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单项统计制度研究
2022-08-11海口海关课题组
海口海关课题组
(海口海关,海南 海口 570105)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其作为海关监管的一个崭新领域,对海关监管、海关统计制度等都产生了迫切的改革创新要求。本研究旨在遵循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战略规划要求,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法》)和海关总署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总体思路,对标国际贸易统计通行标准,借鉴国内海关单项统计制度,在前期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统计制度研究的基础上,以适应“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海关监管模式,全面充分评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效、国内辐射效应,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为目标,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单项统计制度研究,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提供海关制度保障。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实施海关单项统计的必要性
(一)海关单项统计简述
在海关统计工作中,“单项统计”是相对于“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而言的。它主要指的是一些进出口货物虽然不符合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标准,但对于海关科学决策和高效管理有重要意义,需要对其进出口规模、商品类型等进行统计和分析(1)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中国海关统计制度方法》, 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2021年,第68页。。联合国国际货物贸易统计标准(IMTS2010)也建议各国尽力收集“不列入统计但单独记录的货物”的信息(2)IMTS将国际贸易货物分为三类:建议列入统计的货物、建议不列入统计的货物、建议不列入统计但单独记录的货物。。因此,为更好地发挥海关统计在国民经济核算和海关管理中的作用,对于类似这些不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物品,根据需要实施海关单项统计。单项统计的数量和金额不计入海关统计,统计资料不对外公布,仅供海关内部或政府部门管理参考使用。
由于单项统计的资料目前仅限于海关内部管理使用,其在社会和统计从业者中认知度不高,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以“海关统计”检索相关文献,多为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相关资料,国内公开发表的学术资料中基本查询不到关于单项统计的相关资料。
(二)研究背景
按照《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立“二线”。同时,根据《海南自贸港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除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的外,货物、物品在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可以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要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物品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按规定进行监管;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前往内地的运输工具,简化进口管理;而货物、物品以及运输工具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这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特色制度设计,是我国改革开放史上的又一项重大创新。
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就是在依法有效监管基础上,建立兼顾“安全”与“便利”的“一线”放开的进出口管理制度,以及“单向”“二线”管住制度。海关统计制度和海关监管制度是相辅相成的,海关统计主要是服务海关监管的需要,保证应统尽统。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制度集成创新,势必要求建立紧贴海关监管方式、适应海关管理、反映进出口实际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统计制度。
为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海关监管涉及统计的相关准备工作有序推进,海口海关提高政治站位,前瞻性地组织开展涉及海关统计业务的相关研究,前期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制度开展了系统研究(3)卢荔、陈大敏 :《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制度研究》,《南海学刊》,2022年第2期。。该研究根据《总体方案》,立足海关货物贸易统计职能,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的统计制度,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统计制度的构建设想,即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统计采用总贸易制原则,“一线”进出口货物纳入贸易统计,“二线”货物实施单项统计,并对“一线”货物贸易统计的制度框架和统计规则进行了系统设计。而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单项统计作为全新的模式,目前还没有学者开展深入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确定“二线”货物的海关统计项目等,成为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统计制度研究的迫切需求。
(三)研究意义
1.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遵循“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基本原则,“一线”与“二线”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研究制定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相适应的海关统计制度,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
2. 提升海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根据《海南自贸港法》,打造在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海关监管体系机制,才能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实现“管得住、放得开、效率高、成本低”,是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海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构建反映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业务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的海关单项统计制度,才能全面反映安全高效的海关监管制度的实施效果,为海关有效管理和辅助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完整、充分的数据支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二线”海关管理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3. 推进海关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探索。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统计制度创新为试点,通过构建高效便捷的“二线”申报体系,开发全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以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高速发展、高度开放的统计需要,是“十四五”期间海关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探索。另外,由于各国(地区)在编制本国(地区)贸易数据方面采用的贸易制、转口增值等制度性的不同造成的双边贸易数据差异,实施单项统计也能为贸易伙伴间开展数据交换和对比分析提供重要的补充数据。
4. 反映“二线”要素单向流动的有效手段。为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关在“二线”重点开展涉税、涉证监管,对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人员在“二线”口岸实施全面的分类监管。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单项统计制度主要是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海关监管需要,赋予企业更便利的通关模式和更简要的申报要求。“二线”海关单项统计的内容足以反映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货物的流向和用途,与内地之间的经济交往情况,进而反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的连接点先导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成效评估提供基础支撑。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单项统计制度设计的思考
(一)海关单项统计制度的发展沿革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贸易统计标准(IMTS2010),一国(含地区)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应记录所有进、出该国经济领土而引起该国物质资源存量增加或减少的货物。根据这一原则,我国将进出口货物分为列入海关贸易统计和不列入海关贸易统计的进出口货物两类(4)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货物贸易结构不断变化,新型贸易业态不断出现,海关部门会及时根据进出口贸易情况调整进出口货物的统计范围,如从2014年起将免税品的统计口径从单项统计调整为海关贸易统计,2015年起将边民互市贸易的统计口径从不统计调整为列入海关贸易统计。。同时,根据海关管理需要,将不列入海关贸易统计的进出口货物分为单项统计(5)按照《海关统计实务手册》(2020版)的相关表述,将不列入海关统计但实施海关单项统计的货物分为四类:一线进出境且申报报关单的货物;一线进出境且不作报关单申报的货物;二线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及其他特定区域的货物;其他境内流转并作报关单申报的货物。和不统计货物(6)按照《海关统计实务手册》(2020版)的相关表述,此处的不统计货物主要指的是不采集统计原始资料的货物。两类。单项统计最早源自《海关统计制度》(1979版)第六条“经过中国领土过境的外国货物应单独统计,不列入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中”。单项统计是海关对于部分不列入进出口贸易统计的货物、物品,根据管理需要实施的统计,其设立的目的是更好地发挥海关统计在国民经济核算和海关管理中的作用。1995年,海关统计采用总贸易制原则编制进出口数据,货物从境外进入保税仓库或者从保税仓库运往境外,列入进出口贸易统计,即一线(跨越关境)统计;从保税仓库提取销往国内的货物,作单项统计,即二线统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保税业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经营模式日趋多样,海关从贸易方式、国内经济区划代码赋值、单项统计运输方式等方面,对国内流转货物、进出特殊区域货物的统计原则和方法作了规定,单项统计的内容不断拓展丰富。
目前海关单项统计数据不对外公布,仅供海关内部使用,应用场景亟待丰富。随着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国家陆续推出支持举措,推动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政策红利发挥成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评估相关区域对境内区外的辐射带动效果方面,“二线”单项统计数据应该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另外,海关单项统计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企业无法区分单项统计与贸易统计数据,对企业的进出口值存在质疑。比如境内运往特殊监管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却不计入该企业的贸易统计数据等。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管理的特点
“二线”海关统计制度设计要服从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管理的需要,因此,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管理是关键。根据《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法》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在全岛封关运作后打造“海关监管特殊区域”,不仅可以开展一般意义上的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经济活动,还存在更广泛的商业消费、人员进出、社会管理等活动,因此在具体管理方面与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存在不同,重点体现在监管模式、监管方式、监管制度等“二线”海关管理方面。
1. “二线”进出管理方式不同。《海南自贸港法》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进出的管理方式,即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境内其他地区,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货物、物品以及运输工具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进出实行单向海关管理模式。在海关管理手续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均要求区内企业或区外收发货人按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进出的货物、物品、人员、运输工具等均需从口岸进出,除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二线”出岛环节需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二线”进岛环节免于办理海关手续。在海关监管职权上,基于行政资源集约及行政执法统一的考虑,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进出岛涉及海关监管的,应由海口海关统一负责办理通关手续和实际监管工作,不同于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涉及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主管海关管理职权。在海关管理方式上,不同于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为切实落实聚焦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管理制度设计,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管理必然要求海关及地方政府、海关与其他部门,岛内与岛外之间建立数据共享、监管互认、协调联动的协同共管管理机制。特别是在海关管理方式上,将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创新“融合指挥、一人一码、一企一账、一物一链和设备智联”五种管理方式,实现口岸管理和服务等海关监管作业全链条智慧管理。
2. “二线”进出监管对象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区内不得居住人员,不允许设有营利性商业消费设施,其“二线”监管对象以“货物”“运输工具”为主。因海南自由贸易港存有大量本岛居住居民及营利性消费设施,“二线”管理较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对象除了“货物”“运输工具”外,还将涉及大量“物品”“人员”进出。
3. “二线”税收政策设计不同。根据我国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规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原则上参照现行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即货物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入境内区外的按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货物由境内区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此外,近年随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功能逐步拓展和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还被赋予货物“二线”出区“选择性征收关税”等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对照《海南自贸港法》“二线”进出税收制度安排,为保持海南与内地之间的密切联系,发挥腹地优势和市场优势,明确在“二线”出岛环节,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照进口征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的货物作出了“免征关税”的特殊税收优惠安排,优于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在“二线”进岛环节,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4. “二线”海关监管模式不同。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关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重点开展涉税、涉证监管,结合进出流向、检验检疫、贸易管制、税收状态等不同监管要求,对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人员实施全面的分类监管,进一步创新口岸货物、免税货物、保税货物、国内货物的海关监管模式。比如,在通关手续上,依托企业货物进出岛数据所形成的电子底账,对“零关税”进口货物出岛,可凭“一线”进境电子底账简化办理报关手续;“一线”已征关税的货物出岛到内地时免予征收关税,已验证的原则上不重复验证;对“二线”出岛申请享受“免征关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实施提前认定和重点管理;对“二线”出岛国产货物(如岛内自产瓜菜等物资)在监管方面给予较大便利。
(三)现行海关“二线”货物单项统计制度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单项统计的不适应性
根据海关统计制度规定,海关对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货物(即“二线”进出口货物)实施单项统计,共涉及三类监管方式。第一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二线”进出的货物。海关对特殊监管区与区外境内其他地区之间的进出货物实施“二线”单项统计。主要有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二线”进出区货物。第二类,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二线”进出的货物。海关对保税监管场所与场所外境内其他地区之间的进出货物实施“二线”单项统计。例如出口监管仓库“二线”进出仓货物,保税监管仓库转内销货物,保税物流中心与中心外往来的货物。第三类,其他特定海关作业区“二线”进出的货物。如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进出区货物等。
以上三类“二线”货物单项统计方法只适用于货物经过国家专门设立的具有加工、维修和物流服务等专项服务功能的非生活区域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属于将特定完整的行政区划作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其区域范围内有大量本岛居住居民及营业性消费设施,对通过该行政区划进入我国关境内其他行政区的“二线”货物,如何实施单项统计尚属空白。现有的“二线”货物统计制度和方法不能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出岛管理的需要。
1. “二线”申报方式的不适应。借鉴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的做法,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二线”货物申报的主要特点为对出岛货物实施单侧区外企业申报,统计方法也仅是离岛单方向实施进口统计。而现有“二线”统计制度则采取进出区双向(即一进一出)统计的方法。
2. 现行“二线”统计采集指标方法不适应。现有“二线”货物单项统计主要是通过设定专有运输方式代码单一指标来进行判定区分。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一个崭新的领域,除了采用新的运输方式作为采集标记外,还需对货物不同的监管方式、原产情况、税收政策进行分类标记,同时还需要对特殊情况是否纳入统计进行判别,以上这些都是现有“二线”统计制度无法实现的。
3. 统计原始资料采集的方式不适应。按照目前总署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总体思路,全岛封关运作后,由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输往内地货物的申报,将借鉴旅检通道现场设置申报通道和无申报通道的做法,对于走无申报通道的货物的统计原始数据采集,参照洋浦保税港区径予放行(通过自主声明)数据采集的做法来实现,或通过政府公共信息化共享平台获取。目前“二线”货物统计数据的采集全部来源于海关传统作业系统,因此,无法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监管模式和统计的需求。
三、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单项统计的建议
(一)强化制度顶层设计
根据《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法》规定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总体思路的要求,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统计制度的顶层设计,围绕中国海关统计全面性、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的特点,借鉴世界先进自由贸易港和国内其他新业态的统计经验,紧贴海关监管模式、适应海关管理、反映“二线”出岛实际,从海关总署层面出台科学完整、准确及时、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统计工作需要的统计制度,明确、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具体申报项目、报关单证格式和海关单项统计方法,更加全面、科学地反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全国外贸发展的促进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封关运作提供制度保障,也为国内今后各类对外特殊经济区域的统计工作提供先进经验和借鉴。
1. 统计范围。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不同,按照海关单项统计的原则,建议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单项统计的货物范围为六大类,即从境外输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未经加工转运至内地的货物、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以下简称“达到加工增值30%要求的货物”)、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小于30%的货物(以下简称“未达到加工增值30%要求的货物”)、岛内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的货物、海南自由贸易港转运至内地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内地货物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中转再运往内地等六种类型,通过在统计方法中设定单一指标来进行判定区分,进而实现所需要的单项统计内容。后期可根据海关监管方式的调整而进行动态管理。
2. 统计方法。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施海关单项统计。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单项统计六大类货物范围,“二线”海关单项统计的统计方法采用特定的单项统计运输方式指标来判定,如需按货物类型进行统计可结合原产地、征免性质(7)《海南自贸港法》规定,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照进口征税;但是,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等其他指标进行筛选细分。鉴于目前在非实际进出境运输方式中未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置对应的代码,且全岛封关运作后将取消原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因此,建议将目前为洋浦保税港区增设的运输方式(8)海关贸易统计的运输方式包括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后者主要用于货物无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按货物在境内的流向分类,主要用于实施单项统计。代码“P”扩大到海南自由贸易港,用于全岛封关运作后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货物的申报和统计。
除了用单一运输方式代码实现所有“二线”出岛货物的单项统计以外,建议使用运输方式代码结合其他特定指标来实现六类货物(见图1)的分类统计,具体统计方法如下。
图1 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进出货物类型示意图
(1)从境外输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未经加工又转运至内地的货物。按照目前的申报项目,运用运输方式,结合加工性质等指标进行统计;
(2)达到加工增值30%要求的货物,以运输方式代码、征免性质筛选进行统计;
(3)未达到加工增值30%要求的货物,以运输方式、加工性质筛选进行统计;
(4)岛内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的货物,以运输方式、征免性质等指标进行统计;
(5)海南自由贸易港转运至内地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参照目前通过保税港区的保税功能区进出区往来货物,以运输方式代码、特定监管代码筛选统计;
(6)内地货物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中转再运往内地,按照《总体方案》,此类货物无需办理报关手续,但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装卸,即从目前海关行政记录中无法获取相关数据,建议共享其他监管部门的数据或在必要时利用统计调查方式获取所需数据。
3. 统计数据的来源。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的货物,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统计数据的来源是企业按照海关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的信息。其统计原始资料为经海关确认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行政记录。
4. 统计项目。根据《海关统计条例》规定,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海关监管需要,海关总署可以对统计项目进行调整。因此,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的货物,应构建一套以行政记录申报为主的海关统计制度方法。借鉴海关“两步申报”改革的概要申报框架,从目前海关统计项目中区分企业必要申报要素和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取的统计要素,并对其中可以固定的统计项目进行自动填报,具体如下:
(1)品名及编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申报。
(2)统计数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申报数量。
(3)统计价格。企业申报货物成交总价、运费、保费及其他费用,按CIF价统计。
(4)原产国(地区)。按报关单填制规范申报。
(5)起运国(地区)。按报关单填制规范申报,起运国(地区),均固定为中国。
(6)贸易国(地区)。进出口货物的贸易国(地区)按照对外贸易中与境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的外方所属的国家(地区)统计。该项目非当前统计分析的重点项目,也不是331字节文件字段,建议对该项目免予填报。
(7)境内目的地。按报关单填制规范申报。
(8)收发货人。按报关单填制规范申报。
(9)贸易方式。按报关单填制规范申报。
(10)运输方式。固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应代码。
(11)统计日期。从通关系统提取。
(12)关别。从通关系统提取。
(13)毛重与净重。从通关系统提取。
(14)品牌类型。按报关单填制规范申报。
(15)加工性质。按报关单填制规范申报。
上述15项统计项目中,1项免予填报,2项自动填报,3项从通关系统提取,企业仅需申报品名及编码、统计数量、统计价格、原产国(地区)、目的地、收发货人、贸易方式、品牌类型、加工性质等9个项目,很大程度上既便利了企业通关又满足了统计的需要。
5. 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单项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开展统计数据审核,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主要审核重点包括:大数量、大金额记录;价格、数(重)量合理性;罕见商品;罕见国别(地区);罕见监管方式等。
6. 统计报表。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管理需要,结合货物申报项目和特定的单项统计指标,进行分类汇总向统计司报送,统计报表展现形式另行制定。并建立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视情向社会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统计信息。
(二)实现统计工作智能化
1. 数据来源。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申报数据,根据需要采集相关统计指标,数据由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提取。在现有电子平台增加数据编译功能及数据存储功能,将电子平台申报数据采集后进行编译,按照目前海关统计部门使用的统计系统对数据格式的要求进行转换,转换成统计系统可识别、导入、使用的数据格式,生成统计系统可直接使用的数据,存储到数据存储模块系统。
2. 数据标准。采集生成的数据按照海关统计项目也称海关统计指标标准进行采集编译生成。统一信息资源规范,如字段名、字段长度等,包括:品名及编码、数量、原产国(地区)、启运国(地区)、贸易国(地区)、收发货人、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关别(包括报关关别和进出口岸海关)、统计日期、毛重与净重、品牌类型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统计项目。为规范出岛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具体申报项目按照便捷高效、监管可控的要求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申报电子平台申报项目进行调整。
3. 数据接收。数据接收采用系统自动生成、系统自动接收的方式进行。数据时间段为24小时,按照自然日发送接收数据。发送数据系统在发送完编译数据前,将发送编译数据的基本情况(报关单数量、记录条数量、美元总金额等)和原始数据的基本情况(报关单数量、记录条数量、美元总金额等)进行比对,保证编译后的数据与原始数据保持一致,并发送相关比对情况报文至存储模块系统。存储模块系统提供人工查询比对信息功能,可方便人工查看数据比对情况。存储模块系统可发送比对信息不一致及补提申请至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电子平台对前一自然日申报数据进行再次提取并编译,做再次数据比对,比对一致后发送数据并反馈比对信息。
4. 数据导入。运用接口导入数据,通过数据血缘分析,解决异构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并配合必要的加工和交付方式,构成新的“生产资料”,在广泛数据收集汇总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模型供用户提取所需时间及所需相关字段的数据至各系统原始库,并在各统计系统中作数据检控、数据汇总统计。同时要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强化访问控制,实现全程留痕监控与审计。
四、结 语
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研究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形势是海关职责之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其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所能达到的开放程度和实施效果,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和期待。本文简述了海关单项统计的发展沿革,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管理的特点,阐明了现行海关单项统计制度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管理的不适应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海关单项统计的制度设计和智能化实施建议。“二线”海关单项统计的建立,对于评估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的要素流动,反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国内经济运行、国内贸易态势的影响,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于根据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海关单项统计制度的方法内涵、扩大丰富其使用场景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