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精准回应民之所盼
2022-08-16李元泽
文/李元泽
充分依靠全国人大重点督办的监督支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实效
2019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滚动办理全国人大重点督办的11件“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类建议,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改革举措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依靠全国人大重点督办的监督支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强化法律监督精准回应民之所盼,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实效。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作为主办部门,将办好“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类建议,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验标准以及检察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将11件建议梳理成5个方面21项具体要求,遵循司法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稳进、落实、提升”中做好答卷,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2019 年:开展专题视察,凝聚办理共识
最高检将2019年全年的代表视察活动主题统一为“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共邀请345名全国人大代表对14个省份开展专题视察,近距离接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充分地展示成绩、交流经验、反映问题,为10月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提供鲜活实践。
根据部分代表对“等”外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同年5月10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江苏省江阴市主持召开“等”外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讨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院、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协办单位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在研讨中解读了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预留“等”外等拓展空间的立法原意,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提供了依据。应急管理部通过参加研讨消除了认识分歧,支持在安全生产法修改草案中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最高检于2019年7月专门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了《关于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扩大公益诉讼范围研究意见的报告》,为同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部署“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改革举措提供了决策参考。
同年10月,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部分提出重点督办建议的代表列席了此次会议,从张军检察长的专项报告和常委会的专题询问中见证了建议落实成效,并进一步提出深入推进的期望。
2020 年:探索滚动办理,落实代表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署2020年对重点督办建议进行滚动办理。最高检在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指导下,重点答复立法完善类、拓展领域类、解决问题类、普法宣传类四类重点督办建议。推出邀请代表“出席以公益诉讼立法为主题的理论研究年会+观摩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新领域案件听证会+体验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方案+拍摄公益诉讼视频宣传片”的“四合一套餐”,创新滚动办理内容形式。
2020年全国两会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多名代表建议将积极稳妥办理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损害案件纳入下一步工作安排,得到最高检采纳并经全国人大决议批准。为推进已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的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突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重点领域的地位,最高检会同国家文物局邀请部分提出重点督办建议的代表开展大运河文化保护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设和监督办案工作。
在当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提出重点督办建议的代表还领衔提出关于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相关法律完善的建议。最高检结合指导上海、黑龙江等地研究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实际,邀请代表深入办案一线开展沉浸式调研,会同监管部门、经营单位、消费者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全景式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为最高检就此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提供了重要依据。督促整治预付卡乱象现已纳入最高检2022年制发检察建议工作计划。
2020年12月,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作为第一责任人,专程赴广西南宁与参加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座谈会暨培训班的部分代表座谈交流,通报建议采纳情况和继续推进落实的思路措施,得到代表们的肯定。
2021 年:争取单行立法,拓展法定领域
2021年,最高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全国人大和相关部委的支持下,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制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成功将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的“4+1”拓展到“4+5”。
部分提出重点督办建议的代表列席审议相关法律草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增补公益诉讼相关条款表达赞成和支持。许多代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继续提出争取单行立法,授权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反垄断、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犯罪防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新领域公益诉讼的建议,帮助最高检牵头落实“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中央改革任务。
2021年5月,最高检先后会同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组织邀请部分提出重点督办建议的代表赴山东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调研。通过与司法实务界、理论界、被监督对象、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面充分交流和参与具体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活动,形成有理有据翔实客观的调研报告,为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适时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纳入立法规划提供了有益参考。
2022 年:衔接协作,扩展公益诉讼工作“同盟军”
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专门赴最高检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高检认真贯彻落实王晨副委员长讲话精神,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五周年为契机,围绕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的质量和效能。
早在2019年,最高检专门下发通知推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项决定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典型经验。截至今年4月,全国已有26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项决定,另有江西、西藏即将出台。许多省级人大常委会正在组织开展专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或者执法检查。这些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为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夯实了基础,并创造了先行先试的法治条件。
2022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和科技部、公安部等11个相关部门共14家单位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最高检与重点建议协办单位为主的相关部委出台新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机制。
今年5月,“两高”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在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督促、协同和兜底的职能作用,并对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海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作出具体规定,落实了重点督办建议中的多项内容;2020年7月,最高检与中央网信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2020年12月,“两高”修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增加了英烈保护领域案件的相关规定。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检察公益诉讼“朋友圈”“同盟军”持续扩展,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成熟。
在四年的重点督办建议办理中,检察机关的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极大的支持。黑龙江团刘蕾代表不仅是连任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赫哲族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女代表,更主动成为了家乡黑龙江省同江市检察院的检察公益宣传形象大使。2021年10月,浙江团黄美媚代表被聘任为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目前,在32名提出重点督办建议的代表中又出现了多名检察公益诉讼代言人,这个趋势正在不断向其他代表辐射。
2020年8月10日,《检察日报》对广西团黄超代表进行专访,黄超代表说:“我深深地被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与为民情怀所感动,他们听民意、察民情,让公益诉讼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相信,检察公益诉讼的代言人会越来越多!”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检推出视频作品《公益之约 我们携手前行》,在社会各界特别是代表中产生强烈反响。正如刘蕾代表在视频中解说的:“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以人民为中心,解决了许多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人大代表和检察官为了守护公益的共同目标,走在了一起”。(作者为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一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