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市政工程联审决策流程的探讨
2022-09-17杨慧
杨慧
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广州市2018年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广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实施细则等新政策。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程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适应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本文进一步梳理路桥建设工程联审决策工作流程,供市政路桥建设工程前期管理、服务等单位借鉴。
前期工作流程大致可分为立项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详见图1。根据广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实施细则,立项阶段新增联审决策阶段。为促进联审决策项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对联审决策制度工作流程及事项进行探讨。
图1 项目建设流程图
一、联审决策背景
为加快推进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建立了建设方案联审决策机制。
联审决策适用于全市适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及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领域重大工程。
联审决策制度按照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建设方案阶段、协同会审、联合评审、联审决策。
二、建设方案阶段
建设方案开展的前置条件为取得规划、排水、电力管沟等建设要求,同时需收集到工程建设范围内现状基础地形图、管线、地质情况等资料。之后前期服务单位应根据取得设计条件,开展建设方案设计。建设方案完成初稿后提交建设单位开展征询意见工作,征询工作主要为了稳定方案,原则上,对方案有影响的相关单位均需征询其意见。工程流程见图2。
图2 建设方案工作流程图
各职能部门意见回复后,前期服务单位根据意见完善建设方案,再次报上述相关单位征询并取得书面同意意见。
建设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建设单位内部会签,建设单位从控制项目投资规模及方案合理性方面进行审签,之后进入协同会审阶段。
该阶段需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的项目,以及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安排的城建项目,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需在建设方案阶段,先行开展征收前期摸查工作。按照“优化工程红线、节约工程成本、减少征收难度”的原则,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实地摸查和分析论证等工作,形成《项目征收前期摸查报告》。
《项目征收前期摸查报告》可作为项目征收、管线迁改规模和相应费用估算的依据;二是《项目征收前期摸查报告》可作为项目整体方案的调整优化和比选、完善征拆安置方案的依据;三是《项目征收前期摸查报告》可作为项目可行性决策的参考依据。
三、协同会审
协同会审的审批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中的市交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协同会审阶段首先由建设管理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把关,涉及到项目规划符合性论证、定性分析、推荐方案理由等。其次,建设方案报送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初审,包含项目比选定性、定量分析、专家意见、初审意见等。
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方案初审,并确认征求方案意见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后,通过“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向建设方案可能涉及的审批部门和相关单位发起协同会审,包含规划符合性审查。该部分工作在协同会审中至关重要,各相关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建设方案提出会审意见,并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
最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反馈意见,与前期服务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协同会审工作流程见图3所示。
图3 协同会审工作流程图
四、联合评审
联合评审办理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中的市交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对于工程费估算超过3千万元(含3千万元)、或虽不超过3千万元但涉及控规调整或部门意见(含专家函审意见)存在分歧的,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后,提交给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初审。
市交通运输局复核各单位审查意见的吸纳及修改完善情况,判别建设方案是否符合联合评审会议上会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原则上提前将会议材料送参会单位和与会专家,组织召开联合评审会议,形成专家组意见及联合评审会议纪要。
建设方案根据联合评审会意见修改完成后,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专业审查会,对建设方案是否执行联合评审的相关意见进行核查。
对于工程费估算不超过3亿元的项目,市交通运输局原则通过建设方案的,视为建设方案稳定,联合评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与专家组意见一并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参考依据。联合评审工作流程见图4。
图4 联合评审工作流程图
五、联合决策
联审决策办理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中的市交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对于工程费估算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或涉及控规调整的项目,或市交通运输局评审时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项目,由建设管理单位根据联合评审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优化,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再次报送给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局提请联审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市交通运输局应提前将会议材料送参会委员及列席单位。
涉及控规调整或控规修正的项目,建设方案(含控规方案)经部门协同审查(工程费估算不超过3千万元的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建设管理单位报国土规划部门组织开展征询意见公示。公示结束后,涉及控规调整的,由建设管理单位报市交通运输局提交联审决策委员会审议;涉及控规修正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建设管理单位按程序完善控规修正手续。
联审决策会议对建设方案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情况进行审查,对控规调整报告进行审议,对分歧意见进行协调,在此基础上对建设方案进行决策(会议表决)。
属于以下情况的,联审决策会议可不作决策,由市交通运输局上报市政府审定:
(1)与会单位、专家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
(2)存在须由市委、市政府决策事项的;
(3)会议认为建设方案存在影响决策的重大问题的;
(4)其他需要提请上级决策的。
联审决策会议表决通过的建设方案,视作建设方案已稳定,联审决策成的会议纪要作为后续审批工作的参考依据;联审决策会议表决不通过的建设方案,由建设管理单位继续按照会议纪要修改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需要再次组织联审决策会议。
对于联审决策委员会不作表决的项目,在提请市政府(市城建领导小组)审定后,视作建设方案已稳定,市政府同意建设方案的批复文件,可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联合决策工作流程见图5。
图5 联合决策工作流程图
六、典型案例
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广州市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代建单位)采用联审决策制管理项目,有利于稳定建设方案,有效推进项目的建设进程。如鱼珠隧道工程,南起海珠区新港东路,向北下穿珠江,终点接天河区珠吉路,串连海珠琶洲岛东部片区、黄埔临港经济区与天河金融城东区三大经济功能区;沉香大桥工程,西起佛山市里水镇,向东上跨珠江,终点接入广州市白云区,连贯广佛两市。两个项目为广州市2020年“攻城拔寨”重点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受水利、航道、规划用地、拆迁安置、生态环境、水源保护区、地铁等多方面影响。从2020年5月开始正式进行规划方案策划,通过联审议事平台,多部门协同会审,一次性充分暴露矛盾和问题,同时进行协调消化矛盾,8月完成技术审查,9月份通过会议表决方式,最终稳定建设方案。减少了方案变动引起投资增加的可能,并大大节省各部门的审批置留时间,为项目的开工赢得宝贵时间。
图6 鱼珠隧道工程位置示意图
七、结语
(1)市政路桥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建设水平质量,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提高前期工作水平、质量、效率,为工程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联审决策平台的建立,再造技术审查路线,将原来“串联式技术审查”改变为“并联式技术审查”,并通过会议表决方式,最终稳定建设方案,真正实现“并联审批”,实现审批提速。
(3)联审决策制度是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重大举措,本文对联审决策工作流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梳理,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人员可参照执行,提高推进工作效率。
(4)联审决策阶段涉及工作事项多,需要协调部门多,对于各阶段意见的收集、按意见完善方案尤为关键,工作中应积极加强与各部门的有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