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科协同发展的促进机制
2022-10-18张新科
张新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做到方向明、主义真、学问高、德行正,自觉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12月,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规划》,提出面向前沿、面向实践、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和面向未来,打造理论社科、应用社科、大众社科、开放社科、数字社科。2022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省社科联为哲学社会科学促进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条例》作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决策部署,立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着眼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大局,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为构建五大社科协同发展的促进机制提供法治保障。
以推动理论创新为根本,完善“理论社科”促进机制。一是建设具有主体性与原创性的学术体系。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组织开展重大理论问题研究、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重大实践经验总结;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学术理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二是构建体现中国特色和普遍意义、凸显江苏特点和发展优势的学科体系。优化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设置和布局,加大对基础学科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深化基础学科建设,促进基础学科健全扎实、重点学科优势突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冷门学科代有传承。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马克思主义相关学科建设,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列入本学科门类相关专业必修课重要内容。三是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紧扣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前沿问题,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课题研究,推出一批体现新时代特点和实践特色、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理论创新成果;建立健全优秀成果奖励制度,健全评审标准,优化评审流程,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成果和重大原创成果的奖励力度。
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完善“应用社科”促进机制。《条例》鼓励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支撑应用研究,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发展。一是强化需求侧,完善决策咨询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定期发布决策咨询需求信息。搭建研究成果转化平台,畅通政策建议报送渠道,建立咨询意见回应反馈机制。建立成果购买机制,鼓励有偿使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与服务。二是优化供给侧,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智库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智库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形成以国家高端智库、省重点智库为引领,智库研究、交流、评价等平台为支撑的新型智库建设体系。新型智库建设依托单位应当加大建设投入,加强资源统筹,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推动智库实体化建设。新型智库应当优化内部治理,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智库发展规律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创新人才引进和评价激励机制,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
以提升人文素养为重点,完善“大众社科”促进机制。此次出台的《条例》,与2016年的《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是两部同位阶地方性法规,要做好这两部省法规规范内容之间的衔接。《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科学普及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科学普及方式,推进社会科学普及事业,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组织、参加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研究人员应当参与、支持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建立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人文社会科学评估工作。省和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交流展示场所建设。鼓励在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人文景区等场所增设普及社会科学知识的设施与内容。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社会科学普及场所,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省社科联将适应江苏“十四五”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需要,紧紧围绕“社会文明程度高”和文化强省“三强三高”部署,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社区、面向公众的社科普及活动,充分挖掘释放人文红利,夯实江苏现代化走在前列的文明素质基础。
以凝聚各方合力为抓手,完善“开放社科”促进机制。《条例》在鼓励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研究人员以中国实际为研究起点,促进发展中国理论、繁荣中国学术的同时,鼓励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研究人员树立国际视野,吸收借鉴国外有益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增进学术交流互鉴。引导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研究人员开展对外话语体系研究,增加高质量话语供给,形成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支持举办高水平学术论坛、学术会议,培育彰显江苏特色的学术交流品牌,鼓励参与国际性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对外翻译工作,推进优秀社科研究成果对外翻译出版,支持优秀学术网站和学术期刊建设外文平台,推动新型智库加强对外交流,传播中国声音。鼓励开展学科共建、学科帮扶,加强学科建设协同创新,提升学科发展质量。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相互渗透、融合发展。支持高等学校新文科建设,鼓励建设前沿性文理交叉、多学科融合创新平台。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省社科联将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完善团体会员单位履职机制、社科研究协作机制、省市县社科联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联系社科类社会组织、专家制度,推进高校社科联、县级社科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全省社科界“五路大军”整体合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大联合大协作大社科格局。
以信息化网络化为路径,完善“数字社科”促进机制。《条例》一方面强调运用数字化的方法和手段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数字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另一方面强调运用数字化的方法和手段,建设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完善专家库、项目库、成果库等专题数据库,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省社科联将以社科资源数字化、社科工作信息化和社科学术研究交流网络化为路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