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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税收的风险和防控措施

2022-10-19陈祚扬

时代商家 2022年29期
关键词:税收一带一带一路

陈祚扬 刘 颖

(1.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辽宁 大连 116317;2.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翟家街道办事处,辽宁 沈阳 110020)

近十年来,国内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的“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到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贸易合作。面对“一带一路”倡议从最初开始的项目导向朝着制度导向发展的新要求,企业要借助“一带一路”实现走出国门的新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国际税收风险对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要转变规避税收风险主要集中在历史风险环节的传统思维,立足大局、开阔眼界,以更为前瞻性、系统化的思维认真研究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的各类税收风险。基于此,本文探讨了“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税收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了有效防控和降低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一带一路”和国际税收风险概述

(一)“一带一路”

2013年在国家进入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与有关国家建立双边机制,搭建区域合作平台,旨在联合有关国家打造基于政治、经济、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国家于2015年正式发布“一带一路”的愿景和行动方案,拉开了“一带一路”合作序幕,探索推进我国和沿线国家以共商、共建、共享为目标,实现沿线国家区域经济协调稳健发展。截至2022年4月底,“一带一路”开展中,我国已经和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形成了合作关系,签订了经济合作文件。

“一带一路”是在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关键时期提出的重要发展合作倡议,对我国和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一带一路”解决了国内钢铁、水泥和基建等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在沿线国家开拓新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对于沿线国家来说,“一带一路”解决了他们国家经济发展比较落后,需要注入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资源等迫切问题,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因此“一带一路”是对双方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供需支撑良好的合作模式。沿线国家都是和我国具有良好国际关系,良好合作协作关系的国家。因此“一带一路”开展以来,沿线国家和地区都非常欢迎和支持,在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努力下,已经实现了区域经济欣欣向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但面向未来,“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还面临新问题和新挑战。沿线国家基于国家利益,对推进过程中对倡议内容的修订会提出不同意见,国际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经济政治局面不够稳定等都会给合作的推进带来新困难。其中国际税收风险是自“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国内企业走出去发展中就一直面临的重要因素。

(二)国际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是经济学研究领域的一个微观概念,传统的税收风险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企业因为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全面,没有利用好税收优惠,导致多缴税款,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对各类税收法律法规掌握不清晰的情况下,出现了应缴税而未全额缴纳的情况,就需要补缴,还增加了缴纳滞纳金、罚款等处罚成本,导致企业承受额外成本负担。在“一带一路”推进中,国内企业在沿线国家的经济行为中,因为对投资所在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没有充分了解和掌握,就会导致企业因为税收方面的因素增加承担的税收成本,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税收风险管理是专门针对税收成本增加进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税务事项、税收风险进行提前识别、有效评估,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应对,有效防范税收方面的各类风险。税收风险管理对企业发展具有降低税负、促进经济利益最大化等重要价值。国内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时,会因为跨国经营面临国际税收问题。国际税收风险是相关国家利用税收关系而形成的企业缴纳税收方面的风险。国际税收是专业性比较强,内容比较丰富的研究内容。一般主要包括:第一,税收管辖权。这是指税收的主权国家行使主权征收税款的权利。目前国际上对税收管辖权主要是遵循属地主义和主人主义两种原则。属地主义就是以纳税企业的收入来源、经济活动所在地的税收标准来界定税收的国家管辖权。属人主义是指纳税人的国际和居住地作为国家形式税收管辖权的范围和标准。第二,国际避税和反避税。纳税人利用不同国家税收规定的差异,以各种手段钻税收的漏洞,或者用不法行为少缴或者不缴纳国际税负的行为就是国际避税。反避税就是采用国际多边合作来加强税收管理的工作。“一带一路”的推进促进了国际税收理论的不断发展,催化了渗入型、楔入型国际税收等新理论。国内企业要适应国际税收的发展变化,积极管控税收风险,促进企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国家税务机构要积极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税收防范方面的服务,在网站上开辟公告专题,帮助国内企业全面掌握沿线国家的税收法律环境、税收风险,采用一系列措施帮助企业规避投资中的税务风险。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国内企业面临的主要国际税收风险

(一)国内外实行双重征税的风险

国内企业在沿线国家进行投资贸易产生双重征税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和国外的税制、税率、征收方式、抵扣方法等存在一些差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的是实行居民和地域两种结合起来的双重管辖权标准,会让国内企业需要在国内缴税后,在沿线贸易国家重复进行纳税。重复征税带来的风险主要是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导致企业的实体产品、虚拟产品或者服务产品,因为税负增加而提高销售价格,降低了市场竞争力,在沿线国家难以实现良好的经济发展。这种双重税收负担,对于一些小微企业的发展影响更为巨大,很可能导致企业因此难以继续经营下去。

(二)税收差异的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因为国家管理制度不同,税收体系上有着很大区别,这种税收方面的区别和差异,已经对国内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构成了重要阻碍。如法国以增值税作为主要税种,德国的主体税种是消费税,英联邦国家的主体税种是所得税。因此国内企业要高度重视对不同国家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重点关注各国对所得税的定位和征收范围,研究不同国家的所得税税率,对税收的常设机构认定、成本费用扣除等具体实施内容进行仔细斟酌,避免双重征税造成企业发展的成本负担。税费、税制上的差异是难以消除的国际税收风险,比如国内企业就会遇到税收差异导致的税负风险。因此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沿线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借助国际税收方面的专业机构,尽可能减少税收差异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三)税收争议的风险

国内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经营中,面对两国甚至多个国家税收制度的不同,会产生大量的税收争议问题。从税收争议主体角度分析,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在不同国家进行经营时,不同国家政府对于税收协定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内容等产生不同意见。国家政府和企业之间在征收税款的范围和内容等发生争议。如,国内居民个人或者是企业在挪威进行技术服务贸易时,如果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就属于税收协定的营业利润范围,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如果国内居民的技术行为具有技术转让的特点,就会让挪威的税务机构认定为是技术转让行为,此时就需要缴纳所得税。因此国内的居民或者企业如果不能将技术转让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分开核算,就会导致税收成本增加。

(四)资本弱化的风险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律中,对贷款利息是允许在税前进行扣除的,但是企业分配的红利、股息等是不得进行税前扣除的内容,这就导致资本出现了被弱化的情况。企业如果为减少税收负担选择用贷款进行投资经营,就会减少对股本投资资金的使用量。针对资本弱化的现象,国际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规定,如果企业的债务占到股本的比例超过了税法的相应规定比例,对于超出比例部分的贷款利息,不能作为企业的财务费用进行扣除。因此国内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经营时,要对所在国家的税收法律中采用资本弱化的方式来规避一些税负的行为加以重视,因为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导致所在国采取针对这一问题的纳税额调整,反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国内企业要高度重视资本弱化带来的税收风险。

(五)国际转让定价风险

国内企业实行跨国经营时,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在产品转让、劳务输出等方面所采用的内部定价方式就是国家转让定价。因为跨国企业的关联企业之间实行的内部价格,一般都会和国际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距,就会存在因采用国际转让定价而避税的情况发生。这是企业投资国家很可能因为企业的国际转让定价,基于其国家的独立交易原则进行纳税调整,反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负成本支出。从目前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环境比较复杂,税收政策相对多变,因此国内企业必须树立强烈的涉税风险意识,避免因为国际转让定价产生的避税行所导致的经济、法律方面的处罚。

三、防范化解“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税收风险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对国际税收风险的管控意识

深入推进“一带一路”过程中,国内企业要提高站位,站在战略发展高度,开展经营项目的可研,谨慎决策合作的国家和地区。企业管理层要提高国际税收风险的管控意识,增加对国际税收风险管控工作的前瞻思考、监督预警和有效控制。面对不同国家的投资环境和税收制度,要引入或聘任精通国内外税收法律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开展国际税收风险专项管理,特别是跨国企业要重视企业总部和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沟通管理,采用合法合规的资产配置、税收筹划来有效减少涉外税收的风险。在企业内部管理中,要重点围绕国际税收风险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控制,更好地应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环境变化,进一步降低国际税收的风险。

(二)进一步结合沿线国家税制差异提高税收筹划方案针对性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情不同,税收法律法规也有很大区别,在税制、税种、税率和抵扣政策方面存在变化的情况。因此国内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之前就对投资所在地的国家税收法律进行研究,提高项目预算、可研方面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国家税收管理机构要在专业网站上及时公告关于沿线国家的税种变化情况,供企业下载使用。针对国内企业对国际税收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建议利用国际税收专业中介机构来获取税收风险管控能力。在掌握沿线国家的税收风险和税收要求之后,要考虑企业内外部的多种因素,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税收筹划方案。借助专业的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开展投资所在国的税收风险专项调查评估,在国家税收的专业机构指导下,制定不同国家的税收筹划方案,尽可能降低企业的国际税收风险。

(三)进一步科学优化企业投资区域和组织形式

国内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经营中,一定要在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所在地税收协定、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高项目投资的区域选定和组织形式优化。投资区域尽量选择和我国具有良好经贸合作关系的国家,优先选取对境外投资者给予税收优惠的地区。在企业组织形式上,要重视不同国家对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持股比例规定,提高企业享受间抵扣、减免优惠的比例。国家税收机关要定期为企业开展国际税收方面专业知识的宣传讲座,特别是对企业容易忽视的环节进行细化讲解,如我国税法规定,外国税收的间接抵免范围只能是三层以内的持股关系。帮助国内企业合理进行组织结构优化,避免双重征税的风险影响企业效益。

(四)进一步合理防控国外反避税调查风险

BEPS多边公约的推行,大大增加了国外反避税调查风险的发生。国内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贸易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国际税收环境的变化,结合企业实际对利润转移等方面的要求、行动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梳理企业可能面临的反避税调查中关于转让定价、资本弱化等方面的内容。跨国企业要尽快成立针对国际税收风险的专项工作小组,正确掌握各国税收政策变化,及时排查和重点识别企业可能存在的此类业务风险。国内税务管理单位要针对企业的业务特点和产业合作范畴,帮助企业做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成本分摊等方面的国际税收风险应对措施。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国际税收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国家税收管理单位要加快国际税收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建设,引进现代先进的大数据、云计算和数据挖掘分析技术,汇总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信息,采用横向、纵向综合对比风险、对国内企业基于业务特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国际税收风险模型和预警指标等措施,帮助国内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国际税收风险。可以探索开发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税源管理系统,针对不同业务和经营特点的跨境经营企业,进行国际税收风险的常态化监控、精准化管控,及时为企业发送涉税风险预警,帮助企业在第一时间掌握沿线国家的税收风险来源。

四、结束语

从“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要求来看,国内企业和税务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国际税收的风险,从企业管理和税务管理两个不同角度加大对国际税收风险的防控,在实现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助力“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得到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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