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知识服务的电子政务系统外包激励设计研究
2022-09-15谢永基
谢永基
(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 镇江 212000)
1 引言
近年来,对政府服务外包激励理论的研究得到了新的拓展。通过管理需求上对“激励相容”协调机制的应用,说明在合同制定中激励协调机制对激励效果有显著作用。通过项目管理激励设计多阶段项目激励要素,构建政府和企业间的激励机制模型,实现了多阶段的项目管理分析。国内相关理论方面,从激励机制角度,研究政府和民营部门间的目标函数,博弈分析公私伙伴关系下激励问题,拓展了构建电子政务系统外包激励机制的广度。另外,探讨电子政务服务外包过程中政府和ASP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信息对称、政府向ASP支付固定服务费用以及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建立博弈模型,并设计相应的激励机制。
从以上分析可知,现有对电子政务系统外包激励的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果,为进一步研究电子政务系统外包激励奠定了基础,但对激励的研究存在简化处理,对产生激励的因素缺少归类探究,往往从某个因素、某些方面或某种理论分析激励的效果,与实际系统开发中知识服务的应用程度有差别。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电子政务系统外包开发激励,本文基于知识服务传递过程和模式的差异,区分电子政务系统外包过程中的显性和隐性激励要素,并分离出具有高、低质量的隐性激励因素;采用线性约束最优化方法,分别研究电子政务系统外包过程中的承包商收益最优化激励和政府成本最优化激励,设计外包激励合约,分离支付不同质量的隐性知识服务,提高激励效果。
2 基本假设
2.1 假设条件和符号表示
假设电子政务系统外包开发价格为,需求量为,阶段时间内市场参数为,存在需要购买或者外包电子政务系统的需求函数为+=。如果市场同样存在具有政务系统开发技术的承包商,其既包括具有认证技术、注册专利以及既往工作成果等描述的显性知识服务的集合{0,},也包括专门知识、能动性、努力程度与创新信息水平等隐性知识服务的集合{0,},且∈{0,},∈{0,}。
在外包技术开发合约中,=0表示不转让显性知识服务;=表示技术转让给政府政务部门和机构(发包商),并且这样的技术是显性、可证实和直接参与合约约束的;=0表示外包开发中隐性知识服务不被传递(如果=0,必然=0);=表示外包开发中隐性知识服务被以数量传递应用到电子政务系统。同时,对于一个系统外包技术开发合约,根据隐性知识服务是否被传递可以有如下符号说明,其中,∂∂<0,(,)<(,0)<(0,0)。
——政府对承包商只转让显性知识服务而不传递隐性知识服务时的固定支付;
——政府对承包商同时转让显性知识服务和传递隐性知识服务时的固定支付;
——政府对承包商只转让显性知识服务而不传递隐性知识服务时的激励支付;
——政府对承包商同时转让显性知识服务和传递隐性知识服务时的激励支付;
(0,0)——政府既没有使用显性知识服务又没有使用隐性知识服务时的平均成本;
(,0)——政府仅仅使用显性知识服务而没有使用隐性知识服务时的平均成本;
(,)——政府同时使用显性知识服务和传递使用隐性知识服务时的平均成本。
2.2 激励约束因素假设
在外包激励过程中,分析和构建双方的收益函数,研究电子政务系统外包开发中知识服务转让和传递的过程,有:
政府收益函数:
承包商收益函数:
其中,()表示传递数量隐性知识服务时的成本,且(0)=0,()=>0。
对于政府的平均成本,由于要体现高、低质量隐性知识服务对外包激励不同的描述,所以,假定政府的平均成本变化为:(,)表示政府同时使用显性知识服务和传递的低质量隐性知识服务时的平均成本;(,)表示政府同时使用显性知识服务和传递的高质量隐性知识服务时的平均成本。其中,(,)<(,)<(,)。在电子政务系统外包开发中,外包合约参与约束因素情况见表1。
表1 电子政务系统外包激励参与约束因素
3 电子政务系统外包激励最优化分析
3.1 承包商收益最优化激励分析
因此,在电子政务系统外包开发博弈中,承包商为获得更好的收益要寻求最优激励。如果令承包商传递高质量隐性知识服务的概率为,那么在参与激励约束条件情况下,承包商最优化其收益必须解:
3.2 政府成本最优化激励分析
4 电子政务系统外包激励合约分析
在电子政务系统外包合约中,政府通过选择最优(,),对承包商传递的隐性知识服务高、低质量进行评估,提出最优合约激励;通过构建和平移不同隐性知识服务传递下的外包双方等收益曲线,论证外包激励合约选择过程。
图1 高、低质量隐性知识服务传递下外包双方等收益曲线均衡图
由图1可知,在外包合约中,不同的等收益曲线相交于一点,即外包激励合约(,),其满足不同质量隐性知识服务传递下的外包激励均衡。但是,对于具有高质量隐性知识服务的承包商,为获得最优收益可以通过右上平移等收益曲线,重新得到外包激励合约(,),其反映具有高质量隐性知识服务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索取更高的固定支付实现外包激励;同理,对于具有低质量隐性知识服务的承包商,平移等收益曲线,重新得到外包激励合约(,),其反映具有低质量隐性知识服务的承包商,可以通过提高激励支付实现外包激励。
5 结论
(1)高质量隐性知识服务传递引导政府积极接受外包合约。在区分高、低质量的隐性知识服务传递的外包合约中,界定不同阶段涉及的外包激励因素,体现对高、低质量隐性知识服务激励传递的描述,得到承包商收益最优激励分析。因此,承包商为了追求更好的收益,必然寻求一个最优激励,并且这个激励必然符合高质量隐性知识服务传递的外包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