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视域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2-08-23王巍李永
王 巍 李 永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分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就需要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特质进行科学分析和阐释。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特质主要体现为历史性、人民性、社会性和政治性。就历史性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产物。就人民性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意味着人民能够完整地参与到民主政治生活的全过程各环节。就社会性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意味着民主制度能够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相应的职能。就政治性而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性
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历史上的民主制度产生的历史性基础进行了全面分析。也就是说,要深入理解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就要全面地把握该国家民主制度形成的历史性基础。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从私有制、人的实际需要、利己主义原则等角度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形成的历史性基础进行了剖析:“自由这一人权的实际应用就是私有财产这一人权……实际需要、利己主义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只要市民社会完全从自身产生出政治国家,这个原则就赤裸裸地显现出来。”正是由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历史事实基础上,所以资本主义的议会形式只是行政权用以欺骗人民的工具。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指出,公民的民主权利是建立在财产状况的历史事实基础上,所以资产阶级选举制度是虚假的,选举结果很大程度上是由财产状况决定的。所谓的选举民主早已经沦为资产阶级操纵的政治游戏,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只是用来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总而言之,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中,每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是建立在该国家历史事实基础上的。如果不能全面地把握一个国家民主制度背后的历史性基础,那就很难对该国的民主制度作出准确的理解。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社会历史条件,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由此可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论特质之一,就是历史性。也就是说,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民主的最新形态,是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特定社会历史时空基础上的。通过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性理论特质的把握,才能有效地抵制西方自由民主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这是因为,西方民主政治精英所鼓吹的自由民主制度,是脱离了历史发展具体时空的,是超历史的、超阶级的、超国家的抽象制度。
总之,我国的民主制度一定是要建立在我们国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基础上的,必须基于我国的历史事实不断发展我国的民主制度,“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想“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
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中,马克思通过对巴黎公社建立的民主制度进行详细描述,指出巴黎公社的民主制度具有显著的人民性特质。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指出,巴黎公社的民主制度的人民性主要体现在人民可以参与到民主制度建设的各个环节之中。也就是说,巴黎公社的民主制度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具有人民性。特别是在民主选举环节,巴黎公社通过普选制赋予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使得工人阶级、农民和中等阶级在内的社会各个阶级都能够参与到民主选举中,“每一个地区的农村公社,通过设在中心城镇的代表会议来处理他们的共同事务;这些地区各个代表会议又向设在巴黎的国民代表会议派出代表”。正是由于巴黎公社的民主制度具有人民性的特点,使得公社成为能够代表具有最广泛人民利益的政治形式,也使得人民把公社看成自己利益的代表者。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在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人民性的基础上,对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的人民性特质不仅体现在通过完整的制度程序来保障人民的权利,而且能够让人民进行完整的政治参与实践。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民能够全面地参与到民主政治生活的所有环节,即参与到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二是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能够持续、完整地参与其中。也就是说,“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只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具有广泛参与的权利,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切实维护人民的权利。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的最终落脚点是能够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
由此可见,正是由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人民性的特点,所以才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保证了人民意愿的真实性,解决了人民的实际问题,保障了人民的具体利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虽然在法律上肯定每个公民的民主权利,但实际上每个公民也就只有投票的权利,缺乏全过程的民主参与。民众只是在虚幻的政治共同体中获得了虚幻的民主权利,而在实际的民主政治生活中仍然处于失声的状态。总之,相较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特质,全面反映人民的意志,全面维护人民的利益,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性
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中,马克思通过对巴黎公社民主实践经验的分析和科学总结,指出巴黎公社建立的民主制具有社会性特质。巴黎公社民主制的社会性主要体现为民主能够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相应的职能。巴黎公社民主制度的社会性特质使得民主不仅仅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更要在社会运行中发挥相应的职能。这就意味着“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和工作。它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也就是说,当巴黎公社的民主制度在社会领域发挥了作用,不再与社会分离的时候,才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实现人的解放。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在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社会性特点的基础上,也对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的社会性特质,主要体现在通过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人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和机制全面地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中。也就是说,当人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性意味着我国的民主制度不仅仅体现在完整的制度程序设计上,更体现在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进行广泛的民主实践;意味着我国的民主制度不仅仅让民主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更要在社会运行中发挥相应的职能;意味着我国的民主制度不仅要让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进行完整的实践参与,更要在社会领域拥有完整的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
由此可见,正是由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社会性的特点,才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参与度,鼓励人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在社会事务管理中担负起治理社会的责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总之,相较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特质。当人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变成了一种重复性思维和一种自然而然、不假思索地进行的重复性社会实践活动时,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发展和成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可能地凝聚一切积极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人民当家作主才越真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利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我们要坚持人民民主,更好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性
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中,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这种鲜明的政治性体现在工人阶级是民主制度建设的领导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通过对巴黎公社民主制度建设过程的分析,进一步详细地论述了工人阶级是巴黎公社民主制度建设的领导力量,着重指出:“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在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政治性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各个环节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进而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各个环节能够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另一方面,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转变为国家意志,有力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由此可见,正是由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具有鲜明政治性的特点,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的领导地位,才能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才能避免激进多元民主理论导致民族共同体被破坏,最终使国家陷入长期的冲突、分裂和动荡之中的严重后果。总之,党的领导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高度一致、辩证统一的。
五、结 语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全面深入系统地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特质,能够为破除对西方民主制度的迷信、冲破西方政治话语逻辑框架的束缚、规避西方民主模式的内在缺陷提供理论支撑,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