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有序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
2022-09-0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精神,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力抓好普查工作,做到“四专”: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住建部门普查任务作出具体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普查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由厅安办牵头,相关处室各指定1 名同志具体负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住建领域普查工作。
三是组建由勘察设计大师任组长的省级技术专家服务组,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四是安排专项经费,根据省普查办统一部署,组织编制并报送了专项经费预算,目前财政已安排经费125 万元(工作经费70 万元、普查系统省级部署经费55 万元)。
二、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开展试点
一是部署开展试点。印发了普查试点通知、执行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建立了全省住建系统普查联络员工作群,加强工作中的沟通联系。
二是组织开展培训。开展试点地区普查技术培训和信息系统使用培训,明确了普查试点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普查标准、软件系统使用等工作要求。
三是开展交流研讨。组织技术支撑单位,与厦门市、泉州市、南平市相关部门及所属的同安区、南安市和浦城县等3 个试点地区的住建、城管、房管、市政园林等部门召开推进会,就城镇房屋、农村房屋、市政道路、桥梁、供水管线和水厂等承灾体调查的技术导则和调查软件系统等进行研讨,交流普查技术,指导各地开展普查试点,推动试点工作。
四是争取上级支持。在部质安司和信息中心等单位的支持下,申请获取并使用普查系统中的底图矢量数据,签订信息安全承诺书,加快试点工作,提高普查效率。
试点期间,三个试点区县共完成4.34 万栋共计0.88 亿平方米城镇房屋、77.98 万栋共计2.87 亿平方米农村房屋、314.33公里市政道路、56 座市政桥梁、1136.18 公里供水管线、4 座供水厂的调查,为全省全面开展普查摸索了路径,提供了借鉴。
三、试点示范先行,全面开展普查
一是印发实施方案。借鉴试点做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方案和省普查办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和有关专家,编制并印发了全省承灾体普查实施方案。去年10月,召开全省普查动员部署视频会,三个试点地区介绍了试点工作情况,厅领导作动员部署讲话,各市县普查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
二是搭建省级平台。协调省数字办、省经济信息中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软件系统”省级部署要求,编制了《云资源需求情况汇总表》和《政务云平台资源使用方案》,提出平台资源需求,去年8月完成部署。去年10月,组织软件支撑单位开展普查培训,详细介绍普查系统使用功能,各地调查人员参加,目前系统运行平稳。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钟昌辉二级巡视员在泉州南安市召开普查试点座谈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钟昌辉二级巡视员在泉州南安市调研推动普查试点工作
三是强化数据复用。2019年以来,福建省已开展三轮全覆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了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开发了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公安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902 万栋房屋建立了“一楼一档”房屋数据库。组织技术单位,利用现有成果,实行数据对接,提高普查效率。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编制宣传手册,录制宣传视频,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房屋安全宣传,提高公众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收集国家普查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普查办有关自然灾害普查的领导讲话、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并编印成册,供工作人员学习查阅。
去年11月以来,建立全省每日一报制度,督促各地“见图即动”,加快工作进度。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全省需要普查的房屋建筑图斑约1250 万个,普查对象总量大,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主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所需普查经费总额较大,占所在区县所有普查经费的半数以上,部分区县财政困难,普查经费落实不到位。另外,部分地区因疫情管控,影响普查工作进度。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相关会议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的讲话要求,加快推进普查工作。一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坚持每日一报制度,对进度滞后的县区,视情开展视频调度、现场督导、挂牌督办。二是强化数据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和逐级质检核查等机制,保障普查数据质量。三是注重普查成果应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城乡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和灾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