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我弥留之际》主题的接受美学解读
2022-11-01蒋竺峰
◎蒋竺峰
(安徽师范大学 文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3)
一、作品的“召唤结构”和文学接受
德国接受美学的代表人物沃尔夫冈·伊瑟尔提出“召唤结构”这一理论,他认为文学作品由文本和读者两个方面构成,读者与文本存在一种互动关系,作家所写成的文学文本具有召唤其创作之时所预想的潜在读者的结构机制。伊瑟尔是在改造和创新现象学代表人物英伽登的文学艺术作品认识论以及阐释学代表人物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论而提出这一理论的。在英伽登看来,一部作品的意向关联物就是事物之多重图式化方面的组合体或纲要略图,它有许多“未定点”和空白需要读者的想象来填充或“具体化”。在此基础上,伊瑟尔认为,文学文本在成文之时不断唤起读者在阅读期待作品时在既有视域的基础之上,但唤起它不是为了让读者依照作者的意愿循规蹈矩,而是为了打破它,使读者获得新的审美阅读视域,唤起读者填补不定点、连接空缺、更新视域的文本结构,即所谓“召唤结构”。对阅读的召唤性不是外在于文本的东西,而就是文本自身的结构性特征。依伊瑟尔的论述,召唤结构是将文学关注视点由关注文本本身到重视读者阅读对作品多重意义的生成作用,在相对稳定的视域中,一部作品所容纳的复义元素越众多而模糊,就越能激起读者积极参与文本意义的建构,从而对作品接受和研究视野会更为广阔和开放。福克纳所作小说《我弥留之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就在于他叙述风格所形成的“召唤结构”。其具体体现在:
(一)叙述者多声部独立章节讲述,各部分单一人物发声,故事片段组合拼凑成为作品,会存在故事留白空间,引发读者主动重组完整故事。小说共分为五十九个章节,其中包含十五个第一人称叙述视角“我”的叙述者(包括本德仑一家七位和八位主要乡邻)来共同发声的,每一章节以个人独白来叙写,其中包含各个人物的内心独白、引述对话和情感判断,采用第一人称视角来推进。(除开第五十七节因情节需要未采用)再结合小说原标题,通俗直译就是“当我躺着等死”(As I Lay Dying),常规阅读思维会考虑到文本内容是主人公“我”在“等死”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或者情节,但故事并非如此去展开。事实上是,大家所预想的标题里面出现的主人公“我”在文章情节出现的头一天傍晚就已死去,小说所展示的主要情节并不是在“等死”之际,而是在标题中的“我”死去之后,标题中出现的“我”便是本德仑一家的女主人艾迪,但在正文叙事中“我”被分割为了十五个叙述者,与常规叙事角度笔法相异,暗含深意的分割“我”会造成读者阅读困惑,等待读者介入其中去构筑关于“我”这一叙述主体完整的故事情节。正如王长荣在《美国现代小说史》中所言说:“福克纳小说创作上的一个特点就是打破线型叙事顺序,打乱时间顺序,把故事分解成许多片段,让各种人物从不同的角度讲述故事。这样就“迫使人们都从美学和道德上进行探索,读者也被卷入了故事。”
(二)文中各个人物视角有限,依托自我价值取向和愿望来推动故事情节发展,召唤读者作推理。小说以描写美国南方普通农民家庭本德伦一家为主要故事背景,以运送女主人艾迪的遗体回家乡杰克逊墓地安葬为脉络。每一章节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各有打算和归宿:男主人安斯想要装假牙、大儿子一心打造母亲的棺材,为运送棺材过河折了腿、三子珠尔为母亲安葬凑买运送的骡子舍弃了自己最心爱的马、女儿杜薇·德尔要买堕胎药、幼子瓦德曼想要买小火车。而结尾却是二儿子达尔因烧谷仓而被抓进疯人院,杜薇·德尔没有买到药却被猥亵,小说最后男主人安斯有了假牙,而迎娶新老婆。在所有章节中,某一件事会重复出现,但因不同叙述者价值观、情感取向、愿望不一而各执一词,因而作为赋予了每一叙述者有解读其他叙事者的话语权力,比方说在达尔的话语体系里他弟弟珠尔眼里的母亲是匹马、而在幼子瓦德曼自己眼里俺娘是条鱼。书中各个叙述者多元的价值判断会促使读者自己也想参与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形成自我观点。
(三)不合乎日常思维和逻辑的陌生化语言或意象,使得读者莫衷一是,难以理解。在伊瑟尔看来,文学语言是一种待解读的描述性语言,具有多重意义的可能性。小说中有诸多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匠心独运,回味无穷,而最具特色的是福克纳会赋予角色以独特的语言和心理意象,形成语言的“复调性”。比如说达尔的话语和心理世界带有迷狂和诗意,这是书中其他叙述者不具备的。除此之外,书中有部分章节的叙述者处于类似半梦半醒的心理状态,因而叙述文本不带标点符号,是一连串、不间断的文本符号,这也是其语言特色。其小说打破了传统意义上作品意图仅依靠作者创作意图所阐释的体制。艺术作品的存在就是那种需要被观赏者接受才能完成的游戏。所以对于所有文本来说,只有在理解过程中才能实现由无生气的意义痕迹向有生气的意义转换。福克纳在写作时有意调动读者参与进来,因此,读者主动参与文本的解读才能使其焕发新的活力。
二、小说主题涵义的多重意蕴
对于《我弥留之际》小说的解读,大家要破除传统小说那种单一的、线性的故事结构这一模式,福克纳的小说创作往往是三维立体和多侧面的。可以以各叙述主体的行动目的为切入,融合对于其语言风格、情节走向、环境描写来进行主题意义的探寻。
(一)家庭小说。一般意义上来说,它是一部家庭小说,关于美国南方普通农民家庭的一部小说,是福克纳构筑约克纳帕塔法县世系小说中的一部。它以本德伦家女主人艾迪的死亡为矛盾中心,每一家庭成员的所作所想为依托来推动情节发展,以洞悉小家庭所展露出的悲剧命运来反映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南部穷苦白人没落的生存状况和迷惘的道德困境,同时也是乡土世界传统价值观的崩塌和消亡的缩影。将其与《喧哗与骚动》结合起来阅读,会有更为深沉的关于那一时代家庭悲剧的理解,康普森与本德伦一家的家庭崩溃之源是相似的。
(二)流浪汉冒险小说。同时,该小说也是一本流浪汉冒险小说,跟古希腊传统冒险题材作品《奥德赛》不同,它不是一个人的英雄苦难故事,而是本德仑一家的近乎堂吉诃德式的冒险悲剧。男主人安斯履行其妻的诺言,死后将她葬于故土。原本四十多英里的路程,却空降暴雨,必经之路的桥梁遭洪水冲垮,折返绕道却依旧如此,被迫从浅滩涉水,淹死了骡子,还差点折了棺材、死了大儿子。其后,因洪水耽误时日,尸体在进城后发臭,遭到近邻和路人指责,棺材还险些被烧毁。这是精神和肉体共灭的死亡之旅,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在路途中被激化,暴露了本德仑一家在传统道德观中分裂自生的流浪汉本质。福克纳的主要目的更像是迫使读者以比书中的人物与行动第一眼看上去所要求的或值得的更高一层、更有普遍意义的角度来读这本小说,来理解本德仑一家及其历险。它使我们逐渐领会,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关于人类忍受能力的一个原始的寓言,是整个人类经验的一幅悲喜剧式的图景。因此它不仅仅是讲述本德仑一家的苦难历程,它更是整个人类冒险史的缩影。
(三)反讽寓言体小说。该小说还是一本反讽寓言体小说,全书假托本德仑一家的荒诞离奇的个体以及所经历的环境为据,因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每个人都具有相对典型和真实的个性特征,例如反复强调自我的艾迪是虚无的代名词,反复言说出汗会死言辞的安斯是懒惰和自私的代名词。除此之外,小说中也采用了环境中的意象物来让作者参与解读。例如在小说出现的“水”的意象,水冲毁了送葬之路的桥梁,还伤了卡什的腿,后来成功涉水,寓意着对本德仑一家的惩罚和净化;而“火”的意象出现在小说行将尾声之际,大火差点烧毁了棺材,达尔因此被抓捕,因而其寓意着惩罚;但在经历了大火之后,棺材被营救了出来,最终顺利安葬,它也寓意着希望。除此之外,在小说第九章节以安斯为第一人称视角所言说的“路”也是值得深思的。在安斯眼里,路成了人化的对象,“路躺在那儿,正对着我家门口,来来往往的厄运都不会找不着门的”,而人反倒成了物化的对象,“可上帝本意是让人住下不动的,就像一棵树或是一株玉米那样”,在安斯看来家里所有的厄运都是因为路带来的。可事实上,是本德仑一家自我切断了与外界的交流,同时家庭内部也存在沟通障碍,各怀鬼胎,这预示着后文送葬之路的艰辛磨难。但小说结尾却又以喜剧式的结局收场,千疮百孔的一家人最终团聚,暗示着历经磨难后重燃了某种新的生存希望,路也是一种复活的寓意标志。最具反讽的是被送进疯人院的达尔,他是集理性和浪漫于一身的悲剧主义者的寓意象征。
(四)宗教小说。全书正文处共直接引用了《圣经》共八处,在第八章节邻居塔尔为第一人称叙述视角听闻安斯的“赏赐的是耶和华”一语,这句话语出《圣经·旧约·约伯记》:“约伯便起来,撕裂外袍,剃了头,伏在地上下拜,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此处是引用约伯的话来自我安慰或安慰死者的亲人。而这句话却语出自安斯,能够理解在他心里死亡是一种精神升华和肉体解脱,他对死是无所畏惧的,戏谑地道出安斯对于生存现状的压抑和苦闷,体现出他生不如死的精神状态。除此之外,小说故事从“有罪——惩罚——净化——救赎”这一基督犹太受难的原型情节展开。正如前文所阐述,本德仑一家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心计,个人私欲膨胀泛滥,可以说履行诺言即艾迪的遗愿是他们良心与道德最后的遮羞布,其小说的开头正好是基督罪行即将审判家庭成员之时,女主人艾迪的死亡使家庭每个成员的私有欲望达到顶峰,而送葬之路正是悔罪之路,水与火的洗礼使他们回归人性的正途。但最终这一复活正途是以一部分人的牺牲作为代价的,卡什断腿、达尔被送进疯人院、杜薇·德尔堕胎未果,而享受复活是一家之主的安斯本人,唯有他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安上了假牙,迎娶了新老婆。但看似大团圆喜剧的结尾却暗藏危机,小家庭重归和谐但历史的大环境依旧如此,安斯可能是一个潜在的恶魔。
本德仑一家是典型的《圣经》二律背反艺术表现手法的文学对象,福克纳甚赞于《圣经·旧约》的二元对立的艺术表现手法,他曾说过:“对于我们来说,《新约》里充满了各种观念,我几乎无法理解它。而《旧约》却充满了丰富的人物,他们既是完美、标准的英雄,也是像今天每个人一样的恶棍。我喜欢读《旧约》, 因为它具有丰富的人物,而不是抽象的观念。”作者正是采用了这样的二元对立描写出了本德仑一家,因而《我弥留之际》中的主要人物形象丰满而不单一的,在对立矛盾中体现“自我”。小说也充满了众多圣经原型式的象征意象,例如水与火、路、鱼、马、秃鹰、棺材,这些意象在《圣经》中有对应的原型,使小说弥漫着丰厚的宗教色彩,前文阐释过一些意象,这里便不做过多赘述。
(五)复仇心理小说。从复仇心理入手,小说复仇的核心焦点在于本德仑一家成员之间扭曲而淡漠的感情,彼此间缺乏共识,其感情的肆意挥洒往往只有两种方式呈现出来:一是自我心理内在排解;二是无法忍受之后的极端行径。其中矛盾核心是爱情,主要是艾迪和安斯之间痛苦而麻木的爱。全书仅有一个章节,即第四十章是以艾迪为第一人称叙述视角展开的,“也是这个时候我才懂得词语是没用的,就在人们说话想要表达的当儿那词意就不对劲了。”艾迪用词语这一符号表明了词语能指和所指的断裂的一面,意指的不可靠性导致了感情的虚伪和荒诞,揭示了她对感受过世间之物的厌恶,与存在的一切显得格格不入,因而陷入了人生虚无的困境中。在与安斯生了第二个孩子后,她的受骗心理更甚,激发了她报复安斯的想法,“我的报复是让他永远不知道我在报复他。达尔出生后我要安斯答应,我死后把我运回杰弗逊安葬……”小说主线情节送葬之路就是在此基础之上的蓄意复仇。达尔与珠尔之间的矛盾纠葛即也是父母爱情冲突的侧面写照,在第四十八章节里面达尔执着于追问“珠尔,你娘是一匹马,可你爹是谁呢?”兄弟间的这一矛盾是同母异父、母亲偏爱珠尔的爱情矛盾的仇恨的产物。尤其是小说的结尾是耐人寻味的,在安葬妻子前一向麻木不仁、面如死灰的安斯却画风突转,在艾迪死后,他的人物形象在小说最后一章节的最后一段有所描写,“一下子显得高了一头,头似乎也昂了起来,既羞愧又神气。”这样的出乎意料的情节构造,却也是情理之中的,这也许是安斯对于不忠艾迪的报复。他将以全新的复活的面貌结束过去地跟艾迪在一起的虚无困境,开始属于他自己的新生活,而孩子们俨然已成为爱情的牺牲品。另一组比较浅显的矛盾在于达尔和杜薇·德尔之间。达尔知晓其妹妹恋爱丑闻,彼此心照不宣,杜薇·德尔一直心生忌惮。等到达尔即将被抓之时,她内心恐惧的情感爆发了,“像只野猫似的猛扑向他……对着达尔又抓又扯”,由此可见,兄妹之间的冲突主要是妹妹与拉夫的地下恋情所产生的。
三、结语
本文从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中挖掘出五大表现主题,重点结合接受美学中读者接受这一方面论述了《我弥留之际》所含有的多元的主题意蕴,但显然这是片面的,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随着文学理论的发展和人类时代的演进,可能还会有更潜在和现实意义的主题等待读者参与其中去挖掘,只要站在相对合理的阅读视域走进作品,将自己的心灵与作者的心灵相对照,福克纳笔下的本德仑一家可能会有更深刻的文化主题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