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中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多尺度时空耦合研究
2022-08-29李建新
李建新,梁 曼,吴 巍
(江西师范大学a.江西经济发展研究院;b. 地理与环境学院;c. 城市建设学院,南昌 330022)
人类经济活动有两大基本目标,即促进经济增长和合理收入分配(靳涛等,2016)。长期以来,学者们对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展开了多学科、多层次、多视角的探索与争鸣,他们认为作为整个经济循环发展的重要环节,收入分配既是经济增长的结果,也是决定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张来明等,201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总体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平衡发展走向向东倾斜的不平衡发展,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渐进式的区域发展道路(魏后凯等,2020)。这种战略变化一方面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并且稳居全球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城市和地区间的劳动分工关系及利益分配机制,致使城乡、区域之间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日益严峻(易淼等,2018;李卫华,2019)。这也反映在基尼系数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03—201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每年均为0.46~0.50,明显高出0.4 的国际警戒线(张衔等,2020)。因此,在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当代中国需要将完善收入分配体系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在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历史性变化的基础上,要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宋岩,2017)。2020 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刘畅,2020)。综上,科学认识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促进经济增长和合理收入分配的统一,这将成为中国未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因而厘清中国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水平间的耦合关系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关系话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国外学者关注,20世纪50年代库兹涅茨基于对美、英、德3 个国家收入份额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倒“U”假说,认为随着人类工业文明的开启和深化,地区收入分配将依次呈现先扩大再稳定后缩小的态势,该理论假说开启了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的先河(Kuznets,1955)。此后,众多国外学者就两者的关系展开了充分的实证探讨,但由于研究视角、时期、方法、立场以及案例国家不同,导致结论尚存在较大差异甚至相左。已有研究主要形成以下2种观点,部分学者认为适度的收入分配不均可以通过刺激创新创业、促进资本积累等途径带动经济的增长,例如日本、美国等国家的收入不平等在一定时期内都促进了经济的增长(Barro,2000;Galor et al.,2004;Yang et al.,2017)。相反,也有一些学者基于对拉美和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的案例研究认为,收入分配不平等会产生资源错配、消费不足和社会不公正等问题,从而阻碍经济增长的步伐(Amri et al., 2018; Brida et al., 2019)。而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无论是经济发展战略还是收入分配制度都有其独特演化轨迹,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构建的混合制度模式(杨永春,2015),使得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同时受到市场、制度、区域、全球化等因素的多重影响,导致二者间的相互关系更加复杂和多元。在此基础上,国内学者对此也展开了充分探究。在理论探讨方面,部分学者就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间的理论关系进行了深入探索,着重从宏观和微观层面讨论“稳增长”与“优分配”之间的内在逻辑,明晰收入分配差距与经济发展间的相互关系及其作用机理(施戍杰,2018;罗楚亮,2019)。在实证研究方面,也有学者对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展开了不同尺度的分析。国家尺度的研究表明,在改革开放初期阶段,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与经济增长之间为正相关关系,但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以来,两者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杨俊等,2005;赵倩,2008)。区域尺度的研究发现,与东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相比,中部地区的收入水平相对最低,同时经济水平之间的差异也相对较小,处于低水平耦合状态。而省域尺度的关系则更为复杂,如东部沿海地区既有广东、江苏、山东等高收入水平-高经济差异的省份,也有浙江、福建等高收入水平-低经济差异的省份;另外,新疆、湖北等处于中等收入-高经济差异的状态,河北、吉林等以中等收入-低经济差异为主,甘肃、云南等处于低收入-高经济差异的状态,而河南、山西等部分中部省份主要处于低收入-低经济差异的阶段(张伟丽等,2017)。
总体上,已有研究更多集中于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论探索,而对于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还相对较少,难以解释清楚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之间处于何种关系、何种阶段。另外,已有研究视角多从国家或省域尺度出发,尺度略显单一,难以全面细致地反映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关系的时空分异特征及形成机制差异。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之间并非简单的因果关系,更多的是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动态协同关系。因此,本文以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的角度作为切入点,从国家、区域、省域、市域4种空间尺度测度21世纪以来中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在耦合协调演化过程中所呈现的特征,继而探讨两者耦合协调发展的空间演进规律。以期更加全面地理解中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间的多主体、非线性、复杂的演化过程,为探寻两者在协调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机制问题提供参考。
1 研究方法与数据
1.1 耦合协调度评价模型
耦合度模型用以度量系统内部序参量之间协同作用,是用来分析两个及以上系统间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的常用模型。参考已有文献,构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间的耦合度评价模型,以此计算和分析两者之间的交互耦合关系以及反映2个系统的整体功效和协同效应,其表达式为(王若宇等,2018):
式中:ua为居民收入指数;us为经济增长指数;cas为耦合度,取值介于[0,1],值越大表明居民收入系统与经济增长系统趋向有序结构,反之向无序发展。
虽然耦合度可体现系统间的耦合发展情况,但难以判别一些特定差异,如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均处于较高水准或均处于较低水准都会带来较高的耦合度,而后者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伪评价结果。因此,为准确反映两者间的真实互动效应,需要进一步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其表达式为(王若宇等,2018):
式中:das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耦合协调度,取值介于[0,1],值越大表明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均越高且两者相互促进,反之亦然;tas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数;α和β为待定系数(α+β=1),分别表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对整体系统耦合协同作用的贡献系数。考虑到需要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这一现实需求,因此认为两者同等重要,在实际计算中将α、β均赋值为0.5。
根据研究惯例,进一步结合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耦合协调度das值,将耦合协调程度划分为10种基本类型(王若宇等,2018)。
1.2 冷热点分析
1.3 数据来源
将地级及以上城市作为基本空间单元,并且考虑到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正朝着过大的趋势演变,尤其在2000年左右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警戒线(靳涛等,2016),因此选择2000—2019年作为研究时段,选取的时间节点为2000、2005、2010 与2019年。为避免行政区划调整的干扰,以2000年行政区划方案为基准,对剩余年份的地级行政单元进行修正,由于数据缺失,研究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西藏自治区以及民族自治州和个别地级市,最终各年度纳入研究范围的空间单元数均为284 个。居民收入水平采用职工平均工资指标进行衡量,这是因为中国相关统计年鉴中的工资指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和补贴、各种津贴和其他工资,因此平均工资能相对较好地反映居民收入情况,这在已有研究(杨仁发,2013)中也被广泛使用。经济增长水平则采用人均GDP指标进行衡量。数据主要源于2001—2020 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2001—2020),缺失数据通过相关省市统计年鉴补齐。为避免价格因素的影响,将2005、2010 和2019 年的工资指标和人均GDP指标根据各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为2000年不变价格。
2 中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耦合协调发展的多尺度分析
2.1 国家尺度
由表1可看出,伴随着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总体呈现阶段性的快速增长趋势。其中,21 世纪初期加入WTO 标志着中国开始全方位融入经济全球化,进入加速工业化阶段,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原本基数较低的工资水平在短时期内迅速提升,使得2000—2005年居民收入水平的年均提升幅度达到12.20%。随着工业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入推进,依赖要素低成本优势参与全球分工的发展模式使得中国产业存在价值链“低端锁定”的突出矛盾,经济发展对工资水平的提振效应降低,导致2005—2010年居民收入水平的年均提升幅度有所下降,为8.90%。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累积,通过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方式推动中国走向经济强国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治理思维,这种变化使得劳动力素质方面的要求较以往有明显提升,导致2010—2019年居民收入水平的年均提升幅度重新反弹,为9.38%。与此同时,经济增长水平也同样呈现不断提升态势,其中,2000—2005年经济增长水平的年均提升幅度达到10.67%,2005—2010年略有下降,为9.38%,随后中国经济开始呈现新常态,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水平的年均提升幅度下降明显,2010—2019年下降至6.78%。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上述演变特征导致收入经济比也呈现阶段性变化,2000—2010年由于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总体呈现较为平稳的时间序列关系,收入经济比稳定在0.93~1.00,随着中国经济呈现新常态,2010—2019年经济增长逐渐滞后于居民收入增长,导致2019年收入经济比上升至1.209 8。
表1 2000—2019年中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耦合协调度与类型演变Table 1 Statistics of coordination types between residents'income and economic level in China during 2000-2019
进一步从两者间的耦合协调情况看,研究初期,由于全球化和市场化进程相对有限,此时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基数都相对较低,导致2000 年两者间的耦合协调系数仅有0.211 3,为中度失调衰退型。而伴随着2001年加入WTO 开始融入新一轮全球化、市场化进程以来,中国的发展潜能不断被激活,工业化进程的持续快速推进使得中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此后都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两者间的耦合协调水平也稳步提升(见表1),最终由2000 年的中度失调衰退型逐步上升至2019年的勉强协调发展型。总体上,国家尺度上的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基本实现各自的平稳发展,两者间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作用关系也趋于紧密。但由于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相对偏低,并且在2010年以来出现经济增长水平滞后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两者互动关系的进一步良性演化。虽然国家尺度的耦合协调水平能够体现2000—2019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间的综合互动效应,但不能准确反映两者在不同区域尺度内耦合互动的演进规律。因此,将进一步从区域、省域、市域不同尺度探究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耦合协调演化的具体特征。
2.2 区域尺度
由表2可以看出,中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耦合协调状况在区域尺度上呈现明显的差异性特征。从2000—2019年的整体情况看,全国平均耦合协调系数为0.395 6,但4个区域间的差距十分明显:东部地区由于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水平都远高于全国均值,分别达到27 978.49 和31 201.47 元,高出全国均值4 359.08 和9 424.61 元,因此其耦合协调系数明显高于全国均值,达到0.457 6,耦合协调相对水平(以全国为100%)为120.22%;其余3个区域的耦合协调相对水平仅有91.08%~92.87%不等,且耦合协调系数整体由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到中部地区依次降低。因此,区域间较大的差距使得全国层面的耦合协调水平主要依赖于东部地区的拉动,这一定程度上会掩盖其余区域耦合协调水平较低的事实。
表2 2000—2019年中国区域尺度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总体耦合协调水平演变Table 2 Statistics of coordination degree between residents'income and economic level at regional scaleduring 2000-2019
再从年度变化看,4 个区域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耦合协调系数呈现不同演化特征。首先,东部地区的耦合协调水平在各年份均最高,且绝对增长幅度最大,耦合协调系数从2000 年的0.257 6增至2019 年的0.657 0,由中度失调衰退型迈入初级协调发展型。但同时,东部地区耦合协调系数的相对水平(以全国为100%)却明显下降,由2000年的121.91%持续下降至2019 年的113.31%。这主要是由于与其余3个区域相比,东部地区的收入经济比长期存在严重偏低的问题,2000—2019年均值仅为0.90,而同期全国为1.08,致使其耦合协调水平难以持续高效提升。东部地区收入经济比偏低可从以下方面得到解释: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率先融入全球生产网络,全球化和市场化力量驱动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当前政府强调对收入实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一定程度上会相对抑制东部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的过快增长。其次,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耦合协调水平相对接近并且演化特征也较为相似,其共同特征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都低于全国均值,且收入经济比大幅度高于全国均值,如西部地区2019年的收入经济比高达1.45,与东部地区形成鲜明对比。也正是较低的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以及不合理的收入经济关系,导致中西部地区的耦合协调系数长期处于全国最低位置,耦合发展类型均由2000年的严重失调衰退型提升为2019年的勉强协调发展型。中西部地区收入经济比较高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区域的区位条件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并且受市场化与全球化的影响较东部地区而言也较为有限,导致经济发展效能相对较低;而另一方面在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下,一些中西部地区享受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优惠政策,这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其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最后,东北地区的耦合协调水平起点较高,但相对水平(以全国为100%)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91.53%下降至2019年的86.69%,尤其是2010—2019年出现了断崖式下滑。这主要是由于该地区经济发展乏力且增速放缓,2000年东北地区的经济增长水平仅低于东部地区而大幅领先于中西部地区;但至2019年,东北地区的经济增长水平却低于中西部地区而成为全国最低区域,由此也导致其耦合协调水平最终在2019年成为全国最低区域。作为老工业基地,东北地区长期依赖资源开发的区域发展模式,导致在市场化环境下其经济结构单一、产业升级动力不足、制度僵化、创新活力不够等一系列结构性和制度性矛盾更加突出(张平宇等,2004;李建新等,2018a),严重制约了其经济增长水平的持续提升。由于经济增长乏力,不能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起有效支撑作用,阻碍东北地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形成协调互动效应。
2.3 省域尺度
由图1可看出,中国各省域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间的耦合协调程度均不断增强,但由于不同省域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基础的差异及两者演进过程的快慢,导致各省域的耦合协调程度存在明显的空间异质性。
图1 2000—2019年中国省域尺度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总体耦合协调水平演变Fig.1 Statistics of coordination degree between residents'income and economic level at provincial scale during 2000-2019
从2000—2019年的整体情况看,省域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耦合协调程度差异较大,4 个研究年份耦合协调系数均值为0.6~0.7 的有2 个,0.5~0.6的有2个,0.4~0.5的有6个,0.3~0.4的有20个。具体地,耦合协调系数均值最高的分别为上海(0.630 2)和北京(0.619 8),并在2019年两者均迈入优质协调发展阶段,这表明作为全国经济与政治中心,其拥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环境,且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水平之间的耦合互动优势尤为明显。此外,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沿海省域的耦合协调水平也相对较高,均值在0.45左右。这些省域是中国沿海发展轴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发达程度较高,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水平之间也形成较为紧密的耦合互动关系。而大部分中西部省域的耦合协调水平则相对较低,如四川、广西、河南、甘肃、湖北等中西部省份的均值仅在0.31左右。这些省域的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水平大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经济收入之间比例不协调,导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之间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作用较弱,未能形成良性的耦合互动关系。
从2000—2019年的增长情况看,耦合协调系数增幅最大的为北京,从0.353 2 增加至0.953 0,增长了0.599 8,由轻度失调衰退型迈入到优质协调发展型;增长量较为靠前的还有上海(0.491 8)、江苏(0.462 8)、福建(0.437 5)、浙江(0.436 1)、天津(0.408 1)等发展基础较好的沿海省域。值得关注的是,尽管耦合协调水平的基数相对较低,但重庆、内蒙古、贵州、安徽、江西等部分中西部省份的耦合协调系数的增长量也在0.41~0.48。在国家有利政策的支持下,21世纪以来中国部分产业加速由沿海向内陆地区转移(贺灿飞等,2019),一些劳动力、资源等要素禀赋较好的中西部省份迎来了一轮发展机遇期,激活了经济社会发展效能。例如重庆和贵州在2000—2019年人均GDP增长了8倍以上,江西、安徽和内蒙古也达到5倍以上,而同期全国平均增长量为3.69倍,有效推动了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朝良性方向发展。此外,黑龙江、吉林、辽宁、甘肃等省域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水平增长最为缓慢,耦合协调系数增长量在0.29~0.34。由于体制机制、要素禀赋、地理区位等方面的限制,这些省域的经济发展内外动力不足,如吉林、辽宁和黑龙江在2000—2019年人均GDP仅分别增长了2.59、2.16和1.67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增长缓慢导致这些省域缺乏民生福祉改善的“推力”,进而制约了其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间的良性耦合协调发展。
2.4 城市尺度
表3统计了2000—2019年中国城市尺度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耦合协调发展类型的变化情况;同时为便于观察空间格局演变规律,对各年份的耦合协调系数进行冷热点统计(表4)。可以看出,2000—2019年中国城市尺度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间的耦合协调度整体提升较快;但同时具有明显的空间异质性,热点区域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与京津冀三大沿海核心城市群,冷点区域则主要分布在黄河以南的广大中西部内陆地区,呈现强烈的沿海―内陆梯度分异规律。
表3 2000—2019年中国城市尺度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协调发展类型区统计Table 3 Statistics of coordination types between residents'income and economic level at the prefecture level during 2000-2019
表4 2000—2019年中国城市尺度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协调发展冷热点区统计Table 4 Statistics of coordination cold hot spots between residents'income and economic level at the prefecture level during 2000-2019
2000年,城市尺度耦合协调水平的高值区主要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尤其自京津唐地区向南依次至山东半岛、长三角、海峡西岸、珠三角地区,出现一条纵贯海岸线的热点城市集聚带,该集聚带对应了陆大道院士所提出的中国“T 型”发展战略中的海岸经济带(陆大道,198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沿海地区率先实施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开发区等政策,刺激了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大量吸引外部投资的基础上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成为全国层面高技术产业集聚的核心地区(李建新等,2018b)。经济规模的快速增长能创造更多居民就业机会,扩大就业需求量,而知识密集型和高附加值产业的高度集聚能为居民就业提供更高的劳动报酬,由此促进沿海地区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间形成较为高效的协调互动效应。耦合协调水平>0.4 的城市包括位于沿海的深圳、广州、珠海、上海以及石油城市克拉玛依。此外,也有多达264个市域的耦合协调系数<0.3,占市域单元总数的92.96%。这些市域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且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限,主要分布在长江与黄河之间的广大内陆地区。
2005年,达到协调状况的市域单元数量明显增加,8个市域的耦合协调系数>0.5。其中,除克拉玛依、东营2座石油城市外,其余城市均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包括上海、无锡、杭州、广州、深圳、北京。这些城市均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的核心节点,产业结构逐步迈入中高级阶段,能对居民收入水平提升起强大支撑作用,进而促进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间关系的良性协调演化。此外,该时期东北地区部分市域的耦合协调系数也相对较高,如大连、沈阳、鞍山都>0.4,且演化为次热点地区。这是由于这些城市的产业发展多集中于规模较大、国有股份占比较高的重工业部门,在特定时期内能有效带动经济发展并促进居民收入水平提升。
2010年,各市域单元的耦合协调水平继续稳步提升,耦合协调系数>0.5的市域数量增加至29个。其中,鄂尔多斯市的耦合协调系数达到全国市域层面最高的0.675 4,进入初级协调发展阶段,这主要是由于鄂尔多斯抓住了国家能源工业向中西部战略转移的契机,依托煤炭、天然气、化工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在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提升了居民收入。紧随其后,上海、广州、北京、深圳、苏州、无锡、东营也在0.6~0.7。该时期,黄河中游、东北等部分城市凭借矿产资源优势而建立起的重工业体系依然能促成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大量城市演化为热点区和次热点区。
2019年,伴随着全球化、市场化进程的加速深化,中国市域尺度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耦合协调格局进一步演化,此时达到协调状态的市域数量已增加至192个,尤其北京、深圳和上海率先迈入优质协调发展阶段,而广州、南京、克拉玛依、杭州、珠海、无锡、苏州、鄂尔多斯和宁波也进入良好协调发展阶段。再从热点区域的演化看,该时段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间耦合协调水平的高值区进一步缩至以长三角城市群为核心的东南沿海地区。而东北、黄河中游地区的热点和次热点区域大幅减少,耦合协调水平提升缓慢,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市域作为传统工业基地,尚未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进而抑制了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的有效提升,并影响了两者关系的深度融合。
3 结论与讨论
3.1 结论
1)国家尺度,2000—2019 年中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基本实现了各自平稳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由8 142.96元增加至49 687.57元,增长了5.10倍;经济增长水平由8 752.20 元增加至41 071.80元,增长了3.69倍。与此同时,两者间总体耦合协调度不断提升,由中度失调衰退型逐步迈入勉强协调发展型,但新常态以来经济增长水平整体滞后于居民收入水平,这可能影响到两者互动关系的进一步良性演化。
2)区域尺度,2000—2019 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耦合协调度仅有东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整体由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到中部地区依次降低。但东部地区收入经济比长期严重偏低,抑制了其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间的持续高效互动,且耦合协调系数水平不断下降。中部和西部地区尽管耦合协调度不高,但由于收入经济比趋于合理,因此耦合协调系数水平稳步提升。东北地区耦合协调水平起点较高,但后期经济增长失速导致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间的耦合互动效应不足,并在2010年以后出现下降。
3)省域尺度,省域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的耦合协调程度差异较大,其中位于沿海发展轴线的东部沿海省份优势明显。但重庆、内蒙古、贵州、安徽、江西等部分中西部省份在区域振兴战略的支持下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发展潜质,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优化了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而黑龙江、吉林、辽宁、甘肃等省域缺乏经济增长活力和收入提升推力,耦合协调度提升最为缓慢。
4)市域尺度,各城市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耦合协调水平整体都有较大提升,但也存在稳固的空间分异格局,高水平区域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沿海核心城市群,以及克拉玛依、大庆、鄂尔多斯等部分北方工矿城市,低水平区域以分布在黄河以南、长江以北的广大中西部内陆地区为主,总体上呈现沿海―内陆的梯度分异规律。
3.2 讨论
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进程,是经济总量不断攀升、经济水平稳步上扬、对人民福祉有显著贡献的伟大历程。而当前,如何进一步将发展成果转化为普惠性的民生福祉,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水平的同步增长,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层面关注的重点领域。与已有研究相比(杨俊等,2005;赵倩,2008),本文更加强调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水平耦合关系的地理性和尺度性,着重从国家、区域、省域、市域4个尺度进开展研究,并且认为这4种尺度并不是相互割裂而是相互作用的,共同影响中国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整体演化进程。从实证分析结果看,中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间的耦合协调状况在国家、区域、省域、市域尺度上呈现较大的差异,空间尺度效应显著,且尺度越小其耦合协调状况的差异越复杂。因此,在科学认识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关系时需强化尺度意识,选择适宜的空间尺度展开针对性的治理。
基于实证研究结果,尤其是各尺度空间在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水平耦合协调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可以衍生出以下政策启示:国家层面,可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模式,加快由传统的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同时要完善相应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促成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良性协调。区域层面,东部地区应当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借助产业转型升级接续经济发展源泉,倒逼居民收入水平的更快提升;中西部地区需要加快承接具备要素禀赋优势的产业转移以强化经济“造血”功能;东北地区需要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通过产业重组和转型升级等方式摆脱经济发展困境。省域层面,需强化沿海发展轴线的东部省域与内陆省域尤其是与东北、边疆省域的对口合作机制建设,通过产业、技术、人才等要素及资源的梯度转移激活落后省域的经济发展潜能。市域层面,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发达的城市群地区要进一步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保障经济系统高效运行,在此基础上通过劳动技能培训、合理资金补贴等方式提升居民的报酬索取能力;对于耦合互动效应较弱的众多内陆城市而言,一方面需要加强与沿海发达城市结成城市联盟以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借助武汉、郑州、成都、重庆、西安等区域经济增长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经济发展步伐。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仅限于从耦合协调的视角探讨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效应,但两者间的关系本身具有复杂性和多元性特征,如何采用不同的视角和方法对两者间的关系进行对比验证,并更加深刻地揭示其内外驱动机制,有待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