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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逻辑、诉求与模式

2022-09-29蔡莎陈绪敖

湖北农业科学 2022年16期
关键词:主体价值生态

蔡莎,陈绪敖

(安康学院陕南生态经济研究中心,陕西 安康 725000)

生态产品是一个偏中国化的概念,来源于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随着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及实践的不断发展,生态产品成为生态文明的核心理论基石,其价值实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重要抓手[1]。实现生态产品价值,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和运作,促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态的有机结合,建立长效实现和管理机制。已有研究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构建上趋于统一,较多从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方面考虑,少有将多元参与主体纳入体系。基于此,本研究识别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元参与主体,在明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困境与多主体参与必要性的基础上,分析各主体的行为逻辑与价值诉求,构建“积极参与-价值共创-价值共享”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参与模式,为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新的思路、框架和行动逻辑。

1 多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理论基础

一方面,生态产品来源于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生态产品的多功能、多类型以及多元价值等特征[2],进而决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主体多元性、内容多样性和权力多向性[3]。因而,从生态资源转化成生态产品,再到产品价值实现整个过程,必须明确参与主体有哪些,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当前中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正在稳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相关政策体制正在不断完善。但同时也应清楚地认识到,在生态产品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环节仍面临诸多较为突出的问题。例如,“两山”理念与绿色发展意识薄弱,导致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问题重视不够[4];生态产品及价值界定模糊,不利于生态产品规模化经营,生态产品类型单一、供给动力不足[5];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难、核算标准不统一[6,7],价值评估、产权管理、绿色认证等政策制度体系仍需不断完善[8,9];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发育程度低,仅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保障资金需求、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不高[10];绿色金融体系不够完备,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资金支持力度有限等[11]。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延续时间长、区域分异明显[12],是一项涉及多领域的系统性工程,若想打破这些瓶颈,建立一套完整、科学、可行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或体系,不能仅靠政府或市场单一主体的力量,必须社会各界都参与进来,出谋划策。

价值共创是一个多行动者参与的过程,有学者基于价值共创理论,认为一切社会和经济参与者(包括个体、团队、家庭和政府)都是自己或他人的价值创造者[13],在服务生态系统中,任何利益相关者都是价值参与的主体[14]。本研究基于这一理论,根据前人研究[15],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识别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以及广大群众,深入分析各主体的行为逻辑及各自的价值诉求,构建“积极参与-价值共创-价值共享”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参与模式,为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新的思路、框架和行动逻辑。

2 各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行为逻辑及价值诉求

2.1 政府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性。政府作为社会中最大的公共组织,肩负着政治统治、经济管理、社会协调的社会寄托,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主体,在中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承担着主体责任。其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职责所在和使命所系。政府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主导者,不仅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负责生态建设资金安排、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等,还要承担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结果应用、产品市场交易等机制的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设计出台及安排,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监督作用。

2.2 企业

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生态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化生态产业,培育经济新业态。企业是推动生态产品产业化利用、参与生态产业经营和资源环境权益交易的重要主体,同时也肩负着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使命,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企业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价值诉求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一方面,企业通过参与统筹、协调和规划生态资源的利用和生态产品的经营,保证高质量的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供给,满足和创造消费者需求,从而获得由经营业绩增长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社会责任,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2.3 农民专业合作社

生态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特征,表现出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2种基本属性[16],往往会出现因供给成本高且他人搭便车行为造成收入低,因此企业或个人很难成为生态产品的有效提供者和管理者。而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供给及管理方面的作用也未有效发挥,服务不到位、权责不明、生产与提供一肩挑等“政府失灵”现象同样存在[17]。因此寻求第三方参与、治理的方式十分必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重要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和服务者自愿联合、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是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主力军,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发挥作用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农村区域环境成立,必须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责任。另一方面,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对促进生态产业化经营、提高生态产品附加值具有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价值诉求主要在于充分发挥自身社会职能,通过参与生态产品经营,为农户谋取更大收益。

2.4 金融机构

金融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贯彻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等国家重大政策部署和绿色发展新理念,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逻辑起点。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产业催化、产业培育、产品定价、生态补偿、资源配置、资金融通等一系列环节,这些都需要金融给予资金支持[18]。同时,在此过程中催生出的大量经济新业态和各类市场主体也为金融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19]。因此,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仅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国家重大政策部署这一重要任务和应有使命的驱动,也是实现自身创新发展价值诉求的驱动。

2.5 科研机构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包括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经济金融、产业发展以及法律政治等诸多方面,是一项多领域学科交叉的系统工程,要想破解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技术瓶颈,取得突破性的机制改革创新成果,需要多个学科及专业领域的人才和智力支持。作为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这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围绕生态产品理论基础、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等重点问题展开研究,能够攻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重大基础理论、关键技术、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的难题。另一方面,还可以培养一批既懂经济学、又懂生态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此外,通过举办或参加国际研讨会、经验交流论坛等,学习借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使用付费等方面的国际经验成果,取其精华,推动中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改革创新。同时,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也是高校等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工作、提升科研水平的天然基地。

2.6 社会组织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优质生态产品的来源,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基础。社会组织是生态环境治理的基础力量,在生态治理中扮演着组织者、协调者、监督者、践行者等重要角色[20],可以很好地通过促进生态环境优美化、保证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来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环保组织、公益组织、扶贫组织以及产业协会等,它们的功能除了生态保护,还能促进生态产业经营发展,可以凭借其广泛且强大的群众基础、社会舆论、社会网络、社会资源,积极协调联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其他参与主体,推动生态产业经营发展和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促进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社会组织普遍具有公益性、自愿性、非营利性,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更多的是使命驱动,但也渴望在充分发挥自身价值的同时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可,从而激励自身更好发展。

2.7 个人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及关键所在,通过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可以促进绿色发展,为老百姓提供充足且优质的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同步提升,多个地区已经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道路,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受益者,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但同时,生态产品来源于生态系统,人是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人类需求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离不开个人的参与。在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过程中人人都是参与者、建设者,没有旁观者和纯粹的受益者。一方面,个人可以通过资源使用权流转、参与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作为消费者进行购买等方式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同时获得流转和经营收入,满足自身消费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也能获得相应收益和补偿。

3 多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行为模式

各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仅仅是自身属性和国家战略要求,更是为了满足自身价值诉求。积极主动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各环节,与其他主体互动、相互配合,在帮助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保值、增值、提质的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共享,满足自身价值诉求,从而以更大的热情和精力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创造。因此,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各主体逐渐形成一种“积极参与-价值共创-价值共享”的循环互动参与模式(图1)。

图1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主体参与模式

3.1 积极参与

基于价值共创理论,如果各参与主体意识到共同参与价值创造能够为自己及其他人带来价值提升,便会形成积极的参与意愿。当前,绿色发展意识薄弱、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问题缺乏重视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境之一。政府作为主导者,应积极发挥宣传和引导作用,帮助各主体充分认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帮助各主体充分认识当前中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的瓶颈问题,明确自身参与的重要性以及实现自身价值诉求的可能。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度保障扶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机制,为企业、金融机构、民间社会组织等多主体的参与和发展创造更优良的环境,从而推动各主体形成积极参与意愿。

3.2 价值共创

“价值共创”是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最佳方式,是各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整个模式中的关键,意为各主体以何种形式参与,共同创造及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一方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前提是确保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因此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是各参与主体的共同任务。另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各参与主体各自发挥作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共同参与价值实现。

政府作为主导者,主要通过生态建设资金安排和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结果应用、产品市场交易等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设计安排等方式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同时还要注重对其他参与主体的扶持、管理和监督。企业通过对生态资源利用和生态产品经营进行统筹协调和整体规划,提供高质量的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满足和创造消费者需求,从而获得由经营业绩增长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监督等方式提高生态产品质量,依据生态资源禀赋培育、发展优势生态产业,通过深入融合,将农村生态产品的生产、流通、加工、销售等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体系,提高农村生态产品的附加值;借助市场信息获取优势,开展社会化服务,利用市场机制,有机融合生态产品生产、销售、金融支持等环节。金融机构通过生态基金、生态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等金融服务,为政府、企业、个人等生态产品市场主体提供融资支持保障,推动生态产品经营向产业化、多元化、规模化发展;通过实现生态产品交易流通中支付结算的全过程监控,利用生态产品质量保险、生态环境污染破坏强制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有效提高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的效率,提升市场对生态产品价值的认可度,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通过“生态积分”制度,引导各参与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高校和科研机构主要通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产合作,强化智力支撑等方式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方面,通过成立专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中心,围绕生态产品理论基础、价值核算、实现路径等重点问题展开研究,举办或参加国际研讨会、经验交流论坛等,学习借鉴国际相关经验,突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重大基础理论、关键技术、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的难题;另一方面,向政府、企业等培养并输送既懂经济学、又懂生态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满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人才需求。社会组织一方面可以通过公益基金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公益性活动和环保宣传,充分发挥自身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利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益诉讼等方式,有效监督和打击各类环境破坏行为;另一方面,通过为企业或个人生态产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培训、资金支持和渠道,参与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个人主要通过产品生产经营、资源使用权流转、生态环境保护等方式参与价值实现,同时还可以以消费者身份进行生态产品购买,提高生态产品消费水平(图2)。

图2 各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3.3 价值共享

价值共创是价值共享的前提,也是物质保障,没有共享的共创是不可持续的。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创造中,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主体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但往往各主体的价值诉求不同,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在价值创造以及共享时容易出现利益冲突,或当创造的价值达不到预期时,价值共享也会导致各方共同利益受损,进而不利于各主体积极参与下一轮的价值共创。因此,注重生态产品价值收益公平分配、创造和谐且公平的利益共享和分配环境是重要的。一是需要各主体自身形成一定的意识趋同,构建相互合作的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二是明晰各类生态产品的产权主体,建立健全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确保生态产品收益公平、合理分配,但同时要注意将生态产品的收益和价值向生态保护及困难地区倾斜,优先发展有利于提升就业的生态项目,拓展价值实现的渠道和途径。

4 小结

中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以政府主导或市场主导,其他主体参与较少,很难有效激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活力,突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重大理论基础、关键技术以及政策体制等方面的瓶颈问题。本研究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主体多元性特征出发,基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困境与多元主体参与的必要性,深入分析政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以及广大群众等各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行为逻辑和价值诉求。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其他主体参与意愿,发挥各主体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中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值、增值、提质,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共享,形成“积极参与-价值共创-价值共享”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参与模式,以期为促进中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新的思路、框架和行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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