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外交决策与“一·二八”淞沪抗战前后的国联调查团
2022-10-23侯中军
侯中军
由于“一·二八”事变发生的时间节点介于国联调查团组建之后,因此学界在研究“一·二八”事变时一般会将其与国联调查团相联系。最新的研究认为,国联调查团来华之初,试图介入上海停战谈判,但遭到各方反对;并认为,由于《国联调查团报告书》内容包含涉及“一·二八”事变的事实陈述,这是日本对该报告书“极不满意”的原因之一。结合既有的英美外交档案,本文基于顾维钧档案,围绕“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前后国联调查团的组建及与中日两国的交涉进行讨论,希望进一步厘清相关的历史事实,推进有关国联调查团的研究。
一 、国联调查团的组建以及关于人选、调查范围的讨论
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采取“不抵抗政策”,上诉国联,寄望于国联的调停。国联相继于1931年9月30日、10月14日通过决议,要求日本立即停止军事行动,撤退入侵中国的军队,但日本拒不执行。1931年12月10日,国联行政院通过关于九一八事变的第三次决议,“决定派遣一委员会,该委员会以五人组织之,就地研究任何情形影响国际关系而有扰乱中日两国和平或和平所维系之谅解之处者,并报告于行政院”,该委员会的职权有两点限定:一是“如两方开始任何商议,该项商议不在该委员会职务范围之内”;二是“该委员会对于任何一方之军事办法,无干涉之权”。通过该决议后,鉴于日本步步扩大的侵华态势,围绕组建调查团的相关工作随即开始启动。
在国联代表团人选问题上,日本对国联最初所提的代表名单并不满意。日本驻国联代表团泽田节藏拜访代理秘书长、法国人艾文诺(Joseph Avenol)时,后者向其通报了调查团组成人员的初步名单。日本所得到的初步名单与后来的最终名单存在较大差异,在最初名单内,除德国代表外,英国代表、意大利代表、美国代表、法国代表均非最终人选。在这份最初通报的名单内,英国是麦克米伦勋爵(Lord Macmillan),意大利是施恩泽(Schanzer),美国是海因斯(Walter D. Hines),法国是吉拉马特(Guillaumat),只有德国的希尼博士(Heinrich Von Schnee)属于最终名单成员。在提出初步名单之前,日本曾提议德国代表由佐尔夫(Wilhelm Solf)出任,但其人被认为“亲日的倾向过于明显”,有人反对,未能入选。
日本强调,调查团的组建“是以帝国政府的提议为基础而组建起来的”,目的在于该团尽快组成,并做出对日本有利的调查报告。日本称,德国代表最初指定为佐尔夫,日本也认为此人应该入选,但国联仍然推荐希尼代替佐尔夫,此种更换“非常不合时宜”。艾文诺还建议将代表人数由5人增加为6人,日本对于人数的改动予以明确的反对,认为这“违反了决议”,“很难赞同这种行为”。
日本对于调查团的费用问题也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在初步的交涉中,艾文诺希望由中日两国分别承担一半,仿照土耳其、伊拉克问题时国联调查团的先例。日本认为国联在此前亦有国联承担费用的先例,举出了希腊、保加利亚纠纷时国联调查团的例子。艾文诺认为,希腊、保加利亚代表团存续时间极短,系执行行政院决议而行,而中日此次调查团的性质类似于土耳其、伊拉克问题时组建的调查团。泽田在向国内汇报时,称由于最先向国联行政院提议派遣调查团的是日本,日本不应在经费支出方案上存在异议,在由中国承担一半费用的情况下“顾全大局”。
犬养毅不同意在五国代表之外再增加代表,但在费用承担方面认为可以通融。犬养毅回复泽田称,调查团的费用也应由国际联盟承担,但考虑到国联财务方面的窘境,可以考虑通过捐款的方式来支付费用。12月17日,犬养毅在研究了国联调查团费用支出的历史后,仍认为“虽然纠纷的当事国是大国,但除非需求的经费金额非常巨大,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由国际联盟方面来负担的”,考虑到日本作为国联行政院常任理事国的地位,日本做出妥协,提出“本次费用表面上由国际联盟负担,而我方以自行捐款的名义来支付,是最能令人接受和最妥当的方式”。
为预防日本刻意遴选偏袒日方的代表,特种外交委员会指示外交部“国联所派调查委员人选,应予注意”,“其在华调查时间,应设法令其缩短”。由于中国的反对,加之法国外交部亦对佐尔夫持反对意见,国联未选用佐尔夫作为德国代表,而提议了备选人希尼博士。与此同时,日本开始紧急调查希尼的经历,以便判断其倾向性。日本驻德使馆认为,希尼本人在德属殖民地工作多年,对殖民地问题有浓厚兴趣,他在学术观点上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会出现国家主义衰退的情况”,通过他的观点可以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理解日本的对支策略的”。日本驻德大使小幡酉吉建议不必再坚持由佐尔夫出任德国代表,如果拒绝其他人选,“德国方面也肯定会很不愉快”,“应当直接表示赞成任命希尼”。
此时法国已经确定代表为克劳德将军(Claudel),日本认为此人“是一位风评极佳的将军”,曾在适当场合“向我国陆军军官表示了善意”。至1931年12月22日,已经确定其他三国代表为英国李顿爵士(Lord Lytton)、意大利马柯迪(Luigi Aldrovandi-Marescotti)伯爵、美国人海恩斯(Hines)。这个名单与最后的名单尚有差别,主要是美国代表仍非最后人选。12月24日,日本得悉,美国海恩斯拒绝了代表美国参加代表团一事,因此美方代表需要另外物色人选。翌年1月4日,国联行政院建议由麦考益(Frank Ross McCoy)代表美国参加国联东北调查团。日本认为,在海恩斯不肯接受作为美国代表的情况下,鉴于麦考益将军在日本亦“广为人知”,而且“是一位对日本持有良好印象和感情的人物”,决定选用麦考益将军。
1932年1月11日,中国已经得悉国联调查团行将组建,或经美国赴远东,并得悉在赴东北前,“先在东京、南京两处与中日两国政府接洽”。中国此时表示接受中日两国各负担调查团一半费用的提议,具体数目则需要再行确定,估计为“100万瑞士法郎”。
1932年1月14日,美国驻日内瓦领事吉尔白(Prentiss B. Gilbert)通知美国国务院,“国联东北调查团,今日正式组建”,由于李顿爵士无法提早抵达日内瓦,调查团欧洲代表第一次碰头会将在1月21日举行。吉尔白还表示,李顿爵士要求调查团欧洲各国代表应于1月底出发,“将途径美国”。1月16日,艾文诺向吉尔白详细通报了国联调查团的各类事项。艾文诺首先表示,国联行政院业已接受胡佛总统提名的麦考益(McCoy)将军,批准其代表美国参加国联调查团。艾文诺请吉尔白通知麦考益将军本人:调查团内的欧洲代表们将于“下周二上午11点举行一个预备会议”,以便“确定出发赴远东的日期及行程”。调查团赴远东行程有两个可能的选择:一是乘火车穿过西伯利亚,二是乘船途经美国。如果途经美国,有利于代表团其他代表与美国同行尽早交换意见。艾文诺表示,一旦有所决定,他将立即通知美国,并解释“由于美国代表麦考益将军无法参加将于下周二举行的代表团预备会议”,因此国联东北调查团的正式形成“要以麦考益将军正式加入为标志”。至于国联调查团团长人选,艾文诺希望吉尔白向麦考益解释相关情形,避免美方误解。艾文诺称,尽管李顿爵士已经被提名出任团长,但这只是白里安(Aristide Briand)给调查团的选项之一,并非最终结果,团长一职的人选仍需得到所有代表的同意。麦考益将军仍可以推选代表团其他欧洲代表出任团长,如果不发表意见,代表团也可以推选临时团长。
吉尔白向国务卿史汀生(H.L.Stimson)汇报称,他个人认为这意味着麦考益将军正式获邀参加代表团,国联行政院正期待得到美方的肯定答复。除此之外,国联行政院还希望在代表团团长人选问题上听取美方意见,以便尽快确定团长人选。1932年1月20日,麦考益通过美国国务院正式回复国联行政院的邀请。麦考益感谢获邀出任国联东北调查团代表,并表示愿意在任何欧洲代表出任的团长下进行工作,如果“李顿爵士能够被提名为团长而且获得其他代表的认可”,“本人亦采取一致态度,投票赞成”。
调查团的人选和调查范围是此时日本极为关注的两件事情。在调查团刚刚宣布最初名单时,日本驻国联代表团事务局泽田节藏曾与艾文诺交流过关于调查内容的问题。国联行政院最初决定先确定调查代表的人选,然后再确定调查内容,而日本认为已经屡向行政院提出过调查团的内容,且国联行政院“没有任何异议”,并强调“如果实行时出现差错,则会造成颇为严重的后果”。日本的担心在于:一旦等确定代表人选后再来决定待调查范围,则在中国代表的要求下可能导致调查的范围“仅限于满洲”,而对内地的调查流于“形式”。泽田要求艾文诺确保避免发生此类争议。为确保国联调查团调查涵盖中国全境,日本特向法国争取支持。法国外交部秘书长莱热Alexis Leger强调,据他了解,国联决议不存在异议,“行政院所决议的调查团范围不仅包括满洲,还应覆盖支那全境,这是根据日本方面主张而做出的决定”,该决议不能因为某一理事的言论而被改变。虽然有施肇基的反对,但事实上国联采纳了日方的提议。
在动身启程之前,1932年1月21日国联东北调查团在日内瓦举行碰头会议,吉尔白代表麦考益出席碰头会。会议分上午半场和下午半场,下午的会议只进行了1个小时。吉尔白发言时,称代表麦考益接受邀请,并正式通知国联主席:“由于代表团一致选举李顿爵士为团长,美国代表接受此项安排,完全赞同。”
国联东北调查团第一次会议讨论了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调查团的工作职权。“尽管会议讨论了调查团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的各种细节,但并未能达成正式结论”,总体意见倾向于认为“调查团可以根据调查的范围自行决定其职权”。调查团成员总结认为,决议限于调查中日关系,并不包括国际关系及两国与第三国的关系。会议还认为,尽管中日两国政府有权要求调查团去进行调查他们认为需要特别澄清的问题,但调查团仍可自行决定其调查范围,并根据调查结论向国联行政院报告。会议讨论中还提出,如果中日双方再起冲突,调查团可以采取措施制止敌对行为。但普遍认为,“调查不应直接干预中日两国军事行动,仍需要通过即时向国联报告对冲突施加间接影响。”
二是调查团的资格认定。每位代表都将有一份国联主席签名的任命状,并将随身携带各自政府以及中日两国政府分别颁发的外交护照。
三是调查团的行程。会议讨论认为,由于各方将根据调查团的赴远东路线而做出各种政治解读,因此在选择行程上需要慎之又慎。由于中国政府坚持调查团只限于调查中日关系中的东北问题,而非包括东北问题之外的整个中日关系,坚持经由西伯利亚,而日本则坚持相反观点。如果调查团取道西伯利亚,将出现两种结果:直接抵达中国东北,事实上等于支持了中方观点;径直通过“满洲”先到东京,则将被认为偏袒日本。因此,宜过境美国然后到东京,从东京到上海、南京,在此过程中充分听取中日两国政府的意见,最后到中国东北,避免出现偏袒任何一方的解读。为进一步强调其中立性,“可以邀请代表团中国成员一同到东京,同样地邀请日本随员陪同代表团到南京”。
四是关于日程。4位欧洲委员将于2月5日前择日出发,相应的将于2月10日前到达美国纽约,然后将于2月25日从旧金山登船赴日,计划于3月11日抵达日本横滨。
五是调研期限。计划整个调研过程为9个月,其中包括15天的报告起草时间。
六是调查团随员的身份问题。从调查团第一次会议讨论的情形而言,对于调查团内随员的地位和作用并未给出明确的定性。是否需要随员,这件事取决于调查团本身对于案件的判断。会议还认为,调查团可以随时向中日两国政府官员咨询,而非仅限于从随员处获取信息。随员无权参加调查团会议内部的投票或特别会议,但如调查团需要时另当别论。
七是调查团雇佣专家问题。根据德拉蒙德的通知,调查团需要司法、铁路和经济问题三个领域的专家各一位。第一次会议还讨论了调查团的薪水、补助、保险、着装、邮件、个人助手等细节上的问题。
国联行政院于1932年1月28日举行会议,最终同意调查团费用为“50万瑞士法郎”,其行程经美国前往日本,然后到中国。所需费用由中日两国“分别支出一半费用”。中国代表在会议上表示,对于承担一半费用不持异议,“但目前考虑到经济不振,且银价贬值,马上支出这笔费用是颇有困难”。同日,日本海军陆战队攻击驻防上海的中国第十九路军,中国军队奋起抵抗,“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
二、“一·二八”事变前英美对各自外交政策的评估
在国联已经采纳日本提议进而组建东北调查团的情形下,日本仍罔顾决议,按照其既定计划侵占了锦州,这对于一直认为可以通过日本内部的力量阻止日本军部扩张的美国而言,是一个重大的警醒。1932年1月7日,史汀生照会中日两国,表达美国对中日冲突的最新观点。史汀生照会有两层含义:一是相信国联调查团将能最终解决中日冲突;二是不承认日本对既有条约的单方破坏。美国政府声明,“不能承认任何事实上的情势的合法性”,“不准备承认”中日缔结任何违反门户开放政策及对华国际政策的条约或协定,“不准备承认”违反《非战公约》的任何协议。第一层含义是国联与美国已经在努力联合行动;第二层含义是对日本的警告。该声明被称为“不承认主义”。
1932年1月11日,国民党《中央日报》转发英国报纸《观察家报》社论对于史汀生声明的评价,“虽属重要,但无可惊之处,该照会仅发明一新原则,即无论何国,不愿他国一意孤行,用武力实施土地侵略者,美国绝不承认而已”,并认为英国舆论整体反应“持论冷峭”。顾维钧此时表示,日本侵占东三省后,“已将一切保障和平之条约废弃无遗,国际之空气,因以黯淡”。史汀生声明对于中国而言,“或能防阻日人侵略政策,吾人有一线光明及希望”,这是美国对九一八后东北情形变化的态度。
对于史汀生的声明,英国外交大臣西蒙(John Simon)认为其本质与英国的态度是一致的,并在致美国国务院的备忘录中表示,作为国联成员,英国对于日本代表1931年10月13日的声明有不同的认识:“即英国不认为日本所宣称的所谓在中国东北并无领土野心为事实”,基于门户开放政策及利益均等原则,“也不认为日本在东北具有经济优势地位”。
九一八事变后到“一·二八”事变之前,查尔斯教授(N.H.Charles)向英国外交部提供了关于中国东北历史及现实政治的学术报告,为英国外交决策提供了学术支持。在系统梳理自中俄《尼布楚条约》以来围绕东北展开的中俄日三国交涉史的基础上,点明了中日两国围绕东北争端的一些基本事实。查尔斯认为,“中日之间最大的分歧在于对铁路附属地及关东租借地行政管理权的不同认识”,争端缘起于对延伸管理权的不同解读,尤其是对铁路警卫权及外人滥用治外法权的分歧。对于经《朴茨茅斯条约》及其他协定由俄国所转移至日本的具体条约权利,中国认为俄国所转移的只是商业特权而非行政管理权。查尔斯认为,自1924年以来,中东铁路已经不再具有政治属性,而南满铁路的地位并未发生相应变化,但仍需了解的是“美国从未将管理权解释为政治权,仅仅将其限定为基于条约的特权和治外法权”。旅大租借地期限1923年期满,但经过《民四条约》,获得了99年的延期。中国否认该条约的合法有效性,而日本则持相反观点。中日在此条约是否有效的问题上各持己见,陷入僵局,这也是中日之间的死结。
查尔斯针对东北的日本驻军,特别提供了《日本的满洲军队》的报告。查尔斯指出,中国的外国驻军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辛丑和约》批准的驻军;另一类是非经《辛丑和约》批准的驻军。经《辛丑和约》批准的在华驻军国包括英、美、日、法、意、荷兰和比利时,其总数不应超过5000人,其驻扎地点是北京、天津周围,其中包括使馆区的警卫部队。除此以外,“所有在中国其他地区的外国驻军,其合法性都是值得怀疑的,这其中包括日本在东北约一个师的军队”。截至事变爆发前,所有在华的外国铁路护卫军和警察,都来自日本。
对于中日之间的历史纷争,英国外交部远东司总结了一些事实上的数据。远东司分析认为,经过日俄战争和中日“二十一条”交涉,日本在中国东北的地位最终可以总结为五点:一是日本控制南满铁路并负责警卫。二是朝鲜人可以在东北居住及种植农业,但不许入籍中国,仍保持日本国籍归日本保护。约有100万朝鲜人移民东北,这是中日间持续冲突的根源所在。三是日本拥有租地经营的条约权利,但中国成功地阻止了日本实施此种权利。四是1905年时中国东北的人口是300万,而现在是3000万,与此相对照的是日本人仅20万。五是九一八事变爆发前的7年或者是8年,南满铁路是东北南部的唯一铁路,系东北的经济动脉,日本通过控制南满铁路来掌控中国东北。而6年以来,中国在东北积极修建铁路,即使不算京沈铁路,东北仍有约1400英里的铁路网,这几乎是日本南满铁路里程的两倍。英国正是基于此种所谓的事实梳理,在10月24日的国联行政院会议上,对于日本轰炸锦州等战争行为,才发出了“很难基于任何既有国际法规则对此类轰炸行为做出孰是孰非的判断”的言论。
英方内部还专门由英国外交部图书档案馆的奥查德(A.F.Orchard)就铁路问题进行了梳理。奥查德认为,《民四条约》、1905年12月《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的附加协定以及1906年4月中日政府的往来函件,“构成了一系列有拘束力的协议”,“尽管这些协议在缔约双方有不同的解释”。1931年11月19日,历史学家、记者史迪德(Wickham Steed)向西蒙分析了英日同盟被迫解散的原因,认为英日同盟被迫以四国协定所取代,原因在于美日矛盾的快速升温,各自治领坚定地站在美国一边,英国没有选择,“一旦国联和美国调停中日问题失败,美日关系必定急剧紧张,冲突不可避免”。
英国此时对美国远东政策进行了评估。林赛称,值1931年结束之际,恰是时机“回顾美国政府自秋季以来在远东危机发展过程中的种种行为”,这可以帮助英国“从整体上评估这些行为在美国外交政策上的意义”。林赛总结了19世纪末以来,美国的远东政策。“几代人以来,美国在远东只有经贸上的利益,在打开中日韩三国大门的过程中,美国起了重要作用”,自美国时任国务卿海约翰(John Hay)提出门户开放政策以来,美国历届政府一直在努力践行该政策。
中日围绕东北的冲突挑战了美国外交政策的核心要义:重新审视孤立主义和美洲主义。如果是发生在欧洲内部的冲突,美国政府可以奉行不卷入的古训,尽管美国参加一战,但其最终结果仍然未改变该训条;如果类似的冲突发生在南美或拉美各国,门罗主义可以阻止任何非相关国的参与。但中国东北于美国而言,有着悠久的利益,1929年巴黎《非战公约》与1922年《九国公约》都支持美国干涉九一八事变,美国与国联合作不存在阻碍。美国已经从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与国联的合作中获益,也已经意识到与欧洲各国一起干涉中国事务是有利可图的。尽管国联行政院第一次决议并未体现美国的观点,但史汀生国务卿在第二次国联政院会议前已经表达美方的总体态度,即美国自事变爆发之日起就与国联开始了合作,美国倾向于依据《非战公约》采取合作但独立的行动。
林赛总结认为,九一八事变以来,美国的国联外交有以下特征:美国与国联任何形式的合作或组织形式均未获批准;美国人对于任何美洲以外的事务均无兴趣,即使是有限的支持亦不赞成;绝大部分美国人反对参加任何形式的对日经济制裁;美国国会和美国人追求的是其对外政策要为美国的即时、广泛和可见的利益服务。
日本继侵占锦州后,又发动“一·二八”事变,为此英国外交部远东司司长奥德(C.W.Orde)对于英国驻日大使伶俐表达了不满,认为大使馆未能尽到责任。奥德指出,自国联行政院举行关于中日问题的第三次会议以来,英方以极大的耐心尽量关照日本的情绪,其结果竟然是后者侵占了锦州。甚至在国联未再采取任何积极行动的前提下,日本竟然在上海挑起事端。对于过去4个月以来日本侵略行为的唯一可行的解释就是:“日本军事当局已经事先有了一个周密详细的行动计划,其目的在于第一步控制东北,如果不受阻挠,则继续执行下一步计划,控制中国其他地区。”
如何应对日本以武力改变东北亚格局的冒险行动,是此时美国太平洋学会从学术上为国务院提供智力支持的重点课题。太平洋学会认为,美国在远东地区拥有文化、经贸以及政治三方面的利益,这些利益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每一个普通的美国人产生关系。文化上,通过传教士以及教育事业,已经深深影响到了美国社会,在华各种宗教及教育投资总数达0.43亿美元;截至1926年,仅英美在华传教士就有8000人,在美中国留学生为1242人。从经济上而言,此时美国在华各种投资约为1.55亿美元,其中三分之二集中在上海;在华居住的美国人为6875人,其中3500人居住在上海。太平洋学会指出,可以想象一旦与租界的毗邻区发生战争,为什么美国政府会高度关注。
在国联调查团出发之际,上海局势逐渐紧张。1932年1月25日,美国国务卿史汀生约见英国驻美大使林赛,告以上海局势紧张,已经引起美方的高度关注。史汀生指出,日本旨在消除中国的爱国排日运动,并在1931年10月向中国发出“抗议”,将中国的抵抗运动视为战争行为。然而,日本的所谓“抗议”并未发生效果,现在的日本恼羞成怒,准备以暴力手段维护日本侨民的财产和安全。日本在上海对华发动战争,极大可能将也影响到长江流域,最终将损害英美对华贸易。史汀生认为,蒋介石倾向于避免对日战争,相信世界舆论,希望通过世界舆论促使列强能共同保护中国。如果列强未能因此起而保护中国,将引起中国国内的愤恨,最终将把中国推向倾向于使用武力手段自卫的人之手,把蒋介石赶下台。英美需要防止日本采取暴力手段的可能性,斩断其采用违法手段的路径。史汀生还认为,从长久来看,基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而言,不能剥夺中国的“抵抗运动”,因为抵抗运动是中国唯一可用的反制其敌人的武器。如果中国连这仅存的反制之道也被剥夺,则列强在华平衡必将被打破。中国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彻底走向军事化,二是完全听从于类似日本等富有军事侵略性的国家。任何一个选择都会极大地伤害世界和平,会伤害英美一直在远东所奉行的自由贸易的宗旨。
史汀生向英国建议,为了防止上述情况发生,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警告日本注意上海公共租界的特殊地位,英美将支持租界当局抵抗日本海军陆战队进入租界的行动。日本当局以所谓的国际主义借口,批评中国不能保护其本国侨民,因而需要派遣部队。这一套说辞正是日本在“满洲”所到处宣讲的。然而,此套说辞用于上海租界则完全是“胡说八道”,因为上海有白人警官领导下的高效的警察系统,主要警员雇佣自白种人。
三 、国联调查团调停“一·二八”事变的方案及其与中日的交涉
1932年2月3日,国联代表团从法国瑟堡港启程出发,前往美国,团内有4位正式代表,一名克劳德将军的军医、3名秘书处人员、2名打字员,共10人。2月9日,该团抵达美国纽约。抵达纽约后,李顿面对记者采访时谈及调查团的调查范围,认为“国际联盟的决议是相当宽泛的”,“秉承不偏向任何人、任何国家的态度,在根据实地调查形成的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去思索、考察日中两国间和平的条件”,并指出,调查团没有介入“一·二八”事变的意向。
1932年2月18日,李顿等到达夏威夷。日本驻夏威夷总领事岩手向其探询调查团对于“一·二八”事变的态度。李顿告以,当调查团要去东北调查之际,中日两国却在上海发生激烈战事,此类情况并非调查团所希望看到的,他们希望中日上海停战交涉早日成功。可以确认的是,在抵达日本之前,李顿调查团并未明确要参与调停上海的战事,而是要探明中日间发生冲突的法律根源。岩手在总结汇报时称,李顿表示调查团“具有调查日支之间所产生的任何国际性重要问题的权限”,主要任务在于“竭力用最妥善的方法,促成将来日支两国间确立和平关系”。
调查团抵达日本横滨时,日本国内舆论对调查团表达了欢迎之意。有日本报纸表示,“调查团的派遣是日本向国际联盟提议的,其访日自然最受日本国民的欢迎”;有报纸建议调查团“在知晓支那之前,先理解日本国民,正确了解日本对支那的要求为何”,并称日本有可能存在失误,但不应该包庇,希望调查团代表“想尽一切办法自由调查,向世界表明真相”。芳泽谦吉在会见李顿时高调宣称“只希望贵委员诸位可以公平地从事调查。除此之外,当事方似乎应该竭力避免提出任何要求或干涉”,并希望调查团“不必拘泥于理论,按照现实的状态实行调查”。
芳泽在此次会见中正式表达了对九一八事变爆发原因的看法。他将全部责任推给中国,辩称九一八事变的根本原因是“过去数年间国民政府推行所谓‘革命外交’,采取以暴力对抗外国而单方面改变条约的态度”,直接原因在于“张学良在与南方妥协前同日本是亲善关系,妥协后受革命外交的鼓动,开始夺取日本的权益,结果导致了种种事件的发生”。“一·二八”事变则系“上海的日本居留民受到排日运动的困扰”,诬称十九路军首先开枪挑衅,引起冲突。在宴请国联代表团时,芳泽发表讲话,宣讲中国国内政治动荡,“其内政的不统一给远东的国际关系造成了重大威胁”,国民党的革命外交实为过激排外的手段,认为中国东北是日本通过所谓的“流血牺牲”夺来的,而中国“迫害百万以上之我国侨民”“违反条约铺设满铁并行线,乃置满铁于死地”,推脱发动事变的责任,强调日本对东北无领土野心。
调查团广泛听取了日本政界及工商界的意见,在离别演讲时,李顿称“只听一边的意见是无法获得解决的”,调查团需要“调查、研究双方,努力促成根本解决,所以不得不调查两国的历史”,请日本相信“国际联盟是爱好和平的,无论任何时候都将给诸位提供帮助”,请日本各位等待调查结果。在日本期间,由于“一·二八”淞沪抗战仍在进行,调查团“曾与日本政府中人,对于日本以武力干涉上海事件之起因、动机及结果,作数次讨论”。此种讨论显然限于事实了解之层面,并未公开向外界说明是否要介入“一·二八”事变。
1932年3月10日下午,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电顾维钧,传达国民政府令,任命其为“参与国际联合会调查委员会中华民国代表”。同日,外交部将参与接待和陪同调查团的代表人员通知顾维钧,“陆军部派上校部附张汶”“海军部派上校科长郑礼庆”,铁道部调派技术监督顾德庆一同参加,外交部加派参事张歆海、秘书陆士寅共同到上海。为了帮助顾维钧整理文件,东北外交研究委员会同时派王守一等6名人员到沪。
中方在商议如何接待调查团之际,3月11日下午,调查团一行登轮离日,乘坐大来洋行“亚丹姆士总统号”客轮从神户前往中国上海。国联调查团一行正在航往上海时,南京外交部尚未完成接待调查团的准备工作。3月14日,外交部建议上海各团体尽量招待调查团较长日程,最好能让调查团于3月20日以后到南京,以便外交部有充分准备的时间。但事实上此种希望调查团在上海停留较长时间的设想与中国的整体外交方针不符合,针对东北的紧急形势,国民政府很快意识到调查团到东北的时间愈早愈好。
1932年3月16日,顾维钧接到外交部关于接待调查团到达南京的最初安排计划,原计划是停留6天时间。“第一日调查团到宁早晚无从悬揣,暂不规定”,“第二日上午拜访,下午外交部长晚宴西餐”,“第三日上午晋谒主席并午宴中餐、西吃,下午中央党部茶会,市长晚宴西餐”,“第四日行政院长午宴中餐,下午民众团体茶会”,“第五日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晚宴中餐”“第六日上午参观名胜,在陵园午宴西餐,下午外侨团体茶会”。罗文干同时请顾维钧将调查团在上海期间的招待日程也提供给外交部,以便调查团到南京时作为招待参考。顾维钧主持的中方接待团此时已经将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长汪精卫、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及他本人的4份演说词准备完毕。
为敦促调查团尽早北上调查,避免日本阻止调查团赴东北计谋得逞,外交部在做好接待的计划的同时,亦在考虑国联调查团“来京日程似可缩短”,甚至认为“如欲先往东省调查后再来南京亦无不可”。外交部的此种考虑是鉴于日本“正积极进行独立运动,或竟致挡驾调查团前往。该团顾虑前途,难保无迁延北上之意”。基于上述考虑,罗文干将行程压缩至4日。第一日上午访问政府当局,中午由汪精卫代表行政院接待午宴,下午举行新闻记者茶会,外交部长罗文干举行招待晚宴。第二日,林森午宴调查团,下午中央党部茶会,南京市长晚宴。第三日安排外侨团体谈话会,下午是南京民众团体茶会,蒋介石代表军事委员会举行招待晚宴。第四日上午参观名胜陵园,午宴。 敲定此日程后,《中央日报》即向外界公开,称“国联调查团到京后决留四日,招待程序均已排定”。
1932年3月14日下午7点20分,李顿一行抵达上海浦东码头。顾维钧于15日下午与李顿进行了会谈。会谈中李顿直接提出,关于上海问题“停止战争及撤退日军必须办到”。李顿解释称,调查团职责在调查满洲情形,但“若上海方面两军相持,随时可以接触,则该团自未便北上”,因此“该团对于沪案愿意援助解决”,但未知如何援助。对于李顿的建议,顾维钧予以赞同,“辽沪两案须并案办理,上海方面固须停止敌对行为,满洲方面亦有此必要,况沪案因辽案发生,自难分离”。李顿虽然提出解决沪案但不赞同与九一八事变同时解决,认为“两案性质究属不同,并案办理恐有困难”。经过讨论后,顾维钧提出:第一步,先解决沪案军事部分,第二步解决九一八事变军事部分,第三步将“上海安全问题及辽案其他问题同时解决”。李顿对于三步走的解决办法大致赞同,但指出“该团无权办理沪案,仅可向国联报告,国联如有嘱托,自当遵办”。事实证明,“调查团并未奉命继续领团委员会之工作,或对于上海最近事件作一特别研究”。
初次商谈,李顿还对中国内政提出了期望。李顿称调查团来华,“一为调查报告;二为努力调解,使双方可开谈判”,如果日本经疏通后愿磋商而中国“继续四分五裂,政局时常摇动,则虽订妥善办法仍不能实行”,希望中国“设法有巩固之政府”,并请顾维钧转达国民政府当局。李顿甚至表示,“国联对华亦极愿为种种物资上之援助,如款项、如专门人才、如警察人才等等”,而且不需要报酬。顾维钧随即表示,中国各界极表欢迎,将介绍调查团接见政府及各界领袖,使调查团了解中国方面的宗旨及意愿。当日下午,李顿会见英美法意等国驻华外交官时,提出如果中日认可而且能够得到国联行政院同意,调查团可以加入上海停战谈判。
在李顿调查团登陆上海之际,国民党中执委第303次会议提出了对国联调查团的九点宣传要领。第一点强调中国国民革命的目的在于“求中国之自由平等”与“排外不同”,要求以此宗旨解释“(民国)十三年本党改组以来及十五年国民革命军北伐以来之对外方针及事实”。第二点宣传主张是中国对东北领土主权“不能让步”,至于经济上之开发“欢迎国际投资”。其余各点顺次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方案。对于“一·二八”事变应注意驳斥无理要求,如“扩张租界”“二十公里内不准驻扎军队”“吴淞永久不设军备”等等;说明中日问题就是世界问题,陈述日本军阀“对内压抑人民”、对外破坏和平及“数十年来对于中国种种侵略事实”;宣讲中国人民“本来无排外观念”“最近三十年来抵制日货等等事实皆由日本侵略中国而起”;宣讲中国的统一和强大有益于东亚及世界和平而日本则相反;说明中国尊重条约而日本破坏条约;反驳日本以所谓“人口过剩物料不足供给不能不向外开发之谬妄”;陈述中国“剿共之事实经过”。
1932年3月16日,调查团秘书长哈斯(Robert Hass)与顾维钧再次商谈。哈斯向顾维钧表示,调查团内部正在讨论“一·二八”事变和九一八事变的解决顺序,李顿爵士希望先设法解决上海问题,而其余委员则建议应先“早日专事沈案”。据哈斯本人谈,“日本舆论对于沪辽两案看法不同”“沪案以商业受损财政难支,深感困难”,“关于辽案则举国一致,不肯松动,即使撤兵以后仍须组织特别警队前往换防”,日本有意将伪满视为其“保护国”或“组织统治区”之意。
1932年3月18日,李顿与顾维钧再次商谈各事项,讨论了三点。一是李顿提出日本极为重视圆桌会议,如中方反对,日本恐将“借口保侨驻兵租界”;顾维钧则指出中国人民反对圆桌会议,“讨论尚非其时”“初步只可由中外商界代表自行交换意见”。二是李顿认为日本重视东北超过上海,日方诋毁中国违背条约。对于此点,顾维钧表示日方所指皆有详细说帖,将送代表团参考公断,并请代表团注意日本有意扶植东北傀儡政府。针对伪满,李顿则表示“调查团只蔑视此项政府,不致因其已成事实而影响该团之意见”,但如果将来发现“东省人民确是反对旧政府而欢迎新政府,则此项事实亦不能蔑视”。
在与调查团委员个别交流时,顾维钧告诉美国委员麦考益,希望美方认识到日本不但没有撤军,而且积极进行伪满“建设”,这已经违反了国联决议,如果任凭日本继续肆意妄为,将增加调查团完成任务的困难,希望代表团可以设法制止并早日北上调查,以便在5月1日国联大会之前拿出初步报告书。麦考益表示,“一旦沪上停战协定告成,即行启程”,未启程前将“观察中国一般情形,征集各界意见”。麦考益表示,日本希望代表团先到武汉然后北上,目的应在于拖延北上行程,但武汉地点位于长江流域腹地,位置重要,调查团可以前往借以了解实际情形。
在与德国委员希尼会谈时,对于调查团拟“由京绕汉赴平”行程,希尼认为:“日人方面现正倡言中国系无组织的国家及中政府已不复行使职权等说,假使调查团不往重要点一观真相,而迳往东省,则将来研究东省问题时,日本必指该团尚未明了此项问题之背景。”
在与意大利委员会谈时,告以中国希望“调查团早往东省,先办撤兵,再谈其他悬案”。意大利代表马柯迪表示,“东案与沪案情形不同,就沪案而论,日本舆论有反对本国在沪扩大军事行动者,且因上海华军曾尽力抵抗,在各国自较易发言”,而东北方面,日本借口条约,力争保侨为理由,很难仿照上海先谈判后撤兵。马柯迪表示他个人认为“上海既有撤兵协定,东省自不妨试行仿办,假使中国方面能自动取消抵制日货,借以表示好意,则进行自较易”。
1932年3月22日上午9点,国联调查团在顾维钧陪同下视察上海中日战场。在真如暨南大学礼堂及图书馆,校内张贴有反对调查团来华调查的标语,图书馆内一片狼藉。日本军官诬称是中国军人抢劫时所致。李顿质问日本军官,“一·二八”事变当夜,何故向居民区投掷炸弹,在场的日本海军司令“答复语多支吾”。在闸北商务印书馆、东方图书馆,损害巨大,日本辩称馆内书籍已经被搬运出去。《中央日报》对于调查团此次视察进行了详细报道,“淞沪战区遗痕宛然,宝山路一带满目瓦片无人烟”“吴淞镇房屋全毁较闸北更惨”。
此时调查团内部有意先解决上海中日冲突,再启程赴东北,此种倾向有利于日本的侵略,而对于中国外交不利。中国希望调查团尽快北上,在内地停留时间不宜过长。张学良在等待调查团时提出“此间研究公认日本设计在用上海事件移转各国对东北视线,兼以压迫我中央政府,俾允所求”,计谋未遂之后,“遂又极力使上海事件与东北问题分离,假退让作交换地步,各国自身商务受痛,自然乐为仲连使上海早归平静”,“吾人迁就解决,似正中日人分开东北问题之奸计”。
1932年3月19日,驻国联代表颜惠庆向德拉蒙德提出质问,认为代表团的首要任务在于调查东北问题并提交报告,而调查团滞留上海“违背了相关各国对李顿团长所期待的任务”,希望调查团早日北上。3月24日,《大陆报》刊发了一条宋子文致颜惠庆的电文,向国联抗议国联调查团居留上海不离去。顾维钧向李顿解释,宋子文并未向颜惠庆发电,只是南京政府确有电文致中国驻国联代表团“谓满洲变化甚速,故愿调查团早日前去”。《大陆报》的电文,反映了中国朝野希望调查团尽早北上的愿望。在中方促使下,调查团收到国联行政院秘书长艾文诺的通知,要求调查团不能因调查上海情形而延误赴东北的行程,敦促调查团早日北上。
事实上,上海停战谈判已于3月24日开始,中日双方在英美等斡旋下围绕停战区域、双方驻兵区域及毗连区划分问题进行讨论,上海战事已经停止。3月26日,调查团离开上海前往南京。
四、结 语
“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前,国联行政院正筹组国联调查团,围绕代表人选、行程路线及调查范围等与中日进行协商。日本一方面在国联努力促使调查团的组建朝着日本有利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极力赶在调查团抵达之前扩张侵略范围,酝酿成立伪满,造成既定事实。在东北发动侵略的同时,日本复于上海挑起冲突,给正准备启程赴远东的调查团提出了一个难题:是否需要介入“一·二八”事变?如何处理“一·二八”与九一八的关系?李顿在来华路上已经考虑该问题,但并未向外界释放更多信息。李顿处理中日问题的原则是依据国联1931年12月10日的决议,在是否介入“一·二八”事变问题上,听命于国联行政院。
中国军民于上海抵抗日本侵略的同时,中日代表在英美等列强的调停下,进行谈判。国联调查团在来华后试图调解中日冲突,尝试直接介入中日上海谈判。在此国际背景下思考国联调查团与“一·二八”淞沪抗战的关系,有助于全面了解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外交政策与抗战方略的转变,有助于客观分析国联调查团的历史地位及其影响。李顿在报告书中强调,“我等并未以调查团之名义,正式查究上海事件,是以对于有关系之争点,不表示意见”,只是记录调查团所了解的“一·二八”事变的经过情形。但报告书对于“一·二八”淞沪抗战的表述,事实上是在赞扬中国军队于上海进行的抵抗行为。报告书认为,“上海事件自大有影响于满洲之情势”,东北军不战而退,“不特使日本海陆军相信中国军队战斗力之极为薄弱,且使全中国人民亦大为沮丧”,但中国第十九路军及警卫第87、88师的奋勇抗战,使得“原有之三千日本海军加以三师团与一混成旅之补充,血战六星期,始得将中国军队击退”,中国人民“抵抗精神增加”,使得东北仍在抵抗之散漫军队“增加勇气”,“马占山亦因是而再起抵抗”。
国民政府希望调查团能够集中全力调查东北,并不希望调查团在上海滞留过久,因此行程的安排背后事关中日两国的外交斗争。李顿调查团对于“一·二八”事变的调查虽然未能成为停战协定的直接参与方,但显然其在报告书内的陈述无形中批评了日本的侵略行为,这对于中国的抵抗是一种公开的鼓励。事实上,调查团在沪期间,中日已经确定停止战事,并展开谈判,虽然形式上调查团并未直接介入中日谈判,但不能说这次停战谈判与调查团没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