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动人口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内蒙古进城农牧民为例
2022-11-01魏霞
魏 霞
(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2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此可见,人口选择流动的主要动因之一就是满足美好生活的需要,各民族人口高速流动在促进交往交流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不同民族在生活方式、文化认同等方面的碰撞,在流动人口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应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心。
随着农牧区劳动力的解放和城市制度及文化包容性的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的流动意愿以及进入城市后的稳定性得到了提高。在城市定居和以家庭为单位迁移成为城市化背景下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已有根据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研究表明,内蒙古的流动人口以区内流动为主,家庭化趋势明显且在流入地居住时间长期化,流而不动成为新的特点。从经济因素说,如进城务工经商是人口流动的主要因素。内蒙古是整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比前10位的省区,但蒙古族跨省流动的意愿较低。不同民族流动人口在选择目标迁移城市时除对经济因素考量外,还包含着一定的情感、社会和文化因素。
工业化和城市化冲破了历史上自然地理造成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空间区隔,民族关系发生已面临新的空间条件。在人口城市化这种结构性变迁的背景下,民族是理解城市人口社会文化结构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和指标。从推拉理论等人口流动机制看,内蒙古不同民族的农牧民流动人口有很大共性,而作为流动的个体,不同民族的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在心理、文化和情感等多个方面存在差异。
受土地和草场数量、人口结构、经济发展程度等影响,内蒙古不同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时间不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后,蒙古族开始有较大规模的流动。流动人口民族、文化和群体利益等因素影响他们对目标城市的选择,并作用于社会网络和文化认同。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户籍改革上的持续努力,为农牧民向城市流动放宽了准入门槛。自2019年起,内蒙古全面放开了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居住年限的限制,户籍、就业、教育、购房等政策的调整,增进了社会公平并促进了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
一、从流动到定居:城市、工作与认同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内蒙古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48%,高于63.89%的全国平均水平。作为内蒙古主要城市群的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平均城镇化率近80%,且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高于汉族。蒙古族户籍的农牧民人口从农牧区进入内蒙古的城市后,流动性并不高。目前,内蒙古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比为47.66%,这与户籍和就业政策、工作的稳定性、定居的成本、社会融入和文化认同均有关系。
农牧业现代化解放了大量劳动力,经济上无法维持生存已不再是农牧民选择流动的主要推力。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乡村经济、文化、生活环境都得到很大改善,但农牧民、尤其是年轻的农牧民群体受就业机会、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吸引,依然选择进入城市寻求发展。进入城市后,家乡农田、草场的出租收入、补贴和城市的务工收入相结合,既可以增加家庭总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并丰富生活内容,也可以让随迁子女接受城市的学校教育和城市文化熏陶。
西部大开发以前,在城市务工的内蒙古农牧民几乎将全部的城市收入所得带回家乡消费和再生产;如今他们不但将自己的收入用在城市消费,家乡的收入所得也带到城市里消费,比如年轻的农牧民用父母的农耕畜牧收入在城市购房等。农牧民在城市的定居,满足了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同时也给城市民族工作带来新的任务和一定挑战。城市民族工作需要拓展工作范畴,找准各民族流动人口“由多生一的形、气、神互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细化民族团结工作举措。
(一) 流动人口对城市的选择
雷文斯坦在《人口转移规律》 一书中指出,经济是众多人口转移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博格认为人口转移是促使人口转移的力量与阻碍人口转移的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他们的理论被称为推拉理论,广泛应用于对人口流动机制的分析中。农牧业现代化带来的劳动力过剩,产业收益的不确定性等都是农牧区推动人口外流的因素,而与其相互作用的拉力因素有熟悉的社区环境、熟悉的血缘、地缘关系等。相比,城市的就业机会、工资收入、生活方式、受教育机会、基础设施等都对农牧区人口产生拉力作用。但是,流动可能带来的家庭分离、陌生的生产生活环境、激烈的竞争等又成为城市的推力。按照推拉理论的观点,在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牧民向城市流动的过程是市场机制自发地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但是,农牧民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消减了固有的农村拉力和城市推力。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农牧区土地草场经营权的变革,农牧业的现代化、产业化,都在改变农牧民的生活和他们与农牧区的关系。部分地区农业产业化之后,农民从土地自主经营者,或者说农业产业自雇佣者变为土地上的打工者,比较而言,在城市务工的收入和工作多样性远高于农村。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农牧民往往选择外出而不是留在家乡。
农牧民离开家乡对于个人而言推力因素是确定的,而城市文化、城市社会治理等因素对他们的拉力,除来自媒体和道听途说外,还来自身边先发流动的成功案例。相应的,农牧民依据已经在城市建立的社会网络,而对就业机会的多寡、居住成本的高低、随迁子女入学难易等进行判断,从而选择目标流动城市。所以对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体而言,目标所在地的文化一致性也是一个考量因素。
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考虑并更喜欢离自己居住地较近的机会,但同样也喜欢搬到文化、气候较好的地方。从规律上,农牧民不会长途跋涉去一个几乎不了解的城市定居。有些农牧民选择离家乡较远的城市工作,通常是由于收入的吸引。蒙古族农牧民选择外出时,无论从竞争的比对还是文化的熟悉上,更喜欢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城市;尤其年龄较大、对国家通用语言使用流利程度较低的蒙古族农牧民,通常不在自治区以外选择目标流动城市。无论如何,农牧民几乎不选择向完全陌生的城市流动,所谓“人生地不熟”是相对不熟,信息化时代,流动的人对目的地或多或少都有些了解。
内蒙古的农牧民在自治区内流动有两种比较普遍的情况:一是在本市内由农牧区流动到离居住地较近的城市;二是在本自治区各市间流动。当农牧民作出既离土又离乡的选择时,呼和浩特作为首府城市、经济繁华城市和多元文化凝聚地,在经济上、地理上和文化上就全自治区而言,对农牧民流动人口更有亲切感和吸引力。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内蒙古东部地区与2010年相比常住人口比重下降了2.7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常住人口比重提高了2.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常住人口比重下降0.06个百分点。这些数据从一个重要侧面证明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口分布正在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及首府城市进一步集聚。
21 世纪之前,农牧民的流动不以家庭为单位,往往单个家庭成员、尤其男性农牧民外出务工,在家乡和城市间候鸟式往返。如今农牧民核心家庭愿意全家迁移,可兼顾在城市的生活、工作和子女教育等多个目标。这一现象表明新一代农牧民更加重视家庭生活和家庭成员之间情感的培养,维持家庭的稳定性和凝聚力。相比北上广等特大城市,地处内蒙古中部并吸引了大多数内蒙古流动人口的“呼包鄂”城市群,人口膨胀、住房困难、资源紧张等所谓“大城市病”不明显,房价相对可以接受,更重要的是在自治区内流动方便与家乡对接,这些都构成“呼包鄂”这样的中型城市对内蒙古自治区内流动人口的拉力。
(二) 流动人口的城市认同
流动人口对所选择城市的认同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有的具有偶然性,有的则带着浓厚的历史文化因素。简要来说,经济、子女教育和文化是影响内蒙古农牧民流动人口城市认同较为突出的因素。
1. 经济收益与随迁子女受教育机会
内蒙古自治区内流动的农牧民,外出务工后选择回到家乡的比较少,尤其是以家庭为单位迁移的农牧民。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内蒙古“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全区总人口约2404.92万人,人户分离人口1146.29万人,比2010年增长59.85%。城市的地方效用成为吸引流动人口进入的大磁场。年轻的农牧民在城市选择过程中,经济和文化因素都非常重要,城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促进年轻农牧民的流动。
在内蒙古,无论蒙古族还是汉族农牧民向城市流动均受到乡村就业机会低和城市就业机会高这一根本因素影响。但受教育、年龄、工作经验和社会网络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农牧民群体在城市从事非技术性工作者居多。由于这类工作可替代性强,一旦有技术发明,或者有新的更便宜的劳动力替代,从乡村到城市的农牧民仍会失去工作。对进入城市的各民族农牧民流动人口而言,进城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地解决了生活中的问题,除了刚进城时的陌生感,他们还需要面对就业及经济、生活方式、语言使用、社会交往、恋爱婚姻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这些十分现实的需求和问题解决程度越高,他们对城市的认同感也就越高。
从全国范围看,内蒙古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吸引自治区以外流动人口方面还不具备发达地区的优势,内蒙古城市流动人口主要来源于区内的农村牧区。农牧民外出时,对城市充满憧憬,尽管有部分研究表明外出务工的蒙古族在就业中有“所从事的职业简单、重复性强,收入较低,服务行业从业者多,工作环境差等特点”,并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雇员和失业的概率均显著高于汉族,但这并不能阻止农牧区人口向城市流动的脚步。只要在城市工作的收入能高于农牧区农牧业的经营收入,且随迁子女能够入学,甚至老人的生活能够得到安置,尽管城市的居住环境、人均空间不及乡村,他们依然会放弃农牧区的生活,选择居住于城市。有些年龄大的农牧民,同样也有较高的在城市就业的获得感。年轻一代的农牧民到城市务工和定居的意愿更强,这与其在城市中的收入风险降低,并能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有关。
农牧民来到城市并获得谋生机会,首先是对城市社会包容性的肯定。内蒙古中部的中型城市符合农牧民就业和发展以及子女受良好教育的诉求。“再穷不能穷教育”是很多农牧区家庭对子女和家庭未来选择去向的考虑依据,因此,随迁子女教育是农牧民选择流动与否的一个重要变量。呼和浩特作为内蒙古的首府城市,在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和规范的民族语言教育方面具有双重优势,且教育政策能够保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因追求改善子女受教育质量来到城市的农牧民,一旦进入城市,他们的流动便暂时停止,再次流动与子女的升学有关。
2. 对城市多元文化的认同
内蒙古蒙古族农牧民传统聚居区主要分布在较偏远的农牧区。城市的拉力使农牧民作出离乡背井选择的同时也会产生城市推力,要求农牧民必须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具备一定的就业基础条件,以适应城市多元文化和竞争环境。首先,语言是人口流动中的一个门槛,农牧民能否顺利实现流动与他们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熟练程度有关。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蒙古族农牧民积极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尤其年轻一代农牧民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掌握程度以及适应城市的能力远远高于他们的父辈。这个基本条件,为他们的城市文化认同打下了基础。
城市多元的饮食、生活习惯和现代交通方式为进城农牧民流动人口提供了生活方式的认同保障。例如,呼和浩特市区星罗棋布的蒙古族传统饮食店、餐馆和服饰店为来自农牧区的流动人口提供了像他们传统居所一样的归属感和亲切感。从情感、历史记忆和文化认同角度看,呼和浩特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包括蒙古族文化在内的中华多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并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典型区域,吸引着四面八方的农牧民流动人口。从内蒙古东部蒙古族农牧民的流动情况表明:“近几十年来,大批科尔沁人(以通辽市、兴安盟和赤峰市部分旗县为主) 像一群群候鸟一样,跨越千山万水,跨越喧嚣的京城,千里迢迢流向呼和浩特。”这就是城市多元文化所带来的认同力量及其拉力体现。此外,当代流动人口的认同体系还表现为以社会网络、惯习等主客观认同为基础的国家和民族层面的共同体意识的强弱程度。
二、在流动人口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制度优势,铸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治理城市民族事务效能的关键。关注流动人口的家庭发展,改变流动人口的底边状态,是城市民族工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一) 关注流动人口的家庭发展
从流出地进入城市的农牧民流动人口,以家庭为单位迁移已成为显著特色,流动作为一种家庭行为,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家庭收入,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家庭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就业、安居、子女受教育、社会保障等。
很多家庭向城市迁移的推动力是为随迁子女获取良好的教育资源,农牧民自身学历较低,他们希望子女获得良好的教育而改变未来人生,选择务工时将子女带在身边,一来兼顾他们的生活和教育,二来可以使子女尽早在城市见世面,无论未来升学或就业,都有利于降低城市适应的成本。如果决定让子女离开家乡求学,农牧民通常选择自己同时有就业机会的城市。所以,选择进城是一个家庭而非个人迁移计划,有子女的农牧民家庭在就业时从地点和职业选择上都会考虑随迁子女教育安置问题。尤其是对父母双方均为蒙古族且说蒙古语的农牧民而言,他们的城市适应具有民族特征,既要考虑满足随迁子女学习国家通用语言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得到正规的民族语言学习,以便能够保障自己对子女的作业辅导并在生活中能和子女进行顺畅的思想沟通。
农牧民在城市虽属非户籍居民,但相对稳定的就业能够促进他们的城市融入。从微观上看,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能够解决流动人口面临的异地分居以及留守儿童或老人独居等所产生的家庭和社会问题,有利于流动人口家庭生活的稳定,增强家庭的凝聚力。宏观上看,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个体化是城市生活的显著特征,农牧民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能够降低他们在城市的个体化困境,拉近家庭关系,减少在城市社会的孤立感,避免如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提出的“自反性现代化”。随着不同民族老人、子女、妇女随家庭的流动,城市更需要关注不同年龄、民族、性别的群体需求,在基层组织中解决相关问题,以促进农牧民家庭的发展。家庭凝聚是社区、社会凝聚的基础,一个农牧民家庭在城市社区中能够生存和发展,是城市化过程中以人为本的体现,也是在流动人口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要素。农牧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城市教育中获得的规范、秩序和文化能够及时对流动人口整体进行文化和秩序上的补偏救弊,有助于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也有利于在各民族流动人口中,从初级社会化阶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 帮助城市流动人口改变“底边”状态
尽管农牧民可以在城市定居,但从“农牧民”和“流动人口”的身份名称上,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他们和城市依然存在距离或者说他们中多数人的城市化之路还有很多阻碍。部分农牧民在城市缺乏固定的生活空间,在和户籍居民的互动过程中,有汉族、少数民族、本地、外地等身份符号的区别,且相应的社会保障也有一定差别。城市通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的同时,社区开展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将流动人口管理作为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内容,作为预防犯罪的重要工作,这种工作理念从一个角度看是提升社会治理精准度,而换个角度看无疑将会让流动人口产生被“污名化”的感受,正如跛子被污名化走路更要小心翼翼一样,农牧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一举一动也要符合他们的身份,以便获得城市的认可。
政府每一次关于流动人口政策法规的调整,都希望缩小城市居民和农牧民的身份差距,使流动人口不需要总被“结构和规范化”。农牧民流动人口作为一个群体,在城市中的处境和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是相似的。从事同一行业的农牧民同道中人的身份使他们天然地属于一个群体,其社会交往也是同类群体。西塞罗2000多年前就总结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农牧民的群体结构几乎是固化的,这种固化也使他们很难在职业身份中突破。尽管他们中有些人的收入不亚于城市居民,但工作时间长、强度大,难以感受到城市生活的丰富性。
关于农牧民城市适应的研究中,收入、稳定、保障等都是重要因素。在内蒙古,尤其是呼和浩特,蒙古族流动人口较多,国家通用语言使用不流利的蒙古族农牧民在就业中存在局限性。他们兼具农牧民和少数民族双重身份,在与城市居民和其他民族接触中会凸显身份认同的多元性,进而体现在工作中。
有学者认为在过去的40年中,农民工和“少数民族”构成了中国最大规模的底边社会群体,“底边”正好符合他们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农民作为农民工的来源,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底”。少数民族则构成了中国社会的“边”,即中国社会的边疆地区。“底”和“边”不仅有着共同的政治经济基础,而且可以互换,“在底”往往就是“在边”。处于底边的部分农牧民流动人口,在城市竞争中尤为弱势。
在城市流动人口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进一步缩短城乡差距,关注并改变农牧民流动群体的“底边”状态,确保不同群体、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中的广泛参与,这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 城市民族工作应关注在流动人口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民族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人口向城市流动,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和文化多样性增加,业已成为各族人民共同生活的家园,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也随之凸显。民族地区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要有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城市民族工作既是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检验。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城市首先要为各民族群众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有学者将民族交融设定为“族际共居、族际共学、族际共事、族际共乐、族际通婚”5个指标,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将形成民族交融的机制,民族交融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
内蒙古城市民族工作应以社区为基础,依托社区,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城市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人口素质发展不均衡,在社区服务中,要注重探索多种形式、适应流动人口特点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流动人口深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公共文化活动,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凝心聚力,破解因为各民族居住区域、社会经济生活相互分隔而导致的情感隔阂,共建共享共护城市美好家园。
在2019年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归纳为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9条经验之一。内蒙古作为我国模范自治区,自古以来出现许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城市化没有终点,人口将持续向城市流动,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在人口数量持续增多、文化形式复杂多样的城市生活空间,各民族要在心理上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在日常生活中,不同地区、职业的各民族人口交往交流交融有助于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助于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助于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从而达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目标。
三、结语
进入21世纪后,内蒙古经济发展迅速,以首府呼和浩特为中心,包括包头、鄂尔多斯两个城市形成了内蒙古经济发展的三角区,流动的农牧民群体在其中扮演经济和社会建设生力军的角色。这些以汉族、蒙古族为主的农牧民流动群体在城市与当地居民之间形成多民族、多地域来源混居的社区,城市社会生活以人们日常生活的多样性为特征。随着城市户籍政策的调整,农牧民在城市中落户变得相对容易,城市成为跨地区,多民族人口居住的共同体。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城市群,一部分农牧民工作几年后也买得起房子,有了固定住所,对城市多元文化、国家和民族共同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随之增强,对于流动人口来说,有房定居是成为城市人的关键,也是产生城市认同的根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蒙古自治区由蒙、汉、满、回、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朝鲜等55个民族组成,在日常生活交往中,他们有固定且有弹性的交往社群,比如亲戚、老乡、同学等;在城市生活的适应上,他们寻求与城市的“有限共生”,民族单独作为变量对城市适应和文化认同的显著性不强,工作环境、语言、收入等都是重要变量。农牧民城市融入还需要认识到人口空间距离的迁移在时间上具有短期性,而对城市的适应是个漫长的过程。
总之,民族地区城市也存在文化多元的特征,而且流动人口中特定民族人口的数量对城市文化和公共服务提供均有一定影响。各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寻求平等发展机会的同时,产生多元文化的碰撞与交融,城市民族工作要高度关注在流动人口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目标,重点推动关切流动人口民生的各方面工作,为实现工作目标创造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针对各民族流动人口的实际,城市各级政府机构可以以保障流动人口就业和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为抓手,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尊重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同时,动员多方社会力量加强流动人口培训提升其科学文化和技能素养。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过程中,注意牢固树立各民族流动人口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借助城市流动人口所居住社区开展的具体而细致的文化教育活动,增强城市流动人口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促进城市各民族人口在物质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