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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纾困路径研究
——基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

2022-10-29陈际华申梦昊

湖北农业科学 2022年18期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年人

陈际华,申梦昊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1100)

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可知,中国现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0亿,分别在总人口中的占比为18.7%和13.5%。与此同时,在城镇化进程中,部分农村地区青壮年进入城镇发展,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不断攀升,农村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激增,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已成为当前的重要议题。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提出要加快建立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处理好农村养老问题,为建设高质量农村养老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深入探究中国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困境,并提出完善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议,对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背景下,该研究立足于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分析其困境,并在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研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纾困路径,以期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农村老年人的高质量养老。

1 文献回顾与理论基础

1.1 文献回顾

关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郭竞成[2]认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在政府政策指导下,结合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的优势,农村社区和社会组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的以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为主的养老服务。张乃仁[3]指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在了解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后,拿出财政资金整合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以日常照料为主的养老服务。冯晓丽等[4]认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农村老年人足不出户,接受社区服务人员上门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及精神慰藉等综合性服务。综上所述,居家养老服务往往需要依托社区开展,社区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学术界持续关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李兆友等[5]指出,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过程中,多元主体之间存在协同障碍,影响农村居家养老功能的充分发挥。鲁可荣等[6]认为当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社会力量参与度低、运行资金不稳定、服务范围受限等问题。赵曼等[7]指出,现阶段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服务经常被忽略。李俏等[8]认为,目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之间还未形成良性合作,导致服务过程中产生供需失衡、社会离散等问题。

关于推进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对策研究,学术界也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倪东生等[9]指出,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设立严格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班涛[10]提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需要多元主体协作参与才能实现,要站在养老服务需求者的角度上提供服务。穆光宗[11]认为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尊重老年人的发展权益,构建共融、共建和共享的发展模式。张国平[12]则以浙江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为例,肯定其“统分结合”模式的优势,再指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支持、引进优势资源、优化服务平台。

1.2 生态系统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最先提出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并建立了具体的系统模型。他指出人与环境系统会相互作用,从而影响人的发展,借用函数公式表示就是D=f(PE),其中D(Development)是发展,P(People)是人,E(Environment)即环境[13]。该理论将人的生态系统分为微观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宏观系统和时间维度5个部分。微观系统指个体直接接触的系统,主要指个体的家庭;中间系统是指各个微观系统间的互动联系,主要有朋友、学校等;外层系统指不包含个体却能间接影响个体的系统,如学校的组织架构、家庭成员的就业地点等;宏观系统则指个体所置身的外部大环境,如法律法规、思想观念、社会文化等;时间维度是指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随着经验技能持续丰富而对所处境地做出不同选择的结果[14]。

Zastrow等[15]进一步研究、阐述了个体与社会环境互动形成的系统,他把人的社会生态系统分为3种基本类型,即微观系统(Micro system)、中观系统(Mezzo system)和宏观系统(Macro system)。微观系统指生态系统中的个人,中观系统是指与个人直接接触的小规模社会群体,如家庭、职业群体、朋辈群体等,而宏观系统则指比小规模群体更大的社会系统,包括社区、文化背景等。

本研究采用的是Zastrow提出的生态系统理论,将农村居家养老所处的社会生态系统划分为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3种类型。其中,微观系统是指生态系统中独立的个体,即老年人自己;中观系统是指与个体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小规模群体,如家庭、社区、志愿者群体等;宏观系统则是对个体产生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如政府、社会组织等。从宏观、中观、微观3个系统层面,提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纾困路径。

2 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困境分析

2.1 宏观层面

2.1.1 供需主体矛盾突出基于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数据,90%以上的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如表1所示,选择在自己家或子女家养老的老年人占94.16%,居家养老仍是主流[16]。分城乡来看,农村老年人和城市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比例分别为97.73%和91.66%,可见农村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意愿更强烈。农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远远不够,尤其是农村不断增多的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亟待解决。中国现有4 000万农村留守老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比例达37%,这其中65岁以上农村留守老人就高达2 000万人次[17]。虽然子女外出务工使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有所提升,但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医疗救助方面仍存在严重问题,亟需接受相关的养老服务[18]。

表1 分城乡、分性别的老年人养老地点选择意愿(单位:%)

2.1.2 资金投入缺乏保障中国各级政府都很重视老龄事业,但居家养老依然缺乏资金保障。农村居家养老需要资金来维持运营,但各地区政府财政水平存在差异,不同地方的农村经济水平也不同。从财政补贴的地区和对象来看,政府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多向城市倾斜,城市老年人可以拿到更多服务补贴,很多福利没有惠及农村老年人[19]。再加上现阶段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水平较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困难重重。

2.1.3 养老服务设施短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但现阶段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严重短缺。一是农村养老机构数量短缺。根据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数据,如表2所示,城市养老院的覆盖率为21.22%,农村为10.33%;城市老年活动室的覆盖率为80.58%,农村仅为39.13%;在托老所/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覆盖比例方面,城乡之间更是相差数倍,可见城乡养老设施覆盖率存在很大的差距[16]。二是设施数量和功能有限。现有的设施只有诸如休息座椅、阅览室、少量健身器材,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体活动等设施数量严重不足。

表2 城乡社区(村)养老设施或机构的情况(单位:%)

2.1.4 社会组织参与不足除了政府资金外,社会资本也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几乎没有社会资源可以获取。老年人具有多样化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需求,决定了必须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提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20]。在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方面,政府引入了相关的激励政策,然而在具体实施中依然存在分类管理缺陷和质量监督问题[21]。同时,社会养老机构资金筹资困难,政府补贴政策兑现不及时,社会组织在分析养老产业风险后往往暂缓向农村发展。

2.2 中观层面

2.2.1 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弱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年轻人普遍前往城市寻求更好的工作机会和薪资收入。这就造成农村老人生活照顾方面的缺失,只是在经济上对农村老人予以补偿,然而提供的经济支持是有限的,况且,去城市工作的年轻人往往将子女留在家中给父母照顾,留守老人既要种植庄稼,又要照顾孙辈,家庭的经济支持显得更为薄弱。一旦老年人身体抱恙或土地收成不好,其生活质量将进一步下降。此外,家庭成员对农村留守老人心理健康的重视不足,容易使农村留守老人产生强烈的孤独感。

2.2.2 亲友支持能力较弱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农村居民有非常良好的团结互助传统,如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农村的亲友、邻里间的关系已经不如以前一样亲近。对于农村留守老人来说,亲友和邻里仍然对家庭养老功能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这些补充多为提供生活及照顾方面的帮助,并且,帮助的范围及程度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对于留守老人的精神和心理方面能够给予的关注和帮助更是少之又少。

2.2.3 养老专业人才缺乏绝大多数农村养老服务人员没有接受过养老和医护技能培训,提供的养老服务水平有限。其一,社区的养老服务管理人才缺乏。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普遍是由声望高的人或村委会工作人员担任,很多都是兼职服务,很难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其二,养老服务人员没有过硬的专业才能。在中国的养老服务人员中,仅拥有小学学历的人占大多数,甚至有不少是文盲,他们的专业技能饱受诟病。有数据显示,全国护理人员中,仅有15.30%的人取得大专以上学历[22]。很多服务人员只能从事简单的家政服务,有时仅凭生活经验去解决问题,对老人缺乏耐心和关爱,服务质量难以满足要求。其三,专业队伍不稳定。养老服务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心理素质要求都比较高,而待遇相对一般,养老服务行业招人难、流动快、流失大,不稳定现象较突出。

2.3 微观层面

2.3.1 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居民收入越高,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强烈,现阶段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城市居民还存在很大差距,很多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未能得到满足[23]。首先,大部分农村老年人仍是低收入群体。从2017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可发现,2016年中国农村地区仍有43.5%的老年人年收入在贫困线以下,距离城镇老年人的收入水平还有很大差距[24]。老年人收入低便很难有高消费行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30 307元,相比之下,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只有15 916元。其次,在养老金方面,城乡差距也很明显。中国老年人的老年生活主要靠养老金、子女物质赡养、自身劳动所得来维持,在城镇老年人收入中,养老金收入占比高达79%,而农村老年人收入中仅有24%是养老金收入[25]。据调查,2018年城镇老年人养老金收入是农村老年人的11.3倍[26]。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农村老年人都不敢有购买养老服务的想法,也无力购买。

2.3.2 老年人养老观念较保守在养老方面,农村老年人的想法和观念依然较保守。一方面,他们始终认为“养儿”是为了“防老”,人老了就应该由子女赡养,坚决不入住敬老院或靠“外人”来给自己养老。他们认为这样做是很没有“面子”的,别人也会说自己的子女不孝顺。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普遍没有很强的消费欲望,因为他们经历过贫穷的年代,始终保持勤俭节约的作风,认为子女为自己购买养老服务是“乱花钱”,觉得自己给子女添麻烦。这些想法和观念必然降低了老年人付费享受养老服务的欲望,阻碍了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3 生态系统理论框架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纾困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旨在推进乡村现代化步伐和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为农村养老服务规划发展蓝图。针对上文的分析结果,基于生态系统的理论视角,要从资源整合的角度出发,形成如图1所示相互联系的微观、中观、宏观系统,整合各系统内的资源,形成合力从而有效解决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诸多困境。

图1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纾困路径

3.1 宏观系统层面:奠定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石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内容,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要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乡村治理体制。

3.1.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1)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收入。保障农村老年人物质生活条件稳步提升,带动老年人消费,这也符合乡村振兴中“生活富裕”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一方面要根据国家经济和政府财政情况,逐步上调基础养老金,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困难家庭提供资金扶持。另一方面要切实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环境,保障就业收入,并鼓励他们给予家中老年人更多的物质支持。

2)建立多元资金渠道。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要求将为农村养老产业发展提供新活力,要调动村民生产积极性,盘活农村产业资源,通过政府多渠道筹资的方式,解决农村养老的经费困难问题。在发展过程中,可通过自办、共办等形式兴办养老产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养老产业,积极探索开发医养结合养老、旅居养老等新型养老项目。

3)合理配置养老资源。重塑城乡关系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内容,这必将改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后的现状,缩小城乡差距,使农村形成新型城乡老龄社会治理格局。一方面可以通过优化配置、城乡项目融合等资源整合方式转移城市的丰富资源至农村匮乏区,降低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对服务资源缺乏的农村地区,完善丰富原有的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开发新的资源。同时,推进乡村养老服务规范化治理,推动农村养老产业科学化发展,要将居家养老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尽快提上日程[27]。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让专业人才在乡村养老服务中发挥专长。首先,农村剩余劳动力相对较多,在建设农村居家养老项目时,可以充分发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同时也能发展乡村经济。其次,政府要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引进优秀的人力资源;此外,政府要对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教授管理知识,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28]。同时对接高校招聘相关专业的学生,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打通其职业发展通道。

3.1.2 强化集中社会力量首先,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能够充分调动市场资源,并吸收政府资源进行资源整合,提高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29]。农村老年人收入低且不稳定,无力购买高端的服务内容,社会组织可适当提供部分公益性服务。其次,社会组织可以与政府合作,由政府拨款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为农村居民提供服务。此外,社会组织应该加强内部建设,结合政府颁布的扶持政策,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3.2 中观系统层面:把握农村居家养老发展的关键

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得益于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同时也离不开家庭、邻里等多个主体的协同参与,各主体要明晰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把握自身定位,共同努力,助力农村养老服务更上一层楼。

3.2.1 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中国的养老是一种“反哺式”养老,当父辈老了以后,子辈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这种经济支持具有义务性。特别是农村的留守老人,子女应确保老年人能够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要。除了提供物质生活外,子女还要关注父母精神方面的需求,在外工作的子女要经常与父母通电话,关心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同时老年配偶也要起到陪伴的作用,若子女不在身边,老年夫妻更应该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上的问题。

3.2.2 建立邻里支持系统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亲友在养老过程中发挥的功能虽然有限,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人的情感需求。邻里间的相互照应,可以充分发挥农村亲友文化的力量及优势所在,促进乡风文明建设。老年人的子女要和邻里多交谈,互帮互助,维持和谐的相处氛围。一方面邻居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简单的照护,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伸出援手;另一方面邻居可以陪老人聊天,发挥精神抚慰功能,减轻他们的孤独。

3.2.3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农村社区是农村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主要空间。首先,在制度规范方面,社区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制定养老服务内容和标准[30]。其次,在文化宣传方面,社区要弘扬文明乡风,打造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对于低龄、健康的老年人,社区要引导和组织其参与各种社会志愿活动,满足其社会参与的需求,使老人获得尊重感。最后,在环境建设方面,社区要创建宜居环境,开展农村老年人居住环境整治行动,确保老年人在美丽宜居乡村安享晚年。

3.2.4 志愿服务常态化乡村振兴中“乡风文明”的要求使孝老爱老的美德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人加入到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中。社区要与志愿者服务组织达成长期合作,使之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一方面要调整志愿服务人员结构,鼓励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化的志愿者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志愿时长给予适当奖励,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吸纳更多志愿者投身居家养老服务[31]。

3.3 微观系统层面:瞄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落脚点

构建现代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行动指南,引领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科学文明的思想观念,推动形成乡村文明新风尚。乡村振兴培育文明村风和优秀习俗,精彩的文化活动层出不穷,老年人应主动投入其中,改善精神风貌,丰富精神生活。

3.3.1 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老年人的养老观念要与时俱进。农村老年人在追求更好物质生活的同时,也要更新思想观念,树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养老观念。老年人要意识到子女不能解决所有的养老问题,体谅子女工作繁忙,尝试去接受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农村居家服务的服务对象,可与其他老年朋友交流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并将自身需求反馈到服务供给方,主动协调其他社会市场主体共同提高农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3.3.2 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老年人自身的观念对其发展尤其重要,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文化体系不断完善,带动乡村养老产业繁荣发展,老年人要以积极的心态安享老年生活。老年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增加生命幸福感。同时,老年人如有一技之长,也能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社会服务,并奉献自身的一份力量,以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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