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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理论和重点路径

2022-11-03陈甬军

上海商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统一建设

陈甬军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人民日报》2022年4月11日第08版。这意味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了具体路线图,进入了全面施工阶段。《意见》发布以后,理论界关于统一市场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在一些基本问题的理解上还存在一些分歧。本文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什么”“怎么来的”“怎么建”这三个中心,从基本理论和重点路径的角度,探讨阐释有关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中心问题。

一、什么是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研究现状

《意见》发布以后,全国理论界立即掀起了一股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学习研究的热潮。目前已报道的文献有近百篇,但由于《意见》发布时间较短,除了个别文献作了长篇论述外,大部分文献都是以笔谈短文的形式出现。在取得进展的同时,对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研究存在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首先是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定义没有明确。由于《意见》是工作文件,因此没有必要定义全国统一大市场,这就导致《意见》发布以后出现了因为定义空缺,媒体只好照搬统一市场定义进行宣传的现象。如认为:“统一大市场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个市场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的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以及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同时,市场的监管要公平统一,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进一步规范的大市场。”①《何为统一大市场?解读:意见有两大亮点,要处理好三种关系》,《浙江日报》公众号2022年4月10日编发。这个定义没有具体说明“大”的含义,语句也不通顺,也没有具体的出处。这篇报道首发后,全国有上百家媒体跟着引用。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理论界对统一大市场的研究严重滞后。在后来的进一步讨论中,也有人提出统一大市场的概念最初是外来的,认为“统一大市场”这个概念最初是由欧共体提出的。1992年,欧共体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这里的欧洲统一大市场是指其全体成员国共同的“欧洲单一市场”(Single European Market),或称“内部市场”(Internal Market)。“统一大市场”是中国人对单一市场或者内部市场的译法,强调了“统”和“大”。这类翻译虽然没有错,但多多少少受到我国传统上的“大一统”思想的影响。②冯兴元:《统一大市场要求消除流通领域制度障碍》,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统一大市场理论研讨会”主旨发言摘编》,《南方经济》2022年第6期,第13—15页。显然,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定义及其来源是进一步研究需要首先搞清楚的问题。

其次是研究的取向不同。一是从市场流通的角度来探讨。如认为: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界乱局,中国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特别是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统一大市场引导生产、促进消费、优化配置、推动增长,这关乎国家命运与安全,是一个大战略。③丁俊发:《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理论与实施》,《中国流通经济》2022年第6期,第3—9页。二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重点研究。如认为:统一大市场更多体现为经济上的一体化,其关键在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得商品和各要素能够实现跨区畅通流动和高效集聚。④陆铭、郑怡林:《统一大市场的障碍:地理、制度与文化》,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统一大市场理论研讨会”主旨发言摘编》,《南方经济》2022年第6期,第3—7页。还有认为: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必须通过完善的市场中介机制来实现,建设统一大市场是完善市场机制的基础,是市场机制的统一,而不是政府调配的统一。⑤罗楚亮:《统一大市场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统一大市场理论研讨会”主旨发言摘编》,《南方经济》2022年第6期,第10—11页。三是结合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进行讨论。如对区域一体化、城乡融合、金融发展、产权制度、产业结构、高质量发展、市场取向改革、稳住经济大盘等方面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系进行分析讨论。⑥肖金成、刘守英、陈航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 基本思路和认识发展(笔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 4 期,第1—22页。这些讨论内容丰富,进一步深化了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理论认识,同时也提出了如何避免出现和克服统一大市场“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倾向,即应重点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基本性质等基础性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为此,本文在这一方面进行了一些努力,以下从对市场功能的分析出发来明确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定义,以期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功能

全国统一大市场落脚点是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功能就是为市场提供支撑。

市场一般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指商品买卖的地点和过程,前者如钢材市场、百货商店、外卖超市等,后者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通过商品买卖所完成的“惊险的跳跃”。另外一种含义稍微抽象,是指市场是资源配置和运行调节的一种制度组织安排。在这个方面,过去搞计划经济进行资源配置和运行调节,后来发现计划经济解决不了人类大规模生产的信息传递和企业的激励问题,就用市场机制来代替计划机制。这是我国四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市场流通与市场机制这两个方面有着内在的联系。首先,资源配置必须有真实的价格,必须在商品买卖过程中产生。作为一个价格信息传递过程,企业在收到这个信息以后,决定是多生产还是少生产,消费者知道这个信息以后,决定是多消费还是少消费,这样供需的变化会产生新一轮的对接,又会产生新的一轮价格,所以价格就会不断地运动,成为一个资源配置和运行调节的“永动机”,它要以市场流通为条件。反过来,市场流通又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展开,在组织流通的同时,以市场的通用语言来发出信息,这样就需要一个统一大市场作为两者的结合。

其次,市场机制要保持运动需要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它必须有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第二,它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市场体制、体系和规则来支撑。统一大市场是一个坚实的支撑,有了它,市场机制这个“永动机”才能不断地运动,进行资源配置和运行调节,当然还有政府的宏观调控。所以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需要有市场体制,要有全国大市场来支撑。明白了这一点,就可以明确:中国不会搞计划经济,也不可能再回到计划经济体制,而是要更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功能就是为市场的商品流通和市场机制作用提供支撑。

(三)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定义

由于《意见》的任务是进行工作部署,所以并没有给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定义,但《意见》明确指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所以可以从统一市场的定义及其特征来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概念。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统一市场概念的延伸和发展。统一市场有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的含义。

在政治上,统一市场是特指一个现代国家需要一个统一的而不是分散割裂的市场作为国家经济活动开展和国家治理能力行使的基础。统一市场的特征是统一货币,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税负。一个国家治理能力到什么边界、什么范围?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市场作为政治基础,即通过统一货币、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税负来保证商品能够自由流通,国家治理能力能够通达全国范围。所以统一市场在政治上是国家治理能力、国家政权力量的一种体现,必须要在国界范围内实现市场的统一。中国历史上秦始皇横扫六国、统一中国后所进行的统一度量衡,现在来看就是统一市场的初步雏形。近代欧洲的一些国家如德国,也是通过建立统一市场作为基础来建立现代国家的。19世纪中期以前,德国是一个由39个州组成的松散的德意志邦联,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商品流通经过每个地方都要收税。德国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是在三次王朝战争以后。1871年,德国统一建立一个现代国家后,首先就建立了一个统一市场。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我国也是把统一市场在内的统一财经作为巩固国家政权的基础。

在经济上,统一市场的“统一”是指商品、资本和劳动要按照统一的规则、管理方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由流通和流动。这一次加了个“大”字——过去没有用过,这是中国经济新的发展特征的体现。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规模越来越大,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2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14.4万亿元,伴随有44.1万亿元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万亿元的货物进出口总额,以及335.2万亿元的社会物流总额,庞大的市场流通体量,说明了商品流通,包括生产资料流通、生活资料消费品流通,以及进出口规模是跟着GDP同比例扩张的。现在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商品流通市场,所以需要用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个概念来取代原来的统一市场的概念。这也说明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必然是世界市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真正的世界经济,乃是有庞大货物、资本、技术游走世界各地的经济”①彭慕兰、史蒂文·托皮克:《贸易打造的世界:1400年至今的社会、文化与世界经济》,黄中宪、吴莉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333页。,市场作为这种游走的重要纽带更是如此。

因此可以给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个基本定义: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指具有巨大体量、合理结构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发挥市场流通和经济调节功能的一个国家治理范围内的统一市场,也是世界市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意见》正是在这个概念的基础上加上了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三个特征要求。我们要以这个基本概念为支撑来讨论《意见》的内容。

从经济学理论上来讲,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还可以进一步明确市场与分工的关系,更好发挥产业链、价值链的作用,促进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过去说要建立国内的独立工业体系,现在是通过全球采购,在全球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性市场来完成这个任务。现在世界远洋运输的一大半货物是中间产品,因为生产达到了规模经济,成本加上运费比自己去生产要便宜,所以形成了一个全球市场,分工采购就形成了一个个的供应链和价值链。因此通过发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更好地对接世界市场体系来容纳巨大的商品流量,从而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市场与专业分工的关系。同时,有了外部市场这么一个发达的交换网络,还可以推动企业做精做细、提供优质服务,为全球商品和服务的采购提供供给,所以“专精特新”的发展,不仅要从自己行业的技术特点出发,还需要由统一大市场提供支撑。这个方面在学术上可以进一步研究。

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概念是怎样发展和确立的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理论界对统一市场的概念一般是从商品流通的范围来界定的。从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明确“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来,建立统一市场,就已不仅仅限于保证商品流通的需要,而是作为市场机制作用的重要环节和体制作用的重要基础,成为需要通过改革大力推进的重要任务。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10年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作出部署,提出“强化市场的统一性,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再一个10年后,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应该注意到,这一期间统一市场在商品流通与市场机制两个概念并列使用过程中更加多地是讲商品流通。2015年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发展现代流通业相关政策时指出,要坚决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路障”,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排除公平竞争,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这里公开使用了“全国统一大市场”一词。2016年4月11日,国务院专题座谈会研究全面实施营改增相关问题时又特别指出,在推进改革中也要避免不合理的行政干预,不能限制企业跨区域经营、要求必须购买本地产品等,防止形成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以各种不当手段争夺税源,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016年,《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指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国统一市场基本形成,公平竞争环境逐步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2018年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推进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同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可见在这个阶段统一大市场还是与统一市场交替使用的。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有效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这时全国统一大市场概念正式“登堂入室”。2021年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全国统一大市场出现在了文件的题目中。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2022年4月10日,《意见》正式对外发布。

正如有人认为:以这些系列连贯的认识和部署为前提与基础,2022 年 4 月,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发布了《意见》,既体现了以往思考的集成,推动了长期部署的落实,又达到了认知内容的深化,标志着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理论性认识取得新进展。①李家祥、杨懿:《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认识演进和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发展》,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 基本思路和认识发展(笔谈)》,《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 4 期,第19—22页。

从上述30年来党和国家政策演进过程来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从一开始针对现代流通业到如今面向整个市场经济体系,是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对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而逐步发展推进的,是一个逐步由点到面、从内涵到外延的认识逐步深化的发展过程。所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概念既有历史继承性,又有新的发展观。它是在统一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概念,并不是“舶来品”,不过现在它的内容更加丰富,建设任务也更加紧迫。

另外从文件的起草单位来看,过去统一市场的文件一般是由商务部起草,这次改为国家发改委为主起草,最后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发布,成为几十年来的第一次,这也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反映了统一市场已从一般保证市场的自由流通的含义,转变为兼指夯实市场机制运行基础而拥有了更大外延,反映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意见》所指出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路径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当前中国改革发展中要重点解决的实际问题。《意见》着重部署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分别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目的就是全面推动中国市场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从而为中国经济的长远稳定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基础支撑和有效运行的组织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是需要进一步在理论上研究突破的重大问题。所以要完成这些具体工作任务,还必须抓住基础层面的工作,形成以下五个重点建设路径。

一是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义和目的。意义是《意见》的第一句话:“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目的是《意见》第一条的最后一句:“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提供基础支撑和坚强支撑的这“两个支撑”就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作用所在。

“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党中央对更长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战略路径所作的重大调整完善,是着眼于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步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可用倒“8”字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理论图型来理解,如图1所示。

图1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理论图型

图1中大的圆圈代表国内大循环,小的圆圈代表国际循环,它们的结合点就是国际国内循环的交汇。理论帮助我们来认识复杂的具体事物,用这个理论模型就可以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以双循环为主要特征的新发展格局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系。例如,2021年上海进博会的协议额有700多亿美元,这是中国需要进口的发展所需要的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各种服务产品额,从图1中的箭头就可以看见这一条。再如,广东财经大学位于广交会琶洲会展中心附近,广交会主要开展出口贸易,大量商品在这里签约走出去。现在中国有几十万亿元商品进行内外流通,自然需要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基础支撑。商品的畅通流通是内外循环的物质基础,也就必然成为新发展格局形成的内在要求。因此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必然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现在重中之重是扩大内需,挖掘和释放中国超大规模市场的潜在消费需求,从而为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支撑。

坚强支撑就是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核心市场机制运动提供组织体系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依靠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和运行调节的主要力量,所以市场机制运行所需要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成为市场体制发挥作用的组织基础。

基础支撑和坚强支撑这“两个支撑”,说明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义、目的和作用。理解了“两个支撑”的具体作用就可以进一步把握:第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第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第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产业升级的现实需要;第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第五,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释放市场潜力、激发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其中前面两条是关系长远和宏观的,后面三条是聚焦当前和具体的。它们是互相联系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整体认识和理解。

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体系与结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支撑。所谓市场体系就是各个市场的复合体,它不是一个单一市场,而是各种市场有机结合起来的市场体系,通过各自的功能成为一个整体市场,它们共同存在形成一个合理的市场结构,并且协调一致地发挥联动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市场的整体功能与作用。目前需要进一步加快还比较薄弱的若干市场领域的建设。如: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等等。这些市场与已经比较成熟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和结构,从而可以充分发挥市场这个最稀缺资源的作用。

三是注重统一大市场“硬件”与“软件”的配套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看作一台精妙绝伦的机器。看得见、摸得着的市场设施是这台机器的“硬件”。《意见》中提到的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等方面,就都关系到目前发展比较滞后的市场“硬件”。市场运行依赖的各种基础性制度规则是这台机器的“软件”。《意见》中特别提出的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这“四个制度”与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这“两个推进”,就关系到目前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软件”。现在的问题是“硬件”由于数字技术的发展建设进展较快,而“软件”即制度规则建设进展滞后,需要加快建设。做好“硬件”与“软件”互相匹配,才能赋能市场,发挥统一大市场的活力。

四是在处理好统一市场与区域市场两者关系的同时注意处理好区域内市场的关系。由于发展的禀赋条件和路径不同,我国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这就要求通过发展区域市场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进程。《意见》提出:“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在这些区域按照自己的特点先发展的同时,还要处理好区域内各地区市场的关系。最新的研究表明,国内各大区域之间的市场统一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六大行政区内,市场统一程度由高到低的顺序是华北、中南、西北、华东、西南、东北;在三大经济带内,市场统一程度由高到低的顺序是东部、中部、西部。这既说明了由于发展的禀赋条件和路径不同,我国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梯度差异,又反映了由于区域内部各个地区产业同质化程度高,存在“二律背反”现象。例如包含长三角这个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区域的华东地区,其市场统一程度在六大行政区中只排在第四位。因此,今后不仅要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通过发展区域市场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进程,还要结合区域内的比较优势和产业布局,实施区域内各地区的产业主导政策。通过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导产业政策的实施,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既推动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又开展区域内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实现市场统一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的互相匹配、互相融合与互相促进。

五是打破地区分割。统一大市场,顾名思义就是要统一,它的反面就是不统一,具体表现就是由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形成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这不仅会影响商品在市场范围内的自由流通,而且会影响市场机制所需要的真实价格信号产生和依靠价格进行供求调节的过程。这个问题的存在与我国的财政体制有关。1992年,笔者的博士论文就研究了当时十分突出的地区间市场封锁问题。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市场封锁情况有所好转,但并没有绝迹。2001年国务院还出台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20多年后的今天,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明显的市场封锁基本消失,但是隐形的市场封锁现象仍存在。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波动时,就会故态萌发。因此,《意见》特别指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国内大循环是指全国的大循环,不是一个地区的循环。如果商品不能自由流通,那么价格机制就不能形成,市场的两大功能就会受到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也就无从谈起。

从更加长远的历史角度来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保障。从它的“两个支撑”的重要作用分析,完全可以说,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驱动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与创新并列的两个车轮之一。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是什么权宜之计,而是长远大计。理论界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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