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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芯片领域看美国专利商标局创造性审查标准

2022-08-11

专利代理 2022年2期
关键词:技术人员芯片领域

智 月

一、引言

芯片不仅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手机、电脑、家用电器、汽车,而且还广泛用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航天航空等新兴领域,芯片已成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石和核心。

为扶持芯片产业的发展,我国先后出台多项产业政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在产业政策带动下,我国芯片产业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据中国半导体行业测算,2020 年我国芯片产业销售收入达到8,848 亿元。①2020 年我国集成电路销售达到8848 亿元,平均增长率达到20%[EB/OL].[2022-02-25].http://zw.china.com.cn/2021-03/01/content_77259150.html?f=pad&a=true.

随着我国芯片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国内芯片领域的企业海外专利布局的需求随之不断增长,近十年向美局的申请量年均增长率达到30%,在2018年达到近四千件②来源于DWPI 数据库,检索时间:2022-02-25.。同时,美局的2021 年年报③PERFORMANCE AND ACCOUNTABILITY REPORT 2021 [EB/OL].[2022-02-25].https://www.uspto.gov/sites/default/fi les/documents/USPTOFY21PAR.pdf.显示,根据美局审查专利质量保证办公室(OPQA)对专利审查质量的评估结果,关于35 U.S.C.§103 条显而易见性的审查质量合规指标目标值为93%,实际只达到了90.7%,是所有审查质量评价指标中实际值与目标值相差最大的指标。由此也可看出,即使在美局审查员中,显而易见性的评判也经常出现审查意见错误的问题,这更需要中国申请人/代理师准确把握美局创造性的评判标准,进行针对性的答辩,争取自身合理权益。

在此之前,有不少文章介绍了美国创造性的评判标准,但使用的案例多为美国审查指南(MPEP)的案例,对芯片领域的申请人缺乏针对性,不便于芯片领域的创新主体全面深入地了解美国创造性的评判标准。鉴于此,本文将从现行美国创造性的审查标准入手,梳理美国审查指南(MPEP)中显而易见性的判断步骤,并借助芯片领域的几个实际案例,详细阐释显而易见性判断的七种判断原则,以使读者更准确掌握当前美国专利审查标准下的创造性判断要点。

二、美国创造性审查规则的演变及现行审查标准

在1966 年Graham v.John Deere CO.案 中,美国最高法院确立了判断显而易见性的Graham 因素(Graham Factors),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1)确定现有技术的范围和内容;(2)确定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发明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3)确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④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是一个具有普通创造力的人,能将多份专利的公开内容像智力拼图那样拼在一起,并且会进行推理和创新。的水平;(4)显而易见性的辅助判断因素,包括商业成功、长期存在但尚未解决的需求、其他人的失败、以及预料不到的效果。在Graham 因素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明确指出判断显而易见性时,需现有技术中明确给出可结合的教导、启示或者动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着引导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现有技术进行结合的教导、启示和动机,从而获得该发明,该判断标准简称为TSM 标准。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美国产业界普遍认为,创造性的TSM 标准拉低了专利授权的门槛,申请人容易获得专利权,同时有声音质疑该标准降低了专利质量,侵占了公众利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2007 年4 月,美国最高法院在KSR 案中对TSM 标准的适用做出了新的裁定,否定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依照TSM标准做出的“非显而易见”的裁定,同时明确指出,(1)TSM 标准仅是确定显而易见性时可采用的标准之一;即使现有技术中没有给出现有技术组合的“教导、启示和动机”,也不意味着发明是非显而易见的。(2)应用TSM 标准进行显而易见性的分析时,不应局限于“教导、启示和动机”字面上的概念,而应以“扩展和灵活的”方式应用 TSM 标准。(3)在显而易见性的判断中,本领域技术人员是一位具有普通创造力的人。此外,市场需求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对现有技术进行结合、改进的重要促进因素。同年10 月,美局据此案修改了美国审查指南(MPEP)中“显而易见性”的审查规则。该指南重申了Graham 法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七种用于判断显而易见的原则:

1.根据已知方法组合(combining)现有技术要素以产生可预期的效果;

2.简单地用已知要素替代另一种要素以获得可预期的效果;

3.利用已知的技术以同样的方式改进类似的设备(方法或产品);

4.将已知技术应用于准备改进的已知设备(方法或产品),以产生可预期的效果;

5.“显然可以尝试”,从数量有限的、确定的、可预测的解决方案中进行选择,并能合理地预期其成功;

6.基于设计激励或其他市场因素,在一个领域中的已知工作可以促使对其作出改变,以用于相同或不同的领域,前提是这种改变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可预期的;

7.现有技术中的一些教导、启示或动机可能会导致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改造现有技术参考文献或将现有技术参考文献的教导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本发明。

下文中将逐一说明上文所述的七条用于判断显而易见性的原则,重点基于审查逻辑和判断步骤对实际案例⑤为了清楚简要并突出重点问题,本文中对引用的各案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简化。进行分析,以帮助读者准确理解美局的创造性评判标准。

三、以案说法

(一)按已知方法将已知要素⑥这里的要素通常指具有某一功能的技术特征或技术特征的组合。进行组合,以产生可预期的效果

这种组合通常是指将现有技术的要素组合起来构成新的技术方案,其中组合方法是已知方法。与中国专利审查指南中的“组合发明”相似。举例来说,一项发明要求保护带有电子表的圆珠笔,将已知的电子表安装在已知的圆珠笔的笔身上。这里,电子表和圆珠笔都是已知要素,用已知方法(粘贴或嵌套)可以将电子表装在笔身上。

1.判断步骤

基于此条原则来拒绝权利要求,在进行Graham调查之后必须阐明以下内容:

(1)认定现有技术包括请求保护的每个要素,尽管不一定出现在单篇现有技术参考文献中,请求保护的发明和现有技术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在每一篇现有技术参考文献中缺少要素的实际组合;

(2)认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通过已知方法组合请求保护的要素,并且在组合后,每个要素仅执行与其单独执行的功能相同的功能;

(3)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识到组合的结果是可预期的;

(4)鉴于在审案件的事实,基于Graham 事实调查的任何额外认定是必要的,以便解释显而易见性。

2.评判示例1⑦Patent Board Decision -Examiner Affi rmed [EB/OL].[2022-02-25].https://globaldossier.uspto.gov/svc/doccontent/US/75555404.A/1-8-US%20%20107555540KP1%20/8/PDF.:

US2005150715A1 请求保护一种悬挂的声音抑制装置,包括内部安装有微型芯片的声音抑制装置(14)、耳环(12)和将二者连接在一起的连接器(16),具体构成参见图1。其通过将声音抑制装置连接到耳环(关键技术特征),从而实现了方便携带,解决了需要声音抑制装置的人经常忘记携带的问题。

图1 该发明

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悬挂的声音抑制装置(10),组合有:

用户佩戴的物体,该物体为耳环(12);

声音抑制装置(14);和

连接器(16),其第一端耦合至所述物体和第二端耦合至所述声音抑制装置。

引用的现有技术为:

现有技术A(US5475449A):一种声音抑制耳塞,其中可安装芯片。如图2 所示,该耳塞(12)通过软线组件连接到眼镜(10)上的孔(23)。

图2 现有技术A

现有技术B(US5828757A):一种助听组件,如图3 所示,其中助听组件外壳(12)可插入到用户(16)的耳道(14),并通过连接线(40)向外连接到用户佩戴的装饰性耳环(48)。

图3 现有技术B

美局的审查逻辑及判断步骤参见下表1:

表1 示例1的判断步骤

因此,通过已知方法对现有技术A 和B 进行组合,获得的结果是可预期的,该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二)用一个已知要素简单地替换另一个,获得可以预期的结果

此处的简单替换是指用一项已知的功能等效的要素替换现有技术方案中相同功能的要素,获得可预期效果。与中国专利审查指南中的“要素替代”基本相似。例如,该发明采用液压马达作为动力源,现有技术几乎公开该发明中的所有要素,不同在于:采用电机作为动力源。而液压马达是现有技术中已知的可提供动力的装置,因为液压马达与电机功能上是等效的。

1.判断步骤

运用此条原则拒绝权利要求时,在进行Graham调查之后必须阐明以下内容:

(1)认定现有技术包含一种装置(方法、产品等),与请求保护装置不同之处在于,用另一些组件对其中的一些组件(步骤、元件等)进行了替换;

(2)认定替换的组件及其功能在本领域中是已知的;

(3)认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用一种已知的要素替换另一种,而这种替换的结果是可以预期的;

(4)鉴于在审案件的事实,基于Graham 事实调查的任何额外认定是必要的,以便解释显而易见性。

2.评判示例2⑧Patent Board Decision -Examiner Affi rmed [EB/OL].[2022-02-25].https://globaldossier.uspto.gov/svc/doccontent/US/22597802.A/1-15-US%20%20102259781CP1%20/15/PDF.:

US2004036171A1 请求保护一种半导体器件,如图4 所示,包括芯片(10),芯片的有源表面(12)上设置凸起(30),利用连接至凸起(30)的键合金属丝(50)将半导体管芯与外部电连接。发明的改进点在于对凸起采用依次形成的焊垫、镍层、金层的三层结构,最外层的金层能与键合金属丝更可靠地电连接,并节约成本。

图4 该发明

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半导体器件,包括:

至少一个具有有源表面(12)和背表面(14)的半导体芯片(10),有源表面具有在其上的至少一个凸起(30),凸起自下而上包括焊垫、镍层和金层;和

至少一条键合金属丝(50),自所述凸起延伸。

引用的现有技术为:

现有技术A(US2001/0017412):公开一种半导体器件10,如图5 所示,具有有源表面和背表面,有源表面具有多个凸起11,凸起11 为焊垫、镍层、金层的三层结构,载带封装的导电引线(25)将该凸起连接至绝缘膜(21)上的导电图形(23)。

图5 现有技术A

现有技术B(US4908685):公开通过导电金属丝(21),将半导体薄膜器件上的叠层导电电极(15)连接至外部,在树脂(23)中密封半导体芯片和导电金属丝以保护器件,如图6 所示。

图6 现有技术B

美局的审查逻辑及判断步骤参见下表2:

表2 示例2的判断步骤

运用该项原则得出显而易见性结论的关键在于,替换与被替换的要素在功能上是等效的,且替换后的结果可预期。

(三)采用已知技术按照相同方式改进类似设备(方法或产品)

改进类似设备指的是,方案相似的两项现有技术A 和B,请求保护的发明可视为采用现有技术B 中的“已知技术”来改进另一项现有技术A,该“已知技术”在现有技术B 中的应用方式与将其应用在现有技术A 中的方式相同。与中国专利审查指南中“转用发明”的第(1)种情况“在类似的或者相近的技术领域之间”转用相似。举例来说,该发明是设置有排水凹槽的石墨盘式的制动器,凹槽用于排除为清洗制动器表面而使用的水。现有技术A 公开一种石墨盘式的制动器,未公开凹槽。现有技术B 公开金属盘式的制动器,上面设置有冲洗其表面而使用的排水凹槽。现有技术A 和B 的技术方案相似,采用现有技术B中的排水凹槽来改进现有技术A,是显而易见的。

1.判断步骤

使用该理由拒绝权利要求时,在进行Graham 调查之后必须阐明以下内容:

(1)认定现有技术包含一种“基础”设备(方法或产品),请求保护的发明可视为在此基础上的一种“改进”;

(2)认定现有技术包含一种“改进设备”(与基础设备不相同的方法或产品),已按照与请求保护发明相同的方式进行了改进;

(3)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以相同方式将已知“改进”技术应用于“基础设备(方法或产品)”,并且结果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是可预期的;

(4)鉴于在审案件的事实,基于Graham 事实调查的任何额外认定是必要的,以便解释显而易见性。

支持改进权利要求显而易见的理由是,对基础设备(方法或产品)进行改进的方法,基于其他情况下这种已知改进的教导,使用已知方法对基础设备进行改进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力的一部分。

2.评判示例3⑨Patent Board Decision 196(b) [EB/OL].[2022-02-25].https://globaldossier.uspto.gov/svc/doccontent/US/19144502.A/1-13-US%20%20101914450QP1%20/13/PDF.:

US2003016320 A1 请求保护一种胆兹相滤色器⑩滤色器,其可以精确选择欲通过的小范围波段光波,反射掉其他不希望通过的波段,通常用在液晶显示装置中,为显示器提供颜色。,如图7 所示,中采用阻障涂层(4)设置在胆兹相序列材料上。胆兹相序列材料非常容易氧化变性,通过在其上设置阻障涂层能够有效防止其氧化,从而提高器件可靠性和寿命。

图7 该发明

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胆兹相滤色器,包括阻障涂层(4),其形成在具有胆兹相序列的材料层(5)上,防止该层中进入氧。

引用的现有技术为:

现有技术A(US6747717):公开一种胆兹相滤色器,具有胆兹相序列的材料层(200),胆兹相序列材料有易氧化的问题。具体结构参见图8。

图8 现有技术A

现有技术B(US5358810):公开一种显示结构,如图9 所示,通过使用粘着剂(76)在滤色器层(68)上形成阻障涂层(78),该阻障涂层具有良好的防氧化能力,能保护滤色器不氧化变劣,以低成本提高器件可靠性和寿命。

图9 现有技术B

美局的审查逻辑及判断步骤参见下表3:

表3 示例3的判断步骤

综上可知,对于两项相似技术,若其中一项中记载“改进技术”,且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判断得知该项“改进技术”同样可应用于另一项现有技术,并达到可预期的结果,则这种改进是显而易见的。

(四)将已知技术用于已做好改进准备的已知技术方案(方法或产品)

改进已知技术方案指的是,请求保护的发明可视为采用一项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技术”来改进另一项现有技术。与中国专利审查指南中“转用发明”的第(2)种情况类似。举例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是一种手机,经用户pin 验证之后拨打电话。现有技术A 是一种手机,经用户ID 验证之后拨打电话。现有技术B 是一种laptop 电脑,在用户pin 验证之后发送邮件。用现有技术B 中已知的pin 验证方式对现有技术A 进行改进,属于显而易见的改进。

1.判断步骤

使用该理由拒绝权利要求时,在进行Graham 调查之后必须阐明以下内容:

(1)认定现有技术包含一种“基础”设备(方法或产品),请求保护的发明可视为在此基础上的一种“改进”;

(2)认定现有技术包含适用于基础设备(方法或产品)的已知技术;

(3)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识到应用已知技术会得到一个改进的系统,并且结果可预期;

(4)鉴于在审案件的事实,基于Graham 事实调查的任何额外认定是必要的,以便解释显而易见性。

支持该原则得出显而易见的理由是,特定的已知技术被认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普通能力的一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将该已知技术应用于待改进的已知设备,并且结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可预期的。

2.评判示例4⑪Patent Board Decision -Examiner Affirmed[EB/OL].[2022-02-25].https://globaldossier.uspto.gov/svc/doccontent/US/12122602.A/1-17-US%20%201012122610P1%20/17/PDF.:

US2003193319 涉及一种电源,具体是一种离子赋能平台,如图10 所示,具有导电探针、连接导电探针的电负载、和运载工具。通过使得导电探针和周围气氛发生相对移动来产生电势,从而自周围静电场梯度(自然产生的而非人造的)产生电能,并将该电能从导电探针提供至电负载。

图10 该发明

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离子赋能平台,包括:

运载工具(vehicle)主体;

由运载工具承载的电负载;和

在所述运载工具主体上的导电探针,用于自周围静电场梯度产生电能。

引用的现有技术为:

现有技术A(US5942806):公开一种功率发生器(G),如图11 所示,使用地球的静电场,利用与本发明相似的导电探针(W3)产生电流为直流电动机M 供电,其固定到下方潮湿柔软的地面土壤(S)。

图11 现有技术A

现有技术B(US6419191):公开一种功率发生器,如图12 所示,通过将长金属绳索(305)固定在空间物体(301)上,当空间物体(301)沿一方向(310)穿过地球磁场移动时,绳索(305)的正偏置阳极端(309)从电离层收集电子,这些电子通过绳索的导电结构流向电力系统接口(311)从而向相关负载供电。使用空间物体(301)固定绳索(305)能实现较长的长度并增加收集的能量。

图12 现有技术B

美局的审查逻辑及判断步骤参见下表4:

表4 示例4的判断步骤

从上述分析可知,虽然现有技术A 与现有技术B 采用不同的自然环境场产生能量,但两篇现有技术中都能利用导电的探针或绳索从周围的地球场获取能量,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地考虑现有技术B 公开的“作为使用电子发射器从周围的地球场产生电流的装置”,对现有技术A 进行改进,并获得可预期的结果,因此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

(五)明显可尝试(Obvious to try)

“明显可尝试”是指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大量明确、可预见的方案中做出选择。与中国专利审查指南中的“选择发明”类似。举例来说,该发明是一种信息处理设备,该设备利用LRU 算法在缓存填满后替换信息。现有技术A 除了未使用LRU 算法之外,公开了该发明的全部要素。现有技术B 描述了包括LRU 在内的许多不同替换算法,可以解决缓存填充的问题。显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现有技术A 的系统中尝试使用现有技术B 公开的有限数量算法中的LRU 算法。

1.判断步骤

使用该理由拒绝权利要求时,在进行Graham 调查之后必须阐明以下内容:

(1)认定在作出本发明时,在本领域中存在已认识到的问题或需求,这可能包括解决问题的设计需求 ;

(2)认定对已认识到的需求或问题有数量有限的确定的、可预期的潜在解决办法;

(3)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以合理的成功预期来寻求已知的潜在解决办法;

(4)鉴于在审案件的事实,基于Graham 事实调查的任何额外认定是必要的,以便解释显而易见性。

2.评判示例5⑫Patent Board Decision -Examiner Affirmed [EB/OL].[2022-02-25].https://globaldossier.uspto.gov/svc/doccontent/US/9511202.A/1-29-US%20%20100951120UP1%20/29/PDF.:

US2002/0132503 请求保护一种屏蔽连接器,如图13 所示,包括连接器外壳(49)、安装部分(21)、和管状体(9)。其中连接器外壳是由导电陶瓷颗粒Al-B-C 复合物材料制成。相对于现有技术中连接器外壳的材料,该连接器外壳的复合物材料可以屏蔽外界干扰,同时减轻外壳重量。

图13 该发明

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屏蔽连接器(47),包括:

连接器外壳(49),

安装部分(21),

管状体(9),

其中外壳(49)由具有导电陶瓷颗粒Al-B-C(铝-硼-碳)的复合物材料制成。

引用的现有技术为:

现有技术A(US6186802):公开一种屏蔽的连接器(1),如图14 所示,包括连接器外壳(3),安装部分(21),管状体(9),其中外壳(3)由轻质量的材料诸如铝制成。

图14 现有技术A

现有技术B(US5780164):公开一种计算机磁盘,如图15 所示,采用更优特性(诸如更轻质量)的导电陶瓷衬底改进现有技术中的铝衬底。对于可用的导电陶瓷衬底材料,提供了12 种可选材料的列表,其中包括Al-B-C。

图15 现有技术B

审查员的审查逻辑及判断步骤参见下表5:

表5 示例5的判断步骤

由此可见,现有技术B 提供了性能(包括质量轻)优于铝的多种不同材料的列表,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本领域(现有技术A)中已认识到的需要将制作更轻连接器外壳的需求,可在现有技术B 中提供的有限数量的、可预见技术方案中做出选择,结果是可预期的。

(六)设计激励或其他市场因素

基于设计激励或其他市场因素,在一个领域中的已知工作可以促使对其作出改变,以用于相同或不同的领域,前提是这种改变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可预期的。举例来说:该发明是一种电子化的帮助儿童语音阅读的学习设备,现有技术A 公开一种用于语音学习的机电玩具,现有技术B 公开一种通过电子手段实现的电子阅读玩具。使用现代电子元件更新旧的机电设备是显而易见的。该发明是基于市场的需求将现有技术的机械设备(现有技术A 的语音学习的机电玩具)去适应现代电子技术(采用电子手段实现的电子阅读玩具),是对旧的想法或发明利用新技术所作出的适应,该适应相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1.判断步骤

使用该理由拒绝权利要求时,在进行Graham 调查之后必须阐明以下内容:

(1)认定现有技术的范围和内容,无论是在与申请人的发明相同的领域还是在不同的领域,都包括相似或类似的装置(方法或产品);

(2)认定存在着设计激励或市场因素,或促使已知设备(方法或产品)能够适应;

(3)认定请求保护的发明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异包含在现有技术已知的变化或已知的原理中;

(4)鉴于已确定的设计激励或其他市场力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所要求保护的对现有技术的改变,并且请求保护的改变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可预期的;

(5)鉴于在审案件的事实,基于Graham 事实调查的任何额外认定是必要的,以便解释显而易见性。

2.评判示例6:

US20020025606 A1 请求保护一种半导体器件,如图16 所示,包括散热板,用于为键合于其上的半导体芯片散热,侧壁和顶部的封装结构均采用树脂,从而与常规的陶瓷和金属封盖相比能够降低成本。

图16 该发明

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半导体器件,包括:

散热板;

键合到散热板上的半导体芯片;

侧壁和盖均由相同的聚酰亚胺树脂制成。

引用的现有技术为:

现有技术A(US5270262):公开一种模制塑料封装(10),如图17 所示,具有容纳半导体芯片(16)的空腔,芯片安装在引线框架焊垫(17)上,可帮助芯片散热,使用一对相对坚硬的板(11,14)作为上下表面来形成封装,板可由任意合适的坚硬材料制成,两个板(11,14)通过聚酰亚胺形成的弹性绝缘环(15)间隔开,该绝缘环包围芯片键合焊垫且小于板(11,14)从而位于板的边缘内部。

图17 现有技术A

现有技术B(US5266739):公开一种电子器件(9),如图18 所示,电子器件的外部覆有聚酰亚胺树脂外壳,通过将树脂注入到模型中形成树脂外壳(16),因此树脂覆盖了电子器件的上部和侧壁,且材料相同。

图18 现有技术B

美局的审查逻辑及判断步骤参见下表6:

表6 示例6的判断步骤

在适用该原则的时候应注意不能仅仅断言“设计因素或市场动力存在”,须有证据来支持该准则的应用。例如在该案中,需论述基于聚酰亚胺树脂形成封装外壳的盖和侧面能在一个步骤中形成封装外壳,方便节约工艺步骤,便于切割,降低成本,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压力下容易想到对现有技术A 做出的改进,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的。

(七)现有技术的教导、启示或动机

现有技术给出的教导、启示或动机,会导致普通技术人员改进现有技术参考文献,或将现有技术参考文献的教导结合起来,以获得本发明。例如,该发明是一种信息处理设备,包括一个双核处理器,一个主存储器,一个一级缓存,一个二级缓存和一个连接所有部件的总线结构。现有技术A 的设备包括一个双核处理器,一个主存储器,一个L1 缓存和一个连接所有部件的总线。现有技术B 公开一个二级缓存,并公开了使用这样的缓存可以减少对主存的调用,增加系统吞吐量。因此,现有技术B 对于采用其公开的二级缓存改进现有技术A 给出了相关的教导、启示和动机,该改进是显而易见的。

注意,适用该理由时,审查员应当清楚阐明:(1)认定在参考文献或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常可获得的知识中,存在一些教导、启示或动机来改进参考文献或结合参考文献的教导;(2)认定有合理的成功预期;(3)鉴定在审案件的事实,基于Graham 事实调查的任何额外认定解释显而易见性。

支持该原则显而易见的理由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被激励结合现有技术来实现该发明,以及是否存在这样做的成功的合理预期”。应当注意,教导、启示或动机的测试方法是灵活的,不必要有结合现有技术的明确教导,结合的动机也可能是隐含的,并且可以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中找到,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从要解决的问题的属性中找到。

上文虽分别论述了七种情形下美国创造性的审查逻辑和实际审查过程中的判断步骤,但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可能有适用该案例的多种理由,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角度说理,以便申请人更加信服显而易见性的结论。

四、总结

本文介绍KSR 案之后美国显而易见性七种原则下的审查标准,并以芯片领域的案例为例,深入解析美国显而易见评判的审查逻辑和判断步骤,希望本文帮助相关读者进一步开拓眼界,更加深入的理解美局显而易见性的审查标准、审查逻辑和评述流程。

专家点评

本文首先介绍美国创造性审查规则的演变,接着阐述现行显而易见性评判的七种判断原则,最后借助于芯片领域的实际案例,介绍在美局的审查实践中,七种判断原则的审查逻辑、重点考虑因素和判断步骤,其中审查逻辑是对美国专利审查指南的进一步细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相关人员理解美国创造性评判标准和实际评判过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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