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实践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纪实
2022-09-26曹曦
☉曹曦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履职,围绕“法治人大、有为代表、活力机关”工作定位,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人大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探索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实践。
坚持高质高效 做精地方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开门立法,积极探索立法听取民意“全方位”,让人民群众全程“沉浸式”参与。组织开展五年立法项目“大征集”活动,吸引6.1万人次参与,累计征集社会建议3173条。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全过程民主立法办法》《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工作规程》等“一办法四规程”,全面推进全过程民主立法;优化调整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立法专家咨询组,为基层群众和各领域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搭建有效平台。提高立法质量,先后制定《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等13部具有宿迁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被省人大确定为立法精品工程,《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系全国设区市首创,《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护航宿迁高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评审,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得到充分显现。
坚持围绕中心 做深专项监督
围绕推动法律法规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构建权威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靶向监督。瞄准监督重点。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聚焦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有资产管理、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西南岗片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7个方面重点,以项目化方式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时限和责任主体,变一次性监督为持续性监督。创设“五专”机制。明确“在组建专业监督小组、制订专门监督计划的同时,实行市县(区)联动,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事项开展专题视察;建立专报制度,定期编报《监督专报》送市委、市政府;以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形式,对所监督重点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专门评议,形成监督工作闭环”,促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增强监督刚性。出台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实施办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等制度,增强监督刚性,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并咬合有力”。
坚持发挥作用 做特代表工作
着眼闭会期间代表高质量履职,完善阵地建设、代表双联和服务保障等措施,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构建代表履职“365”机制。建立各级代表联系所在社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社会组织、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重点企业的“三联”制度,做到全心意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在做好政治引领、行使大会职权、参与地方立法、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民生改善及参与其他相关活动六大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到全方位实现作为;通过强组织、强学习、强阵地、强支持、强激励五方面履职保障,做到全要素促进履职。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在全市700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四化’同步·改革有我”主题活动,并将其贯穿宿迁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的全过程。市委书记王昊作出专门批示。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参与主题活动,累计建言献策5200余条。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234件议案和建议,有序进行交办。召开代表建议办理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坚持守正创新 做活“四个机关”
聚力“立法民意征集全方位、人大监督全链条、代表履职全天候”等方面系统谋划创新,全面开启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宿迁实践。制定《关于鼓励全市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明确系统化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机制、探索功能区预算监督新模式等6项改革创新项目。立足新定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关于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严格政治首位制度、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党建引领制度、探索政治体检制度等14条措施,致力建强政治机关、建好权力机关、建优工作机关、建实代表机关。创设活动平台。着眼提升履职能力,系统搭建代表“大讲堂”、干部“大家谈”、机关“大书房”等平台,开展各类活动10余场次。涵养干部作风。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培育“忠诚、担当、正大”的机关精神、“敬业、勤业、精业”的机关作风、“有为、有序、有爱”的机关文化,实现思想有活力、工作有动力、办事有能力。
新形势蕴含新希望。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新视野引领守正创新、以新理念谋划推陈出新、以新举措实现常做常新,创出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