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难禁 “征信修复”或为金融市场“黑天鹅”
2022-09-28周群峰
◎文/周群峰
“收费修复,不成功,就退款”,当一个人因征信报告出现不良记录而苦恼时,往往会被这类广告吸引。近年来,征信报告的重要性,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的骗局在全国多地层出不穷。多个案例显示,诈骗者声称可以帮助他人修复不良征信记录,但他们诈骗得逞后,便将客户拉黑,人间蒸发。有的甚至还办起培训班,收费培养“征信修复师”,形成了一条集招聘“征信修复师”、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为一体的灰色产业链。“征信修复”乱象扰乱了征信市场秩序,还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泄露、买卖等风险。
在相关法规、文件中,均未提及“征信修复”的概念。今年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的信用报告都没有“修复”一说,征信领域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征信报告中的信息都是由相关信贷机构报送的,这些机构如何报送,征信报告就会如何展示。“任何打着征信修复名义进行的商业活动都是骗局”。
乱象丛生 征信修复骗局频发
中国征信业的发展,自 1932 年第一家征信机构——“中华征信所”诞生算起,至今已有90年历史。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显示,中国目前的征信系统,已建设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人数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盖范围和使用广泛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在征信系统逐渐完善,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的背后,“征信修复”骗局也层出不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输入“征信修复”,便可检索到大量司法文书。与此同时,一些打着帮助他人“征信修复”的旗号,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例也不鲜见。
据报道,5月29日,王女士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支付宝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因平时向银行贷款产生了征信风险,需立即联络银监部门降低消除个人征信中的不良记录。这名来电人员还引导她通过钉钉软件,添加到一名自称来自“国家银保监会”的男子,并由其发起视频通话。该男子穿戴正式,还出示了个人姓名、工号等,而且说辞专业,能说出王女士在何时何地以何种身份名义申请过贷款,这让王女士对他深信不疑。
在该男子的提示下,王女士的电子邮箱收到一张网页截图。界面最显眼的位置标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内容除部分王女士个人信息外,对应“征信安全系数”一栏中显示数值为56.8%。该男子告诉她,如果该数值跌破50%,其个人征信将被列入金融系统的黑名单。此后,在其诱导下,王女士陆续将38万元,转给了6个陌生人账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
6月13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发表《“征信修复”是骗局,依法维权是正道》一文,称社会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其实质是利用公众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后失联,不仅不能删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从教到骗 已成“黑色产业链”
目前,在一些网络平台,一些打着“征信修复”噱头招揽生意的公司仍不鲜见。甚至在工商信息中,不少公司将个人信用修复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等列入经营范围。
截至8月2日,据天眼查数据显示,经营范围涉及“征信修复”的存续状态公司多达8991家。有媒体以客户名义联系到多家征信公司,他们表示,公司收费后,通过向一些银行申请异议的方式,帮客户修复征信。例如,重庆一个征信修复机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他们仍能修复个人征信,修复标准是,每一条1000元~1500元。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修复的“方法”是,让客户提供个人的征信报告、相关合同、还款流水等信息,进而帮助客户进行征信异议申诉。谈到这种业务是否违法时,她表示“我们完全合法合规,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就像有人为了顺利贷款,而找专业的贷款机构帮忙一样”。
可见,这种“征信修复”的实质是对征信进行异议申诉。有知情者表示,这类公司在申诉过程中,为提高成功率,往往会通过恶意投诉等手段来逼迫金融机构或数据机构做出让步。
对待这种行为,国家层面早已表态严查。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必须严查严处。
7月23日,中国法院网发表《“征信修复”岂能成为一门生意》一文,该评论称,社会上出现一些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揽生意的机构和个人,他们大肆宣传可删除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甚至堂而皇之办起了培训班,开班“授课”。事实上,所谓的“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不仅是骗局,还暗藏其他风险。那些所谓的“征信修复课程”,实际上是通过私刻假章、伪造虚假材料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妄图达到修复征信的目的。
据了解,目前在一些网络平台,仍可查到招聘“征信修复师”启事。而根据《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根据《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组织都不得采用加盟、代理、挂靠等方式从事企业征信业务。
联动不足 打击仍存现实难题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企业或个人如果对征信报告内容有疑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相关渠道也比较透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企业或个人如果对报告中的逾期等有异议,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异议申请:一是,自己联系信贷机构,如果符合机构删除条件,机构就可以删除,征信中心接收数据后,一般次日就会更新;二是,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针对报告中有疑问的信息提交异议申请,征信中心接收后会将异议转达给相关机构,督促机构来核查处理,一般20个自然日会给予回复,具体结果也要以机构的核查结果为准。征信异议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良信息不会终生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今年以来,在国家层面对“征信修复”乱象的整顿接连不断。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称,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随后,央行还印发《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
然而,许多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相关部门对“征信修复”骗局打击不断,但仍有案例不断出现,有一些现实的原因,比如部门联动性不够、有些银行存在“内鬼”,这类骗局涉案金额往往不高,警方重视不足等。
北京一家征信机构负责人表示,在打击一些福彩骗局、拐卖案件时,往往会出现多部门联合行动,而“征信修复”骗局在部门联合行动方面做得不足,这样打击力度就相对欠缺。此外,这类案件涉案金额往往较小,加上诈骗者手段非常隐蔽,侦破难度较大,导致相关部门打击的主观意愿不足。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如果征信修复公司通过非法方式,比如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提出假的异议,银行进行了修复,则属于违法行为。他表示,若以合法民事代理方式,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提出异议申诉并不违法,但如受托主体不具备征信业务资质,打着修复征信、征信洗白、逾期铲单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并通过伪造银行流水、篡改资料信息、编造不可抗力事件等理由进行违法申诉,则不仅面临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亦可能触及刑法中“诈骗罪”等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经律师刘兴成也提到,“征信修复”或“征信洗白”骗局,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会让金融市场的征信失去信用,造成金融市场信息失真,甚至会产生金融市场的“黑天鹅”,因此,应对其进行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