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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真的抑制了京津冀经济增长吗?

2022-11-01孙天合

关键词:规制产业结构京津冀

孙天合,张 旭

(1.河北经贸大学 经济研究所,河北 石家庄 050061;2. 河北经贸大学 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61)

作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重大战略之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自2014年正式实施以来在环境协同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该地区经济增长却在全国层面呈现倒退趋势。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序,“大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京津冀三省市在教育、医疗卫生方面合作不断加强;交通、生态、产业这3个重点领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尤其在生态环境领域取得成效十分显著[1]。近年来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20年PM2.5浓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51%,京津冀地区119个国控断面监测中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上升到64.5%。但是,在生态环境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京津冀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却由2014年的10.33%持续下降到2019年的8.56%(1)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对此,有一种质疑认为是环境规制抑制了京津冀经济增长(2)此方面讨论最早开始于“环京津冀贫困带”的讨论,近年来有文章陆续发表。 目前,尚没有正式发表的学术期刊和报纸文章得出“环境规制抑制了京津冀经济增长”的结论,但此种质疑随着近年来河北省经济发展速度下行广泛存在于学者讨论和学术会议中。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这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本研究对此类质疑初次进行学术上的回应,亦希望以此引起学术界讨论。,那么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来的环境规制真的抑制了经济增长吗?已有的关于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多基于全国省区面板数据,证明环境规制强度对经济增长的多种影响趋势,且具有明显的区域异质性[2]。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其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一方面有利于为该区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对其他区域相关研究具有借鉴意义。然而,现有研究多围绕该区域生态发展探究环境规制的相关影响[3-6],并没有直接回答环境规制是否抑制京津冀经济增长这一问题。基于此,本研究先在理论上厘清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再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前后地市级面板数据验证环境规制对京津冀增长的影响效果和传导机制。

一、理论机制分析

(一)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影响效果

长期以来,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一直倍受关注,但始终没有形成一个共识,其主要观点有以下3种。一是支持“遵循成本说”,认为环境政策的制定会间接提高一些生产要素价格,从而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同时企业会为减少污染排放增加合规成本[7],此外环保投资的增加也将挤占其他生产性投资,进而降低企业生产率[8],即环境规制会抑制经济增长。国内也有学者证实了此观点[9]。二是支持“创新补偿说”,认为适当的环境规制会激励企业进行创新,并且创新带来的收益会抵消甚至超过环保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10],即环境规制促进经济增长。三是认为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多种非线性关系[11,12]。环境规制强度所处阶段不同导致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同,因而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U”型或倒“U”型关系[13,14];也有学者认为当环境规制水平较低只会增加成本不足以激发企业创新,过高时又会超过企业所能承受的范围,只有当环境规制至于合适区间内才会实现创新补偿,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因而呈倒“N”型关系[15]。其实,以上3种关系背后的统一逻辑都是在“遵循成本说”和“创新补偿说”作用下,成本与技术创新的博弈结果,可以用倒“N”型三阶段关系概括,其前两阶段为“U”型,后两阶段为倒“U”型,单一的促进或抑制作用仅是在某一阶段的表现。

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影响的非线性关系其实也是环境规制强度影响的异质性表现,这种异质性还包括在技术门槛[16]、外商直接投资水平[17]、产业结构[18]、规制类型[19]、企业类型[20,21]、政策执行时间[22]和区域[2]等因素上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差异。在区域异质性结果中,相对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业结构较优化、环境规制类型相对灵活且执行时间较长,使得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大于成本效应,从而该区域基本处于倒“N”型关系的第二阶段,即环境规制促进经济增长。具体到京津冀地区而言,虽然一些学者也对京津冀环境规制问题进行过研究,但大多都在探究环境规制对区域生态发展[3-5]及工业发展[23]等方面的影响,没能直接回答环境规制是否抑制京津冀经济增长这一问题。因此,基于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一般理论和京津冀地区经济目前发展阶段,提出研究假说1:

H1:环境规制可能促进京津冀经济增长。

(二)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影响的传导机制

环境规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本研究从技术创新、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结构验证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影响的传导机制。

1.环境规制通过技术创新影响经济增长。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存在负向挤出和正向激励的影响,技术创新能否促进经济增长取决于“创新补偿”能否实现。环境规制的实施会使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污染治理或引进先进设备和生产方法减少污染排放,在企业资金一定情况下,这也将对技术创新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同时会使企业成本增加、利润降低,减少企业创新动力[24]。而利益相关者的外部压力及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内在激励也会倒逼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25];一定时期内技术创新的边际绩效递减,会促使企业进行生产技术创新,以提高生产率获得更多利润,并从利润中抽取资金进行污染治理,此时严格的环境规制使被规制企业的生产技术创新得到快速提升[26]。一般认为技术创新会提高企业生产率和竞争力,促进地区经济增长;若创新成本无法补偿,也会降低企业利润率,不利于经济增长。基于此,提出研究假说2a:

H2a:环境规制会通过技术创新影响京津冀经济增长。

2.环境规制通过外商直接投资(FDI)影响经济增长。严格的环境规制会提高企业成本,使污染密集企业转移到环境规制宽松的国家或地区(“污染避难所”假说),环境规制会对工业行业引入外商直接投资产生抑制作用[27];同时环境规制会影响招商政策,随着环保意识增强会更加注重引进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外资企业[28],即环境规制会影响外商投资的数量。在开放经济下,一般认为FDI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外资企业的“产出效应”会直接促进地区经济增长[29];同时FDI的引进会通过“示范作用”“溢出效应”“竞争效应”等促进当地企业技术提高[30]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基于此,提出研究假说2b:

H2b:环境规制会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影响京津冀经济增长。

3.环境规制通过产业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环境规制通过产业结构影响区域经济增长可包括3种情况。在对外方面,高环境规制地区增加了污染企业成本,容易导致污染产业向邻地转移[31],进而使当地污染产业比重降低,产业结构得到优化[32];同时,环境规制也会通过作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进入壁垒”、淘汰传统落后企业的“铁手腕”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33]。对内方面,严格的环境规制会催生绿色高技术产业,使生产要素转向清洁生产行业,从而优化产业结构[34];同时,不同行业之间的利润差距,会促使一些资本密集的污染产业进行多元化产业布局,如金融领域[35]。此外,严格的环境规制使环境改善后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进而带动交通、餐饮、酒店等服务业发展[36]。以上产业结构的转型和优化均有利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当地经济增长。基于此,提出研究假说2c:

H2c:环境规制会通过产业结构影响京津冀经济增长。

二、实证检验设计

(一)基准实证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针对本文验证的核心问题:环境规制是否抑制了京津冀经济增长,设定如下形式固定效应面板模型:

λ×Year+γi+μit

(1)

其中,lnpgdpit表示地区i在第t年的经济增长;hjgzit代表相应的环境规制强度;xit代表控制变量,具体包括:科技创新水平、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政府干预程度、人力资本水平;β0、β1、βj和λ分别为常数项、核心变量、控制变量和时间趋势项的回归系数;γi表示地区固定效应;Year表示时间趋势;μit表示随机误差项。

1.被解释变量。对于经济增长的衡量一般采用地区生产总值或地区人均生产总值,考虑到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可以同时反映地区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因此本文选取地区人均生产总值来衡量经济增长,并采用CPI对其进行平减处理。

2.核心解释变量。关于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始终没有统一的标准,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从污染治理投入角度,用地方颁布环保法律法规数量[37]、污染治理投资额占产值比重[38]、工业污染治理运行费用占产值比重[39]等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二是从污染治理效果角度,用排放强度[40]、工业废水达标率、除去率[20]或用工业三废构建综合指数[17,31,32]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本文则借鉴朱平芳等[17]的思想,利用工业三废(工业SO2、工业废水、工业烟(粉)尘)排放强度构建的综合指数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此方法优点在于:(1)构建综合指数可以避免单一指标的局限性;(2)从污染物排放强度角度可以避免利用投资额、排污费占产值比重等衡量时由于规制侧重的类型不同而导致结果不同;(3)相比从污染治理投入角度衡量环境规制,用污染排放强度综合指数可以弥补由于地区间污染治理效率差异导致与环境规制实际效果存在较大差异的缺陷。因此该方法能更加客观科学地衡量环境规制强度。其表达式如下:

(2)

其中,hjit为第i个城市第t年的环境污染综合指数,污染指数越高则说明政府治理环境越松懈,即环境规制力度弱;反之,则表示环境规制力度强。hjl,it为第l种污染物排放强度的相对值;pfqdl,it为第l种污染物排放强度;PFQDl,it为第l种污染物平均排放强度;pfl,it为第l种污染物排放量;gzjzit为实际工业增加值。由于通常习惯是数值越大表示力度越强,因此对环境污染综合指数进行取倒数处理,即用1/hjit来衡量环境规制,记1/hjit为hjgz1。此时hjgz1越大表示政府进行环境规制力度越强。

3.控制变量。科技创新水平(lnzlsq)用地区专利授权数的对数来表示;对外开放水平(dwkf)使用外商投资金额占GDP的百分比值来衡量(根据人民银行公布各年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将外商投资金额折合成人民币);产业结构(cyjg)用第二产业产值占地方总产值的百分比来衡量;政府干预程度(czzc)用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占GDP的百分比值来衡量;人力资本水平(js)用普通高校教师人数占职工人数的百分比衡量。

(二)传导机制实证模型设定

为了进一步验证环境规制促进京津冀经济增长的路径,依据前文机理分析建立联立方程模型验证环境规制是否通过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对外开放间接影响京津冀经济增长:

lnpgdpit=α0+α1Mit+α2czzcit+α3jsit+

α4Year+φit

(3)

hjgzit=λ0+λ1lnpgdpit+λ2Mit+λ3czzcit+

λ4scit+λ5Year+vit

(4)

Mit=γ1+γ2hjgzit+γ3jsit+γ4Year+εit

(5)

其中,式(3)为经济增长方程,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影响经济增长的路径变量(Mit),具体包括科技创新(lnzlsq)、产业结构(cyjg)、对外开放(dwkf); 式(4)是环境规制方程,用以解决经济增长反向影响环境规制可能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且控制第三产业比重(sc);式(5)是中间机制方程,主要刻画环境规制强度对路径变量的影响。模型中φit、vit和εit为3个方程对应的随机扰动项,其他变量与基准模型式(1)相同。

(三)数据来源

数据主要从《北京经济年鉴》《天津经济年鉴》《河北经济年鉴》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整合京津冀13市2011—2019年面板数据。基本统计如表1,可知京津冀13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不同地区、时间都存在较大差异,并且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来人均生产总值、科技创新能力、使用外资额、人力资本水平等都有所提升,环境规制力度也在加强,二产比重显著降低,政府通过公共支出干预程度明显加强。

表1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

三、实证结果

(一)基准模型计量结果分析

基准模型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模型1为环境规制强度指数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回归结果,可见在1%的显著水平下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有着正向效应,即环境规制促进了京津冀经济增长。模型2为引入环境规制强度指数二次项的回归结果,可见引入二次项后,环境规制强度指数一二次项系数都不显著,说明样本时段内环境规制对京津冀经济增长的影响并没有呈现非线性关系。模型3、模型4为分别引入科技创新水平、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政府干预程度、人力资本水平等其他控制变量,并且控制时间趋势后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显示环境规制一直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为正。以上结果验证了假说1,即环境规制并没有抑制京津冀的经济增长,而是起到了促进作用。

表2 基准实证模型估计结果

(二)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以上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研究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表3):(1)替换被解释变量:前文中使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衡量经济增长,此处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地区生产总值,重新对模型进行估计,结果如模型5所示。(2)替换核心解释变量:二氧化硫是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形式,也是国家强制减排的2种污染物之一,因此单位二氧化硫的工业增加值能较好反映环境规制强度。此处借鉴王文普用实际工业增加值与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值衡量环境规制[39],记为hjgz2(模型6)。(3)改变估计方法:此处采用固定效应对模型进行估计(模型7)(3)基准回归时,根据豪斯曼检验结果显示P值为0.388 6,即随机效应模型会更加有效,采用随机效应对基准模型进行估计。;(4)加入京津虚拟变量:考虑到北京、天津行政地位特殊,与河北省11个地级市不同,所以引入京津两直辖市虚拟变量进行随机效应面板模型估计(模型8)。各模型估计结果显示,环境规制的估计系数都显著为正,说明结果稳健,充分验证了假说1。

表3 稳健性检验结果

(三)传导机制验证

基于联立方程模型,采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对3种传导机制进行验证,结果如表4所示。

1.验证以科技创新为传导路径。模型9结果显示,在传导机制方程中,环境规制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水平下为正,即环境规制促进了科技创新。说明环境规制强度仍处在一个比较合适的范围内,此时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不会仅靠增加污染治理费用来达到排污标准,而是会主动进行绿色技术创新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出于环保压力也会激励企业进行生产技术创新去提高企业生产率以增加利润,并从利润中提取资金再用于绿色技术创新。因此环境规制提高了科技创新水平。由经济增长方程可知,科技创新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水平上为正,即科技创新水平提高会促进京津冀经济增长。这意味着创新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带来高额收益并足以弥补创新成本,也验证了强波特假说在京津冀区域成立。从环境规制方程可知经济增长对环境规制有着不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反向因果关系。综上可知,环境规制会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实现创新补偿,进而促进了京津冀经济增长,验证假说2a。

2.验证以对外开放为传导路径。模型10结果显示,在传导机制方程中,环境规制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水平下为正,表明环境规制并没有减少外资使用,而是增加了外商直接投资水平。可能原因为近年来京津冀地区环境规制水平的提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高污染外资企业的进入门槛,但环境规制的增强也使政府在招商引资时更加注重引进高技术外资企业以为当地带来先进技术,因此环境规制的增强反而会促进外商直接投资水平的提高。由经济增长方程可知,外商直接投资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水平上为正,即外商直接投资水平提高促进了京津冀经济增长。其原因为:外资企业可以为当地企业提供中间产品形成产出效应;高技术外资企业的进入会通过“竞争效应”“知识外溢”“示范效应”带动当地经济增长。从环境规制方程可知经济增长对环境规制有着不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反向因果关系。综上可知,环境规制会促使政府引进高技术外资企业增加外商直接投资水平,进而产生溢出效应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验证假说2b。

3.验证以产业结构为传导路径。模型11结果显示,在传导机制方程中,环境规制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水平下为负,表明环境规制增强会导致二产比重下降,可能原因有:环境规制的增强使一些传统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被迫关停或转移到邻近地区,而这些产业大多属于第二产业;同时也使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而环境的改善也促进了交通、旅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发展。由经济增长方程可知,产业结构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水平上为正,即二产比重的下降促进了京津冀经济增长,由此可知二产比重下降更多是环境规制增强催生一些高技术产业,并促使生产要素由传统高污染产业转向了效益更高的清洁产业,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所致。从环境规制方程可知经济增长对环境规制同样有着不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之间也不存在反向因果关系。综上,环境规制强度增加后可能推动了产业结构升级从而促进了京津冀经济增长,验证假说2c。

表4 传导机制模型估计结果

续表

四、结论及政策启示

本文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来尤其在生态环境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但其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却在不断下降的现实,直面该区域环境规制是否抑制了京津冀增长的质疑,在理论上厘清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影响效果和机制基础上提出假说,而后基于京津冀13个市2011—2019年的面板数据,建立面板计量模型和联立方程模型对假说进行验证。得出如下结论:(1)环境规制加强因导致成本和创新水平的提高而影响经济增长,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方向取决于“遵循成本”和“创新补偿”2种效应的强弱。实证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京津冀人均GDP和GDP总值的影响均显著为正,“创新补偿”效应占优,即环境规制促进了京津冀经济增长。这也否定了环境规制抑制京津冀经济增长的质疑,证实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可以实现双赢。(2)环境规制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结构等多种途径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存在负向挤出和正向激励的影响,技术创新能否促进经济增长取决于“创新补偿”效应能否实现;环境规制增强在抑制污染型外商投资进入的同时也会使地区更加注重引入清洁型、技术密集型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一般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环境规制会通过降低地区高污染企业比重,促进生产要素及利润向清洁产业转移等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而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实证结果表明环境规制会通过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外商直接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来促进京津冀经济增长。环境规制一方面激励了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及生产技术创新,提高了地区科技创新水平并实现创新补偿;另一方面也促使政府更加注重引进高技术外资企业,而这些企业的产出效应及外溢效应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同时环境规制虽然会使一些高污染企业关停或转移,但也催生一些高技术产业并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使资源要素从一些传统高污染的第二产业向经济效益更高的清洁产业转移,同时促进了第三产业快速发展,进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基于以上结论,为促进京津冀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有如下几方面政策启示。第一,加强环境规制的同时引导企业进行创新。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能够实现双赢的关键之一在于创新,政府应该科学测定适合京津冀地区发展阶段的环境规制强度,加强环境规制倒逼企业通过创新从根本上治理污染;同时,完善创新支持制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强京津冀创新成果共享平台建设。第二,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严控高污染外资企业的进入,注重引进技术水平、清洁生产能力较高的企业,充分发挥外资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外企进入成本,吸引高质量外资企业入驻;鼓励自主创新水平低的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绿色环保技术,加以学习模仿并实现自主创新。第三,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绿色产业。要实现京津冀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减少对传统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依赖,淘汰污染落后产能,完善不合规企业清算退出制度,促进要素在不同行业间流动;同时,加大对高技术企业及清洁生产行业的扶持力度,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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