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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价值认知的西安城墙保护策略思考

2022-08-24丹,黄姣,李

山西建筑 2022年17期
关键词:城墙预防性遗产

赵 丹,黄 姣,李 欢

(1.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陕西 西安 710000; 2.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陕西 西安 710061;3.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043)

0 引言

以往的保护理念中多强调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为文物的固有的、客观的内在价值,但保护实践中,价值认知和评估行动总是充满主观性,由此带来的是保护理念与实践的割裂。自1980年开始,大批学者开始反思这一认识的局限性,部分学者提出“文物价值是主观构建的、是在行动中产生的”观点[1-5],国际遗产界也出现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的新趋势[6]。价值问题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问题,价值认知决定了遗产保护。它并不直接决定具体遗产保护的方法和技术的选择,而是通过回答“为何保护、保护什么”等问题,从大的方向上决定“如何去保护”。本文旨在结合西安城墙,讨论价值认知及基于价值认知的遗产保护,以期能够促进对西安城墙及其他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入探讨、研究和实践。

1 遗产、价值与保护

1.1 遗产价值体系

物质与意识、遗产与价值,是两对从宏观到微观相对应的概念。遗产本身作为客观存在的物质,具有年代、材料、工艺、形态、空间等客观存在属性。价值是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遗产物质属性的认识,是对遗产的主观映像。遗产自身物质属性的存在决定了价值的生成,同时正确的价值认知能够指导有效的开展遗产保护行为,促进遗产的发展,错误的价值认知则会把遗产保护行动引向歧途,阻碍遗产的发展。

构建一个逻辑关系清晰的遗产价值体系对于正确认知遗产至关重要。目前已有较成体系的有余佳以可否定量为标准所对遗产价值要素的分类[7],陈耀华等以本底还是衍生为标准构建的遗产价值体系之树[8],孙华以内在存在价值和外在使用价值进行的分类。关于余佳、陈耀华的分类体系的局限性,笔者同意孙华所作评述,此处不再赘述。孙华认为作为内在存在价值的年代价值是遗产所有价值的源泉,通过外在价值的情感价值与其他使用价值之间形成联系[9],年代、空间等遗产属性决定了各类价值的生成,是价值的源泉,但此类均属遗产本身的物质属性,为客观存在的,不能归于主观价值类。在构建文化遗产价值体系时可按照如下逻辑关系进行(见图1):

1)遗产年代、材料、工艺、形态、空间等的物质属性是所有价值的源泉,决定价值的产生;2)通过对遗产物质属性的认知,形成遗产的认知价值,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3)通过认知价值进一步衍生出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这些衍生价值。

1.2 遗产保护

遗产保护行为是价值对遗产能动作用的重要表现。这体现在:

1)通过价值认知,我们才能认识到遗产的重要性,从而决定对遗产进行保护。

2)当无法兼顾所有遗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价值认知的结果决定了遗产保护的先后顺序。

3)当不同价值要素间相互矛盾时,价值认知的结果决定了对价值的取舍。

4)不同的保护决策直接影响遗产现状,必然会对遗产物质属性产生影响。

遗产价值内涵已由原有的历史、艺术、科学三大价值丰富为包含三大价值的认知价值和包含其他价值的衍生价值。相应的,遗产保护内涵也应有所丰富。传统的文物保护行为是指阻止对文物或遗产的自然和人为破坏,以干预方式去除相关的破坏性因素[10]。这主要体现的是基于认知价值对物质属性开展的保护行为,是为了达到保存遗产的物质属性,存续认知价值,但对于衍生价值如何进行保护并未给予界定。同样的,基于衍生价值的遗产保护,目的也是为了存续甚至增加其价值内涵。常见的基于衍生价值的遗产保护行为包括构建文化IP、发展文化旅游经济、开发教育研学活动、举办文化活动等。

综上所述,遗产保护是为存续甚至增加认知价值、衍生价值而进行的主观行为,能动的反作用于遗产的物质属性。

1.3 遗产保护原则思考

前文已述遗产价值认知本质上是一种主观行为,是对遗产物质属性的抽象认知,但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遗产价值认知又是在时代背景下的一种客观行为,不随单个个体主观行为而变化。换言之,基于价值认知构建的遗产保护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会出现许多矛盾因素,大多需要具体遗产具体分析,但仍应有着一些共性的原则,需要去遵守。

1)关于真实性、完整性的思考。

如上所述,“遗产与价值”是“物质与意识”的相对关系。这包含两重意思:一是遗产的物质属性决定价值的生成,这体现了遗产物质属性的根本性地位;二是价值认知过程是一个主观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是随着认识不断丰富完善的。只有坚持保护遗产物质属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才能确保后续价值认知不会是虚假的、无意义的。因而,真实性、完整性是遗产保护的根本原则。

2)关于价值取舍的思考。

多种价值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必然不能共存的极端情况,如何进行取舍、决策。衍生价值是在认知价值基础上生成的,认知价值又是直接依赖于遗产的物质属性存在。从这一价值体系来看,物质属性≥价值认知>衍生价值。因此,当因基于衍生价值而发起的行为与基于认知价值而发起的行为产生矛盾冲突时,应首先寻求保留后者的行为,并尽量保全前者,当二者必须取舍时,应以后者为重。而当同一层次价值产生矛盾时,应以对物质属性影响最小为最优选择。

3)代际公平的思考。

价值是对客观存在的遗产的能动反映,是一个主观过程,受当时当地的社会思想、文化、保护理念、时代价值观的影响,遗产保护过程中应当尊重不同时代价值观下产生的保护行为或是认知遗产价值的权利。这主要体现了三部分涵义:一是对历史上已经作用于遗产本身的行为,在不影响遗产物质属性安全存在的前提下,不应任意抹除;二是当代人有基于时代价值观下适度利用遗产、发挥遗产价值的权利;三是我们在进行遗产保护利用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遗产物质属性的改变,不至于影响后人对遗产的认知,尊重后人认知遗产的权利。

2 西安城墙价值认知

2.1 物质属性

西安城墙始建于明洪武年间,是在隋唐长安城皇城基础上拓建而成,周长13.74 km,东西南北各开一主城门,门外设瓮城、月城、羊马城,城上建城楼、箭楼、闸楼,城外护城河绕城一周,四主城门外各有郭城守卫。经历朝历代的破坏与修葺,现有城墙形制与初建时已有许多不同:

1)明洪武年间初建时为夯土城墙,推测今开通巷以西至西北城角为在元安西府城城墙(原隋唐长安城皇城)基础上夯筑,其余区域为新筑。

2)明隆庆二年陕西巡抚张祉首次对夯土城墙外墙进行包砖处理;清乾隆年间,毕沅主持大型整修工程,重新对城墙外墙、女儿墙等进行包砖;20世纪90年代环城建设工程中对城墙内外侧均进行包砖处理[11]。

3)明末崇祯年间孙传庭修缮加固东门外的东关城墙,并在其余三门外新修南关、西关、北关城墙,现四关城墙均已被毁不存。

4)民国以来,因交通、战争等原因城墙多处被人为打断,至2005年,全部重新连接,形成环城一周十八门的格局。

5)四主城门处“三城一桥四重门”[12]的原有形制均已破坏,20世纪90年代重建永宁门羊马城、闸楼和吊桥,2004年复原南门箭楼,对西安城墙原有城门形制进行了复原式展示。

6)现有城上敌楼、角楼、魁星楼均为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重建。

7)护城河屡经疏浚,如今共同构成“城墙、护城河、环城公园、顺城巷”四位一体的环城景观。

2.2 认知价值

2.2.1 历史价值

1)西安城墙实物遗存历史可追溯至隋唐时期,含光门遗址博物馆内的城墙断面遗址清晰地反映了这段历史。

2)西安城墙见证了西安地区隋唐、五代、宋、元、明、清、民国乃至近现代的历史发展,与西安地区历史进程息息相关,反映了该区域重大历史事件发生。

3)西安城墙的主要功能是防御,其形制随军事技术、战争理念发展有所变化,见证了军事技术和理念的发展历史。

4)自建成以来,西安城墙在历朝历代都经过了不同程度的修葺,反映了古代筑城技术、建筑技术的发展历史。

2.2.2 艺术价值

西安城墙雄伟的城墙墙体、壮丽的城上古建筑、“三城一桥四重门”的建筑布局,可为当代艺术家激发创造灵感、提升艺术创造力,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艺术鉴赏、艺术想象、艺术创造空间。

2.2.3 科学价值

西安城墙的科学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建筑工艺中蕴含的科技信息:

1)城墙夯土墙体的夯筑工艺。

2)城砖间黏接的糯米灰浆工艺。

3)城墙防排水体系。

4)城楼、箭楼木结构建筑工艺。

5)过水涵洞建筑工艺等。

2.3 衍生价值

西安城墙是西安的地标性建筑,凝聚着西安人的城市记忆,与这座城市空间内的众多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西安这座城市的文脉,是西安通往世界的一张金色名片。城墙国际马拉松、春节新春灯会、环城公园健身长廊、梦长安——大唐迎宾盛礼,一项项文化活动,丰富了新时期西安城墙文化价值内涵。西安城墙吸引了众多文化旅游爱好者前来参观,同时作为环城经济带的核心,带动周边顺城巷、环城西苑等城墙内外的商业发展。2018年,西安城墙·碑林历史文化景区荣升为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进一步展现了其文化旅游经济价值。

3 西安城墙保护策略

遗产的物质属性是客观存在的,价值认知是主观行为,如何在遵守真实性、完整性、价值取舍、代际公平等保护原则前提下,最大程度保存物质属性、发挥主观价值,是实施保护策略应当思考的主要问题。基于此,本文构建了针对西安城墙的数字化保护、利用性保护、精细化保护、预防性保护的综合保护策略,如图2所示。

1)数字化保护。

遗产的物质属性决定价值的生成,同时价值又对遗产的物质属性具有能动作用,这表明,遗产的物质属性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考虑到遗产保护中的代际公平原则,我们应当尽可能的记录不同时间的遗产现状,为后人认知当下遗产提供可能性。数字孪生技术在记录物质属性的变化过程中,能够尽量确保对物质属性认知结果的客观性,展露了其技术的优越性。在今后的城墙保护中,应注重对西安城墙的数字化保护,积极利用三维扫描,GIS,HBIM,VR,AR等技术进行数字化保护。可通过三维扫描获取西安城墙各部分三维模型,实现空间尺寸信息的数字化;利用GIS技术实现城墙的区域性位置信息的数字化;利用HBIM技术实现城墙建筑材料、建造工艺、保护工程管理的数字化;利用VR,AR技术实现西安城墙展示的数字化。

2)利用性保护。

西安城墙认知价值、衍生价值众多,而价值认知是一个主观过程,这代表价值是会变化甚至消亡的。在当今时代价值观背景下,对西安城墙进行利用性保护,充分发挥其时代价值,释放其价值潜能,拓展其价值内涵,能够使其价值得到更好的保护。在不对认知价值和物质属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要充分挖掘西安城墙的衍生价值,开展利用性保护。如依托西安城墙的空间资源、蕴含的历史文化背景,积极举办唐文化、汉服文化、民俗文化、体育文化等文化活动;与其他景区联动,构建不同主题的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活动,发展文化旅游经济;与其他教育机构、博物馆共同开发寓教于乐的教育研学活动;构建、丰富西安城墙文化IP等。

3)精细化保护。

西安城墙规模宏大,价值内涵丰富,考虑到价值取舍原则,应进一步完善对西安城墙各部分的价值认知,包括年代、材料、工艺等物质属性和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等认知价值要素,并对价值要素与遗产物质属性要素进行关联分析,形成价值分区图。针对西安城墙保存现状、保护现状进行综合评估与分析,形成保存现状分级图、保护现状分区图。综合叠加价值分区图、保存现状分级图、保护现状分区图,建立西安城墙保护档案库,针对不同区域定制化决策保护行为,可根据价值属性、保存现状、保护现状三个维度对西安城墙保护工作进行精细化保护,当保护行为发生冲突,或者无法兼顾时,应从这三个维度进行合理规划与实施。

4)预防性保护。

真实性、完整性是遗产保护中最根本的原则,存在着许多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因素会对遗产的物质属性、认知价值和衍生价值产生威胁。近年来文物保护愈来愈重视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国家文物局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实现国保单位从抢救性保护到预防性保护转变”的目标。在目前西安城墙预防性保护探索基础上,大力推进预防性保护体系建设,实施预防性保护,最大程度的保存城墙的物质属性、存续城墙价值。保护文物的根本在于保护文物的价值,在开展预防性保护工作时,首先应开展价值评估工作,充分掌握西安城墙蕴含的各项价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影响价值、物质属性的风险因素识别和评估研究工作,形成基于价值评估和风险评估的预防性保护体系。

4 结语

本文通过对遗产价值认知体系、遗产保护原则等问题的探讨,初步构建了西安城墙数字化保护、精细化保护、预防性保护、利用性保护的综合性保护策略。这对于实现保存西安城墙物质属性,发挥其主观价值具有积极意义,也可对其他文化遗产保护起到借鉴作用。但这一保护体系还不完善,对于具体的数字化保护技术、利用性保护策略、精细化保护方法、预防性保护体系建设等问题都需要通过更多的研究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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