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筑牢城乡社区基础
2022-10-20民生周刊罗燕
□ 《民生周刊》记者 罗燕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基层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初步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形成了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基层治理体系。
我国的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发生了哪些变化?基层治理如何迈出坚实的步伐?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之后,基层服务能力如何进一步提升?就相关问题,《民生周刊》记者专访了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
10年来,我国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指引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指引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发生了六个显著变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是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中央先后出台或修订一系列党内法规,健全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全国3.86万个乡镇(街道)构建了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95.6%和93.7%,比换届前提高29.5和30.0个百分点,保障了基层治理正确的前进方向。
二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成熟。村(居)委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地位作用更加突出。村(居)委会任期由3年调整为5年,并与县乡人大同步开展换届。基层民主进一步拓展,“四个民主”发展为“五个民主”,“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成为城乡社区治理的鲜明时代特征。据统计,目前超过70%的县(市、区、旗)制定了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目录。
三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为标志,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夯基垒台,确立规范。这些政策文件规格高、含金量足、可操作性强,体现了党中央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筑牢了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四是为民服务更加便捷。着力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从“十三五”期末到2021年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由82%到实现全覆盖、农村由31.8%上升到79.5%,分别增长18.0和47.7个百分点,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不断增强,解决了群众不少的“急难愁盼”问题,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87.6%。“有没有”的问题基本解决,下一步将努力解决“优不优”“便利不便利”的问题。
五是地位作用更加突出。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为基层放权、赋能、减负,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落到城乡社区,开创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在脱贫攻坚战中,有脱贫任务的农村社区将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团结带领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全国3.5万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加强治理服务能力建设,助力960多万搬迁贫困群众过上新生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全国400万城乡社区工作者在防控一线拼搏奉献,筑牢了社区疫情防控阵地。党的二十大代表中,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共有74人,占比达到3.2%。
六是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围绕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立健全职业体系。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集中换届于2022年2月顺利完成,全国49.1万个村、10.9万个社区换届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197.5万人、居民委员会成员62.9万人,挑选产生村民代表1729.7万人,居民代表592.3万人。村(居)委会主任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到46.4%和82.6%,还有一大批硕士、博士充实进来,年龄小、学历高、能力强成为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特色。
回望这10年,我国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能够保证基层治理始终行稳致远;我们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坚定不移把城乡社区基础筑牢,聚焦中心、服务大局。
今年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举措,补齐社区治理和服务短板、推动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为推进上述工作目标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在具体实践中可以在哪些方面着力?
城乡社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又要求城乡社区层面的各项工作加强衔接、同向发力。
比如,加快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进一步健全上下贯通的社区防控网络;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引导高素质人才投入社区工作,为社区治理服务提供人才支撑;推动阶段性建设社区防控专岗队伍,在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同时,增强社区防控工作力量;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社区“两委”领导下多方协作的工作格局,健全平急转换工作机制,积极动员社区防控志愿力量参与,构筑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为做好社区治理服务各项工作创造健康安全的良好环境,也为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和专业人才成长打造实践舞台。
近年来,民政部门是如何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的?
社区工作者是社区治理的实践者,也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者。民政部门一直致力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2017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02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强化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体系,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普遍实现了专职化,目前已有10个省份出台了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或专项政策文件,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近年来持续加大表彰激励力度,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有的被授予“七一勋章”、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抗击疫情先进个人等重大荣誉,在各类表彰中,社区工作者都是重要的表彰对象,还设立了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增进了广大居民群众对社区工作的理解和认同,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建立政策制度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为广大社区居民服务,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工作力量保障。
当前,我国基层治理还存在哪些短板?还有哪些因素制约我国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基层治理始终在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永远在路上,需要不断完善。我国基层治理还存在一些制约效能提升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基层治理的统筹协调有待加强。基层治理涉及领域广、参与部门多,不仅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村(社区)组织共同发挥作用,还需要从上到下建立能够统筹各部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目前中央层面还没有建立健全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相关部门政策、资源统筹协调不到位。
基层治理法治保障尚不健全。当前,一些地方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此外,由于给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任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审查把关机制还不完善,有的部门随意向基层摊派任务,管理权下沉异化为转嫁责任。
基层治理支撑不足。受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较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城镇老旧小区的社区服务设施还存在短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标准低、使用不灵活,可调配资源少,缺少为民服务经费,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受到制约。
信息化技术应用滞后。基层信息系统建设多层多样,但统合规划尚有不足,功能交叉、重复建设、标准不一问题突出,“数据烟囱”“信息孤岛”导致数据不共享、难交换、不归集。有些智慧社区应用场景脱离基层和群众实际需要,基层不想用、群众不愿用。
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基层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待遇低、晋升空间窄,难以留住优秀人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职业发展不明确等问题束缚着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步伐。
今后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的需求?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对社区服务的供给侧改革、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十四五”规划描绘的蓝图,从五个方面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指导各地抓紧编制本地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形成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有机衔接的规划政策体系。
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组织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实施固本强基、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助残服务等行动计划。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推动社区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矢志不移地以人民为中心,组织开展城乡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满意度等,强化问题导向。
五是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为社区减负增效,让基层组织有更多精力服务群众。
六是发挥各级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构(机制)作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