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狠治小特权
2022-11-04
小特权带来大危害
局长先打饭,职工后用餐,这是一种特权吗?回答是肯定的。在现实生活中,类似“先打饭”这种小特权普遍存在。
反腐重在防微杜渐,小特权背后往往藏着大问题。小特权的要害,就是追求超越他人的工作生活待遇和心理体验。看似影响不大的小特权,其产生的危害实则不可小觑。
第一,小特权破坏党群关系。少数领导干部搞生活特殊化、职务消费过度化等,这些事情看似不大,但疏远了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执政党威信的损害非常严重。
第二,小特权助长特权歪风。少数担任一官半职的人头脑中充斥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落后思想观念,在缺乏恰当制约的环境下,就会利用所掌握的大小职权违规办事,催生形形色色的特权。
第三,小特权妨碍社会公正。在社会上,特权现象的恶性存在,必然会破坏优良社风、民风,产生不公正、不公平现象,影响社会的团结、进步、和谐。
第四,小特权易导致腐败行为。以特权谋求特殊利益,极易引发腐败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查处的腐败分子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特权问题,其中就包括一些人们所常见的小特权。这种看似危害性不大的小特权,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灰色行为渐渐发展为较严重形式的特权,进而发展成腐败行为,使得少数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最终落马。
背后主要是特权思想作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整治,效果显著。但个别领导干部搞小特权的现象仍存在,其原因大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特权思想残余,是小特权现象产生的思想根源。从思想深处看,小特权的产生,主要还是少数领导干部受封建“官本位”思想、“尊卑有序”的落后观念影响严重,宗旨意识淡薄,“高人一等”的优先思想、享乐思想滋生,习惯于让他人服从,而不是以平等的心态与他人相处。
第二,法治规范不足,是小特权现象滋生的诱因。由于存在反对特权的法治刚性不足、执行难等现实问题,特权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比如,有些法律制度虽然已制定,但只有原则性规定,缺少执行细则,在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甚至还存在制度规定的空白。
第三,监督存在缺失,是小特权现象蔓延的症结所在。由于监督上存在漏洞,“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弱、下级监督难”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监督的实际效用,权力破窗现象仍时有发生,搞小特权就更为常见。
第四,惩处力度不够,是小特权现象存在的外在条件。小特权虽然超越于法度之外,但相应受到的惩处力度并不是特别严厉。搞小特权的成本不高,导致有的人存在“得远大于失”的侥幸心理。
治理小特权的五大关键对策
强化党性锤炼,摒弃小特权优先的思想意识。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党性锤炼,才能将“小特权”思想消灭在萌芽期。其次,应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在思想深处筑牢抵御小特权的“护城河”。
完善法律制度,规范职务消费,扎紧防范小特权的制度篱笆。要想破除小特权,不仅要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思想问题,更要破解制度问题,扎紧权力的制度笼子。核心是要建立一套机制完善、运作规范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并且做到严格管理。
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震慑效应,铲除小特权滋生土壤。一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权力行使的事项、流程、预期效果,使权力运行符合透明易监督的原则。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让领导干部在红脸出汗中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三是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力度。同时建立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和群众监督的监督联动机制,真正落实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监督。
严格执纪执法,加大惩处小特权的力度。不论是谁,越是领导干部搞小特权,越是要从严处理。在追究责任时,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到严惩不贷。
发挥榜样作用,需要领导干部以上率先,形成制止小特权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杜绝搞小特权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