要来自周边国家的疑虑以及美国的支持度。日本要在军事上根据“危机存亡事态”或者“重要影响事态”对澳行使集体自卫权进行支援的话,基于新安保法案需要经过日本国会的承认,日本政府需要向国会说明支援理由和应对方针。受制于各种因素和形势状况,这可能会遭到国会的否决。另外,在“重要影响事态”情形下,自卫队只能在“非战斗地区”对澳军队从事提供武器、弹药等支援活动,一旦自卫队活动地区变成了战斗地区,自卫队就必须撤退。若这种情况发生必然会严重影响日澳关系甚至存在澳不履行对日安全承诺的可能性。同时,深受战后和平恩惠,对于军事结盟式安全合作,日本国内的反对舆论也很强,既有的日美同盟造成的系列负面效应必然也会影响日本国民对日澳安全合作的支持程度。在国际层面上,地区国家包括朝韩等对日本重新谋求“军事崛起”一直比较警惕。东盟致力于发挥地区中心作用解决安全问题,排斥对抗型安全合作,重视东南亚的日澳不得不面对如何取得东盟安全信任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由于“美主盟从”的现实,美国的战略及路线选择决定着日澳“准盟友”关系的上限。此外,澳国内也有声音提出,未来中美权力转移是自然过程,澳应该做的是与双方合作来确保地区稳定。日本在历史问题上的倒退也是影响澳与日合作的“心结”,澳朝野对日本政要接连否认慰安妇的言论非常不满。

岸田政府对澳安全合作的关注重点从非传统安全领域转向聚焦大国竞争、应对“大国威胁”和共建“印太秩序”,并强化“印太”经济安全合作,远超双边关系层面,国际安全战略共振和地区安全协作的色彩更浓,并充斥着冷战思维的对抗性和危险性,将对地区安全构成复杂影响。

一是横向密实美国亚太军事同盟体系,推动美日澳三国深化“印太安全战略”,促动“四国机制”军事化发展。日澳安全关系不仅是双边安全关系,更是包括美国在内的三边安全合作关系。由于地区文化、历史背景、价值观等差异,美国在亚太的军事同盟体系是“辐辏型”双边同盟。美国也一直想促成以己为中心的多个多边安全合作框架,但美日澳“三角同盟”一直因缺乏日澳这个第三边而难以成型。岸田政府达成的日澳《互惠准入协定》为日本自卫队和澳国防军合作建立起常设安排,能促进联合演习及规模更大、更复杂的行动,从而提高两国军队的互操作性和能力,推动双边军事合作向纵深和多层面发展,并使两国进入到“准同盟”的深度合作阶段,弥补了美国长期以来双边同盟模式的不足。日澳在地缘上各具优势,都参加了美国主导的导弹防御系统等军事安排,美国在日本有军事基地、在澳大利亚达尔文有海军陆战队轮训,日澳军队又可以互访和演习。日澳安全合作的新强化有利于美国更迅速、更深入和更有力地在地区开展复杂的联合军事行动,并使美日澳“三角同盟”初步成型。另一方面,日澳也是美国“印太战略”主导性框架“四国机制”的核心成员,两国安全合作的密切将进一步协调三国在印太地区的共同安全行动,充实“四国安全合作”,推进“印太战略”军事化发展。日澳共同声明多次强调,要在三边战略对话和印太“四国机制”的框架下与美国密切合作。日澳经济安全合作也将促进三国“印太战略”在经济安全领域的交汇合作。

二是推动日本构建除日美同盟之外的以己为中心的次级对外安全合作体系,提升日本在地区安全上的主导力和影响力,使地区安全环境更为复杂。日澳《互惠准入协定》将引领日本构筑包括与欧洲各国和东南亚国家在内的对外安全合作体系。岸田称,日澳《互惠准入协定》将是日本与美国以外的伙伴国开展合作的模式。日本正与英国启动相关谈判,法国也表示有意与日本缔结类似协定,东南亚国家也可能是后继合作者,日本“复合型对外安全合作架构”将逐渐成型。日澳是极力推动“印太战略”的核心国家,也是中美印都没有参加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的核心国家,日本强化对澳安全合作有利于提升其地区影响力。在欧洲诸国纷纷重视“印太战略”之际,日澳深化安全合作难免会产生“示范效应”,进而使“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群体制约。同时,借助与澳安全关系的深化,日本将进一步渗入地区各种安全合作机制中,作为新的变量对地区安全产生复杂影响。日本将会加大与美澳作为成员的“五眼联盟”(FVEY)、美澳新安全同盟(ANZUS)、美英澳三边安全伙伴关系(AUKUS),以及澳作为成员的“五国防卫协定”(FPDA)之间的安全合作,进一步推动地区形成集体防卫体制。日本支持针对中国的地区安全机制多元化。岸田表示,“支持美英澳安全伙伴关系(AUKUS),该伙伴关系的发展将有助于区域和平与稳定”,这只会导致地区安全形势更加复杂。

三是在“三海”问题上对中国构成新的挑战。日澳是美国对中国实施制衡的“左右手”,岸田政府对澳强化安全合作既是日澳整体关系发展的反应,也是日美澳加紧联合制衡中国的系列举措之一。基于相似的地缘心理和海权论的海洋战略意识,日本将进一步与澳整合情报、监视和侦察能力,以海上问题为重点对中国实施联合制衡。在东海问题上,日本的策略就是积极拉拢外部力量使钓鱼岛争端国际化,其也将会进一步拉拢澳在涉钓问题上发声表态,乃至开展更为实战性的联合军事演习等。在南海问题上,日本将会借助澳对东南亚的关注和影响力推动联合介入力度,共同支持美国主导的“航行自由行动”。日澳安全合作对台海问题的影响可能更大,日澳都有意积极介入台湾问题,背后还有美国的支持。日本方面,前首相安倍等就多次表示“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2022年1月,日美“2+2”会谈后发表了意在台海的“关于紧急事态共同计划工作的进展”对策协商。同月召开的日美首脑会谈再次确认“台湾海峡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岸田还表示考虑到“台湾有事”而重新修订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澳大利亚方面,莫里森表示,一旦台海爆发战争,澳将履行支援美国及“印太”地区盟友的承诺。根据美英澳三边安全伙伴关系,澳将建造8艘核动力潜艇,届时将有能力巡航包括南海在内北至台湾的广泛区域。

日澳可以为美国军事介入台海提供更有力的联合支持。澳部队以访问和演习的理由驻日,可弥补自卫队在“台海有事”时行动受限的不足;日本基于《互惠准入协定》和“存立危机事态”,在澳遭受“第三国”攻击时可以协助战斗。日本驻澳大使山上信吾就称,“台湾周边局势仍然是(日澳)双边和国际关注的问题”,“这在我们于南海的合作努力之外,增加了日澳在东海合作的重要性”。

四是推动日本国内安全体制调整,进一步摆脱“战后体制”,加快“军事大国”转型。2016年,日本实施新安保法案的目的就是突破《日本宪法》对“专守防卫”限制,加深与美国及其他伙伴国之间的安全合作。一方面,岸田政府在将对澳签署的《互惠准入协定》范本化的同时,也带来了日本对外安全合作体制的整体性调整。日本与他国之间的类似安全合作不再以特例的“一国一议”方式,而是以制度化的方式进行加以处理。另一方面,日澳安全合作深化下产生的新需求将进一步迫使日本战后安全体制再“解禁”,直至修改和平宪法。有观察就指出,当安倍在2015年推动防卫改革和重新解释日本宪法以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时,在国会辩论中提到这对帮助美国或澳大利亚非常重要,因为把澳大利亚和日本民众放在一起不仅有助于辩论,还使日本政府追求集体自卫的行动更具吸引力。此外,与日美同盟不同的是,日澳的安全合作比如签署《互惠准入协定》体现了两国平等性,既满足日本国内民族主义者的呼声,也可在对等中进一步推动日本在军事领域的“大国化”转型。岸田在将要修改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积极导入“对敌基地攻击能力”,目的在于增强日本的威慑力。在2022 年1 月的日美首脑会谈中,岸田明确表示要从根本上加强日本的防卫能力。在深化对外安全合作中谋求威慑力和增强防卫力,以推动“军事大国”转型,也是岸田政府“新时代现实主义外交”追求的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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