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门诊骨伤科中成药合理用药评价
2022-09-08顾玲朱振玲包娜娜石爱平
顾玲,朱振玲,包娜娜,石爱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药学部,江苏 泰州225400)
骨伤科中成药是中药传统特色用药[1],用于接骨疗伤具有独特疗效,药性剧烈,个别含有毒性成分[2-3],且用量日益增加[4]。近年来,患者对中成药存在使用误区,认为口服中成药安全无毒,可随意大量使用[5-6],加剧了临床隐患。为此,本研究中分析我院实施中成药基于合理用药模式前后骨伤科中成药处方点评结果和用药合理性,为其合理应用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收集2021年我院骨伤科中成药门诊使用数据,统计处方用量排名前5位的骨伤科中成药,按单种药品随机抽取2021年1月至6月(实施前)和2021年7月至12月(实施后)的处方,各100张,共1 000张。收集处方诊断、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用量、联合用药等信息。
1.2 方法
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成药临床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北京共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泰兴市人民医院骨伤科中成药临床用药参考》、药品说明书等,对门诊骨伤科中成药处方进行回顾性分析。
2 结果
2.1 处方分析
门诊常用骨伤科中成药:门诊处方量排名前5位的骨伤科中成药依次为独一味胶囊、伤科跌打胶囊、骨筋丸胶囊、骨康胶囊和活血止痛胶囊。其中,3个药品含有毒性药材,如伤科跌打胶囊含有制川乌,活血止痛胶囊含有煅自然铜,骨筋丸胶囊含有马钱子(制)。详见表1。
表1 门诊处方量排名前5的骨伤科中成药功能主治与主要成分Tab.1 Functions,indications and main components of Chinese patent medicine for orthopedics with the top five quantity of outpatient prescription
骨伤科中成药基本使用情况:2021年1月至6月,门诊使用骨伤科中成药平均用药种数为1.40种/张,7月至12月为1.20种/张。涉及临床科室24个,门诊使用较多。其中,骨科处方量最多(占62.50%),其次为针灸科(占10.20%),详见表2。临床诊断排名前5的为软组织损伤、骨折、骨关节病、腰痛、颈椎病,详见表3。
表2 骨伤科中成药处方量排名前5的科室(n=1 000)Tab.2 Departments with the top five prescription quantity of Chinese patent medicine for orthopedics(n=1 000)
表3 骨伤科中成药处方量排名前5的诊断情况(n=1 000)Tab.3 Diagnosis of prescription of Chinese patent medicine for orthopedics with the top five quantity(n=1 000)
2.2 处方点评
2.2.1 点评结果
2021年7 月至12月,骨伤科中成药不合理处方量较2021年1月至6月有所下降,结果见表4。骨伤科中成药不合理处方共85张,存在问题主要为临床诊断书写不全、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联合使用不规范等。实施前,不合理处方59张(占11.80%),实施后26张(占5.20%),同比下降55.93%。骨筋丸胶囊的适应证不适宜和用法用量不适宜处方数量相同,结果见表5。
表4 骨伤科中成药涉及不合理处方统计(n=1 000)Tab.4 Statistics of unreasonable prescriptions involved in the Chinese patent medicine for orthopedics(n=1 000)
表5 骨伤科中成药不合理处方存在问题(张)Tab.5 Problems in the unreasonable prescription of Chinese patent medicine for orthopedics(sheet)
2.2.2 典型案例
临床诊断书写不全处方:实施前后,骨康胶囊的不合理处方中有15张为临床诊断书写不全,涉及诊断为“骨伤科检查”,未写明相应指征。骨筋丸胶囊涉及18份,诊断大多为“关节炎”,该方具有活血化瘀、舒筋通络、祛风止痛功效,主要治疗增生性关节炎,但缺少相应辨证,仅诊断关节炎无法判断是否适用。
适应证不适宜处方:实施前后,骨筋丸胶囊不合理处方中有6张为适应证不适宜。如诊断为骨质疏松患者处方开具骨筋丸胶囊,骨筋丸胶囊具有活血化瘀、舒筋通络作用,药品说明书示主治肥大性脊椎炎、颈椎病、跟骨刺、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等,如判断为肝肾不足、经络瘀阻所致骨质疏松,可选择骨康胶囊等,用骨筋丸胶囊治疗骨质疏松属超药品说明书用药。
用法用量不适宜处方:实施前后,骨康胶囊不合理处方中有12张为用法用量不适宜。如诊断为“骨折”患者,处方为骨康胶囊每日3次,每次5粒,结合相关共识及药品说明书可知其用量应为每日3次,每次4粒[6],故处方用量过多。骨筋丸胶囊不合理处方中有8张为用法用量不适宜。如诊断为“颈椎病”患者,处方为骨筋丸胶囊每日3次,每次6粒,结合相关共识及药品说明书可知其用量应为每日3次,每次4粒,故处方用量过多。活血止痛胶囊不合理处方共有19张为用法用量不适宜。如诊断为“肩周炎”患者,处方为活血止痛胶囊每日3次,每次3粒,结合相关共识及药品说明书可知其用量应为每日3次,每次2粒[7],故处方用量过多。伤科跌打胶囊不合理处方中有3张为用法用量不适宜。如诊断为“跌打损伤”患者,处方为活血止痛胶囊每日3次,每次5粒,结合相关共识及药品说明书可知其用量应为每日2次,每次4粒,故处方用量过多。
联合使用不规范处方:实施前后,骨康胶囊的不合理处方中有4张是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不规范。如对于诊断为“骨质疏松”的82岁老年患者,医师开具的处方为骨康胶囊与苯磺酸氨氯地平联用,但两者联用会诱发甚至加重肝功能损伤[8]。
3 讨论
骨伤科中成药具有自身独特的用药特点和药性特征,其合理应用具有独特的关注点[9]。基于“辨证辨量辨毒”理论框架[10],参考共识及药品说明书初步拟订本院《骨伤科中成药临床用药参考》和相关规章条例,并进行半年处方干预实践。回顾性分析发现,医院门诊骨伤科中成药使用基本合理,实施后的不合理处方明显少于实施前,表明医院对中成药的合理使用管理已初见成效。但仍存在临床诊断书写不规范、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联合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可能与部分医师缺乏系统的中医理论和中药辨证相关知识有关[10],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临床诊断书是医师给患者检查疾病,并根据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作出的分类鉴别[11],应严格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本研究结果显示,临床诊断书写不全是我院门诊处方中存在的较严重问题,表明医师未重视,导致临床诊断书写不全。
辨证施治是中医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治疗疾病的全过程。门诊使用骨伤科中成药较多为接骨疗伤剂,功能主治有相似处,但应严格按药理药性加以区别。
本次点评的1 000张处方中,用法用量不适宜处方42张,涉及药品包含骨筋丸胶囊、骨康胶囊、活血止痛胶囊等。其中,骨筋丸胶囊含有马钱子成分,活血止痛胶囊含有自然铜成分,均属毒性成分,不宜过量服用或久服。骨康胶囊所致肝功能损伤可能与用药时间成正相关,超疗程用药会造成肝毒性[12]。临床单次剂量、使用频次超规定,导致单日剂量增加,应严格按药品说明书使用。
骨康胶囊应避免与会发生肝毒性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如老年人因高血压、糖尿病等自身问题,需长期服用阿托伐他汀、二甲双胍、氨氯地平等药品,联合骨康胶囊会诱发或加重肝功能损害[8,12]。建议医师在开具骨康胶囊时,应仔细询问患者的基本情况,避免相关药物联用,如不可替代,服药期间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
该医院门诊2021年下半年使用骨伤科中成药不合理处方比例较上半年明显减少,中成药合理使用管理已初见成效,反映了医院对中成药管理的重视。为进一步规范骨伤科中成药的临床应用,相关职能部门需对合理用药干预模式进行进一步优化,加强临床医师对中医药知识的学习,提高临床药师审方管理能力,确保骨伤科中成药的安全、经济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