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蒜生产机械试验鉴定现状与建议
2022-10-24徐文艺田绍华李鹍鹏朱月浩
徐文艺 王 萍 田绍华 李鹍鹏 朱月浩
大蒜是山东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也是种植面积较大、规模化和区域化程度较高的经济作物,常年种植面积在2×105hm2左右,主要分布在济宁、菏泽、临沂、济南等地。大蒜是劳动力需求量大、生产作业强度高的劳动密集型作物,尤其是在大蒜种植与收获环节。目前山东省大蒜生产机械化率依然处在较低水平,当前仍以人工作业为主,市场亟需适用的机具。2019年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加速推进经济作物机械化,主攻花生、马铃薯、大蒜种收和棉花采收机械化。
一、大蒜生产机械试验鉴定现状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农机试验鉴定是农机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的基础和重要环节。2021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坚持将获得农机试验鉴定证书作为农机产品列入补贴范围的主要资质条件,保证机具质量。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积极推动大蒜生产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牵头起草了DG/T 166—2019《大蒜播种机》、DG/T 185—2019《大蒜收获机》两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2月23日发布实施。
大蒜种植农艺的特点在于大蒜的直立栽植,大蒜芽尖向上直立种植长出的蒜头直径大、蒜瓣饱满。大蒜播种机械按正芽情况分为大蒜摆种机和大蒜正芽播种机。研发推广具有芽尖向上直立种植功能的大蒜种植机械可以有效提高大蒜的商品性,是大蒜机械化种植推广的关键。截至2021年底,山东省农机推广站依据DG/T 166—2019《大蒜播种机》推广鉴定大纲累计完成6家企业生产的33种大蒜种植机械推广鉴定,其中具有正芽功能的大蒜播种机达到63.6%,表明大蒜正芽机械化种植技术瓶颈已被突破,市场上已有达到正芽播种要求的机型供用户选择使用。
大蒜收获机根据收获方式不同可分为大蒜挖掘机和大蒜联合收获机,大蒜挖掘机可分为手扶式大蒜挖掘机和悬挂式大蒜挖掘机,大蒜联合收获机可分为手扶式大蒜联合收获机和自走式大蒜联合收获机。截至2021年底,山东省农机推广站依据DG/T 185—2019《大蒜收获机》推广鉴定大纲累计完成10家企业生产的19种大蒜收获机械推广鉴定,其中手扶式大蒜挖掘机达到47.4%,自走式大蒜联合收获机为15.8%,表明目前大蒜机械化收获以手扶式大蒜挖掘机为主流机型,大蒜联合收获机技术日臻成熟。
二、大蒜生产机械农机购置补贴现状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2004年政策出台,截至2020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392亿元,扶持3800多万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各类农机具4800多万台(套)。全国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从2003年32%增长到2020年71%。实践证明,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目标明确、实施制度体系监管有效、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已成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核心政策。
为了支持引导用户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我省将具有正芽功能的大蒜播种机纳入补贴范围,要求正芽率≥80%,依据产品结构型式、销售价格等将大蒜播种机分为8个投档档次。2021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提出将大蒜播种机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为手扶式大蒜播种机,播种行数3行及以下,补贴额为2350元;手扶式大蒜播种机,播种行数4行及以上,补贴额为4550元;自走式大蒜播种机,播种行数5行及以下,补贴额为8050元;自走式大蒜播种机,播种行数6-9行,补贴额为26600元;自走式大蒜播种机,播种行数10行及以上,补贴额为34800元;悬挂或牵引式大蒜播种机,播种行数5行及以下,补贴额为7000元;悬挂或牵引式大蒜播种机,播种行数6-9行,补贴额为17500元;悬挂或牵引式大蒜播种机,播种行数10行及以上,补贴额为35000元。大蒜收获机分为4个投档档次,分别为大蒜收获机,配套功率<4kW,补贴额为490元;大蒜收获机,配套功率≥4kW,补贴额为560元;悬挂式大蒜收获机,幅宽≥1m,补贴额为1500元;自走式、手扶式大蒜收获机,配套功率≥4kW,具备切茎、收集等功能,补贴额为5000元。
为进一步推进大蒜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于2022年5月将不具有正芽功能的大蒜播种机也纳入补贴范围,根据播种行数补贴600元~2000元不等。对大蒜联合收获机优化分档,将自走式、联合收获、6行以上,具备收获、分离、切茎、收集、输送等装置的自走式大蒜联合收获机补贴额调整为20000元。
三、存在问题
(一)同一企业产品型号较多,鉴定成本比较高
山东省大蒜种植布局分散,分布跨度大,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种植模式都有差别,株距行距多样,还有部分地区采用套种模式。种植模式的不统一影响了大蒜生产机械的适用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机具的推广应用。目前多数大蒜播种机株距可调节,行距大多难以调节,导致生产企业大蒜播种机械型号繁多,一方面不利于企业规模化生产,另一方面增加鉴定机构业务受理量,导致鉴定成本升高。目前大蒜联合收获机多以对行收获为主且行距不可调整,不同的种植模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蒜联合收获机的推广应用。
(二)大蒜种植收获季节性强,鉴定劳动强度大
大蒜种植和收获环节季节性较强,适宜种植和收获的时间较短。申报鉴定企业所在区域不同,且一部分企业申报产品型号较多,鉴定人员依次去往各企业一方面时间紧张、鉴定劳动强度较大,另一方面往往容易错过最佳种植或收获季节,尤其是在大蒜收获环节,错过最佳收获期,大蒜茎秆直立程度受影响,蒜头和蒜须也会不同程度地腐烂,对机具的试验性能有一定影响。
(三)部分机具补贴金额较少,用户购机负担重
机具补贴额度的高低调整是引导农民购机的风向标,农民在选购机具时,首先关注的就是机具补贴额度,补贴额度的差异会直接导致用户购买机型的变化。具有正芽功能的大蒜播种机正芽率高、种植的大蒜商品性好,大蒜联合收获机省时省力、作业效率高。这两类机具生产成本大,销售价格较高,用户购机时负担较重,导致一部分用户放弃购买,影响了机具的推广应用。
(四)大蒜机具闲置时间较长,维护保养意识低
大蒜种植收获时间较短,作业季节后机具长时间闲置,如果保管不当会降低机具的性能和使用寿命。现阶段用户购买机具后,在作业季节时比较关注机具的使用性能和维护保养,作业季节之后大多进行闲置。用户闲置期对机具的维护保养意识低,保管不当会导致机具整体或者零部件出现生锈、老化等情况,将会降低机具的使用寿命,影响下一季农机作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四、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试验鉴定大纲
2019版《大蒜播种机》和《大蒜收获机》推广鉴定大纲已发布2年有余,为广大农机企业申请鉴定提供了依据,总体运行良好。由于各地大蒜种植模式不统一,株距行距种类繁多,导致大蒜生产机械尤其是大蒜种植机械型号多,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涉及机型涵盖内容,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试验鉴定大纲,将机型科学分类进行涵盖,减少鉴定机构业务受理量,降低鉴定成本。另外应尽可能在自然条件相近地区统一种植模式,提高机具适用性,才能有效提高大蒜机播、机收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提升鉴定方式
鉴于大蒜种植收获季节性较强,按照常规方式对各企业产品依次进行鉴定所需时间较长,难以在作业季节完成该类产品全部企业的鉴定工作。建议对科室鉴定检验项目负责人进行统一培训,确保对鉴定大纲的理解一致,在常规鉴定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申报产品情况采取分组鉴定与集中鉴定相结合,既减轻了鉴定劳动强度,又能做到产品在作业季节及时完成试验鉴定。
(三)进一步提高重点机型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多年,已成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核心政策,近几年一直在探索优机优补,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具有正芽功能的大蒜播种机和自走式大蒜联合收获机价格较高,用户购买顾虑较多。建议进一步加大这两类机型的补贴力度,降低用户的购机成本,使用户买得起、用得上,真正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
(四)进一步引导提高产品质量
大蒜种植收获季节性较强,短时间作业强度较大,如果作业季节故障频发,势必会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不利于机具的推广应用,这就要求机具质量可靠耐用,在产品质量上严格把关。作业季节之后一般会长时间闲置,因此企业应对用户进行有效的培训,确保用户正确操作机具,掌握必要的维护保养技术,维护好闲置的机具,才能保证机具作业季节发挥出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