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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中小企业产业链融通创新发展研究

2022-09-14

经济师 2022年9期
关键词:融通市场主体山西省

●李 瑶

2022年5月,工信部等11部门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布了《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从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七个方面确定了重点任务。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二者的融通发展在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也在塑造整个产业生态系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一、山西大中小企业产业链融通创新发展现状

2019年以来,山西统筹布局、积极行动,支持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推动开发区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初步构建起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格局。

(一)取得成效

1.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加。截至2021年12月底,山西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15.5万户,增长11.3%。其中实有企业主体数量为92.1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数量的29.19%,同比增长16.1%;实有个体工商户214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数量的67.83%,同比增长10%;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5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数量的3.01%,同比增长9.5%。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主体总数为18.9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数量的5.99%;第二产业主体总数为26.5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数量的8.4%;第三产业主体总数为270.2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数量的85.61%。2021年山西省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51.4万户,同比增长3.5%。2021年山西省共净增规上单位1398个,其中净增规上工业企业257个,净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329个,净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53个,净增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659个。

2.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山西省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整合“政产学研用”等各方面资源,多措并举,着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019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支持省级开发区建设一批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双创特色载体,给予每个特色载体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同年,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打造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实施方案》,提出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支持一批省级实体经济开发区,引导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双创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新方式,提高资源融通的质量与效率。《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引进一批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发挥技术示范、品牌辐射、产业链整合等方面引领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3.融通载体建设取得进展。山西省共有国家级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2家,分别为长治高新区和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了2批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开发区10家,包括第一批的侯马、新绛、风陵渡、永济和忻州五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第二批的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改革经验入选2020年国务院督查激励双创示范基地典型经验。经过不断创新升级,山西省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有序发展,双创项目不断涌现,双创文化氛围日趋浓厚,初步实现了各类资源在大中小企业之间的优化配置和融通,走出了一条依托特色、集聚产业、创新支撑、服务跟进、规范提升的发展之路。

(二)存在问题

1.市场主体数量在全国排名相对靠后。2019年以来,山西省市场主体数量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稳健的增长势头,显示出强有力的韧性和弹性。但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无论是总数还是增速,差距还比较明显。以2020年为例,全国共有市场主体13840.7万户,其中,广东、江苏、山东3个省的市场主体数量已经超过1000万户,排名第一的广东省市场主体数量占到全国的10.01%,江苏、山东省的市场主体数量约占到全国的9%。山西省的市场主体数量为283.5万户,占全国的2.05%,在全国排名第20位。与中部其他省份相比,山西省排名最后,约占河南省的1/3,不到安徽省和湖北省的一半。

2.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不强。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过程中,大企业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山西省核心企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山西省的龙头企业多为国有大型企业,而这类企业受体制机制的限制,很少有企业会与中小企业开展深入合作。一方面是由于该类企业管理和审批制度比较复杂,审批手续较为繁琐,审批时间较长,同时协调成本较高,即使前期有与中小企业合作的想法,后期也会因为制度限制而无法开展。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的动力不足。因此,山西国有企业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过程中引领带动作用不强,不能发挥自身优势,很少主动与中小企业开展各项合作。

3.大中小企业协作力度不够。山西省中小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不够高,技术创新能力也相对较弱,缺乏与大企业配套协作能力。一方面,中小企业的经验有限,对市场发展预估不足,无法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从而无法准确判断大企业的需求,难以进入大企业供应商序列,错失与大企业开展合作的机会。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生产技术和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大企业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同时,一些大企业的需求在传达给中小企业的过程中也存在障碍,无法及时准确地将需求传达给中小企业,给双方合作带来阻碍。

4.大中小企业对接服务不足。大中小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需要对各项事务进行沟通对接,为了提高合作效率,就需要专业的服务机构提供相应服务。目前山西省这类的专业服务机构较少,已有机构的服务手段相对单一,服务质量不高,无法解决大中小企业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缺少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家合作组织,尤其缺少省级层面的、专业性的大中小企业通融服务平台,客观上影响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进程。

二、山西大中小企业产业链融通创新发展模式

从调研情况来看,山西各地各行业开拓思路、积极创新,深度挖掘,形成了四种典型模式。

(一)“1+N”特色载体建设模式

集聚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利用龙头企业共享和开放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优势资源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为特色载体内大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1+N”特色载体模式,即:由至少“1”家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设的空间载体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其他“N”家(不少于三家)同行业领域的空间载体,组成大中小企业融通特色载体联合体,各特色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场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实验设备。

(二)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模式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基于自身禀赋优势,围绕产业价值链条,合理分工、共同协作、相互聚集、互相联结,共同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共同协作的产业链、价值链、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在这种合作融通模式中,大企业是行业发展的带动者,中小企业是大企业的配套方、承包方、服务消费方。

(三)龙头企业+孵化模式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是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企业和中小企业通过创业创新、协同创新共同推动创新生态系统的发展。“双创”是大中小企业创新合作的重要抓手,大企业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包括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设备、专业人才及创新平台等,能够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也能孵化出小微企业。

表1山西大中小企业产业链融通创新发展模式及典型案例

(四)新型协同创新载体共建模式

协同创新是大中小企业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式,大中小企业通过机制创新、资源共享、成果共享、风险共担,能够充分发挥大企业资源优势、中小企业机制优势,大大提高创新效率。尤其是推进龙头企业开放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对接等平台资源,支持特色载体依托龙头企业构建分享制造平台,可实现生产制造能力的集成整合、在线分享和优化配置,打造制造能力可计量、可协同、可交易的新模式。同时,政府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双创特色载体、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共同组建创新中心,开展行业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三、山西大中小企业产业链融通创新发展路径

大中小企业产业链融通创新发展,要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园区、平台、集群等关键抓手作用,汇聚创新力量,构筑创新要素,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大中小企业产业链融通创新发展之路。

(一)发挥大企业产业链引领作用

山西省要围绕主导产品、核心业务、关键环节,全力做大做强大企业,牵引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提升产业链创新发展能级。一是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加大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优,提高企业规模和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在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龙头企业。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产业薄弱环节,推动大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发挥牵头整合作用,积极构建创新联合体。发挥大企业牵头者作用,积极集聚创新资源,打造由大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多元创新主体高效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挥大企业整合者作用,引导支持大企业推进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资源整合。发挥大企业出题者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企业开展科研活动,以企业为主导推动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二)推动中小企业强链延链补链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围绕中小企业创新,重点制定创业创新、融资担保、财政支持、税费优惠、市场开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不断强化金融服务。二是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加快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以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构建创新平台。三是夯实中小企业配套设施基础。积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服务协同机制,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创新的引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力度;完善通信网络服务设施。

(三)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创新生态

要充分发挥开发区特别是高新区的科技创新载体作用,为打造大中小企业通融发展创新生态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积极推动园区布局建设。加快布局建设创新园区,支持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加快推动太原、长治等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内一流高科技园区,推动省级高新区以升促建,支持阳泉等省级高新区加快申建国家高新区。加快做大做强创新园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等创新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二是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改革,探索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推进高新区体制改革,优化高新区内部管理架构,实行扁平化管理,探索建立国家高新区与省级有关部门直通车制度,持续推进管理权限向高新区下放,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三是加快提升园区孵化水平。加快构建孵化体系,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若干专业园区”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提升孵化服务水平,支持孵化服务机构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提高创业服务效率和孵化成功率。

(四)优化大中小企业融通资源配置引导

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取得成效,要发挥好创新平台在集聚创新资源、支撑自主创新、转化创新成果等方面的作用。一是大力建设高端创新平台。加快构建实验室体系,推进怀柔实验室山西基地建设,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共同建设或参与建设省实验室。全力培育企业创新平台,支持科技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鼓励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分行业跨区域打造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组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形成辐射带动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产业化网络。二是大力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产业跨界融合服务平台,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搭建资源服务对接平台。三是大力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展成果转化服务业态,完善科技成果信息支撑体系。

(五)提升产业集群内部融通能力

要加快打造全省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主体集中和区域集聚,以产业集聚发展助推融通创新发展。一是进一步做强优势产业集群。能源产业是山西省多年来的优势产业,包括煤炭、电力、非常规天然气及新能源等产业。将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新型基础设施与优势产业相结合,优化优势产业发展方式。二是进一步做优传统产业集群。坚持以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为方向,打造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包括焦化工业、钢铁、有色工业、消费品工业等产业。依托优势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传统产业空间布局。三是进一步做大新兴产业集群。新兴产业是山西转型发展的希望所在,包括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煤化工、现代医药和大健康等产业。聚焦重点领域,研发新产品,构建全产业链,探索新兴产业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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