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诈案罪成,涉国安法案待审
2022-10-26叶蓝
环球时报 2022-10-26
叶蓝
乱港黑手、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5日被裁定两唤诈罪罪成。
据香港头条日报网25日报道,黎智英涉及的第一项欺诈罪是他与时任壹传媒行政总监黄伟强,被爆于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连同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等人,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在没有按照租契情况下,使用将军澳工业邨一处处所。黎智英同时被控连同其他人,于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样未按照契约使用涉案处所。
黎智英已因4起非法集结案被判刑,总刑期为20个月。这次的欺诈罪还未宣布刑期。2021年5月他的资产被冻结,市值超过3亿港元。
除了欺诈罪外,他还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该案为他余下的最后一起案件。今年9月30日,该案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讯,但由于黎智英当时确诊新冠肺炎入院治疗,未能出庭。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强调,无论如何12月1日都会如期开审。据了解,该案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叶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