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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让“微腐败”无所遁形

2022-10-21

清风 2022年2期
关键词:微腐败腐败纪检监察

文_本刊记者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全党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整治“微腐败”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

从“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无不体现民心所向的绝对重要性。身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必须要有“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思想觉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它不是你身份的摆设,而是你真正服务于人民的多与少,接近人民的多与少。

然而个别地方,在个别基层党员干部身上,却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腐败现象。譬如,唐山市滦南县北营村党支部原书记闫梦平在北营村厕改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开票据方式侵占集体资金2.31万元。对厕改物资疏于管理,造成村集体财产损失1.99 万元。又譬如,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何家祠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黄一峰自2016 年2 月至2019 年1 月,利用代管社区“三无”孤寡老人低保金账户的职务便利,分批多次将共计6.5 万多元低保金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再譬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社保协管员多某从2012 年开始,在8 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的养老保险金伸“黑手”,共计非法侵吞135 名村民养老金17 万余元……

从这些案例不难看出,基层“微腐败”涉案人员虽职级不高,贪腐资金不大,但贪腐行为却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些腐败行为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长此以往,无疑将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乃至于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最终酿成大祸。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利害。针对基层腐败问题的严重性,习近平总书记就高屋建瓴地提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沉,既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又顺应了民意,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人民的拥护支持,无疑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最大底气。《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更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要持续纠治“四风”,对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冷硬横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典型、严问责、强威慑;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医疗教育、环境保护、养老社保等群众最关心的领域,以小见大抓共性问题、多发问题,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促进重点民生领域系统治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

可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已然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和重点要求,也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民立场、初心使命和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检验。

完善监督机制,让“微腐败”无所遁形

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加大群众身边腐败的查处力度,严防“微腐败”演变为“大祸害”,要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效果,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案件查办上,要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秉公办案、求真务实,形成铁面执纪、越往后越严的态势。

“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正如前文提到的黄一峰,为何能持续3 年私吞“三无”孤寡老人的低保金而无人察觉?又如多某,为何侵吞群众养老保险长达8 年而无人发现?归根到底还是基层工作机制、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村级财务监督困难、基层信访居高不下、“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监督的难题。在没有实行“组账村代管”之前,江西崇义铅厂村时有村民反映,组里面的账目混乱,不清楚、不透明。2020 年10 月,铅厂村牵头各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以摸清底数,试点推行“组账村代管”制度,每个村民小组开设存款专用账户,严格落实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铅厂村下街组组长张建华说:“自从实行‘组账村代管’后,把我们组里的账目放到村里面代管,我们组民比较放心,等于给我们组里面的资金上了一把安全锁。”

此外,健全基层监督机制,还要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动监督机制,紧紧扭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线索不放,对“微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在湖南益阳,南县县委第七轮巡察组在南县青树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王某提供的单位财务相关账户银行流水发现端倪,查实王某在当地群众办理养老保险补建补缴事项时索取费用共计32.95 万 元。2020 年12 月,王某被查处。(详见2020 年4 月19 日《益阳日报》第2 版《巡察组从“银行流水”中发现端倪》)

南县通过整合原来分割“沉睡”在各个单位的数据信息,打通数据壁垒,连通“信息孤岛”,依托大数据监督平台,强化一键举报功能,通过数据比对,对辖区内情况实现精准监督,严防出现“微腐败”现象。其作为一些地方运用大数据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成功实践的案例之一,值得学习借鉴。

既要筑牢思想防线,也要倡导家属廉洁

“微腐败”作为一种公权乱用行为,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大多发生在自己身边,形式多样,且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在日常工作中,总有个别党员干部认为接受人家的好处不过就是一包烟、一顿饭、一点土特产,就是帮朋友时的“举手之劳”,为家人尽一点“绵薄之力”,能有什么大问题?祸患常积于忽微,殊不知这一次又一次看似“无伤大雅”的收受和帮忙,正是其思想松动、意识滑坡的开始,也是日后身陷贪腐泥淖的导火索。

因此,注重预防“微腐败”,还要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防线。除了正面引导,更重要的是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警示教育的长效性。在福建省宁德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针对性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关键少数”受震慑、“绝大多数”受警醒。“看到并肩战斗过的同事在面对外界诱惑时,没有守住底线,犯下错误,给亲人和家庭留下了巨大的阴影,令人痛心疾首,扼腕叹息。”一名干部在参加旁听法院庭审后,深有感触地说。

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除了通过纪律约束和警示教育外,还要将家风建设与“微腐败”治理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 年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人民。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

近年来,湖南邵阳新邵县结合乡村振兴,大力开展“清廉乡村”建设,一直坚持将清廉文化元素不断融入清廉乡村建设之中,深入挖掘当地传统历史文化、名人乡贤、家规家训中蕴含的清廉思想,广泛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以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助推“清廉乡村”建设。近3 年,该县反映基层小微权力行使不规范、履职尽责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等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举报案件大幅下降,同2018年相比,2020 年信访总量下降了58.2%,全县信访“三无”村(社区)由2018 年的72 个增加到2020年的290个,成功创建全国信访“三无县”,连续13 年保持全省“平安县市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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