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塔城傈僳语的致使结构
2022-08-20李翔
李 翔
(贵州财经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是中国境内唯一的一个傈僳族自治县,是国内继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之后的第二大的傈僳族聚居地,其语言和文化资源都保留得较为完整。塔城镇位于维西县城保和镇的东北方向,镇里居住着藏族、傈僳族、纳西族(玛丽玛萨人)、彝族、普米族、白族、回族、汉族8种民族。其中,本文的调查对象(简称为塔城傈僳族)只分布在塔城镇内的海尼村和川达村,调查点(大村组)位于海尼村和川达村的交界处,目前塔城傈僳族约为1500人。除此之外,塔城傈僳族的居住空间中还居住着藏族和纳西族(玛丽玛萨人),隔山的云龙县塔城乡中还居住着纳西族。傈僳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语言,由于致使结构在人类语言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所以其在傈僳语中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存在。本文以塔城镇海尼村大村为主要调查点,在沉浸式调查的基础上,从致使结构的形式类型、形态句法特征、语义机制以及致使标记的来源四方面对傈僳语的致使结构进行分析①(1)①语法标注为:1sg(1st person singular 第一人称单数);2sg(2nd person singular 第二人称单数);3sg(3rd person singular 第三人称单数);1pl(1st person plural 第一人称复数);2pl(1st person plural 第二人称复数);3pl(3rd person plural 第三人称复数);AGT(agentive(marker)施事者(标志));CAUS(causative(marker)使动(标志));DAT(dative(marker)与格(标志));DEF(definite(marker)定指(标志));DIR(directional marking 方向标志);EGOPH(egophoricity 自指标记);GEN(genitive(marker)领属格(标志));IMP(imperative(marker)命令式(标志));IRR(irrealis(marker)未然(标志));NEG(negative 否定);NMLZ(nominalizer 名物化(标志));PFV(perfective aspect(marker)完整体(标志));PROH(prohibitive(marker)禁止式(标志));PROG(progressive aspect(marker)进行体(标志));PRT(clause/sentence final particle句尾语气/助词);REP(repetitive 反复体);SQ(sequential(marker)动作连续(标志));VIS(visual witness 亲见(示证范畴))。。
一、致使结构的形式类型
在类型学视角下,藏缅语致使结构的形态类型主要分为:词汇性致使、形态性致使和分析性致使三种类型。致使结构主要由致使者、被致使者以及致使动词三部分构成[1]。塔城傈僳语致使结构的形式类型以分析性致使为主,有少量的非分析性致使。
(一)非分析性致使
在塔城傈僳语中,非分析性致使可分为词汇致使和形态致使两部分,但目前搜集到的相关语料较少。词汇性致使是指致使动词从形式上看它没有任何附加的形态标记来表示致使义,这类动词在塔城傈僳语中的数量较少。如:
形态性致使主要通过内部屈折、声调交替、元音加长、重叠、词缀来表示。在塔城傈僳语中,形态性致使动词出现得极少,目前所搜集的语料中只发现以下这一组例词,致使动词的形态主要通过动词的声母屈折变化来表示,由此我们也可看出塔城傈僳语中的形态性致使趋于消失。如:
非致使动词 do33喝
致使动词 to33喂(液体)
(二)分析性致使
在塔城傈僳语中,致使结构的形式类型除了上述提及的非分析性致使之外,还可采用分析性致使的手段来表示致使义。分析性致使中可以分为带有致使标记以及表示祈使义的致使构式两类。其中带有致使标记的构式通常是在句中的谓语动词之后添加致使标记-i33,即V+i33;另一种类型通常是在带有致使标记的动词之后出现表示给予义的双及物动词ɡ31“给”,或者在其之后出现祈使标记-xɑ31来表示,即:V++i33+ɡ31/xɑ31。
1.致使标记
傈僳语的分析性致使通常由迂说式致使来表示,即在句中的动词之后加致使标记来表示其致使义。在塔城傈僳语中,致使标记为“i33”,通常在分析性致使中的施事论元都是指人所指,其构式为:致使者+ ni33+被致使者+tɛ55+V+i33。如:
(1)ŋɑ33ni33e55tɛ55si35bɑ35i33.
1sg AGT 3sg DAT 柴 背 CAUS
我让他背柴。
(2)e55ni33zɑ55ni33tɛ55ko35-xɛ55hi31
3sg AGT 孩子 DAT DIR-醒
CAUS PFV
他把孩子弄醒了。
(3)e55tɛ55mi31ʃuɑ33mɑ33li55-thui55
3sg DAT 东西 DEF EGOPH-退
ɡi33i33.
去 CAUS
让他把货退掉。
在例(1)中,ŋɑ33“我”为句中的致使者,e55“他”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动词bɑ35“背”之后出现了致使标记“i33”来表示致使义;在例(2)中,e55“他”为致使者;zɑ55ni33“孩子”为被致使者,在动词xɛ55hi31“醒”之后加了致使标记“i33”表示致使义;在例(3)中,e55“他”为被致使者,句中的致使者被省略,在句中的动词thui55“退”和位移动词ɡi33“去”连用之后出现了致使标记“i33”,用来表达致使义。
2.致使构式
(4)nu33ɡɑ33b33h31ŋɑ33tɛ55
2sg GEN 衣服 1sg DAT
一下 穿 CAUS 给
你的衣服让我穿一下。
(5)nu33ɡɑ33th3131b33do33
2sg GEN 字 写 NMLZ
ŋɑ33tɛ55hi31kho55z31i33ɡ31.
1sg DAT 一下 用 CAUS 给
你的笔让我用一下。
(6)ŋɑ33tɛ55ɑ33ɛ33i33ɡ31.
1sg DAT 饭 做 CAUS 给
让我去做饭。
(7)nu33ɡɑ33th3131e55tɛ55
2sg GEN 书 1sg DAT
一下 看 CAUS IMP
你的书让他看一下。
(8)e55tɛ55b33h31hi31i33i33xɑ31.
3sg DAT 衣服 洗 去 CAUS IMP
让他去洗衣服。
(9)o55ho31o33mɑ33ɑ33pɑ33tɛ55kho35
帽子 那个 爷爷 DAT 戴
CAUS IMP
给爷爷戴上帽子。
在例(7)中,句中的致使者为说话者,th3131“书”作为句中的客体,e55“他”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动词i33“看”之后出现了致使标记“i33”和祈使标记-xɑ31来表示祈使语气;在例(8)中,句中的致使者为说话者,b33h31“衣服”作为句中的客体,e55“他”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动词hi31“洗”和位移动词i33“去”连用之后,它们之后出现了致使标记“i33”和祈使标记-xɑ31来表示祈使语气;在例(9)中,句中的致使者为说话者,o55ho31“帽子”作为句中的客体被提到了句首,ɑ33pɑ33“爷爷”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动词kho35“戴”之后出现了致使标记“i33”和祈使标记-xɑ31来表示祈使语气。
C构式:V+ɑ55(助词)+i33
(10)e55ɑ55ʃi31ɛ33ni35ʃi33lo33e55
3sg 什么 做 想 PRT 3sg
tɛ55ɛ33ɑ55i33.
DAT 做 PRT CAUS
他想做什么就让他做吧!
(11)nu33ni33e55tɛ55bɛ33si55e55
2sg AGT 3sg DAT 说 SQ 3sg
ni33ɑ31i31zo33tɛ55tho35-bɛ33ɑ55i33.
AGT 1pl DAT DIR-说 PRT CAUS
你让他告诉我们吧!
(12)e55tɛ55ɑ31ɑ55i33.
3sg DAT 吃 PRT CAUS
让他吃掉吧。
在例(10)中,句中的致使者被省略,e55“他”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动词ɛ33“做”之后出现了助词“ɑ55”和致使标记“i33”表示感叹语气;在例(11)中,句中的致使者为nu33“你”,e55“他”在句中分别作为被致使者和施事者,ɑ31i31zo33“我们”为句中的受事者,在动词bɛ33“说”之后出现了助词“ɑ55”和致使标记“i33”表示感叹语气;在例(12)中,句中的致使者被省略,e55“他”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动词ɑ31“吃”之后出现了助词“ɑ55”和致使标记“i33”表示感叹语气。
二、致使结构的形态句法特征
致使结构在句法中是增加句中论元数的手段,塔城傈僳语中的致使义主要通过分析性手段来表示,所以当句中的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或双及物动词之后出现致使标记“i33”时,句中动词的论元数会随之发生变化。
(一)不及物动词句
当带有不及物动词的句中出现致使标记时,句中动词的论元数由1个变为2个,即在被致使者论元的基础之上增加了一个致使者论元。如:
(13)ŋɑ33ɑ31kh55ni35hɛ55.
1sg 很 生气
我很生气。
(14)e55ni33ŋɑ33tɛ55ɑ31kh55
3sg AGT 1sg DAT 很
ni35hɛ55i33.
生气 CAUS
他让我很生气。
(15)e55ɡi33do33mɑ55.
3sg 走 PFV VIS
他走了。
(16)ɑ55bɑ31ni33e55tɛ55ɡi33i33
爸爸 AGT 3sg DAT 走 CAUS
do33mɑ55.
PFV VIS
爸爸让他走了。
从例(13)和例(14)中,ni35hɛ55“生气”为不及物动词,在它之后加了致使标记“i33”后,句中由原先的单一论元(ŋɑ33“我”)变为两个论元(e55“他”和ŋɑ33“我”)。ŋɑ33“我”在例(14)中变为被致使者,e55“他”为致使者。同理,在例(15)和例(16)中,在不及物动词ɡi33“走”之后加上致使标记“i33”后,也由单一论元e55“他”变为两个论元(ɑ55bɑ31“爸爸”和e55“他”)。
(二)及物动词句
当带有及物动词的句中出现致使标记时,句中及物动词的论元数由两个变为三个。如:
(17)ŋɑ33ŋuɑ55phie35i33ni33.
1sg 鱼 钓 去 IRR
我去钓鱼。
(18)ɑ55mɑ55ni33ŋɑ33tɛ55ŋuɑ55phie35
妈妈 AGT 1sg DAT 鱼 钓
去 CAUS
妈妈让我去钓鱼。
(19)ŋɑ33pu55hi31s35i33ni33.
1sg 垃圾 扫 去 IRR
我去扫垃圾。
(20)lo33si55ni55ŋɑ33tɛ55pu55hi31
老师 AGT 1sg DAT 垃圾
扫 去 CAUS
老师让我去扫垃圾。
从例(17)和例(18)中,我们可得知phie35“钓”为及物动词,在与动词i33“去”连用之后加了致使标记“i33”后,句中由原先的两个论元(ŋɑ33“我”和ŋuɑ55“鱼”)变为三个论元(ɑ55mɑ55“妈妈”、ŋɑ33“我”和ŋuɑ55“鱼”)。在例(19)和例(20)中,及物动词s35“扫”在与动词i33“去”连用之后加了致使标记“i33”后,句子由两个论元(ŋɑ33“我”和pu55hi31“垃圾”)变成三个论元(lo33si55“老师”、ŋɑ33“我”和pu55hi31“垃圾”)。
(三)双及物动词句
(21)ɑ55ɑ31ni33ŋɑ33tɛ55i55ɑ33
奶奶 AGT 1sg DAT 钱
一 块 给
奶奶给了我一块钱。
(22)ɑ33pɑ33ni33ɑ55ɑ31tɛ55bɛ33si55
爷爷 AGT 奶奶 DAT 说 SQ
1sg DAT 钱 一 块
给 CAUS
爷爷让奶奶给我一块钱。
(23)ŋɑ33nu33tɛ55e55xuɑ31e55u33
1sg 2sg DAT 肉 干的
一些 给 IRR
我给你一些腊肉。
(24)ɑ55i55ni33ŋɑ33tɛ55bɛ33si55
哥哥 AGT 1sg DAT 说 SQ
nu33tɛ55e55xuɑ31e55u33hi31thie55
2sg DAT 肉 干的 一些
给 CAUS
哥哥让我给你一些腊肉。
(四)致使结构的句法标记
Dixon认为及物动词的致使结构可能有5种形态标记:(1)在致使结构里被致使者有特定标记;(2)致使者和原来的施事论元(被致使者)都标记为施事论元;(3)原来的施事论元和原来的受事论元都标记为受事论元(宾格);(4)原来的施事论元标记为新的受事论元(宾格),原来的受事论元带非核心标记;(5)原来的受事论元仍保留宾格,原来的施事论元带旁格标记[2]。在塔城傈僳语中,我们只发现存在第三种现象。如:
(25)ŋɑ33kho33kho33ɑ33ni33.
1sg 故事 讲 IRR
我讲故事。
(26)lo33si55ni33ŋɑ33tɛ55kho33kho33
老师 AGT 1sg DAT 故事
讲 CAUS
老师让我讲故事。
(27)e55i33mɑ33e33dɛ33kho55i33mɑ55.
妹妹 水 接 去 VIS
妹妹去打水了。
(28)ɑ55i33ni33e55i33mɑ33tɛ55e33dɛ33
姐姐 AGT 妹妹 DAT 水
kho55i33i33.
接 去 CAUS
姐姐让妹妹去打水。
在例(25)中,我们可以看出ŋɑ33“我”为施事论元,kho33kho33“故事”为受事论元;而在例(26)中,ŋɑ33“我”和kho33kho33“故事”都成为句子的受事论元。在例(27)中,e55i33mɑ33“妹妹”为施事论元,e33dɛ33“水”为受事论元;但在例(28)中,在ɑ55i33“姐姐”成为致使者之后,e55i33mɑ33“妹妹”和e33dɛ33“水”就成为了句中的受事论元。
(五)生命度差异的制约
在傈僳语的致使结构中,致使者的施事性高低与其是否有意或无意发出动作无关,然而可以在致使结构中区分出生命度差异。当傈僳语的被致使者的生命度低于致使者的生命度时,通常在致使者和被致使者之后分别都要带施事标记-ni33和受事标记-tɛ55;当致使者与被致使者者的生命度相当时,致使者之后的施事标记-ni33可省略,但被致使者之后的受事标记-tɛ55则必须出现;当致使者的生命度高于被致使者时,致使者之后的施事标记-ni33必须出现,被致使者之后的受事标记-tɛ55则不出现。如:
(29)tho55lɑ33ni3333ɑ33pɑ33tɛ55wɑ33ɑ33
兔子 AGT 老熊 DAT 扣子
li55-phu33i33ɛ35.
REP-开 CAUS PROG
兔子让老熊给他解扣子。
(30)ŋɑ33(ni33) e55tɛ55si35bɑ35i33.
1sg AGT 3sg DAT 柴 背 CAUS
我让他背柴。
(31)e55ni33si55te55kh55ɡi33
3sg AGT 碗 打 碎 去
CAUS VIS
他把碗打烂了。
在例(29)中,tho55lɑ33“兔子”(致使者)的生命度低于33ɑ33pɑ33“老熊”(被致使者),此时在致使者和被致使者之后分别出现了施事标记-ni33和受事标记-tɛ55。在例(30)中,ŋɑ33“我”(致使者)的生命度与e55“他”(被致使者)的生命度相当,所以在ŋɑ33“我”之后的施事标记-ni33可省略,而e55“他”之后的受事标记-tɛ55则必须出现。在例(31)中,由于e55“他”(致使者)的生命度明显高于si55“碗”(被致使者),所以在e55“他”之后要出现施事标记,而在si55“碗”之后则不用出现受事标记。
三、致使结构的语义机制
Comrie指出许多语言运用不同形式来区分直接致使义和间接致使义,并且各语言中都是从分析型、屈折型到词汇型的形式连续统对应了从间接致使义到直接致使义的意义连续统[3]。塔城傈僳语的致使义也同上述规律一致,可以分为直接致使义、间接致使义和协同致使义三种,下面将从这三方面讨论其致使结构的语义机制。
(一)直接致使义
在傈僳语中通常以词汇性致使和形态性致使来表达直接致使义。在这两种致使类型中,通常是致使者对被致使者施加动作行为,从而导致被致使者发生形态变化,这一变化体现出致使者对被致使者的直接致使义。如:
词汇性致使:
(32)ɑ5555bi31di33ɑ31ɛ35.
鸡 虫子 吃 PROG
鸡在吃虫子。
(33)ŋɑ33ɑ5555zɑ33uɑ55i33ni33.
1sg 鸡食 喂 去 IRR
他去喂鸡食了。
形态性致使:
(34)e55e33ɛ33do33ɛ35.
3sg 水 喝 PROG
他/她在喝水。
(35)ŋɑ33e55tɛ55e33ɛ33to33ɛ35.
1sg 3sg DAT 水 喝 PROG
我在喂他/她喝水。
在例(34)和(35)中,do33“喝”为非致使动词,to33“喂”为致使动词。其中,例(35)中的ŋɑ33“我”为致使者,e55“他/她”是被致使者,句中只使用了致使动词to33“喝”来表示直接致使义。
(二)间接致使义
傈僳语的间接致使义通常由分析性致使来表达。在这种致使类型中,通常都是致使者对被致使者发出命令或者指示,让被致使者去完成致使者所命令或指示的动作。在此类型中,被致使者和致使者都要有生命度(施事能力)。如:
(36)ɑ55i33ni33ŋɑ33tɛ55ɑ55bu33
姑妈 AGT 1sg DAT 他家
ɑ55khɑ33ɡi33i33.
家里 去 CAUS
姑妈让我去她家。
(37)ɑ55bɑ31ni33e55tɛ55ɑ33o33lo55
爸爸 AGT 3sg DAT 绵羊 放
去 CAUS
爸爸让我去放绵羊。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在例(36)中,ɑ55i33“姑妈”是致使者,ŋɑ33“我”是被致使者,“i33”为致使标记,ɑ55khɑ33ɡi33“去家里”是致使结果,ɑ55i33“姑妈”并未直接完成致使结果,所以表达的是间接致使义;同样在例(37)中,ɑ55bɑ31“爸爸”是致使者,e55“他”是被致使者,“i33”为致使标记,ɑ33o33lo55“放绵羊”是致使结果,而“放绵羊”并不是由“爸爸”(致使者)直接完成,所以它表达的是间接致使义。
(三)协同致使义
协同致使义可以分为共同参与型、帮助型和监督型三种语义类型。协同致使义是指被致使者在作为句中的受事成分时,同样也具有很强的施事性,并且致使者也对致使结果的产生有一定的参与度[4]。在塔城傈僳语中只发现存在监督型这种语义类型。如:
(38)e55th3131i33ɛ35.
3sg 书 看 PROG
他在看书。
(39)ɑ55bɑ31ni33e55tɛ55th3131
爸爸 AGT 3sg DAT 书
看 CAUS PROG
爸爸让他去看书。
(40)e55b31h31hi31i33do33mɑ55.
3sg 衣服 洗 去 PFV VIS
他洗衣服去了。
(41)ŋɑ33ni33e55tɛ55b31h31hi31
1sg AGT 3sg DAT 衣服 洗
去 CAUS PFV
我让他洗衣服去了。
在例(39)中,ɑ55bɑ31“爸爸”是致使者,e55“他”是被致使者,e55“他”在句中充当受事成分的同时,也有一定的施事性,并且ɑ55bɑ31“爸爸”对其的致使行为有监督作用,所以它处于直接致使义和间接致使义之间,即协同致使义;在例(41)中,ŋɑ33“我”是致使者,e55“他”是被致使者,e55“他”在句中充当受事成分的同时,也有一定的施事性,所以表达的也是监督型协同致使义。
四、致使标记的来源
致使标记的来源主要有做义动词、给予义动词,持拿义动词、允让义动词、支使义动词以及言说义动词[1]。在塔城傈僳语中,致使标记是由动词i33“派遣、支使、让和使”(即支使义动词和允让义动词)虚化而成的。
(42)nu33ɡɑ33b33h31ŋɑ33tɛ55
2sg GEN 衣服 1sg DAT
一下 穿 让 给
你的衣服让我穿一下。
(43)e55tɛ55thɑ31i33.
3sg DAT PRH 使唤
别使唤他。
他家 爸爸 AGT 3sg DAT
th3131mɑ31so33i33i33.
书 NEG 读 去 CAUS
他爸爸不让他去上学。
(45)kuɛ33ɑ55ne33e55tɛ33i33
国家 AGT 3单 DAT 派遣
fu33lo33.
过来 PRT
国家派他/她过来。
(46)ɑ31bɑ31ne33ŋɑ33tɛ33mɑ31bo33
爸爸 AGT 1sg DAT NEG 写
让(使役) 来
爸爸不让我写。
五、结语
在塔城傈僳语的致使结构中,我们发现虽然该语言中还存有一些黏着型的语言现象,但是属于黏着型的词汇性致使和形态性致使的数量极少,在表示致使义时通常还是采用句末动词之后出现致使标记-i33或通过致使构式来体现。值得注意的是,塔城傈僳语中的致使构式由于构式中的动词或者虚词成分的不同会具有不同的语用功能,分为三种:A.V++i33+ɡ31(给)表示祈愿语气;B.V++i33+ xɑ31(祈使标记)表示祈使语气;C.V+ɑ55(助词)+i33表示感叹语气。此外,不同的形式类型表达的致使义也有所不同,塔城傈僳语中直接致使义通常由词汇性致使和形态性致使来表达,而表达间接致使义和监督型的协同致使义时通常由分析性致使来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