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职业健康”构建职业健康全国一张网
2022-11-03张忠彬陈娜李静芸张建芳樊晶光
文/张忠彬 陈娜 李静芸 张建芳 樊晶光
(本文作者单位系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编辑 赵苡萱
十八大以来,我国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远景目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强调,要“持续深化电子政务应用,着力解决信息碎片化、应用条块化、服务割裂化等问题,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也指出:开展“互联网+职业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
因此,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 号),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加快职业健康和放射卫生管理数字化转型,统一谋划、夯实基础、建设全国职业健康信息的“一张网”势在必行。
信息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国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在国家层面初步建立起覆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两大体系,服务于政府履职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的几个信息系统,包括“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全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等,部分省市、中央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和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但总体来看,我国现有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突出存在缺乏整体规划、标准体系不健全、基础数据缺乏等问题,严重影响职业健康管理效能的同时,也给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带来较大不便,亟需统一规划和协调推进,补齐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关弱项短板,推动职业健康治理能力提升与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要求
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总体部署,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统一标准、共建共享,智能先进、安全规范”的基本原则,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县”并向基层延伸的职业健康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纵向贯通及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核心业务应用系统的横向联通,不断提升职业健康数据挖掘和决策支持水平、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信息化建设面临的主要任务
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事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效能提升与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亟需补齐职业健康信息化的标准短板、健全基础平台与关键业务系统、完善基础数据库,并通过加强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建设,切实提升数据应用效能和决策支持水平。
建立职业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
作为协商一致的准则,标准是一定范围内确保某一事项最佳秩序的基础。针对职业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存在的巨大短板,坚持“标准先行”,建立起统一规范和指导全国职业健康信息采集、数据传输、数据交换、系统框架与功能、系统建设与管理等建设工作的标准体系,其重要性毋庸赘言,是确保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科学规范,相关系统有效联通、数据规范共享的先决条件。
建设多层级职业健康信息化平台
从国家到县区的职业健康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全国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的基础条件,只有架构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网络化平台体系,才能实现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业务的“一网通办”、相关业务系统的全网融合,以及职业健康数据的互联互通、规范共享和有效交换。
完善职业健康核心业务应用系统
职业健康信息化基础薄弱、关键业务系统缺乏直接影响到相关工作的信息化推进与效能。要按照《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办规划发〔2020〕21号)要求,完善相关业务系统,实现职业病防控核心业务功能,才可能真正实现信息化推动治理效能提升的目标。尤为重要的是,要加强现代信息智能技术在职业健康领域的应用,切实在补短板强弱项的同时,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建立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
职业健康管理相关基础数据库是实现职业健康基础数据信息资源的集聚整合,有效完善和管理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职业健康管理基础信息、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及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管理等基础数据的必要条件,进一步实现职业健康管理数据统计、查询分析、决策支持等重要功能及联通核心业务应用系统的重要保障。
加强职业健康信息联通共享
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是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确保数据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要统筹考虑权责归属、数据隐私等细节问题,打破信息“藩篱”,依托国家和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交换系统,分阶段、分步骤地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纵向贯通,推动实现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不断提升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职业健康数据应用水平
数据资源作为信息时代最具价值的资源已被广泛认可,其应用价值在于对客观事物描述、统计、分析、预测等多个方面,职业健康数据应用水平是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与数据价值实现的关键过程,通过推动相关系统研发,完善数据挖掘与分析应用的软硬件环境,加强职业健康多源数据的深度挖掘,按照《全国职业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国卫规划函〔2021〕184 号)要求,开展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及职业健康风险的监测预警,是推动职业健康工作效能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监测和安全管理
数据安全已上升到国家主权的高度,包括数据存储、处理安全、所涉及技术和基础设施的安全以及数据权属带来的安全,其关键在于维护数据安全性和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职业健康信息监测和安全管理在完善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规范开展职业健康信息监测和信息统计,强化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和增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石。
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进展
2019 年10 月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等先后完成全国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情况调研、“全国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方案”编制及职业健康信息化系列标准研究工作,并组织出台相关建设指导意见。
一是现状调研。调研各类职业健康信息系统57 个,包括4 个国家级系统、44 个省级系统和9 个行业系统,调研结果显示我国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突出存在分散建设、分别建设等问题,相关系统间缺乏有效的数据联通共享,亟需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和统筹建设。
二是建设方案研究编制。组织编制“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方案”,提出了全国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建设目标,明确了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原则、内容和实施计划等。
三是标准规范建设。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信息采集、数据交换、系统功能和平台建设等系列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工作,出台了相关建设指导意见,为“标准先行”、规范和指导全国的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奠定了技术基础。
四是系统联通与基础数据库建设。组织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信息系统”“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等的联通建设及职业健康决策支持系统研发工作,对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底档数据库,建设形成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等基础数据库。相关工作为有效联通、掌握底数和深度挖掘职业健康数据,提升职业健康信息监测与决策水平保障了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