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整治“零工”组合拳
2022-08-29井立义夏传嘉
□ 井立义 夏传嘉 杨 璐
近年来,山东省东平县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化落实,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规范运行,在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个别村打着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态环境整治、公益设施维护等名义,以村民出工集体付酬的形式套取资金。对此,东平县高度重视,对症下药,综合施策,严防以“零工”之名行贪污浪费之实。近年来,东平县村级组织零工使用量持续降低,2021年村级组织零工使用数量比上年减少32.5%,费用降低28.6%。
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没有纳入年初预算的工程、额度较大的开支项目均不得实施,决算与预算差距较大的,要查明原因,追责问责;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只有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批准的工程项目才能立项;建立开支审批制度,村级所有支出必须由经办人、党支部书记(理事长)、村委会主任、民主理财(村务监督)组织签批,乡级审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入账处理;建立跟踪监察制度,农村集体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关键时期、重点部位、要害节点都要留存影像资料,实行全程化监督;建立问题举报制度,对村干部工作中的问题随时监督、如实举报、从严查处,形成对农村干部的有效监管和震慑常在机制。
制定科学方案。农村集体拟实施的工程项目,必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拿出初步方案,载明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完工时间、工程体量、项目概算、资金来源、用工情况、质量要求、招标方式等,经党员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初审后,提交村民(成员)大会批准。否则,不能付诸实施。原则上,缺乏资金来源、靠举债维系的工程项目,一律叫停。
狠抓公开透明。工程项目方案通过后,向全体村民(成员)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不低于7天。期间,群众有异议的有关人员要作出合理解释,解释不通的或调整完善,或终止运作。实施过程中,以有效方式对施工进度、工料供给、质量监管、资金拨付等事项及时公开。工程项目竣工,将决算方案、验收报告、审计结果、质保期限等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县乡明确要求,农村集体用工要“一事一议”“一事一派”“一事一亮”。“一事一议”即村集体根据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批准,逐项编制用工方案;“一事一派”即依据方案,逐项填制派工单,安排出工人员;“一事一亮”即逐项公开用工事由、时间、数量、价格、出工人员、批准人、付款方式、用工合同等,必要时须提供务工人员签字的《农村集体用工登记清册》,防止个别人投机取巧、浑水摸鱼。
严把结算关口。农村集体经济事项特别是“用工”开支事项执行“一事一结算”制度,且采取非现金结算方式。即收款人为设账单位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收款人为自然人的,将款项或汇至指定账户,或打入“惠农一卡通”等银行支付工具。多个经济事项混合结算、使用现金结算的视为违规,其票据一律不得入账列支,退由责任人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