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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国墓葬与“周余民”族群的相关问题

2022-09-19

殷都学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大墓刘家墓地

杨 博

(中国社会科学院 古代史研究所,北京 100101)

春秋以后周人族群物质文化的特定习性,以东周礼书中所谓列鼎与同形簋、鬲等的奇偶数量配比为标准,体现出诸国族对“周礼”的服膺程度。(1)杨博:《江南土墩墓与铜礼器器用的偶数用鼎》,《东南文化》2021年第1期。两周之际,周室乱离,平王东迁。西周王畿世家大族中除虢、郑等随王东迁的,还有不少留在原居地的,即史籍所载之“周余民”。《史记·秦本纪》:“(文公)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德公元年……梁伯、芮伯来朝。”(2)《史记》卷五《秦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179、184页。据此,以梁、芮为代表的“周余民”作为秦人的重要组成,受到学者的特别重视。(3)王志友:《早期秦人构成探析》,《敦煌学辑刊》2014年第3期;史党社:《从墓葬中的“异例”看秦文化的传播》,《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5期。囿于所见材料,过去讨论多以户县宋村、陇县边家庄等国族有争议的墓葬为例,梁带村、刘家洼等关中地区芮国后期遗址的发现,为探讨东迁后的“周余民”族群情况提供了国族明确、时代清晰的样本。而周室东迁这一重要社会背景,在过去对梁带村、刘家洼芮国遗址的研究中也易被研究者所忽视。下文拟立足此时代背景,以考古所见芮国墓葬材料为例,对梁带村南区M28、北区M502墓主身份、周室东迁后关中地区“周余民”对“周礼”的服膺、“周余民”族群与非华夏族群文化交流的情况等相关问题作一简单讨论,以供师友同好批评。

一、墓地形态、墓葬器用与等级化的“周礼”

梁带村遗址南区、北区与西区三区共发现大中小型墓葬1300余座,其中带墓道的大墓8座,其中已报告相关资料的“中”字形大墓M27、“甲”字形大墓M19、M26、M28位于南区,“甲”字形大墓M502位于北区。(4)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渭南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韩城市文物旅游局:《陕西韩城梁带村遗址M19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2期;《陕西韩城梁带村遗址M27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6期;《陕西韩城梁带村遗址M26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1期;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渭南市考古所、韩城市文物局:《陕西韩城梁带村芮国墓地西区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0年第1期;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渭南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韩城市景区管理委员会:《梁带村芮国墓地——2007年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10年;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上海博物馆:《金玉华年——陕西韩城出土周代芮国文物珍品》,上海书画出版社,2012年;韩城市梁带村遗址管理处:《梁带村遗址博物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年。在梁带村墓地东侧靠近黄河的梁带村原址和其北化石寨一带,调查发现有范围较大的周代遗址,同样采集到板瓦等大型建筑所用材料。张天恩认为此地或即梁带村墓地埋葬者生前生活的居址。(5)张天恩:《西周社会结构的考古学观察》,《考古与文物》2013年第5期。刘家洼遗址由鲁家河中心穿过,分为东西两区。东区发现有面积10余万平方米的城址,板瓦等建材堆积的发现,表明此处有重要建筑遗存。东、西区均发现有一般居址区和墓地,目前已确认墓地东区3处,西区1处,共4处,计210余座墓葬。所有墓葬均为南北向,两座带墓道的“中”字形大墓M1、M2相对排列,位于东Ⅰ区,其他墓葬皆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6)种建荣、孙战伟、石磊、马金磊、邵安定、刘百乾:《周代封国考古的新发现——陕西澄城刘家洼春秋墓地发掘取得重要收获》,《中国文物报》2018年1月12日第8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商周考古研究室:《2008~2017年陕西夏商周考古综述》,《考古与文物》2018年第5期;种建荣、孙战伟、石磊:《陕西澄城刘家洼芮国遗址》,《2018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19年,第86-90页;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渭南市博物馆、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陕西澄城刘家洼芮国遗址东Ⅰ区墓地M6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9年第2期;《陕西澄城刘家洼春秋芮国遗址东Ⅰ区墓地M49发掘简报》,《文物》2019年第7期;《陕西澄城县刘家洼东周芮国遗址》,《考古》2019年第7期。

两处遗址的居址均分布在墓地边缘或邻近地区,属于典型的居葬分离形态。梁带村与刘家洼墓葬均为单纯墓葬区,与殷遗民“居葬合一”不同。(7)雷兴山、蔡宁:《周原遗址黄堆墓地分析》,《古代文明》(第12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132-143页。墓葬绝大部分为南北向,少见腰坑、殉牲,亦与常见周人葬制相合。就墓地形态而言,刘家洼遗址有四处墓区,其中大墓集中于一处;梁带村则是大墓与中小型墓葬杂处,但二者大墓位置相对独立,并构成同茔异穴,且多配有车马坑的形式是一致的,体现的是周人“公墓”与“邦墓”之别。

西周晚期以后周人确立的新礼器制度,以成套化、等级化为主要特征,正是其时贵族社会等级秩序的物化表现。礼书中对随葬器物的准备时间和摆放位置也有明确记载,如《礼记·檀弓上》:“既殡,旬而布材与明器。”孔颖达疏云:“殡后十日,而班布告下觅椁材及送葬明器之材。”(8)《礼记正义》卷八《檀弓上》,(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中华书局,2009年,第2800页。《礼记·丧大记》:“棺椁之间,君容柷,大夫容壶,士容甒。”《正义》曰:“此一经明棺椁之间广狭所容也。”(9)《礼记正义》卷四五《丧大记》,(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3438页。棺椁之间所容之物即为随葬器物。具体至梁带村和刘家洼而言,器用所见梁带村大墓的情况,张长寿、王世民(10)张长寿:《论梁带村芮国墓地》,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上海博物馆编:《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8-11页;王世民:《韩城梁带村芮国墓地随想》,《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15-20页。等均有讨论;补充新见刘家洼遗址的情况,似可将东迁后芮国遗址墓葬的器用情况汇总于表一。综合上述情况,相较而言,在墓位形态上,最高等级的墓葬一般会优先占据居中、居高的位置,其他等级的墓葬或居其旁侧或另觅他处;合葬方面,并穴合葬主要见于国君及夫人墓葬;墓葬形制方面,墓葬的规模与墓主等级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特别是西周以后墓道的使用较商代晚期更加规范,“有无墓道是等差最突出、最明显和最重要的标志”。(11)刘绪:《晋文化》,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74页。就刘家洼与梁带村而言,墓葬规模越大,随葬器物种类与数量愈多。诸类器物之有无、多少似亦有一定之规可循:

第一,带有两条墓道的“中”字形大墓规格最高,用翣一般大于2套4件;随葬礼器食、酒、水三大类齐全,用鼎簋数量配比为七鼎六簋;乐器除编钟、编磬、建鼓外,还杂有铎、句鑃或者埙、琴瑟等多种器类。墓主人全身配饰以金、玉器为主,一般有七璜联珠组佩饰,腰带饰材质亦以金、玉器为主。(12)冯峰曾据上村岭、北赵、万家园、上马、羊舌与梁带村等墓葬出土资料,指出三角形牌饰与各类环饰固定的相对位置并不具备“腰带饰”的特征,它们的功用尚待进一步考察。出于约定俗成,本文继续称这些置于墓主人腰部及以上部位的牌饰、环饰为“腰带饰”。参见冯峰:《梁带村M27出土金器初探》,陈燮君、王炜林主编:《梁带村里的墓葬——一份公共考古学报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78-193页。

第二,带有一套墓道的“甲”字形大墓,用翣不超过2套4件,随葬礼器用鼎簋数不超过五鼎四簋,乐器不多于一套钟磬组合,不用建鼓。墓主人少见全身组玉佩饰,多以项饰、腕饰为主,腰带饰以铜、玉材质为主,少见金器。

表一 刘家洼、梁带村墓葬器用情况比较

第三,不带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大墓,用翣不超过4件,随葬礼器用鼎数基本为三鼎,或随葬编钟2套但少见,(13)刘家洼M3亦出有编钟,墓主人推测为女性。北赵晋侯墓地中,乐器钟磬组合一般出于侯墓中,夫人墓中不见,但是襄汾陶寺北两周晋系墓地2016XTM1春秋晚期墓,墓室面积35平方米,墓主人仰身直肢,为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女性,腹部有八个月的胎儿,推测是M3011的夫人,随葬铜礼器外,另有乐器铜镈8件,石磬2套10件,似可推测钟磬组合不晚于春秋早期已用于女性墓中,参见崔俊俊:《山西襄汾陶寺北两周墓地2016~2017年发掘收获》,《2017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18年,第44-49页。配饰以项饰为主,腰带饰为铜质。

第四,不带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用翣最多2件,不见铜礼乐器随葬,仅随葬有石圭、串饰等。

若上论不误,以墓葬形制为代表则目前所见刘家洼、梁带村墓葬等级可分为四级:

第一级中字形大墓:梁带村M27、刘家洼M1、刘家洼M2;

第二级甲字形大墓:梁带村M26、梁带村M19、梁带村M28、梁带村M502;

第三级长方形竖穴土坑大墓:刘家洼M3、梁带村M586、刘家洼M49、刘家洼M6、刘家洼M27、梁带村M300等;

第四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刘家洼M20、刘家洼M34、刘家洼M30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随葬礼器有七鼎六簋、五鼎四簋的梯次差别,上述墓葬的礼俗、器用诸方面如墓道形制规模、用翣用玉等器用,均存在“等差数列”式的区别。这一方面显示出“西周晚期礼制改革”之后周人遵行的礼制情况,成为东迁后“周余民”所坚守的族群特性,也即成为“周礼”的物化反映。春秋以降的族群融合,亦在此基础上展开。另一方面为梁带村大墓墓主人身份、大墓之间关系特别是芮伯万墓葬争论的解决,也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梁带村M28墓主人与芮伯万的关系

发掘者原判断梁带村南区M27和M26的墓主分别为芮桓公及其夫人仲姜;M19为芮桓公次夫人墓葬;M28为下一代芮伯即文献中记载的芮伯万的墓葬。(14)张天恩:《芮国史事与考古发现的局部整合》,《文物》2010年第6期;张天恩、孙秉君:《梁带村芮国墓地的基本认识》,《金玉华年——陕西韩城出土周代芮国文物珍品》,第21-32页。对此学界时有争论,如张长寿讲两周之际公室墓地自有常制,即侯与夫人异穴合葬者,一定会双穴并列,有两位夫人,则三穴并列,未见有错穴合葬者,故推测梁带村M26、M19为芮太子与太子妃仲姜之墓。(15)张长寿:《论梁带村芮国墓地》《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8-11页。李零亦指出不能排除M19与M28相配的可能,M28可能是芮伯万被废之后的下一代芮君,是芮伯万的太子。(16)李零:《梁带村出土器铭探微——读〈金玉华年〉》,《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21-31页。周亚、葛亮认为“芮太子白为万作器,没有使用亲称而径直使用‘万’,芮太子白应该是万的长辈”“芮太子白鬲的作器对象是‘万’,正是文献中被芮姜驱逐的‘芮伯万’”。“芮太子白”是芮伯万之前的一位芮国国君,作器时尚为太子。芮太子白可能是未即位的芮桓公。(17)周亚、葛亮:《芮太子白鬲铭文的释读与梁带村M26、M27墓主的身份》,《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32-38页。陈小三赞同周亚、葛亮二位的看法,认为从铭文中称谓来分析的话,芮太子白应是芮伯万的父亲,也就是M27的墓主人芮桓公。梁带村墓地南区的M27组是芮桓公及其两位夫人,M28则是晚于芮桓公的下一代国君的墓葬。(18)陈小三:《韩城梁带村墓地三题》,《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6年第3期。可以看出,有关诸座大墓的绝对年代,即M27>M26>M19>M28>M502,诸家基本无异议;M27、M26、M19分别为桓公、夫人仲姜及侧夫人墓,亦无大的争议。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M27芮桓公与芮太子白、芮伯万之间的关系,这与M28墓主人的身份亦密切相关。

在上述讨论基础上,我们需要再次厘清几座出有芮太子、芮太子白组器墓葬间的关系。梁带村M26出土芮太子鬲,联系墓中所出仲姜组器,墓主为仲姜当无异议,此为认识的基点。芮太子与仲姜的关系,若芮太子为其夫,芮太子组器为芮公为太子时所作,则夫人墓出国君所作器,周代有不少成例可循。若芮太子为其子,根据器物铭文,芮太子为其父所作器,放在其母墓中,总有些窒碍。这还不同于仲姜组器,仲姜为桓公作器,置于自己墓中,显示的是仲姜墓葬绝对年代要晚于其夫桓公墓,是桓公去世后仲姜所作的。同理,若芮太子为其子,置器于其母墓中若尚无疑义,同样在其庶母墓M19中置其所作器,则更显迂曲了;加之周亚、葛亮指出“径呼其名的,当为万的长辈”,(23)周亚、葛亮:《芮太子白鬲铭文的释读与梁带村M26、M27墓主的身份》,《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32-38页。故M26的墓主,即芮桓公为太子白的可能性最大。这样国君的器物,出现在夫人和侧夫人墓中,也就顺理成章了。作器者的后代,甚至后三代拥有前人礼器,上引周亚、葛亮已举过晋侯墓地M92的例子。叶家山曾侯谏的器物,同样在其夫人及下一代侯墓中出现,也是这个道理。晋侯僰马器物甚至在下三组墓葬中出现,这同样可以理解为下一代晋侯承接了上一代晋侯之礼器,体现出“子子孙孙永宝用”的特质,表明礼器是可以传承的。

刘家洼M3芮公鼎与梁带村M19列鼎年代接近。刘家洼M27所出芮太子白鬲年代稍早,但应为梁带村M26墓主所作。刘家洼M2所出铜簋,腹部已呈中部圆鼓状,略晚于梁带村M26:154垂腹簋。据刘家洼M6所出器物,如三件列鼎蹄形足明显;连体方甗,通体低矮、横宽,鬲裆近平;匜,浅腹,宽流上卷明显等特征,均呈现春秋早期偏晚或春秋早中期之际的特征。(24)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渭南市博物馆、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陕西澄城刘家洼芮国遗址东Ⅰ区墓地M6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9年第2期。如此刘家洼墓葬绝对年代,似紧邻在梁带村墓葬之后。这样一来M28的墓主人是否还如前认定是芮伯万,就是值得认真考虑的问题了。前述墓葬规模、随葬器用诸层面,梁带村与刘家洼确实存在千丝万缕般的联系,若将二者视为一个整体,即春秋早期的芮国墓葬,可以发现最顶级的即国君级别的墓葬,梁带村只有M26,刘家洼则有M1、M2。梁带村M28的等级要低于前者,这样即有两种可能:第一,其墓主还是芮桓公与仲姜的下一代,即芮伯万,因其为废君,“礼降一等”亦未可知。第二,其并非芮国国君墓。联系芮国墓葬对“周礼”的严格遵循,就现有资料和大墓绝对年代看来,芮桓公的下一代似当从刘家洼大墓来寻求。

三、东迁后乱离局势对“周余民”器用礼俗的影响

传世文献记述平王以丰镐残破,东迁以“避戎寇”。留在原居地的“周余民”也受到两周乱离局势的影响。这体现在墓葬葬俗与器用上,即墓葬规模宏大与随葬青铜礼器数量少、明器比例增多共存的特殊情况。这本身不难理解,对“周礼”的严格遵循,促使他们修筑高规格的墓葬,并以墓道来表示身份等级,而器物的缺乏使他们不得不使用明器或配器随葬,甚至减少随葬物品。如属前述第四级墓葬的刘家洼西区M20,墓室面积约16.7平方米,随葬品除铜翣外,仅有石圭、石刀和串饰。发掘者曾推测西区具有不同的文化属性,(25)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渭南市博物馆、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陕西澄城县刘家洼东周芮国遗址》,《考古》2019年第7期。似亦可考虑时代背景的影响。

芮国时代前后接续的遗址,分散两处,应与西周灭亡后世家大族的迁徙流散有关。学界有关梁带村北区墓葬的争论,也需考虑周室东迁后的乱离情况。张长寿曾指出目前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说明北区的墓葬和芮国相关,(26)张长寿:《论梁带村芮国墓地》,《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8-11页。得到陈小三等支持,陈进一步认为仅有南区的带墓道的大墓与芮国相关。(27)陈小三:《韩城梁带村墓地三题》,《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6年第3期。谢伟峰则认为北区属于毕公后裔之“戎人”。(28)谢伟峰:《陕西韩城梁带村墓葬群国别与墓主身份探析》,《华夏考古》2016年第1期。学者做出上述推论,主要根据是北区“甲”字形大墓M502所出毕伯鼎,其形制为半球形腹蹄足鼎。铭文云:“毕白(伯)克肈乍(作)朕丕显皇祖受命毕公肆彝,用追亯(享)考,子孙永宝用”,从形制与铭文书体看,该器均不晚于西周晚期。此“受命”毕公应说的是受周王册命的第一代毕公,(29)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渭南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韩城市景区管理委员会:《梁带村芮国墓地——2007年发掘报告》,第227-228页。故作器者毕伯克亦当为西周晚期的一代毕氏宗子。故上引张长寿文据之认为M502为毕伯克之墓。M502所出器物有实用器与明器,除毕伯鼎外,余2鼎2簋2方彝1爵1觯1盘1盉等似均为明器,故学者判断M502为毕伯克墓,当是采用“重器判定法”之结果。

其实,纵观整个北区墓葬,似均存在拼凑礼器随葬的情况,呈现出墓葬规模宏大与随葬青铜礼器数量少、明器比例增多共存的特殊情况。此种情况亦见于西区墓葬,如M18只有一件虢季鼎。朱凤瀚已将其归因于两周之际周人世家大族随王室东迁的混乱态势,揭示出配器是梁带村墓地中等贵族葬制中的一个突出特点。(32)朱凤瀚:《论梁带村芮国墓地出土青铜器与相关问题》,《梁带村里的墓葬——一份公共考古学报告》,第154-165页。这恰为“周余民”对“周礼”的遵循与现实的窘迫提供了鲜活的注脚。因中等贵族墓葬常有配器,故不宜以M502所出毕伯鼎作为该墓为毕氏墓葬的证据。M502的墓主,如发掘者所言为芮国大夫似仍不失为目前较为稳妥的看法。

墓葬规模与随葬品的矛盾,显示出时代背景下条件窘迫的“周余民”对“周礼”的遵循;而周室东迁后关中地区戎狄杂处的环境,也会对“周余民”族群产生直接影响。《后汉书·西羌传》:“及平王之末,周遂陵迟,戎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獂、邽、冀之戎,泾北有义渠之戎,洛川有大荔之戎,渭南有骊戎,伊、洛间有杨拒、泉皋之戎,颖首以西有蛮氏之戎。”(33)《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872页。两周之际,政治局面与族群形势确为“戎逼诸夏”。《春秋公羊传》僖公四年亦曾经描述东迁之后诸夏面临的情境是“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34)《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〇僖公四年,(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4883页。“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对应西周核心区域的宗周、成周及其附近。东周初,这一地区“往往有戎”,这也被日渐丰富的考古资料所证明,如成周附近的伊川徐阳墓地,即被证实是陆浑戎的所在。(35)郑州大学文物考古研究院(洛阳)、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伊川徐阳墓地东区2015~2016年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20年第3期。《西羌传》以水系划分,涉及到六个区域:渭首、泾北、洛川、渭南、伊洛间、颖首。其中,前四者均对应关中。这样,留在关中地区的“周余民”,身处戎狄包围之中,在器用上自然也会受到非华夏诸族群特别是北方族群文化因素的影响。

其一,金器的使用。众所周知,北方系青铜文化中金器的随葬是一大特点,普见于大、小型墓葬。相反,在诸夏墓葬中,除王侯一级特大型墓外,金器的随葬在一般中小型墓是极少见的。就金器的种类、造型来说,两者也有不同。中原地区金器主要是金箔、金币、金饮食器皿之类,而北方族群青铜文化中绝大多数为装饰品之类。(36)赵化成:《宝鸡市益门村二号春秋墓族属管见》,《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1期。宝鸡益门秦墓即有大量金器随葬。(37)宝鸡市考古工作队:《宝鸡市益门村秦墓发掘纪要》,《考古与文物》1993年第3期。刘家洼遗址的小型墓葬M34即有两件金丝耳环随葬,M34:2直径1.9厘米,用金丝绕三圈有余,形成螺旋弹簧状圆环。梁带村M27的金器已为学界熟知,有剑鞘、成套金腰带、韘、肩饰、金泡、手镯、耳环等十余种。其中金丝手镯、耳环的形制与刘家洼M34所出相近。梁带村M27所出装饰用金器尚见有牛首衔环,亦见于刘家洼M1。刘家洼M1的金虎饰,在同样被认为是“周余民”墓葬的甘肃宁县石家墓群亦有所见。(38)王永安:《甘肃宁县石家墓群的发现与发掘》,《大众考古》2018年第9期。

其二,铁器的使用。学者早已注意到早期铁器多集中发现于西北地区,因而主张冶铁术,特别是块炼铁技术可能源于西亚、中亚,经由新疆、甘肃、宁夏等地传入内地。(39)唐际根:《中国冶铁术的起源问题》,《考古》1993年第6期。而北方族群在其中起了重要中介作用。(40)杨建华等:《欧亚草原东部的金属之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358-394页。罗丰曾指出,在以陇山为中心的甘宁地区东周时期北方青铜文化中,铁器也很多见,他认为铜柄铁剑属于北方青铜文化特征性器类之一。(41)罗丰:《近年来以陇山为中心甘宁地区春秋战国时期北方青铜文化的发现与研究》,《内蒙古文物考古》1993年第1-2期。赵化成亦认为宝鸡益门秦墓所出金柄铁剑、金首铁刀即受到北方族群青铜文化的影响。(42)赵化成:《宝鸡市益门村二号春秋墓族属管见》,《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1期。类似的情况同样见于芮国墓葬。如梁带村M27有铁刃铜戈,刘家洼M1有铁矛、M49有铜柄铁剑(M49:185)等。

其三,铜器的器用。这首先突出表现在梁带村、刘家洼均有得见的青铜鍑,如梁带村M26:161。此外,仅见于梁带村与刘家洼遗址的青铜盖盆,亦不排除与北方族群的关系。

另需一提的是,梁带村M502二层台上出土抓握木俑2件,捧物木俑2件。抓握木俑也同样见于刘家洼“中”字形大墓M1二层台西北角。山西翼城大河口M1东部二层台上同样发现两个手作持物状的木俑,双足站立于漆木龟上。(45)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大河口墓地联合考古队:《山西翼城县大河口西周墓地》,《考古》2011年第7期。目前对漆木人俑的族属、功用、性质等的探讨尚没有定论,大河口发掘者或以为其是能通天地的巫觋。(46)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首都博物馆编:《呦呦鹿鸣——燕国公主眼里的霸国》,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18页。大河口M1漆木俑的龟座,王丹亦认为与其通神及能涅槃有关,参见王丹:《大河口西周墓出土龟形基座之我见》,《南方文物》2018年第3期。作为目前所见年代较早的彩绘木俑实物,有两处与芮国有关,值得重视,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东周初期“周余民”与周边族群间的文化交流情况。

由上述,刘家洼大墓出土的金首权杖、青铜鍑、铁矛等,部分中、小型墓所出螺旋状金耳环、金手镯等饰物,充溢着浓厚的北方族群文化气息。相关墓葬的墓主既有可确认的芮公,亦有与其他中小型墓葬错处的中小贵族或平民,墓葬间没有发现打破叠压关系或明显的分区,显然都属于芮国的同时期墓葬,(47)种建荣、孙战伟、石磊:《陕西澄城刘家洼芮国遗址》,《2018中国重要考古发现》,第86-90页。正如水器盖盆之于芮国,四环耳壶之于鲁文化。(48)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东省博物馆、济宁地区文物组、曲阜县文管会:《曲阜鲁国故城》,齐鲁书社,1982年,第120-122、145-152页。发掘者已指出刘家洼M3墓中9座壁龛为秦系墓葬特征,或暗示M3墓主人为秦国女子。同样梁带村M27所出偶数同形的两件分裆鼎、两件小鬲,其器用方式亦可与秦人产生联系。族群间的文化交流应该是双向的。不同文化传统、族群背景的文化因素融汇同一墓地,揭示了周室东迁后关中地区“周余民”族群文化融合的历史图景。

四、小结

梁带村、刘家洼遗址为研究两周乱离的政治局势下,关中东部地区“周余民”的存灭与礼制概况,周人族群的文化认同与北方族群间的文化交流,提供了新的珍贵资料。由墓葬形制规模、随葬器用的等比例关系,显示出西周晚期“礼制改革”之后周人遵行的礼制情况,也成为东迁后“周余民”所坚守的族群特性。金器、铁质兵器、青铜盖盆、鍑以及木俑随葬等诸多器用层面,不仅体现出梁带村与刘家洼的密切联系,更揭示出东迁后关中地区“周余民”与非华夏族群文化融合的真实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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