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多措并举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2022-10-29永善县委统战部
文·图 / 永善县委统战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近年来,永善县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文明、文化繁荣、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建共治共享,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乡村振兴崭展新颜
一、强化领导,凝聚创建合力
永善县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县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格局。
高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县级领导组1 个、“十进十促”指导组10 个、创建单位领导小组427 个。2020 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工作推进会、创建专题会20 余次,乡镇部门班子会议800 余次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高起点规划。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检查、同落实,研究确定了“永铸初心、善融若水”的创建主题,设计制作了logo 标识1 个、宣传片1 部、宣传画册1 本、经验材料汇编1 套;先后制定印发了“五大工程”“十进十促”大方案2 个及子方案427 个、工作手册13 套,对标推进全域创建工作。
高质量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了目标量化、监督检查、表彰奖励等7 个机制,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不断加大资金投入。2021 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400 余万元,打造省、市、县示范点16 个。
二、紧扣主题主线,深化创建内涵
坚持互融共创的思路,围绕“12345”持续深化全域创建。一是落实1 个指标。迅速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制定印发了《永善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任务分解方案》,将国家民委出台的新测评指标细化分解为99 项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用好2 个专栏。在县融媒体中心和县党建网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常态化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三是奋力实现3 个100%。以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为创建责任主体,通过大喇叭、群主会、院坝会、火塘会、微信群、QQ群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确保干部职工民族政策知晓率、创建覆盖率、群众绩效评价满意度均达到100%。目前,已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测试2 期、演讲比赛1 期、群众宣传教育3000 余场次。四是实施4 项工程。深入推进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石榴红”工程。在全县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场馆1 个、文化广场3 个、示范街区1 个、教育基地1 个,制定印发了《永善县“石榴红”工程行动方案》。五是抓实5 项工作。抓实思想建设,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积极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咏善之声”等宣传活动63 场次,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倡议书》4000 余份、宣传资料2 万余册;抓实示范单位申报,围绕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模范集体等,积极争创省、市级示范单位,截至目前,共创建省级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单位11 个、市级示范单位37 个;抓实示范点打造,在巩固提升原有示范点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特色乡、特色村、特色易迁安置点、主题街区等新一批示范点打造,共打造省市级示范点16 个;抓实经验总结,围绕省市级示范单位申报和“十进十促”工作,形成永善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经验汇编1 部;抓实氛围营造,利用县乡村交通要道、文化广场、LED显示屏等,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创建成果,各族群众“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意识进一步树牢。
三、丰富形式载体,激发创建活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群众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永善县紧扣各行业、各领域实际,推动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
党建带创建。将全县16 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 个片区,形成党建联盟,积极开展党建+创建活动,依托金江讲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七一”活动等,围绕集镇村庄人居环境、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绿美三年行动、增收三年行动等,把先进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战斗堡垒,将经济社会发展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目前,已完成1、2 季度党建联盟活动,组织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17 个。
文明助创建。用好典型引路法,把省市级文明单位创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大力选树一批产业兴旺、社会稳定、宗教和顺、文化繁荣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标杆,力争把全县国家级文明单位、国家级文明村和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创成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以来,依托各级文明单位共申报省、市级示范单位13 个。
发展促创建。将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通过创建+N 的方式,深入实施农旅融合+创建、双万产城融合+创建、政策找人+创建,打造明子山、青龙社区农旅融合示范点2 个,开展政策找人143 个村(社区)全覆盖,推动双万产城融合进入规划设计,确保每一个特色村寨都成为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将创建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持续推进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落实绿美三年行动,实施“我为民族地区增片绿”行动,让每一个民族地区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将创建工作与“善”文化发展相结合,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以“永铸初心·善融若水”为创建主题,在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善建者·永”的永善文化,2020 年来,积极举办各类文化活动300 余场次,持续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将创建工作与基层网格化治理相结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网格治理重要内容,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群众联谊活动,推动各族群众在团结奋进中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经验启示】………………
一是创建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战斗堡垒。
二是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发挥各族群众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三是要将经济社会发展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在开展全域创建中,推动创建工作有效融入各行业、各领域并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