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
——以广西上林县为例
2022-08-12黄金丽温顺生
黄金丽,温顺生
(广西民族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把人力资本放在首要位置”[1]4。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同时也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保障,是锻造乡村振兴生力军的有效途径。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2]5。这是自21 世纪以来第十九个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充分表明“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如何切实发挥好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开发民族地区人力资本,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亟待我们去探索。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脱离了农村环境,转变成为城市居民或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工”。而这种转变也带来了农村“空心化”“空巢化”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因而“农民”去身份化、农民职业化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作用,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切实提升农民的致富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人力资本既能“走出去”,也能“引进来”“留得住”。
新型职业农民是相对于传统农民而言的,指能够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及相关产业经营为职业并以此获得收入,长期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农民,即指长期生活在农村,拥有一定的耕地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3]157。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一样,都与农村、农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4]4。对比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具有以下几个新特征:首先,新型职业农民应具有时代性与现代性,符合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并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其次,新型职业农民应是专业化与职业化的,不仅有着专业的农业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同时还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作为终身的职业;最后,新型职业农民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且对农业、农村、农民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一、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地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义
乡村的全面振兴,需要广大农民共同奋斗,三农发展的新篇章,需要亿万农民共同谱写。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不断增强农民内生动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重要保障。作为三农专业化工作队伍中的一支新生力量,新型职业农民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民族地区人力资本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
农民是主体,人才是关键。要想解决民族地区的发展困境,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新型职业农民是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力军,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化发展的培育符合新时代农村建设的需要,有利于破解乡村振兴人才瓶颈制约,不断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培养传统农民成为专业的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能回答“谁来种地”的问题,更能解决“怎么种地”的问题。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七大原则之一,要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培育出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新业态新发展模式要求新型职业农民要适应从传统的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转变,不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激活农村发展新业态,打造“互联网+”发展模式,进一步推动农村产业链的延伸。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宝贵的资源,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在动力。实现乡村振兴目标,要大力开发广大农村的人力资本,扩大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切实推动人才振兴与乡村振兴的双向良性互动。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提升民族地区人力资本的必然要求
在新发展阶段,为加快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深入贯彻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本。高质量发展需要有高质量的人才支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提升民族地区人力资本、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人力资本是资本概念内涵的扩展,是劳动者质量的反映,由凝聚在劳动者身上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素质构成。与传统物质资本相比,人力资本具有难以度量性、收益递增性、个体差异性等特征。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所拥有的知识、能力、经验和技术等因素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人是生产力中最关键的因素,人口质量远比物质资本重要得多,而提高人口质量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教育。同时,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强调,贫困的根源不是资源和收入的缺乏,而是个人可行能力被剥夺。财富的增加只是在实现个人发展自由过程中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仅仅依靠财富的增加并不能完全消除贫困。解决贫困困境,关键是发展人的可行能力,从而让人们有实质的自由去选择足以珍视的生活[5]13-14。人力资本理论和可行能力理论使人们认识到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作用,然而对于民族地区来说,其农民的可行能力和农村人力资源无疑是没有得到充分开发的。一般认为,先天遗传素质加上后天社会教化作用等于人的能力形成,在民族地区加强对农民的专业化培育,发展农民的可行能力,有利于开发其人力资本,带动民族地区人口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促进农民整体能力水平的提高,增强乡村的自我发展能力。民族地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手段在于加强农村教育,将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本土的人力资本,全面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使其具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先进理念,拥有现代农业所要求的能力素质,进而得到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更高的收入。农民可行能力的发展和农村人力资本的开发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民族地区农村专业人才建设有助于培育、扩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农村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民族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地方实践:基于上林县的经验分析
上林县位于广西中南部,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县户籍人口为50.26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为39.88 万,约占总人口的79.35%;耕地面积为2.79 万公顷,农民人均耕地不足0.07 公顷。上林县聚居着壮族、汉族、瑶族、苗族等12 个民族,其中80%以上人口为壮族。2015 年,广西上林县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粤桂两省(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试点县。自此,上林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粤桂协作、多方参与、精准培育、产业发展”为原则,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走出了一条具有上林特色的依托致富带头人推动全县扶贫产业发展、脱贫减贫的新路子。
(一)上林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探索
一直以来,上林县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严重,面临着人才留不住、引不来等一系列问题。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开展,不仅使创业致富带头人成为上林县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同时也充分发挥辐射作用,有效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加快上林农村经济发展步伐,扎实推进城乡共同富裕。上林县扶贫开发办、创富办所提供的材料显示,2017 年以来,上林县依托“1+N”培育体系,积极开展各类培训196 期,参训人数1.25 万人次,先后组织465 名学员赴广东九江基地进行培训,选聘扶贫产业导师58 人;至今成功认定致富带头人600 人,带动约11 076 户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占全县贫困户总数的53.72%。总的来说,其培育工作经验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严选优选致富带头人,组织精准培训。首先,把“选准能人、培育好人、服务到人、带动穷人”放在首位,坚持“选、培、管、服”并重,选好选准致富带头人,做好本地特色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化发展培育工程。按照“个人申报、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层层选拔出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责任心,有较强带动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育对象。其次,政府根据社会需求与个人需求,分层次、分专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育对象到国务院扶贫办粤桂两省(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开展为期半个月或一个月的创业培训,结业后培训基地安排创业导师继续指导、帮扶、跟踪服务11 个月。同时,上林县以广东九江河清培训基地为依托,配套建设本县实训基地,加强对致富带头人的培训、管理、创业孵化等服务工作,为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化发展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提供有利条件。
第二,搭建培育对接平台,强化扶持激励。一方面,搭建粤桂合作培育对接平台。上林县政府与区外商会合作,建立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农业商会,从创业指导、项目策划、金融服务、政策咨询和市场销售等方面为致富带头人的培育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帮助。另一方面,加大扶持与激励力度。致富带头人在享受普惠扶持政策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扶贫创业特惠政策。同时,针对致富带头人创业风险大、资本不足等方面的困难,上林县政府出台实施“1+15”政策体系,建立“政融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提供“创业扶贫贷”贴息金融服务,引入贷款保证保险和农业政策性保险,提高带头人抵抗农业生产风险的能力,让其创业得到充分保障。
第三,强化党建引领,实施人才计划。一方面,坚持党建引领。学习借鉴广东以党建促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培育工程为抓手,成立扶贫产业协会党委,凝聚五大产业精英,实现抱团发展,纵深推进“两培两带两促”行动。通过实施基层党建与致富带头人互促互转,在把优秀党员培养成为致富带头人的同时,也将思想素质高、带动能力强和群众基础好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并推荐选拔为村“两委”干部,提升致富带头人的党性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民族地区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截至2020 年底,上林县先后把163 名优秀党员培养成为致富带头人,带动了6 351 户贫困户脱贫致富;2021 年5 月底,上林县完成第一批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星级评定认定工作,共认定32 名星级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另一方面,实施积极的本土人才回引计划,给予他们在资金、土地、师资、培训和税费等方面的支持,吸引上林本土人才回乡创业,鼓励其充分发挥个人的技术、知识等才能,参与乡村建设。如图1 显示,上林县本土人才返乡创业人数在逐年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政策优势对人才的吸引力。
图1 上林县本土人才返乡创业情况图
(二)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临的现实困境
1.主体问题:劳动力结构性矛盾和农民文化素质不高
劳动力结构性矛盾。随着社会开放度和人口流动性的快速提升,民族地区普遍存在劳动力结构性矛盾。一方面,由于农村资源的有限性与市场利益的驱动,大量富余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及东部地区流动,但因为大多数农民工素质能力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造成农民工工作难觅、城市难融入等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及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返回乡村,进入农业领域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但民族地区农业发展缓慢、收益低,具备较高素质的青壮年更多向城市聚集,而不愿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相关工作,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的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导致民族地区“老、弱”留守问题严重,乡村劳动力结构呈现失衡状态,三农发展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人口流动的不均衡导致民族地区的乡村劳动力结构性矛盾,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缓解乡村劳动力结构性矛盾成为解决当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农民的文化素质偏低。由于农村教育资源的局限,大多数的农民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不高的问题。我国民族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普遍较短,农村人力资源平均文化素质偏低,更多是按照经验来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对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接受能力和转换能力都较弱。他们习惯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不愿增加更多的投入去引进先进的农业知识和技术,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缺乏全面的认识与了解,难以自觉改造自身。由于传统落后观念的限制,当前的民族地区劳动力可能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人力资本需求。
2.培育问题:配套政策不完善和培育投资主体较单一
配套政策不完善。新型农民专业化培育过程中的配套政策完善程度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的优劣有很大的关联性。新型职业农民的优化培育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解决民族地区乡村人才匮乏问题的有效手段。但当前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教育机制的可借鉴经验较少,还未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更多是依靠当地政府自身的摸索与实践。此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所涉及的师资力量、资金投入、培训内容和成果检验等一系列环节还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现有的资源条件制定出符合当地发展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配套政策,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以此为当地的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储备。
投资主体较单一。究其本质而言,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行为,不仅需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资回报周期也较为漫长,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再加上民族地区教育、经济等发展较其他地区较为落后等原因,当前民族地区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投资更多是以国家政府投资为主,其他主体投资较少。上林县乡村人才培育工程的发展基金基本来源于中央和省(区)、市级下达到各部门的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发展基金和县本级用于培育工程的财政预算,而来源于个人、合作社和企业等主体的投资少之又少。如此一来,不仅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资金时有不足,而且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长此以往可能难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
三、民族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优化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是一项漫长且繁重的系统工程,必须高度重视乡村人才资源尤其是民族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当前,面对民族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主体结构性、弱质性矛盾与培育政策不完善等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优化路径,打破人才培育壁垒,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
(一)构建人才队伍,对接乡村振兴
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现实矛盾是“传统农民数量急剧减少,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对滞后的困境”[6]80。而解决的关键举措就是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切实将人才理念放在关键举措和重要位置,广开进贤之路,引导各类人才投身民族地区建设。只有更多的青壮年、知识分子等留在广大农村参与建设、贡献力量,才能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劳动力矛盾,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持续良好发展提供助力。
一方面,要做好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强大的乡村人才队伍支撑。因此,要推动民族地区新型农民职业的专业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出一支懂农、爱农、强农的农村工作人才队伍,首先是提高农民的职业教育认同感。要想有效解决农民职业培育过程中出现的传统弊端,开创新型农民职业专业化发展的新局面,就必须转变长久以来农民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使其认识到新型农民专业化培育对培养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实现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只有让更多的农民深刻认识到职业发展的重要性,才能树立起正确的职业发展意识。其次是做好青年农民的教育与培育工作。青壮年劳动力是民族地区生产发展的主力军,一方面要高度重视青年农民的培育工作,以保证乡村振兴事业有源源不断的年轻力量加入。另一方面,要坚持“留下来”和“引进来”相结合,拓展乡村人才来源渠道。由于城镇化的发展和人们固有观念的影响,青壮年劳动力普遍前往大城市发展而不愿意深入农村基层,民族地区普遍面临着“留人难”和“引人难”的双重困难。要想解决好这个“两难”问题,前期更加需要政府的政策倾斜和引领,落实人才返乡、留乡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和流畅的城乡人才流通渠道,打造人才“孵化池”,吸引更多的大学生、技术人员、退伍军人等扎根农村本土,激励各类人才在广阔的农村参与建设,构建高素质且年龄结构合理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本保障。
(二)注重多方联动,创新驱动发展
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化培育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过程,仅仅依靠政府“单打独斗”显然是不明智、不可行的,这项庞大、复杂的工程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一己之力。
因此,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过程中,应重视投资、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内外联动、多方参与,整合优化各方人力、财力、物力,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最大潜能,从而保障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化培育工程的持续高效推进。一方面,政府要持续加大资金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切实落实好农民专业化培育的资金问题,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要构建合作互助、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和健全多元的筹资机制,引导社会各方主体参与其中,形成多主体、多样化的共建态势。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化发展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其中,形成以政府为主,致富带头人、农村合作社、企业、高校等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独特优势,以弥补政府培育资源的不足,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事业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三)完善配套政策,健全保障举措
当前,我国民族地区还存在基层工作待遇不高、乡村人才机制不完备和城乡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不通畅等问题,做好乡村振兴中的新型农民职业专业化培育和人才建设工作,需要政府充分发挥自身宏观调控职能和主导作用,完善制度设计、优化政策扶持体系等,以更准、更优、更暖的措施,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化培育工程的健康、持续、高效发展。
首先要建立一体化的培育运行机制,从土地、技术、人才、税收、保险和补贴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多角度且完善的农民培育扶持奖励政策,为民族地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程。其次,建立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培育机制,积极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不断完善和优化农民职业专业化培育的配套设施,充分激发广大民族地区农民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同时坚持引资、引技和引智并举,大力推进“引资、引技、引智”联动招商,以企业招引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聚集,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更好的条件和发展空间,为民族地区注入发展新活力。最后,积极完善农民职业培育师资队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为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优良的师资保障,从而为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不断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四)强化党建引领,激发红色动力
在巩固好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过程中,要始终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培育工程为抓手,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与培育民族地区党组织带头人有机结合起来,将促进农村基层党建与促进本土人才培育融合起来,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乡村人才工作队伍。
一方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民族地区开展农村建设工作,要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凝聚群众的主心骨作用,打造党员“先锋队”,弘扬党员理想信念,以点带面,推动更多优秀人才学习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确保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农民收入稳定提高,巩固脱贫成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实施基层党员与新型职业农民互促互转。既可以将培育过程中表现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充实到党员队伍中来,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活力,也可围绕“党建引领育人”的党建工作思路,深度挖掘民族地区振兴发展的“新动力”,切实发挥党员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化的优势,让党性引领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
结 语
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是适应我国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是解决乡村振兴人才瓶颈的关键。民族地区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人的积极能动作用,应积极培育符合时代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本和农民可行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发展。上林县“致富带头人”培育实践成效显著,走出了一条依托致富带头人推动全县发展的减贫新路子。但当前民族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化发展仍面临着劳动力结构性矛盾、配套政策不完善等诸多考验,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民族地区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化发展需要从构建人才队伍,对接乡村振兴;注重多方联动,创新驱动发展;完善配套政策,健全保障举措;强化党建引领,激发红色动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此更大程度激发民族地区人才活力,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