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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自建房安全防线

2022-08-29张万金

江淮法治 2022年11期
关键词:自建房农房棚户区

文/本刊记者 张万金

自建房的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大事。近年来,安徽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屋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等工作,着力保障房屋安全。

尤其是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安徽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开展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安排。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自建房安全情况汇报,并研究开展立法事宜。

5 月25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合肥开幕。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5月20日,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在合肥市包河区调研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情况。(李昱贤 摄)

农房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质量不高,“老龄房”亟待退出

农村房屋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开展房屋安全排查至关重要。2020 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深入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2020年11月25日,涡阳县开始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一方面,镇村组织精干力量,逐村逐户进行摸排;另一方面,对各乡镇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暗访、抽查,重点抽查录入户数较少的26 个行政村,对发现漏录、少录的及时调度,现场整改完善、查漏补缺,确保排查录入不落一户。

2020 年底,宣城市宣州区完成4104 户经营性农房排查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风险农房8户,2021年6月30 日前全部完成经营性农房整治工作。2021 年1月,宣州区启动第二阶段非经营性农房排查工作,共排查非经营性农房136730 户,其中存在风险农房151户。截至目前,宣州区共计完成非经营性农房整治145户,整治率为96.03%。

2022 年4 月,安徽省在抗震设防烈度7 度和8 度以上地区的五河县、明光市、泗县等地开展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抗震改造3700 户。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技术导则提供抗震鉴定服务,明确房屋抗震薄弱环节,提出技术方案并指导农户实施抗震改造。

2022年5月底,界首市住建局对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听取乡镇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对于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整改。通过开展“回头看”行动,排查本辖区内是否存在危房改造“新房建成、旧房未拆”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向农户下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一封信,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

报告显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后,全省累计排查农村房屋1111.2 万户,存在隐患风险的1.55 万户,已完成整治1.37 万户。其中,经营性农村房屋37.3 万户,存在隐患风险的887户,已全部完成整治。

5 月12 日,省住建厅召开全省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调度会暨隐患排查工作培训会。 (省住建厅 供图)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自建房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住建厅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体现了很高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这几年,农村危房改造,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例如农民的自建房质量普遍不高,房屋老龄化问题逐步显现。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老龄房”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做好摸底排查、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分类监管,落实“四方”共担责任。要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改造、及时清零。住建部门要为农民提供若干套免费的房屋设计图纸,供农民自建房使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小区换“新装”,为居民造“安居房”

合钢三厂在老合肥人的记忆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20 世纪50 年代至90 年代,它是合肥市濉溪路上工业集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夜火光冲天的巨型炼钢炉旁就是生活区,灰色筒子楼、老式大板楼、红砖黑瓦小平房……大家做梦都想着生活区能得到改造。

2020 年11 月的一天,在合肥市合钢三厂生活区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清空交房现场,合钢三厂生活区居民依次排队交出了钥匙,和这个住了大半辈子的老旧小区进行最后的告别。

合钢三厂生活区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占地约85.2 亩,有居民楼38 栋,涉及居民1088户,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

近年来,合肥市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来抓,合钢三厂生活区的改造便是其中之一。2020年,合肥市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3 个,总建筑面积219.59 万平方米,涉及810 栋、2.47万户。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编制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规划,编制修订《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实施基础设施应改尽改,全面完善和提升小区功能,大力推行片区化改造,推动建设完整社区。

早在2013 年,池州市就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 年,池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步伐进一步加快,投资7亿元改造主城区老旧小区78 个,涉及居民18616 户、建筑面积193.31 万平方米。2022 年,池州市计划改造29 个老旧小区,涉及居民8647 户。如今的贵池区,高矮不一的砖瓦房变成了各式各样的居民小区,池州市也成为了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报告显示,近年来,我省累计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2836 个,改造建筑面积6924.6 万平方米,涉及74.5万户居民。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绩显著,但城市房屋中,1990年以前建成的有21万余栋,占城市房屋总量的10%,这一问题亟待解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的征地拆迁力度,建设部门的管理要与城市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住建部门要尽快摸排分类,以往的旧账要搞清楚,依据分类加快整改进度。尤其要把排查的重点放在重点区域,例如学校,特别是高校周边。

城镇棚户区改造——要讲“面子”,更要讲“里子”

棚户区改造关系着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人性化的举措无疑成为棚改的助推器,让更多的群众住得起、住得好。近年来,安徽省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为导向,扎实推进棚改工作。使城市布局更优化、城市功能更完善、人居环境更优美。

多年前,敬亭山下的宣城市北门棚户区人口密集、街巷狭窄、污水横流、违章建筑众多、配套设施落后……2007 年11 月,宣城市正式启动北门危旧房改造“民心工程”,规划开发用地64 万平方米,涉及拆迁住户5200 余户,2000 余购房户,人口约2.3 万人,工程总投资约150 亿元,系安徽省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由于承接这项庞大工程的大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项目开发量过大、拆迁未及时完成、销售开发未能良性循环等原因,2014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停工,拆迁与未拆迁地块交织。宣城市委、市政府确定“法院主持、政府支持、依法化解”的基本思路,引导大唐公司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2017年3月,所有在建工地全面复工,新开工建设7幢住宅楼,向拆迁户交房3570套。

2020年初,随着大量新楼逐步建成交付,敬亭山下的宣城北门老城区面貌将焕然一新。

“离开棚户区住不起房”是棚户区居民最大的担心。黄山市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让利于民,用惠民政策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

黄山市中心城区原屯溪塑料一厂职工宿舍,2017年列入棚改范围,共有住户246户。因历史原因,企业改制后大部分住户未进行房改,仍租住在公产房内。该地块为上世纪七十年代老旧危房,基础设施不完善,居住功能不健全。小区居民多有用气难、如厕难、行路难等生活难题。因此,居民对棚改的呼声很高。但该地块公产房产权人为原企业,被征收户均为企业改制职工,经济条件较差,且按公产房征收获得的补偿金额很少,住户担心离开棚户区住不起房,征收难度很大。

黄山市就该地块棚改居民的诉求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既考虑最优惠的征收补偿政策,还兼顾对棚户区居民感情和生活习惯的最大照顾,量身定制了一套安置方案。一方面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由当地社居委帮助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另一方面就近新建安置区,并实行租售并举。对经济条件较好、愿意货币购买安置房的,限价定向出售给被征收户;对难以承受购房款且又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出租给被征收户。至此,该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至2020 年上半年,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房屋超过10 万套,建设进度已经过半;同时,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24 万个,新增绿道190 公里,缓解了更多“城市病”。

至2022 年5 月,全省累计改造棚户区房屋315.75万套。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1年全省城镇化率为59.39%,期间经历了快速发展阶段,人员密集的棚户区、城郊结合部商住两用房大量存在,老房子建设质量普遍不高,后期也没有经过专业人员审查验收,这些都形成了安全隐患。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根据轻重缓急,对棚户区及城乡结合部自建房、学校和医院周边出租自建房等重点区域改造。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

5月3日,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邓真晓(右)带领该市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到谯城区十九里镇调度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省住建厅 供图)

“两违”专项清查——要以“小快灵”方式启动立法程序

2020年以来,安徽省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组织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大违建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违建势头。

2021 年1 月初,肥西县城管局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严店乡严刘路旁有一处违法建筑,建筑面积40平方米。执法队员当即对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告知7 日内自行拆除,但业主迟迟未拆。1 月13 日,严店乡行政执法所联合乡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对这一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2020年,长丰县畅通微信、电话等群众举报途径,开展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典型违法案例宣传,提醒违建者乱搭乱建的后果。至2021 年11月,该县累计拆除违法建设146 处,拆除面积26452.83平方米。

两年来,全省累计排查城市房屋54 万余栋,排查出存在问题的房屋4000余栋,其中整改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926 栋,加固处理的房屋625 栋,责令停用的房屋362 栋,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75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建房安全隐患包括违法建筑,要用立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就省政府报告中提出对目前亟待解决的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置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门决定,研究出台我省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并明确自建房使用、管理各方职责,明确自建房安全管理资金保障。可采取“小快灵”方式,对排查、评估、清理过程中急需法律支撑的方面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进行立法。到目前为止,全国尚无自建房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我省启动立法属于创新之举,起草中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不要求大而全。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持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综合施策、精准施治;压实排查责任,全面发力强化保障;健全排查机制,层层把关消除隐患;实施分类施策,推深做实排查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

殷鉴不远,来者可追。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 · 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快速准确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我省决定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摸清全省自建房底数和风险隐患数,及时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第一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

截至5 月20 日,全省共统计自建房屋1147 万余栋(其中,城镇101 万余栋,农村1046 万余栋);已排查自建房屋525 万余栋(其中,城镇39 万余栋,农村486万余栋);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38597 栋(其中,城镇12925 栋,农村25672 栋);已整改6575 栋(其中,城镇1052 栋,农村5523栋)。

维护房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以一天不能耽误、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安全风险摸排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坚决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康、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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