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督 辩证看待
2022-09-09张金玲
张金玲|文
对于如何避免安全生产工作中“留痕”走形式甚至造假,笔者认为,企业一方面要发挥安全监督管理“质检员”的作用;另一方面,要辩证地看待“造假”和“形式主义”。
第一,要发挥安全监督管理“质检员”的作用。虚假的“痕迹”是很难经得起推敲的。以虚假签名为例,安全监管人员完全可以采取现场对比笔迹的方式,让造假行为“大白于天下”,或者随机抽取某些签字人,在略加提示的情况下让他说出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这不仅仅能够查出“造假”行为,而且对一些“只签字,不确认”的形式主义也能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安全监管人员根据一些简单实地勘察,也可发现“造假”迹象,比如笔者曾在检查下属单位危险作业审批单时,看到某应急处置方案为“用起重机悬挂吊笼将人员从高处作业点撤离”。虽然该作业已进行,本着“复盘”思想,笔者就带着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查,结过发现该高处作业点下方根本无法驻扎汽车起重机,所以这个应急处置方案根本就不具有操作性,那由此可以推断这个审批单上的相关签字人员都存在“造假”嫌疑。因此,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质检员”的素质,要能够透过现象发现问题;除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等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这样才能不被虚假“留痕”所蒙蔽。
第二,要辩证地看待“造假”和“形式主义”。再完美的台账、制度,只要是人编制的,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只要深究,都可能会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在作业方案中的危险因素辨识中,如果涉及到起重伤害,就应该辨识出来,但是细化到具体伤害方式,则就会受整体安全管理的发展和人们的认知提升所影响和制约。在安全生产中,为了推行某一项安全管理举措或者模式,都存在一个僵化、固化、优化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先强制让基层单位机械执行,然后将模式固定下来,最后“去粗存精”进行优化。因此,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企业对于“留痕”,也应根据不同时期有一个客观认识。如果前期“僵化”“固化”过程中有些“形式主义”,而在“后期”有一个明显的改进提升,则应“宽容”,要客观看待提升过程,毕竟任何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当然,也不能放任“虚假”“形式主义”,而要根据问题不断地“持续改进”。(作者单位:陕西龙钢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能源管控中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