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认同再造:农牧民合作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的逻辑证成

2022-09-07高永久杨龙文

广西民族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农牧民社员共同体

高永久 杨龙文

一、引言

2022 年3 月,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这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赋予了极为重要的价值意涵。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业已成为当前民族工作开展的纲领主线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思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现方式兼具重大的学理价值与极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学术界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现方式做了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值得注意的是,“从经济维度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成果尚为粗糙”。经济因素、经济行为、经济组织在一个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建构过程中具有增进共同性的基础作用。根据斯大林对民族的经典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民族形成与界定的四个共同性要素中,共同的经济生活使得人们通过密切的物质生产活动而得以联结为一个稳定的共同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一个特定地域内通过某个共同的经济组织而使得该地域内的各族群众得以维系一种共同的经济生活,对于当前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建构而言仍具重要的塑造作用。

采用统计软件SPSS19.0对整个实验过程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和用 ±s表示,运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χ2检验。(P<0.05)表示数据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因而,本研究试图从学理层面进一步讨论农牧民合作社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作用,分析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一个从合作社层面进行分析的学理视角。

二、何以铸牢:农牧民合作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契合逻辑

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也是不断协调优化族际关系、巩固强化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拓展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效的过程。民族地区的农牧民合作社生长于多民族交错杂居的地域环境和多民族互嵌共融的社会结构之中,这为农牧民合作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重要的契合起点。在追溯历史维度、审视价值维度、植根空间维度等多重面向中,农牧民合作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有机契合性为进一步发挥其认同作用框定了逻辑基础。

抽滤阶段:在消化残渣中加入25 ml 20%磺基水杨酸,在室温放置30 min,将烧杯中的残留物进行真空抽滤,最终将酶解液定容,并测定还原糖含量。

(一)历史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合作化运动增进族际关系协调

所有患者待血药浓度达到稳态后(药品说明书注明为连续给药5次后),于下次给药前30 min抽取静脉血3 mL,分离血清,采用荧光偏振免疫法(FPIA)以TDx-FLx型荧光偏振免疫分析仪监测患者体内万古霉素的血药谷浓度,所用仪器以及定标、质控、检测试剂盒均由美国Abbott公司提供。该方法血药浓度检测范围为0.5~100 mg/L,随行质控样品不少于5%[10]。根据患者监测结果,按<10、10~15、>15~20、>20 mg/L等4个组分析万古霉素血药谷浓度的分布情况。

尽管由于历史局限性,民族地区合作化运动在后期阶段出现了政策设想与实际运行中的一些不当偏离,但早期合作社运动对于民族地区族际关系的协调,对于当下而言仍具借鉴和启发意义。特别是早期合作社运动中注重国家政策与民族地区的地域特点和民族特征相结合,各民族经济互助、政治团结与社会交往并重,民族联合社充分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民族文化,以及借助合作社平台载体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等有益经验。虽然早期的合作化运动是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的历史产物,与孕育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农牧民合作社存在着明显区别,但在当前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可以选择性地借鉴合作化运动时期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激发和再造新时代农牧民合作社所具备的认同塑造功能和族际协调作用。

(二)价值维度:合作社内涵与民族关系内核存在共通性

依据国际合作社联盟对合作社的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团结、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是合作社的主要价值理念。因而,从农牧民合作社的价值内涵本身来看,它与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内核具有极高的相似度和共通性。

对于各民族交流而言,它是“民族交往的实在内容,是民族关系涉及的领域和内容”,包括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社会领域等全方位领域,而农牧民合作社则主要为各民族交流提供了广泛的民族文化交流场域。根据一般的文化结构分类法,民族文化从结构层面可以划分为民族物质文化、民族精神文化和民族制度文化三类结构。在农牧民合作社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定期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及特定的节假日联欢活动中,不同民族社员独具特色的衣着服饰、生产工具等民族物质文化,丰富多元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节庆礼仪等民族精神文化,以及传统生产技术规范、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合作行为规范等民族制度文化均得以凭借合作社这一民族文化传播交流的媒介而在各民族之间交流与碰撞。因而,通过农牧民合作社这一文化交流的社会空间载体,可以使得各民族之间更好地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使得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各民族文化美美与共中得以巩固,从而促进了各族社员之间的广泛性交流。

在平等层面,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控制原则,合作社的所有权由全体社员掌控,所有社员均有权参与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具有典型的经济民主色彩。同时,合作社的任何社员都须遵从权利与义务相称的平等原则,在充分享有合作社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投票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同时,也需履行积极完成合作社交办的各项任务、定期参加合作社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等义务,既享有一定的分红比例,也需要缴纳一定的入股资本。此外,无论性别、民族、信仰等因素,合作社对所有符合入社要求的社员都采取开放吸纳的平等态度。因而,合作社的平等内涵兼具政治平等、经济平等、法律平等、社会平等和民族平等,与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中所追求的各民族一律平等具有较强的共通性。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平等意味着各民族在政治共同体中平等地享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在经济共同体中各民族享有共同富裕的机会平等和尽可能的实质平等,在法律面前平等地享有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在社会共同体中各民族不受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各民族成员地位平等、身份平等,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同等组成部分。可以说,民族地区农牧民合作社所遵循的平等原则,一定意义上亦是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平等原则的一个缩影和映射。

对于各民族交往而言,“交往的物质空间生产是基于共同利益与互惠发展的经济交往”,而农牧民合作社则为生活于农村和牧区的各族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物质空间生产交往场域。各族群众通过加入农牧民合作社,在共同的经济空间中从事现代产业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产生了不同民族在物质产品生产之间的联系,使得各民族能够超越民族身份属性、血缘亲缘关系、文化习俗差异而产生双向乃至多向的社会互动行为,增强了族际交往的频次和强度。各民族在共同的经济活动场域中密切了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经济活动,在共担市场风险、共同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形成了共同经济利益和互助互益关系,从而促进了各族社员之间的紧密性交往。

在团结层面,合作社是在现代社会高度分化、社会关系充分整合、社会劳动有机分工基础上形成的具有特定经济社会职能的自治组织。通过将一定地域内的社会成员进行整合,以组织动员、资源分配、利益共享等形式使得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形成血缘性、亲缘性以及业缘性相互交织的经济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最终使得合作社成员之间形成关系紧密、利益攸关的利益共同体。这种利益共同体意味着合作社成员在市场竞争中团结一致共进退、以共同的经济单位和社会身份参与市场竞争、以共同的收益划分原则和成本投入方式共担市场风险,从而有效促进了合作社不同成员之间的利益整合和社会整合。对于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而言,同样需要强化各民族之间的利益整合和社会整合。通过协调西部民族地区和东部发达地区之间的资源配置和产业分工,注重社会资源在各民族间实现公平性分配,促使各民族在团结一致中形成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经济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同时,团结还意味着各族群众“形成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集体心理认同,即对于上位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合法性认同度与情感性忠诚度的统一”,从而将各民族整合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使得各族群众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中团结一致,凭借中华民族这一共同的经济单位和民族身份参与世界市场竞争,形成团结紧密的利益互嵌关系。

在互助层面,合作社是社会成员为克服一家一户零散化、碎片化的生产经营弱势,而自愿集中物质生产资料和各类资本要素(土地、资金、技术、人力等),从而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效用最大化的联合目的。这样的联合过程,既是一种社会成员克服自身单独参与市场竞争不利地位的自助行为,也是社会成员之间依据自身技能特长和资源要素优势而扬长避短、互相扶助的有效形式。这种互助基础上的合作社制度安排天然地“具有益贫性的显著特征”,特别是在部分社会成员处于突发性自然灾难或生产经营窘境时,这样的益贫性和互助性体现得更为显著。对于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而言,互助性亦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极为显著的特征,并集中体现在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形成同舟共济的友爱氛围,各民族依据民族特点和自身特长共同参与中华民族美好家园建设。同时,在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依托各自资源禀赋优势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资源配置,借助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结对帮扶、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等形式改善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在发生国家重大灾难变故时各民族互相支援、共同扶助,也是各民族之间互助友爱的生动写照。

经验实践证明,规范运行的农牧民合作社对于各族社员的生产经营处境具有较好的改善效用,包括提高抗击市场风险和自助自救能力、增加农业生产的边际收益和规模效应、加速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等。这使得农牧民合作社可以有效改善各族社员的经济社会处境,为增加各族社员物质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创造良好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农牧民合作社的组建、运行、管理并不是完全独立的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也需要与所在地域内的政府机构和政党组织发生联系,需要政府优惠政策的扶持与照顾,特别是一些合作社还直接由村委会、村党支部以及当地党员干部带头创办。因而,尽管合作社组织的建立强调社员之间的自愿联合,但就现实情境而言,基层政府和党组织对于合作社成立与运行的政治介入和政治引领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合作社良好组织绩效发挥的背后离不开政府政策资源的支持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而政府政策和党组织对于合作社不仅有着政策资源、人力资源的输入过程,合作社良好组织绩效的发挥还能对政府政策和党组织产生输出过程,这种输出产品包括各族社员对政府政策满意度的增加、对政府经济绩效评价和执政党认同感的上升等。

对于各民族交融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聚与发展,不会脱离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走向各民族融合的这一基本规律。而农牧民合作社则为促进各民族互嵌交融提供了天然的社会互嵌场域。农牧民合作社通过增进各民族社员经济交往的紧密性,增强各族社员之间的经济利益互嵌程度,使得各族社员凭借共同的经济组织而得以共同繁荣发展、共同脱贫致富,为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农牧民合作社通过促进各民族社员之间不同结构层次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借鉴的广泛性,增强了各族社员之间的社会文化互嵌程度,使得各族社员更好地处理“一体性”与“多元性”、“共同性”与“差异性”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形塑了包容的文化氛围。此外,合作社不仅可以增强各族社员的经济共同性要素、文化共同性要素,还通过提供合作社本身这一社会交往互嵌组织,减少民族隔阂,强化民族凝聚,整合族际关系,从而促进了各族社员之间的深度性交融。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完成和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逐步实现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成为当时的历史任务。在1954 年至1956 年期间,涵括农业合作化在内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特别是在内蒙古、贵州、新疆、青海等民族省、区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多民族共同创建的民族联合社、民族团结社。一些较为典型的民族联合社案例还被毛泽东同志收录进其亲自主编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这些案例“展现了社会主义集体化振兴少数民族乡村社会和促进各族人民共同繁荣发展的积极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合作化运动中,通过成立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等不同程度和阶段的合作社,以及在农业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不同领域和形式开展互助合作,促进了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得少数民族特别是一些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直接从原始社会经济状态、奴隶制经济状态过渡到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状态。同时,合作社运动也使得各族群众在地域生产合作与民族身份交叉、生产关系重塑与生产水平跃升、民族特长互补与社会分工互嵌中增进了族际关系协调。

(三)空间维度:合作社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机场域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指出,“一个场域可以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者一个构型”。按照布迪厄的观点,场域并非是自然空间而是社会空间,是“由社会成员按照特定的逻辑要求共同建设的,是社会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经济场域是社会总场域的一个子场域,是在特定规则支配下交织着各种经济权力关系和资本分配关系的社会空间。合作社则是经济场域的一个子场域,为各族社员之间的社会互动提供了一个特殊的空间场域。从空间维度看,在多民族聚居地区的农牧民合作社,通过吸纳各族社员共同加入同一个合作社,可以使合作社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机场域。

网上纳税申报操作能力测试,扣除没有参加实训的学生后(其中混合式学习班2人,传统授课班10人没有参加实训),成绩没有明显区别。但混合式学习将纳税申报操作流程制成视频,上传至教学平台,学生课前自主学习,不仅节约了上机的时间,也使学生认识了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业务,这对实训和以后走上工作岗位都是非常必要的。课上教师布置实训任务,解决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实现了知识的内化和技能的提升。

云、贵、川大型体育赛事的运作管理尚处于初始阶段,而且这种运作管理又表现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营,因此其价格定位的确较为困难,并且是无法回避的。在制定价格时需要准确把握好几方面原则。

夫爵以建事。禄以食爵,德以赋之,功庸以称之,若之何其以富赋禄也!夫绛之富商,韦藩木摙(楗)以过于朝,唯(惟)其功庸少也,而能金玉其车,文错其服,能行诸侯之贿,而无寻尺之禄,无大绩于民故也。[9](P436)

在和谐层面,合作社致力于营造社会成员间协作共赢的和谐氛围,对所有符合入社资格的社会成员持开放性态度,不以宗教信仰、政治态度、性别民族等因素而区别对待。同时,合作社的和谐理念还体现在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关心他人的价值理念积极融入社员所在的社区环境,通过合作社自身的经济社会功能促进当地社区的物质生活水平提升、社会支持网络完善,以合作社融入和谐美好生活共建。而对于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而言,同样需要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等极端民族主义思想,不以民族身份、宗教信仰等因素而区别对待任何民族。通过各族群众之间的社会责任观念和民族团结意识而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与合作社的和谐理念是意蕴贯连、价值共通的。

三、以何铸牢:农牧民合作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逻辑

农牧民合作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存在的诸多逻辑契合点,意味着可以以合作社为载体,进一步发挥其增进各族社员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铸牢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牢固心理认同观念的过程,同时也须强化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认同与利益认同,在政治整合、利益整合、心理整合的同频共振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烈认同感。

(一)在多结构层次中嵌入各族社员的政治认同

政治认同是认同主体涉入政治领域而产生的认同意识,可以具体表征为对政治价值观念形态的认同、对国家机构的认同、对政党组织的认同、对政治角色尤其是政治领袖人物的认同、对政治体系和制度的认同、对政府政策的认同等。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是一个民族实体,亦是一个政治单位,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认同表现在对这一民族政治共同体所建立的国家共同体的认同,以及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生活秩序的民族政治价值观、民族政治组织机构、民族政治领袖、民族政治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民族政治政策、民族政治过程等方面的认同。依循“主体—过程—理念”的结构层次划分,农牧民合作社主要通过增进各族社员对于民族政治组织机构的认同、民族政治过程的认同、民族政治价值观的认同,而嵌入各族社员的政治认同之中。

①在具体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对污染物进行有效的遮挡的相关规定,减少对大气的直接污染。②建筑企业还要科学合理的规划施工现场,利用隔离墙对各类材料进行科学的分类和合理的存放。③对于施工中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其他施工现场裸露的土方等,都要提高洒水降尘的力度,及时采用高密度覆盖网进行覆盖。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筑企业还应在施工现场建立全封闭垃圾场,不仅可以有效的处理建筑垃圾,更能直接改善空气质量。

例如,西藏自治区的日喀则市形成了“党支部+合作社+农牧户”“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牧户”等以党建引领农牧民合作社发展的模式。该模式通过强化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在农牧民合作社组建运营以及规范管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有效提升了合作社的组织绩效。截至2021 年底,日喀则市共成立5320 家合作社,其中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占比约达46%,这些合作社吸纳了约30.46 万各族群众实现直接就业或转移就业,各族群众就业收入总计达35.28 亿元,人均创收约为1.35 万元。除显著的经济绩效外,日喀则市农牧民合作社的党建引领模式还有效巩固了党在当地农牧区的执政根基,增强了藏族、汉族等各族社员对当地基层政权的认同感,当地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得到了明显增强。上述案例表明,通过在多民族聚居地区有效发挥合作社带动各族社员增加经济收入的组织效能,可以进一步增进各族社员对于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党组织的绩效性认同与合法性认同。

经济绩效是农牧民合作社的首要组织绩效,但同时农牧民合作社还有着一定的社会绩效,体现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农牧民合作社可以通过将农牧民个体利益诉求进行有效整合,从而具备一定的利益综合功能,通过代表各族农牧民发声而“成为农村公共事务协商决策的重要主体”。各族农牧民通过合作社这一组织载体,可以有效参与到基础设施维护、政策资源分配、村庄集体资产利用等乡村公共事务治理之中。通过参与这些乡村公共事务治理,各族农牧民的利益诉求得以表达,并在与基层政府、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协商互动中有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农牧民合作社组织的存在不仅丰富了各族农牧民的政治参与组织渠道,还通过有序的政治参与过程解决其利益诉求,进而强化各族农牧民对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参与过程的权威性认同。

谢子卧疾山顶,览古人遗书,与其意合,悠然而笑曰:夫道可重,故物为轻;理宜存,故事斯忘。古今不能革,质文咸其常。合宫非缙云之馆,衢室岂放勋之堂。迈深心于鼎湖,送高情于汾阳。嗟文成之却粒,愿追松以远游。嘉陶朱之鼓棹,乃语种以免忧。判身名之有辨,权荣素其无留。孰如牵犬之路既寡,听鹤之途何由哉![注] 《宋书》卷六十七《谢灵运传》,第1754页。

此外,农牧民合作社所赖以生存的民主价值观念,使得各族社员在合作社日常管理运行中就能够接触基本的现代民主价值观,在对合作社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行使投票权、选举权、表决权、监督权等经济民主管理权利的过程中对政治民主观念产生直观感触和理性认知,并将这样的经济民主参与感知运用到村委会换届选举、人大代表投票等政治民主活动中。这不仅丰富了各族农牧民的社会主义民主知识,也强化了各族农牧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观认同。

(二)在形塑共同利益与疏导利益分歧中整合各族社员的利益认同

中华民族共同体之所以能够将各民族紧密团结成一个共同体,就在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利益共同体属性,通过紧密的利益互嵌关系而使得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普遍的国家根本性利益和民族共同性利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协调和整合不同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利益凝聚使得共同利益最大化,通过利益协调使得利益分歧最小化,从而增进各族群众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利益认同。农牧民合作社通过促使各族社员之间形塑利益互嵌关系,借助合作社平台载体及时化解各族社员的利益冲突矛盾,从而整合各族社员的利益认同。

在共同利益层面,农牧民合作社共同的物质生产经营和经济交往活动,使得各族社员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利益互嵌关系。“各民族群众在参与合作社的过程中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和生产生活上相互需要的经济社会互动格局”,这样的互动格局伴随着各族社员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交往行为的双向乃至多向嵌入,不仅拓展了各族社员自身的社会人脉关系网络等社会资本,也促使不同民族社员之间形成了一种利益同构相融的紧密互嵌关系。例如,在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的龙头村,该村落是一个汉族、彝族、傈僳族、傣族、藏族、白族、壮族等多民族聚居的典型民族村落。该村以芒果种植作为主要产业类型,共成立了5 家农民合作社,吸纳了1015 户农民入社,其中包括202 户少数民族果农。当地各族群众积极参与芒果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合作社负责人将种植技术和生产经验传授给各族社员,而彝、藏、白、壮等少数民族社员则与汉族社员在合作社中共同劳动、互相学习。通过生产、销售、就业、培训等环节紧密的利益互嵌,不仅促进当地各族社员在脱贫增收上取得显著成效,也使得各族社员在相互学习中消除民族隔阂,增强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观念,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了强烈的利益认同感。以上案例表明,农牧民合作社可以促使各族社员依据民族自身特长在共同的经济生活中进行有序的分工,并在形成共同利益的过程中强化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利益认同。

在利益分歧层面,农牧民合作社可以通过“论坛式”的冲突解决机制疏导族际利益纠纷,强化民族凝聚,整合族际利益。美国政治学家奥斯特罗姆认为,对于牧区草场、灌溉渠道、渔场等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公共池塘资源而言,为促使公共资源可持续发展并形成优良的制度安排,有必要通过成本低廉的地方公共论坛来解决资源占用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而合作社组织的各种协商会议就属于这一地方公共论坛的范畴。奥斯特罗姆还结合斯里兰卡加勒亚水利灌溉工程的案例指出,当地泰米尔族和僧伽罗族的农民由于争夺灌溉资源而紧张的族际关系,在成立了田间渠道组织这一地方性农民自主合作组织后,两族农民得以凭借这一公共论坛进行意见表达和争端讨论,从而有效降低了族际利益冲突,增强了族际信任关系。对于我国多民族聚居的农村牧区而言,在村集体资产使用、政府公共资源分配等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农牧民合作社同样可以为各族社员提供一种“论坛式”的冲突解决机制。通过提供公共协商讨论空间,依循明确的合作社规章准则,邀请合作社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或当地宗族长者担任调解角色,使得各民族之间的利益分歧和矛盾冲突得以及时表达和充分讨论,从而避免利益分歧扩大化、经济矛盾政治化、社会问题民族化。在公平仲裁和依法保障有关利益诉求者合法合理利益的同时,有效调控和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利益分歧,使得农牧民合作社成为疏导族际利益冲突、缓和族际利益矛盾、增进族际利益认同的“论坛载体”和“安全阀门”。

(三)在群体本位和合作精神中凝聚各族社员的心理认同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意识观念领域的上层建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也是凝聚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归属和心理依附的心理认同的过程。这种心理认同意味着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各民族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归属依附感至少应当与对本民族的归属依附感处于同等水平区间,而在关涉民族团结、国家统一、领土完整等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核心利益层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归属依附感还应超越对本民族的归属依附感,从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一种“上位性”的心理认同。这种“上位性”心理认同的形成需要一种充满群体本位价值观和集体主义精神的族际交往环境,促使各民族在团结互助、合作共赢中增强凝聚力与向心力,而农牧民合作社则是蕴含群体本位价值观和合作精神的天然载体。

合作意识、群体本位价值认同、公平观念等构成了我国农耕文化的主要传统。农牧民合作社赖以成立的根基就是合作共赢精神,合作社规则运行和组织宗旨就是以团结互助精神和群体本位价值观作为核心法则的,互帮互助的集体主义理念贯穿于合作社运行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同时,合作社的功能不仅在于联结农民个体、聚拢闲散资源,还因其反脆弱性而在农村贫困治理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后脱贫时代,合作社的贫困治理功能在促进民族地区各民族防范返贫等方面仍具重要价值,也与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集体主义原则高度相符。依托于农牧民合作社的桥梁纽带,各族社员在合作社这一共同的社会空间场域中进行经济交往、文化交流和结构交融,合作精神也贯穿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全过程之中。合作精神使得各族社员以共赢的正和博弈方式来取代独自行动或者冲突对立的零和博弈行为,在团结互助中强化了各族社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依附感和归属感。同时,也应当借助合作社的教育培训等形式促进群体本位价值观、各民族团结友爱品质的道德社会化过程。这使得各族社员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处理个人关系与集体关系、本民族关系与他民族关系、本民族关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关系时更好地分清主次,最终在群体本位价值观和合作互助精神中形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强烈的心理认同。

四、余论

从历史上看,合作化运动时期的早期合作社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促进民族团结的认同作用。而在新时代乡村振兴过程中,可以通过“认同再造”进一步激发当前民族地区农牧民合作社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载体作用。尽管农牧民合作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契合逻辑与认同逻辑,但是这样的逻辑关系在转换为现实认同功效的过程中,仍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合作社通过教育培训、会议讲座、生产实践等各种形式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理念在合作社各族社员中牢固树立;二是充分考量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民族联合社或团结社,在民族地区既鼓励多民族社员联合组建同一合作社,也充分尊重各民族自身意愿允许单一民族组建合作社,不能因合作社能够促进民族团结就实行一刀切政策;三是协调好合作社与专业大户、农牧企业、家庭农场等其他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合作社带动社内各族社员团结互助的辐射扩散效应促进民族地区一定地域内的各族群众更好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猜你喜欢

农牧民社员共同体
《觉醒》与《大地》中的共同体观照
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共同体的目标向度与实践进路
爱的共同体
让文学激扬青春
人民公社女社员
新疆吉木乃:“三平台”助力农牧民增收致富
远教“三结合”服务“农牧民夜校”
同劳动 心连心
中大“新青社”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