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兵:为保护个人信息而战
2022-09-08刘亚
文|方圆记者 刘亚
以个人之力“挑战”大厂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2021年12月,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就中国知网(以下简称“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提起反垄断诉讼。郭兵因此登上了热搜。
半年后,这件事情终于画上了句号——今年6月12日,知网发布公告,即日起向个人用户直接提供“查重”服务。7月20日,郭兵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撤诉申请,7天后,法院裁定准许郭兵撤诉。
状告知网垄断第一案
2021年10月18日,郭兵收到通知称其参加征文活动投稿的论文已通过初评,接下来需要提供对论文进行“查重”(指把自己写好的论文通过论文检测系统资源库的比对,得出与各大论文库的相似比),并提交“查重”报告。因为此前并没用过“查重”服务,郭兵只能按图索骥,试图在知网上使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服务。
不过,当时学校图书馆明确告诉郭兵,知网并不对个人用户开放,只有学生每年毕业论文提交时,教务处才向各个学院定额开放知网“查重”服务。学校老师如果想使用这项服务,只能通过学校图书馆缴纳费用后使用。不得已,在向图书馆缴纳了30元后,郭兵才拿到了知网的“查重”报告。
“查重”有这么麻烦吗?郭兵向学生们取经,获悉了各种五花八门的“查重”渠道,正规、不正规的网站都有。“当时,我对这些提供‘查重’服务的渠道是十分怀疑的,如果自己花很多心血写出来的论文被网上别有用心的平台非法利用,岂不是得不偿失。”郭兵告诉《方圆》记者,哪怕是把论文交给学校的图书馆工作人员代查,也很难说百分之百放心。
通过一番研究之后,郭兵发现,知网的“查重”结果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不可替代性——作为行业内最大的平台,知网收录的文献数据相对最全,不仅有许多刊物与知网独家合作,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一些有“查重”要求的部门或组织对知网的“查重”结果也更认可。
“论文‘查重’不仅涉及学生的个人权益,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公共利益了。”郭兵认为,知网在“查重”领域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犯了包括他在内的很多师生的合法权益。他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公益性维权,“知网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向个人用户开放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服务、通过明显不合理的合同条款限定单位人员使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服务等”。
在起诉知网前,郭兵了解到,此前也有不少学者曾提出知网涉嫌垄断行为的相关建议,但没有人能真正起诉或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起诉前从案例数据库中并没有检索关于知网涉嫌垄断而被起诉的案件。此外,从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看也没有发现知网涉嫌垄断的诉讼案件,因此,这次起诉可能是第一个针对知网涉嫌垄断行为的司法案件。”郭兵对《方圆》记者说道。
2021年12月,郭兵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App提交了民事起诉状,主要诉讼请求为:“知网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向个人用户开放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服务。”今年3月21日,杭州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6月12日,知网发布公告,即日起向个人用户直接提供“查重”服务。“由于知网已向个人用户直接提供‘查重’服务,主动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我的核心诉讼请求已经得以实现。”郭兵表示,7月20日,自己已经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撤诉申请;7天后,法院裁定准许他撤诉。
此次撤诉意味着本案就此告一段落,但对于知网而言,这或许是其反垄断整改的第一步。郭兵表示:“鉴于包括知网在内的很多平台具有公共属性,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由此看来,未来平台的反垄断诉讼方向或司法规制方向应该是公益诉讼,反垄断的公益诉讼将成为更重要的角色。”
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在工作中。(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一个爱搞事情的人”
依照逻辑提出质疑,进一步去追问现象背后的依据是什么、合理性是什么,已成为郭兵的一种思维习惯。而他评价自己,则是“一个爱搞事情的人”。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遇到不公正的事,他总会去问“为什么”“这合理吗”……早在2019年,他就因不满意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以下简称“动物世界”)强制年卡用户刷脸入园,交涉无果后,将其起诉至法院。该案不仅让郭兵备受关注,还被称为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并入选了2021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
2019年10月17日,尽管时隔近3年,郭兵仍然准确地记得这个时间。当天晚上,他无意看到了动物世界的短信,得知年卡用户的入园方式由指纹识别变更为人脸识别,即入园前需激活人脸识别系统,未激活的将无法正常入园——半年前,郭兵与妻子在这里办理了一张1360元的双人年卡,当时为了方便园方进行身份核验,防止他人冒用年卡,郭兵就录入了姓名、手机号和指纹等信息。
在与园方确认了短信的真实性后,一直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郭兵仿佛一下子被“戳中”了。人脸识别收集的面部特征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将极易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郭兵对动物世界人脸识别入园要求提出质疑,并要求退卡。
入园究竟“要脸”还是“不要脸”?郭兵与园方就入园方式、退卡等相关事宜协商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2020年11月20日,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对郭兵诉动物世界一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年卡时提交的照片等面部特征信息,驳回郭兵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
“收到一审判决后,很多朋友都恭喜我胜诉了。其实我并不满意,法院的判决并不符合我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理解。”郭兵向《方圆》记者回忆道,最初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认为动物世界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但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园方并没有意识到“强制刷脸”的做法存在问题。因此,郭兵决定继续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希望法院能判决园方的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方面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无效。
随着案件的推进,“人脸识别第一案”原告的身份让郭兵很快出名了。“这个案件一下子受到那么大的关注,很出乎意料。我最开始以为只是身边的朋友会关注这个案子,没想到后面引发如此大的社会关注。”郭兵说。
2021年4月9日,该案迎来终审判决。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动物世界单方面将指纹识别入园变更为人脸识别入园,构成违约;动物世界欲利用收集的照片扩大信息处理范围,超出了事前收集目的。鉴于动物世界停止使用指纹识别闸机,致使原约定的入园服务方式无法实现,故终审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增判动物世界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指纹识别信息。
“尽管终审判决与我想通过该案促进规范人脸识别的本意并不一致,但值得肯定的是,法院在判决中表明了支持审慎使用人脸识别的立场。”郭兵解释道,生物识别信息作为敏感的个人信息,深度体现自然人的生理和行为特征,具备较强的人格属性。相比其他生物识别信息而言,人脸识别信息呈现出敏感度高、采集方式多样、隐蔽和灵活的特性,不当使用将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应当做出更加严格的规制。经营者只有在消费者充分同意、知情的前提下方能收集和使用,且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插图:张维
刷脸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战”
从案件的起诉到一审、二审,郭兵越发感受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任重道远,自己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尚且面临维权难的问题,普通人维护个人信息不被侵犯则更为困难。作为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近些年也开始把研究重点放在了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上,尝试做出一些改变。
“如今,人脸识别进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逛超市、乘公交、进小区,甚至去售楼处看房买房都被开发商偷偷刷脸,以至于有网友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郭兵一直在思考,人脸识别被滥用了吗?为什么我们需要守护“脸”上的安全?刷脸时代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跟上?
2020年8月,郭兵所在的小区物业通知,称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街道要求物业统一升级门禁设备,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健康码验证。
“我当时担任过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联系物业进行交涉,提出门禁更换为人脸识别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郭兵说,但两个月后,自己无意中发现门禁系统已然更换。在业主没有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的情况下,物业直接将郭兵此前办理门禁卡提交的一张照片,拿来作为人脸识别认证的面部特征信息使用。
进一步了解后,郭兵得知,小区人脸识别门禁设备是街道办要求统一安装的。他认为街道办的这一做法明显涉嫌违法,为此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确定街道办的行为违法。最终,行政复议机关支持了他的行政复议请求。
在这条路上,不少学生给了郭兵莫大的支持与动力——平常,郭兵在校内教授行政诉讼法和网络安全法课等课程,而从2019年起诉动物世界引发关注后,许多认识的朋友和不认识的网友,通过各种方式与他联系,就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寻求帮助。
此外,郭兵还指导学生成立了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法律援助中心,重点关注网络环境下发生的各类侵犯用户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问题。小陆(化名)是该组织的成员之一。她注意到某社交平台的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设置,最初用户只能选择为期6个月的关闭时间,期满后平台将直接自动强制性恢复个性化广告推荐。经过研究后,他们认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平台只关闭6个月个性化广告的做法损害了自身个人信息权益。于是,在郭兵的指导下,小陆将开发运营方诉至法院,诉请排除该平台对其自动恢复个性化广告推荐,并赔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造成的损失。
经过法院调解,小陆和社交平台开发运营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平台采取技术手段取消个性化广告推荐的自动恢复,并赔偿小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造成的合理损失,小陆则向法院申请撤诉。随着该平台版本更新,小陆发现,那行提示6个月后到期的红色小字消失了。
在郭兵看来,这不可谓不是“个人信息保护战”的一个小小胜利。但不能否认的是,当前人脸识别技术滥用、“大数据杀熟”、应用程序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频发,公民个人信息仍然屡屡被不法分子非法交易,严重影响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广东首例涉人脸识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例。2020年8月起,郑某等4人通过非法提供与个人信息相匹配的高清身份证照片的AI(人工智能)视频,赚取差价。这些AI视频除了可以完成点头、眨眼等动作,还能够顺利通过一些App的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截至案发,郑某等4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2000余条,造成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甚至被冒用。
经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就该案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今年7月11日,该法院判决郑某等4名被告立即停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并以行为补偿弥补损害。此前,郑某等4人已被法院认定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各处罚金。
在郭兵看来,该案的宣判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不管是状告知网垄断,还是起诉动物世界强制用户刷脸入园,虽然自己走的是私益诉讼,但更加合理的途径应该是公益诉讼。“当前,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成为检察公益诉讼又一个新的法定领域,各地检察机关也已经有诸多的司法实践和探索,我认为这是比个人提出私益诉讼更有力的手段,能够让用户摆脱维权中的弱势地位,对保护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这仍然属于公益诉讼新领域,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亟须厘清和细化。”在厘清之前,郭兵认为,我们每个人还是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如果遇到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侵害的情况,不要消极退缩,可以通过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如果大家都沉默,不把问题揭示出来,我们的法治进步可能会更慢一些。只有大家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制度才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