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一老一少”聚焦普惠需求
2022-10-19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了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金融、防疫等26条纾困扶持措施。
这一政策推出的直接背景,与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不无关联。新冠肺炎疫情对劳动力密集且服务对象为特殊人群的养老托育行业发展带来明显冲击。
9月1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2020年全国有20个省份的养老服务机构整体亏损,2021年以来全行业困难进一步加大;我国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抗风险能力较弱,经营困难比养老机构“还要更大一些”。
针对这些困难,上述政策给出了以减免租金、税费优惠为核心的纾困“礼包”。譬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类机构如承租国有房屋,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
养老托育行业陷入经营困境,财政再困难也应该帮扶。这一点相信是毋庸置疑的。在财政压力与日俱增的当下,先帮谁,怎么帮,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需要对行业情况进行深度剖析。
首先,养老托育服务业最大特征为供给总量不足。针对“十四五”时期养老托育服务业服务的现状,国家发改委社会司有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供给总量不足”。
托育服务方面,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每千人口托位数为2.03个,与我国2035年达到4.5个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从需求看,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强烈的入托需求,“没人带孩子”成为许多家庭的痛点。
养老服务方面,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67亿人,占总人口18.9%。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高龄、失能、独居、留守等老年群体增多——他们既有对机构长期照护的刚性需求,又有依托社区、居家享受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大量需求。
其次,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普惠性期待未被满足,更是一大难题。
自1980年9月25日起实施独生子女政策至2016年1月1日起“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大规模独生子女如今已结婚生子,家庭人员构成也从早前的“四二一”(夫妻双方父母+夫妻二人+一个婚育子女)结构,向“四二二”“四二三”的家庭构成迈进。
高独生子女比例背后,是他们必须同时面临老龄人口的养老和新生儿的托育问题。因此,势必期待“价格低廉且安全有保障”的普惠性服务供给。
前不久,有媒体做了《养老托育需求问卷调查》,在“每月能承受的养老费用”“每月能承受的托育费用”选项中,选择1500元以下的受访者比例分别占51.47%、55.49%。
调研显示,超三成婴幼儿家庭存在强烈的入托需求,但九成托育机构为营利性机构,收费超出大多家庭可负担能力。养老行业中,也存在类似现象,很多城市近年加速发展中高端养老院,提供着智能设备、候鸟式养老等高档服务,而基础性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回归主题,现在养老托育行业普遍困难的情况下,政府提供合理财政帮扶,无论是从业者还是受益者都有高度共识。我们认为更需要“纾困扶持”的是提供基础服务的普惠机构。尤其在各级政府均面临财政压力的情况下,财政更应帮扶普惠型机构,因为保它们是补短板、增供给、优服务的关键所在。而不以为老人提供基本照护服务为主营业务、不以经营普惠托育服务为核心的高端养老托育机构,应该交给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