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簋铭文中的地名与西周的王朝虞官层级结构
2022-09-19黄国伟
黄国伟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历史系,北京 100101)
一、同簋断代及相关问题讨论
故宫博物院藏同簋(《集成》4271)一件,内容是周王在宗周对同的册命,因其内容涉及多个地理位置,对我们研究西周时期虞官职司范围有较大帮助,为了便于讨论,将铭文从宽释趍录如下:
唯十又二月初吉丁丑。王在宗周,格于大庙。荣伯佑同立中廷,北向。王命同左右虞大父司场、林、虞、牧。自虒东至于河,厥逆至于玄水,世孙孙子子左右虞大父,毋汝有闲。对扬天子厥休,用作朕文考惠仲尊宝簋,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虞大父铭文原作吴大父,吴字存在两种可能,其一是地名或氏族名称,其二通虞,用作虞官之名。金文中用为地名或者氏族名可参见西周中期的班簋(《集成》4341)中的吴伯以及西周中期师酉簋(《集成》4288)中的“王在吴,各吴大庙”。其中师酉簋铭文中王于吴地命师酉司邑人、虎臣、西门夷、京夷、秦夷等群体,虽然对西门夷、京夷、秦夷的性质学界还有不同看法,但马承源以为师酉簋铭显示其时间为“元年正月”,王所至之地不能远在宗周之外。(11)马承源主编:《商周青铜器铭文选》,文物出版社,1988年,126页。铭文中虎臣作为周王近卫爪牙,捍御王身,其分布在王畿殆无疑义,且周王也无必要在王畿外进行畿内官员的册命,班簋中王在宗周命吴伯胥匹毛公征伐东国,吴之地望在王畿内寻找更加合适。第二种用法是以吴字通虞用为官名,在金文中可见于四十三年逑鼎,在逑盘中逑自述其家史出自单公,但逑鼎铭文中却称逑为“吴逑”,其册命内容为“令汝胥荣兑,司四方虞林”。《周礼·地官·司徒》中列举了山虞、林衡、川衡、泽虞等虞官,(12)(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正义》,第144页。结合逑的职司,吴字为虞之借字可明。单氏家族小宗逑,本应称单逑,铭文中缘其官名而称吴逑,吴大父与逑同为虞官,以官名冠于名或字之前可能是西周虞官通例。不唯虞官,西周时期的师氏也以官名置于名字之前,如蓝田所出弭伯簋、弭叔簋,在周王对二人册命中,分别称其为师耤和师察。考虑到吴大父职司,将吴读为虞更贴切一些。
二、“自虒東至于河,厥逆至于玄水”新解
关中地区名虒之地仅有一处,见《汉书·成帝纪》与《汉书·五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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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帝纪》云:秋,关内大水。七月,虒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吏民惊上城。(27)(汉)班固:《汉书》,第307页。
《五行志》云: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渭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宫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28)(汉)班固:《汉书》,第1474页。
《成帝纪》志其事在七月,《五行志》在十月,《成帝纪》此条下复记当年九月诸事,七与十形近而讹,应从《成帝纪》之记载改十月为九月。虒上小女陈持弓大水讹言是汉代常见的用灾异舆论比附政治的事件,与本文无涉。《成帝纪》载陈持弓出身虒上,《五行志》则增详之,言其出于“渭水虒上”。应劭认为虒上是地名在渭水边,(29)(汉)班固:《汉书》,第307页。萧爱玲则勾勒陈持弓入长安城路线,根据汉长安城布局,横城门是长安城北出西头第一门,认为陈持弓是自渭水边虒上出发自北进入长安城中。(30)萧爱玲:《虒上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0年第2期。不过萧文在考证虒上地名来历时,引《广韵》将虒释为似虎有角能行水中的动物之名,并引《水经注》“渭水桥桥首水中旧有忖留神像”,认为虒就是时人置于渭水水中神像之名。《汉书》所载虒上显是地名,将其与忖留神像关联,于音于字均不合。《汉书》所谓虒上,应就是同簋铭文中“自虒东至于河”的虒。《汉书》及颜注并未明言虒地位于关中盆地中的何处,只知其位于渭水边。陈持弓先闻大水将至而奔入长安,则虒地应位于长安以西沿渭水的上游地区。渭水东注于河,与铭文“自虒东至于河”的地理方位吻合,所谓“自虒东至于河”,是从虒地出发沿着渭河向东到达黄河,渭河沿线的水泽之利属虞官治下就是当然之义了。
铭文中“厥逆至于玄水”一句,殊难理解。
玄水见《庄子·知北游》,“知北游于玄水之上,登隐弅之丘,而适遭无为谓焉”(31)郭庆藩:《庄子集释》,(台北)贯雅文化实业有限公司,1991年,第729页。,玄水旧多用来泛指北方之水,并无确切地望。玄水在文献中除《庄子》外,见于《水经注》。《水经注》中有泫水、玄水。(32)(北魏)郦道元注,(清)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第836、1252页。泫水,在玄氏县即今高平一带,玄水即今流经辽宁、河北从唐山注渤海的青龙河,二水均求之过远。关中地区与玄水有关的材料可见于《周礼·职方》:“雍州……其泽薮曰弦蒲”,郑玄引郑众注“弦或为汧”。(33)(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正义》,第500页。《汉书·地理志》:“汧,吴山在西,古文以为汧山,雍州山。北有蒲谷乡弦中谷,雍州弦蒲薮。”(34)(汉)班固:《汉书》,第1547页。《尔雅》亦有“汧出不流,归异出同流肥,水决之泽为汧”的记载。(35)(晋)郭璞注,(宋)邢昺疏:《尔雅注疏》,十三经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本,2014年,第119页。对于汧水与弦蒲薮的关系,《水经注》以为“(汧)水出汧县之蒲谷乡弦中谷,决为弦蒲薮,《尔雅》曰:水决之泽为汧。汧之名为名,寔兼斯举……又东历泽,乱流为一”,(36)(北魏)郦道元注,(清)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第1512页。从文意看,汧水自弦中谷而出,在弦中谷下游壅塞成湖,称弦蒲薮。“又东历泽,乱流为一”一句,李晓杰认为这里兼有二意,既点明弦蒲薮中水流散乱之型态,又指出弦蒲薮二源合为一股汧水。(37)李晓杰编:《水经注校笺图释(渭水流域诸篇)》,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76页。是所谓弦蒲薮其实就是汧水排水不畅,在上游形成的大湖,此湖在先秦时期就非常有名,因此被记载于《周礼·职方》之中。弦由玄得声,玄是匣纽真部字,汧是溪纽元部字,上古音中喉音与牙音很近,韵部真、元旁转也很常见,因此汧、弦实际上可以直接通假。《水经注》中所谓“汧之为名,寔兼斯举”,实际上已经点名汧水得名自弦蒲薮,如果按郑众“弦或为汧”的意见,汧水实际上也可以直接写为弦水或玄水,同簋铭文中的玄水即汧水,若从弦蒲薮二源合为一股汧水来看,同簋中的玄水更可能指汧水上游的弦蒲一带。
郭沫若、马承源等人将“厥逆至于玄水”理解为从虒地向东到达黄河处,再往北到达玄水,很明显是将“厥”理解为近于黄河的某地。类似同簋铭文的句式可见于散氏盘铭(《集成》10176)中:“履丼邑田,自桹木道左至于丼邑,封,道以东一封,还,以西,一封。”夨人交付给散氏的土田中有一块位于丼邑,铭文此句中对这块土田范围描述是以桹木道为核心的,从桹木道到丼邑,桹木道之东西两侧均在夨人交付给散氏的土田范围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封植完桹木道东侧土田后,使用了“还”一词,这里表达的意思是从桹木道向东完成封疆以后,返回桹木道,向西再次完成封疆,因此这句话中的方位主语很明显是桹木道。这种以某一位置为中心划分范围的表达,亦可见于《左传》僖公四年齐人自述其封疆“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38)(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2014年,第202页。齐人疆界划分也使用由中心向外扩散的描述方法。比照可知“自虒东至于河,厥逆至于玄水”中用于表示方向性的“逆”字所对应的就是散氏盘铭中的“还”字,而这句话的方位主语其实应是虒或者“自虒东至于河”整句,而非虒地向东到达黄河边的某地。
“厥逆”一词又见于五祀卫鼎(《集成》02832):
卫鼎中的“逆疆”,因与“东疆”、“南疆”“西疆”并列,因此毫无疑问是以逆通朔,表示北方的意思,而“厥”字则代指前文提到的“裘卫厉田四田”。郭沫若在解释同簋铭文时,以逆字通朔,认为是自黄河往北到达玄水,(39)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87页。马承源亦采用此意见。(40)马承源主编:《商周青铜器铭文选》,第163页。逆字用于方向指向性用途时,除通朔以表示北方外,亦可释为迎,辞例金文、传世文献多见。同簋铭文中“厥逆”之“逆”的含义,取决于前面代词“厥”。
前文已说明,虒是关中长安以西沿渭水的上游一处地名,未详其具体所在。铭文既将“自虒东至于河”作为虞大父职司管辖范围,则这一范围很可能是通过渭水行经地域勾连而成,“厥逆至于玄水”也应是循水泽描述虞大父的职司范围。“厥”既指虒地或“自虒东至于河”整句,则“厥逆”存在两种可能:一是以逆通朔时,“厥”表示虒地,“厥逆”的含义如五祀卫鼎中的“厥逆”,指从虒地向北。一是用逆表示反或者迎。当用逆表示迎时,应将“厥”看成指代“自虒东至于河”整句,此时虒地沿渭水向东是顺水而行,用逆字释迎,表示从虒地向东到达大河之反方向,也就是迎着渭水向西到达玄水。于省吾将同簋中这句解释为“逆大河西至于玄水”(41)于省吾:《双剑语吉金文选》,中华书局,2009年,第188页。,所谓的逆大河,应指从虒地迎着渭河到玄水处。在明晰玄水即汧水以后,“厥逆至于玄水”的含义便迎刃而解了。将逆释为迎时,“厥逆至于玄水”是从虒地沿渭河向西,经汧渭之会进入汧河,最终达到其上游玄水。若将逆释为朔,则虒地应于汧渭之会一带,“厥逆至于玄水”就是自虒地北折进入汧河流域到达玄水。二说于玄水之位置并无扞格。如果将关中盆地自然地理单元情况纳入考虑,则以“逆”通朔更具合理性。汧水是渭河在关中地区上游的一大支流,在进入关中盆地后,自西北向东南汇入渭水,关中盆地的东限是今晋陕分界南向黄河,西限则并非今宝鸡市区以西的山地,而是在凤翔一带由汧河河谷向西北延伸至陇县。以“逆”为朔时,虒地当在汧渭之会处,自虒以东至于黄河均为渭河谷地,而自虒以北的汧河,至其上游弦蒲薮也就是玄水一带,则属关中盆地向西北延伸的汧河谷地,恰好划分了关中盆地地理单元。虞官作为周人主管山泽之利的长官,“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42)(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正义》,第149页。,利用自然地理单元划分职司范围也是理所应当。
虒地位于汧渭之会处,自虒地向东到达黄河,向西北则可以到达陇县,其范围囊括整个关中盆地。郑玄《诗谱》“秦仲之孙襄公,平王之初,兴兵讨西戎以救周。平王东迁王城,乃以岐、丰之地赐之,始列为诸侯。横有西周畿内八百里之地”(43)(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十三經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2014年,第232页。,郑玄将以丰镐为中心的王畿描述为“西周畿内八百里之地”,吕文郁认为“西周王畿以宗周为中心,南抵汉水之阳,西达甘肃天水一带,北临獫狁,东与成周王畿相接,全部渭水流域,泾水流域、西洛水下游及汉水以北地区都在王畿之内”。(44)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社科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8页。王一凡通过西周时期考古学聚落变迁视角考察宗周王畿认为西周中晚期时,宗周王畿中的聚落范围开始呈现西部收缩东部挺进的趋势,王畿范围具有动态性。西周早期周人对关中盆地西部北部山地的控制在西周中晚期因为大聚落集聚效应以及戎人入侵等原因开始回撤。(45)王一凡:《西周王畿的考古学观察——以关中地区为对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1年,第96-103页。目前所见传世文献材料中并无周人关于宗周王畿范围的描述,而“自虒东至于河,厥逆至于玄水”通过河流将整个关中盆地纳入其中,完全可以将其看成是西周中晚期周人对宗周王畿范围的最直接表达,而主管这一范围里场、林、虞、牧事务的虞大父自然就是主管周王畿的虞官。
三、西周时期王朝虞官的层级结构
在四十三年逑鼎铭文中,周宣王任命虞逑“胥荣兑,司四方虞林”。四方一词金文习见,如大盂鼎“匍有四方”(《集成》2837),保卣“遘于四方会王大祀”(《集成》5415),作册令方彝“尹三事四方”(《集成》6016),极言其范围之大,多用以泛指天下或者四方诸侯。四十三年逑鼎中司四方虞林,就可以看成是总理天下虞林,荣兑或是此时王朝虞官之首。免簠中郑还之还李家浩认为即县字初文,并引《穆天子传》中的“南郑”认为当是“西郑”之讹。(46)李家浩:《先秦文字中的“县”》,《著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5-34页。郑地地望陈梦家认为西周金文中常见的的郑即《汉书·地理志》颜师古引臣瓚曰“穆王以都西郑”的西郑,(47)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中华书局,2004年,181-182页。西郑的性质当是周王直接控制下的一处都邑,司郑县林、虞、牧的免,是王官无疑。西郑所处的凤翔一带,正位于汧渭之会。《史记》载周孝王时命秦非子于汧渭之会养马,如是,则汧水一带长期作为周人虞、牧之处,此亦可作为“厥逆至于玄水”所指范围确是汧水一带的旁证。
过去学者关注到了西周时期王朝和地方、诸侯三有司之间的区别与互动,(48)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第9、13、24页。李峰:《西周的政体》,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100页。但鲜少有人关注到王朝某一官寮机构内部的结构划分。前文考证同簋中虞大父职司范围,认为“自虒东至于河,厥逆至于玄水”所指乃整个关中王畿,虞大父实际是主管整个关中王畿的王朝虞官。免簠中的免负责王朝郑地都邑的虞林事务,周晚期时荣兑任天下虞官之首。三者之间已经可以体现出某种层级结构。《周礼》在讨论虞官问题时,除了罗列虞官及其相关官员的职官名称以及职事内容外,也对虞官内部的身等级进行区分: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中山,下士六人……小山,下士二人……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中川,下士六人……小川,下士二人……泽虞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中泽,中薮,如中川之衡。小泽小薮,如小川之衡。”(49)(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正义》,第144页。
虽然免、荣兑、虞大父以及微并非同时之人,但是官制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体系,且几人时代相去不远,可以将他们的职司范围纳入在同一虞官系统中讨论。从这几人职司所管辖的范围来看,西周时期王朝虞官系统至少可以划分为四级,包括逑鼎中荣兑的天下四方虞官,同簋中虞大父的关中王畿虞官,免簠中免所任王畿内都邑虞官,微鼎中微负责的某些具体山川湖泽的虞官。若将《周礼》中的记载纳入考虑,则以微为代表的管理具体山川湖泽的虞官还可以再细分为上中下三等。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所见金文材料只能通过虞官职司范围来划分其层级系统,至于各层级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各层级之间如何互通政务,尚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