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及对策
2022-11-01张鹏飞
张鹏飞,张 健
(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天津 300000)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思路在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被首次提出,强调要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地方政府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农业发展,农村产业融合水平不断提高。2015—2022年农村产业融合连续几年在中央一号文件都被提及,说明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历史背景下,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对于促进农村农业转型升级、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天津市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笔者以直辖市天津市作为研究对象,选取典型案例分析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模式,找出天津市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丰富产业融合理论的研究和促进天津市农村产业发展都具有现实意义。
1 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状
天津市现辖16个区中有10个主要涉农区,每个涉农区都有自己的发展特色。天津市主要围绕小站稻、蔬菜、生猪、水果、林果、奶业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了蓟州区出头岭食用菌、西青区辛口镇精品蔬菜、北辰区双街镇花卉、武清区精品葡萄和桃、津南区小站稻、宁河区岳龙镇辣椒、静海区台头镇西瓜等产业。天津市在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2021年8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确要加快推进乡村产业现代化。2021年11月,《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开始施行。天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不断发展的同时,仍存在农产品加工水平低、休闲农业品牌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农业内部交叉融合模式。农业内部交叉融合指的是以农业资源为基础,在畜牧业、种植业、养殖业之间进行融合重组,形成种养结合、生态农业等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既能够减少成本、增加效益,也能够促进农业废物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天津市津南区的小站稻,通过发展稻蟹综合种养模式,实现产值和收益的双丰收,单位面积产值增加近15 000元/hm。同时,稻蟹种养模式减少了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防止了土壤的污染。天津市的其他涉农区也积极推广稻蟹种养模式来提高农户收入。
农业产业延伸型融合模式。以第一产业农业为中心向前后纵向延伸是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模式。一是前向延伸融合。前向延伸融合是向农业种植与养殖环节延伸,保证农产品原料产量和质量供应的稳定。二是向后延伸融合。后向延伸融合是向加工、流通等环节延伸,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使整个产业链、价值链升级,对农产品进行初级加工和深度加工。目前,天津市建成农产品加工园20个,培育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620家,产品总价值达到1 200亿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7∶1。
农业多功能扩展融合模式。农业多功能扩展融合模式是指立足农业多功能的挖掘与拓展,依托农村各种资源,比如自然风光、田园景观、老家味道等生态绿色资源,将农业与传统文化、休闲旅游、素质扩展等产业深度有机结合,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的全面发展。天津市在农业多功能扩展融合方面的重点工作是开展“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天津市认定22个市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和258个市级休闲农业特色村点。“十三五”期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均接待游客数量1 861万人次,综合收入61.8亿元。
技术渗透型融合模式。技术渗透型融合模式是指在农业的生产、经营、运输、管理、服务过程中,运用生物、互联网、信息等新一代技术来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提升农业的科技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形成诸如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实现先进科技与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天津市建成了全国领先的农业物联网和农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带动农业经营主体44.5万家,促进农村电商、物联网、中央厨房、冷链物流等农村新业态快速发展,网络销售模式基本实现全覆盖。
农业产业融合主体现状主要是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种养大户的发展现状。
家庭农场蓬勃发展。家庭农场依靠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种植或养殖,相对于传统的小农经济,家庭农场所生产的农产品产量高、品质好、品种多,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天津市从人才、资金等方面出台相关文件来培育壮大家庭农场的发展。《天津市引导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的工作方案》和《天津市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工作方案通知》分别从人才和资金两方面为家庭农场的培育提供政策支持。目前,天津市纳入名录系统家庭农场超过1万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33家。
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实现成员间互助为目的,为农产品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济的方式实现生产的组织化和集约化,降低了小农户农业生产的风险成本,通过带动散户与组织大户对接企业,联结市场,减少了交易成本。除此之外,在利益分配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相对会实现公平分配。“十三五”期间,天津市工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2 397家,2021年认定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56家,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家。
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理念,融合了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在高端农产品生产、农业品牌打造、农产品营销模式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具有显著优势,推动了工业与农业、城镇与乡村等要素的融合,是实现乡村战略的重要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天津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57家,其中国家级22家,主要集中在宝坻区、宁河区和滨海新区。
2 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天津市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数量少、档次低、规模小等诸多问题。天津市国家级龙头企业数量仅为22家,国家级龙头企业仍然偏少,大部分农业企业销售规模不大,优势不明显,没有形成集群带动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规范,缺乏合理的组织结构,监督不到位,甚至存在为套取政策资金的“空壳社”。
在产业融合方面,一二产业融合仍以初级农产品加工为主,缺少深加工产品,农产品附加值不高;一三产业融合中,休闲农业的核心竞争力弱,缺乏效益增长点,品牌培育意识薄弱,市内的休闲农业点缺乏知名度。整个产业链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生产端,农产品质量标准不统一,未形成标准化生产;在加工端,初级加工的农产品居多;在流通端,表现为仓储中心在农村地区较少,物流信息化管理弱、冷链运输成本高,农产品销售链条不完善,农村经纪人队伍较弱,新型销售平台尚未实现全覆盖。
技术提升的内在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新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两方面。从新技术研究角度来看,天津涉农科研能力不强,主要原因是涉农人才和科研机构数量少。天津市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涉农专业在校人数不多,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待遇等方面的原因吸引不了外来涉农人才,人才储备机制不完善。除此之外,天津市内涉农科研院所中企业自办的数量少,大部分科研院所的性质是高校合办和国家科研院所的下属机构。
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来看,天津产学研结合不紧密,成果转化率低。一是天津市目前仍然缺少科研成果的高效转化及推广平台建设,相反仍然以传统科研补助形式对农业科研项目进行支持,缺少市场化运作来创造内生动力。二是在技术推广方面,多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培育的频次低,连接性不强,使很多培训流于形式。三是由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收入分配问题,科研人员与企业、一线生产和市场需求联系不紧密,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匹配程度不高,制约了农村产业化融合发展。
天津市各类产业化组织主要通过订单式、合作式、股份式的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由于市场波动和经营主体规模、资源等方面的限制,当前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合作流于形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博弈力量悬殊,农户在议价方面处于劣势,造成农业龙头企业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农产品;二是农户对合同中关键标准不明确,合同内容不够细化。企业收购农户的农产品会按照合同的标准来执行,而农户本身由于缺乏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的意识,认为企业是在“鸡蛋里挑骨头”,部分农户为完成生产任务,人为缩短养殖周期和生产时间,不仅对粮食安全造成隐患,也破坏农户与企业之间脆弱的利益联结关系。
3 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产业融合的主体和基础,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对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发展。第一,实施家庭农场百千万工程。帮助稳定发展的小农户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发展为家庭农场。对达到要求的种养大户,也要积极纳入家庭农场。第二,开展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从金融、财税等方面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在规模经营、先进技术、规范生产、农业产业链延伸、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其主导作用。第三,家庭农场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的引进。支持乡土人才、回乡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引导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家庭农场积极组建联合家庭农场,实现资源共享,发挥规模优势。
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大力培育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型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销售型联合社,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发挥联合社的作用。继续在人、财、地等方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合作社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并具有品牌效应。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是着力打造产业链完整、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农业产业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强化精加工技术的研发、引进和应用,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二是要重视“小站稻、蔬菜、畜牧、水产”4条农业全产业链,重点培育“链主”企业,创新联农带农机制。三是要发挥龙头企业协会平台的作用,提升管理水平,做好银企对接,积极寻找海外投资,解决好资金难题。
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以粮食、蔬菜、畜牧、水产等产业为重点,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广优质小站稻种植面积,稳定小麦、玉米种植面积,发展强筋小麦、鲜食玉米等特色品种,巩固粮食生产能力。加快发展设施蔬菜、设施养殖,巩固发展现代都市型奶业、生猪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海淡水绿色养殖、稻渔立体综合种养,加快发展名优特品种养殖和观赏鱼等特色养殖。
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围绕粮食、奶制品、肉类、水产品、果蔬等产业,提升设施和装备发展水平,提升贮藏、保鲜、烘干等加工技术与条件,让优质精品的农产品进入市场。提高农产品深加工水平,以主食加工、调味品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导向,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均衡营养的食品、健康的加工食品和优质低成本的非食用加工产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快生物技术、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和环保技术的应用,促进农产品多样化加工。
推进农业功能扩展型融合。进一步对农业的文化、技术、教育、旅游等价值进行开发利用。举办节庆文化活动和展会,采取农业嘉年华、摄影大赛等形式吸引更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引导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精品项目和精品线路,以蓟州、西青、宝坻、武清4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为基础,探索认种认养、私人订制、包种包养等模式,围绕市级休闲农业示范区建设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在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方面,打造面向周边的微度假旅游,加大对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的宣传,积极组织和参加全国非遗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天津的精品旅游线路。
科技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农村要想汇聚人才,既要进行本土培养,也要加大引流。首先针对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加工物流、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的高水平人才,完善农业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下乡。除此之外,要积极引进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对高素质农民进行培训,重点培育农业经理人等经营管理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优秀的农创客,要重视农村中的能手、土专家,发挥他们的中介作用,更好地将农业技术普及给更多的农户。
在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方面,第一,要支持科技型农业企业和相关农业推广机构、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在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加强农业新技术培训,扩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支持与国内外农业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先进科技成果进行推广。第二,鼓励区、镇、村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现科技与生产、教育与推广的紧密结合。第三,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到政府科技项目中,让科技特派员领办或创办实体企业,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稳定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龙头企业与合作社或小农户之间的合作。
发展新型订单农业模式。新订单农业模式主要体现在龙头企业统一种植标准,供应农资,采购产品和品牌产品,公司负责统一生产服务和管理,降低农民经营风险。同时,龙头企业通过返还利润、利润披露、最低保护价或二次结算等方式,提高农民收入,与农民共担风险,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系机制。
积极开展股份合作。支持小农户用人、财、物、土地等资源入股农业龙头企业或者农业专业合作社,企业可以集中土地资源,实现大规模开发。同时,企业还可以雇佣农民进行生产,使农民获得“分成金+租金+工资”,并在企业与农民之间形成“股份制”的利益联系机制。同时,贫困村中的扶贫资金可以按股分给农户,由农户自己决定,开展资金入股模式。支持涉农的科研机构将研发技术以股份的形式入股到企业,实现“双赢”。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农业龙头企业要强化风险责任意识,主动创新产业组织模式,带头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圈。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审查、分级备案、退出制度,严格执行租赁土地面积上的限制,进行动态监管,加强事后监管。在土地租金预付、土地流转风险补助等风险保障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防范危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对订单合同、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的履约进行监督,建立健全仲裁体系来解决订单合同和土地流转纠纷。
4 结论
农村产业融合是以农业资源为基础,将一切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资源进行整合,挖掘农村的文化、旅游等隐形资源,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引进资源方面,制定《关于引流新金融资源入乡村工作方案》吸引城市的金融资源融入乡村。在培育本土农产品品牌方面,制定《天津市“津农精品”认定管理办法》,提高天津市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也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农业产业链水平不高、技术水平低、农业经营主体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需要重点支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发挥其带动作用;从做好农产品的初加工,发展农产品的精加工,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发展农业经纪人等方面构建完善的农业全产业链;从人才吸引与培育、技术平台成果转化的建设等方面增强农业技术提升的内在动力;最后,从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发展新的利益合作模式等方面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