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旅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测度及驱动因素分析
2022-08-10庞静
庞 静
(安康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陕南生态经济研究中心,陕西 安康 725000)
0 引言
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下简称“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旅融合作为三产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升农业生态效率、推动农村产业兴旺的重要路径[1-2],也是减缓农村贫困、拓宽农民增收空间的重要措施[3-4]。我国农旅资源丰富,农业和旅游业的深度融合是推动我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关键[5]。因此,深入开展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发展有关研究以促进农旅产业发展,推动两者耦合发展进入新阶段,为农业和旅游产业整体发展提供科学决策。
关于农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以定量研究为主,多通过建立模型和指标体系、运用相关数据来实证研究,常用的方法主要有灰色关联度法、耦合协调模型2种。张百菊等[6-8]综合运用熵值法与耦合协调模型,计算了吉林、四川、山西等地区旅游产业与农业的融合程度,同时也证明了2个产业之间存在相互促进作用,朱元秀等[9-11]采用灰色关联法测算了江苏、重庆、五台县等地区的农业与旅游业的关联度,据此判断其耦合等级,通过横向比较分析得出农旅融合水平因领域和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农业与旅游业的关联度异于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度。虽然上述学者对农旅融合发展水平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分析,但在计算农旅产业耦合协调度时,主要基于地方微观调查数据,样本数据覆盖面较窄,不能完全反映出我国农旅融合效应的省级差异,缺乏宏观层面上的实证检验[3]。
除了测度农旅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众多学者也开始关注农旅融合的驱动因素问题。若干研究已经定性指出,经济的增长带来旅游市场需求变化,居民乡村旅游需求的新变化又催生了新的旅游形式和产品出现,加速了农旅融合深入发展,例如,王盼[12]认为人们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是农旅融合的动因;张莞[13]认为需求和供给因素驱使农业和旅游业相互寻求融合;梅学书[14]认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农村新业态和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促进三大产业快速融合。此外,刘益真[15]认为政府政策的支持是农旅融合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之一。但这些定性分析驱动因素的研究,往往基于单一因素,而驱动因素是多方面或多维度的,这些定性研究存在考虑因素不全及因素测量困难的不足。相比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在可信度方面更加具有优势[16],通过量化农旅产业融合的内外部动因指标,弥补已有定性研究在农旅产业融合驱动因素分析上存在特征变量难以表征或部分重要因素遗漏的不足;使用面板模型,充分挖掘农旅产业融合驱动因素与耦合协调度相关的时间、空间信息,从而揭示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鉴于此,本研究在借鉴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了农业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指标体系,运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测算2010~2019年中国各省份农业产业发展指数与旅游产业发展指数,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测算出各地区农旅耦合协调度;之后,采用面板模型研究融合创新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我国及省际间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最后提出有助于我国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1 研究设计
1.1 指标体系设计与发展指数构建
科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是构建农业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指数的重要基础,目前国内外没有统一测量产业融合发展的指标体系[17],考虑到农业与旅游产业均受到投入与产出关系影响,在借鉴李天芳[18]关于影响农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程度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依据指标选取的数据可获取性、代表性、科学性等原则,从生产要素投入与所获得的产出效益2个方面,选取14个具体评价指标,构建了农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标体系(表1)。
在农业系统中,投入要素包括4种:一是劳动力资源,劳动力资源是产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人力投入资源,选取农业从业人数作为传统农业生产的投入要素,衡量农业生产中劳动力使用情况[19];二是土地投入,土地是农业生产活动的基础性保障,播种面积作为传统农业生产的投入指标,用以衡量农业用地使用情况[20],又考虑到农旅融合产业发展多以果园为主要载体,故选取“果园面积”作为其中一项指标;三是机械化水平,农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机械化水平等基础设施的大规模使用,选取农业机械总动力指标用以表征农业机械化水平[21];四是灌溉水平,水资源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保障,选取土地灌溉面积指标衡量农业生产中水资源利用情况[21]。产出要素包括2种:一是农业产值,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可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该指标作为传统农业的产出要素,衡量的是农业生产所带来的经济价值;二是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可以直接影响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农业生产投入的效益影响农民收入的高低,选取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作为衡量农业发展的要素产出指标[21]。
在旅游业系统中,投入要素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接待服务,当前最为理想的表征要素为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但由于数据较难获取,因此本文在借鉴相关研究的基础上[22],从旅游吸引力入手,选取能反映地区旅游业接待能力的服务要素,即旅行社数量和星级饭店数量指标表征旅游产业投入值。旅游业产出要素包括接待客流规模和旅游效益,选取能反映地区旅游业客流规模的产出要素,即旅游接待总人次指标表征旅游业发展水平;选取国内旅游收入、入境创汇旅游收入、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星级饭店营业收入指标[6,8],作为宏观角度直接反映该地区旅游效益的指标。
表1中各评价指标的原始数据主要来源于2010~2019年国家统计局网站的《中国统计年鉴》,其中《中国统计年鉴》中缺失的旅游业评价指标数据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中的统计信息作为补充来源。由于农业与旅游业属于2个不同的产业系统,为解决指标的量纲差异,利用极值法对各项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8],计算公式如下:
表1 农业与旅游业产业融合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在确定指标权重时,采用熵值法计算确定14个指标的权重(表1),相较于层次分析法、专家评估法等主观赋权法,熵值法赋值完全由数据本身的关系决定,能够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17]。基于该方法,若数据反映的离散程度越大,指标提供的有效信息量越大,该指标对综合评价指标的影响越大,其权重也越大,也即指标数据间差异大小与权重大小呈正相关[23]。结果显示,在农业系统中,果园面积指标权重最高,在旅游业系统中,入境旅游收入权重最高。这源于我国各省(区)果园面积和旅游外汇收入存在更为明显的区域差异性,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24-25]。
1.2 耦合协调度模型
在融合度方面,常用的方法有灰色关联度法、耦合协调模型,灰色关联法缺点在于需要对各项指标的最优值进行现行确定,主观性比较强,同时存在部分指标最优值难以确定的情况[26]。耦合协调模型是一种客观的方法,可以减少人为的主观性[27],它不仅反映系统间关联程度大小,而且反映各系统的发展水平。因此,在借鉴韩燕等[28-29]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采用耦合协调度这一方法来考察农业和旅游业系统间相互作用关系,同时可以判断各系统发展水平的高低[30]。表达式如下:
公式(2)中,C为农业与旅游业之间的耦合度,融合度是农业与旅游业互动交叉、相互作用影响程度的反映,C∈[0,1],C值越大,说明二者耦合状态越好,反之则两者关系越不稳定。Ux表示农业综合评价函数,Uy表示旅游业综合评价函数,Ux、Uy计算方法如下:
公式(3)、(4)中,m表示农业和旅游业系统中的指标个数,wx、wy分别表示农业和旅游业具体评价指标的权重(表1),表示经过无量纲化处理后的农业和旅游业的值。
公式(5)中,D为两者的耦合协调度,这一指标能恰当反映农业和旅游业两大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30],本文采用耦合协调度。α为农业权重,β为旅游业权重。由于在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中,两大系统交叉融合,两大产业相互渗透,所以在整个体系中农业和旅游业的作用可谓是不分彼此,所以α和β一般均取0.5。D∈[0,1],D值越大说明二者协调耦合状态越好,D值越靠近1,说明农业与旅游业两大系统的协调程度越高,反之,两大系统的融合度越差。
1.3 面板数据模型
1.3.1 模型构建 综合国内外关于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影响因素分析的成果[12-16],发现经济因素、创新因素以及政府扶持因素是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动力,因此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要从如下4个方面选取影响农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发展的指标。
(1)融合创新水平(NAT)。创新是推动国家或地区产业发展和产业融入的重要驱动力。在技术进步、市场需求、产业竞争等多重作用下,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衍生出农业旅游新业态,农业旅游新业态的形成与快速发展,促进旅游业提质增效,在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31]。由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及示范点,在打造特色农旅融合产品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32],因此,融合创新水平用农旅融合的新业态,即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数量及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数量来表征[3]。
(2)经济发展水平(WE)。经济发展水平是农旅融合深入发展的重要保障[1]。农旅融合促进产业兴旺的有效程度可能受制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1]。从农旅融合的市场需求角度看,区域经济发展能增加居民收入,居民乡村旅游需求动机随之增强。居民对乡村旅游需求越多,越有利于农旅融合深入发展[1]。城镇人均工资水平一般都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挂钩,城镇人均工资水平是决定居民旅游需求和支付能力的主要因素[33],对农旅融合的深入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因此,经济发展水平因素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反映。
(3)财政支农水平(AE)。地方政府财政支农可以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外生激励政策[34]。将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投入资金运用于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完善和乡村风貌的治理中,能够助力农村经济增长,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据现有的中国财政支农统计口径的要求,财政支农资金主要为农林水事务支出[35],财政支农水平越高,财政支农投入资金越多,因此,财政支农水平采用各省份各年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总支出来衡量[3]。
(4)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RFI)。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是衡量农村基础设施水平的重要指标,而基础设施水平直接影响着乡村旅游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比如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农村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直接转化为生产力,以及将果园、养殖场等市场化直接产生效益,通信设施也为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营销创造了条件,同时农村固定资产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拉动了生态旅游、家庭旅馆以及农家乐等第三产业的发展[36]。因此,选用农村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额这一度量指标[37]。
综上所述,农旅融合创新水平NATit、经济发展水平WEit、财政支农水平AEit、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RFIit等主要指标进行驱动因素分析。
公式(6)中,i为省份,t为年份,COit为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NATit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数量,WEit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AEit为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支出,RFIit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β为解释变量的系数向量,εit为随机误差项,Ui是截距项,代表个体效应。
1.3.2 描述性统计 为缓解量纲不同而造成的异方差性,将波动性较大的非比例数据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支出指标数据取自然对数,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对于被解释变量,整个样本中31个省份的平均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为0.65。进一步观察数据发现,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在不同年份不同省份的差距较大,样本中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最高的省份为0.826次,最低的省份只有0.318 次,二者之间相差了近2.6倍,最大值超过平均值3个标准差。解释变量指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这两项数据的最值(最小或最大值)超过平均值3个标准差,数据波动也较大,因此使用中位数描述整体水平更为适合[38]。
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3展示了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的Pearson 相关系数。结果显示,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指标(CO)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WE)、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数量(NAT)、财政支农水平(AE)、农村固定资产投资(RFI)之间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并且呈现出0.01水平的显著性影响。此外,通过检验判断各控制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表3 Pearson相关系数表
2 实证分析
2.1 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测量
考虑到农业与旅游产业相关指标统计口径问题,本文研究涵盖我国31个省份(不含我国的西藏和港澳台),研究指标体系中的相关数据来源于2010~2019年的《中国统计年鉴》,部分指标以地方统计年鉴与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告中的数据作为补充来源,产业融合创新指标数据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认定名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名单》及地方政府网站公示。首先,对各农业与旅游业产业融合发展评价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之后,在运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基础上,测算农业与旅游业发展水平,最后依据耦合协调度模型计算得到我国各地区的农旅产业耦合度与协调度,如表4所示。
为评价我国农旅融合发展情况,参考学者已有研究成果[11],将耦合协调等级划分为:当0≤D<0.1时,为极度失调型;当0.1≤D<0.2时,为严重失调型;当0.2≤D<0.3时,为中度失调型;当0.30≤D<0.40时,为轻度失调型;当0.40≤D<0.50时,为濒临协调型;当0.50≤D<0.60时,为勉强协调型;当0.60≤D<0.70时,为初级协调型;当0.70≤D≤0.80时,为中级协调型;当0.80≤D<0.90时,为良好协调型;当0.90≤D<1.00时,为优质协调型。
从农旅系统耦合度来看(表4),2010~2019年中国各地区的农业和旅游业耦合度均值大于0.89,我国各省农旅耦合程度较高,随着农业系统发展水平的提高,旅游产业系统的发展水平也呈现高速上升状态。究其原因,从2010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加快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一系列文件,在政府的引导下,全国各地的农业与旅游业产业融合项目开始逐步增多,产业之间的互相带动作用逐渐显现,从而加快了两大产业的融合发展速度[2]。从具体的地区来看,除了2010年,宁夏、青海地区农旅耦合度小于0.70,其他省份的农旅耦合度值均达到了 0.86以上,处于较好的耦合状态,说明我国各地区农业和旅游产业之间的交互作用和相互带动作用较强。
表4 2010~2019年农业产业系统与旅游产业系统耦合协调度
在农业与旅游业协调发展方面,2010~2019年全国农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度逐年上升,从2010年的0.475增长到2019年的0.746,这一结果说明我国农旅产业融合已经从濒临协调发展阶段进入中度协调发展阶段。从地区的角度看,由于中国各地区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基础不同,因此融合协调度存在省级差异。2010年全国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发展水平进入初级协调的地区累计有5个,处于中级协调的1个,初级协调及以上水平的地区占比仅为19.35%;2019年全国累计初级协调以上水平的地区上升到24个,其中处于中级协调的地区累计达到20个,率先进入良好协调的地区达到了4个,中级协调及以上水平的地区占比提高到77.42%。从耦合协调度变化幅度来看,2010~2019年全国农业与旅游业的协调度增长幅度为56.86%,其中中东部19个省(区)协调度的增长幅度为37%,而西部12个省(区)协调度的增长速度高达100.81%,2010年以来的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与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行,促进西部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成效已经显现。
从具体地区和年份来看,2010年北京的农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最高,为0.750,且于2011年率先步入良好协调发展阶段,而广西和青海的农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最低,分别为0.318和0.319。2019年湖北、云南、海南、内蒙4地的协调度达到0.80以上,处于良好协调发展水平,我国31个样本省份均达到了初级协调发展水平及以上阶段。从变化幅度来看,四川、青海、云南、广西、内蒙和新疆这6个地区的农业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水平增长幅度较大,均在100%以上,北京、上海两个地区的协调度没有明显上升,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究其原因,北京、上海城市化进程加速,耕地面积日益减少,挤压了农业发展空间[39]。长期以来,城市化没有对农村和农业发展带来实质性的影响,根本原因是城镇的连接作用没有得到发挥[40],导致农业和旅游产业协调度呈现下滑趋势。
总体而言,2010~2019年全国农业与旅游产业发展较为同步。北京、浙江、上海、广东等东部地区呈现旅游产业发展领先于农业产业发展的协调发展特征,这是因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旅游市场需求较大,居民旅游市场消费能力较强,从而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快速提升。辽宁、黑龙江、新疆、甘肃等地区呈现农业产业发展领先于旅游产业发展的协调发展特征,这是因为辽宁、黑龙江、新疆等地区农业环境、土地等农业资源相比旅游资源更具有优势。湖北、重庆、贵州、吉林等地区农业与旅游产业发展基本同步,主要是因为这些地区农业与旅游产业发展优势较为均衡。
2.2 融合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通过分析得到2010~2019年31个省份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在区域间存在显著差异,为了探究农旅产业融合的驱动因素对我国整体以及不同区域的农旅耦合协调发展水平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依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将研究对象划分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以融合创新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以及财政支农水平作为解释变量,以耦合协调度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面板模型,分区域对比分析影响区域农旅产业融合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农旅产业耦合协调度影响因素随机效应面板模型估计结果
面板数据模型通常涉及3个模型,分别是混合效应模型(POOL)、固定效应模型(FE)和随机效应模型(RE),因此,首先进行模型检验,找出最优模型。检验过程如下:POOL模型的基本假设是不存在个体效应,即:所有Ui=0,得到P值为0.008,小于0.05,因此拒绝原假设,允许个体拥有自己的截距项,不应该使用POOL模型。在已经确定存在个体效应的基础上,如果与某个解释变量相关,则可使用FE模型;如果与所有解释变量都不相关,则使用RE模型,豪斯曼检验(Hausman)检验可在统计意义上对FE模型和RE模型进行判别[3]。首先使用普通标准误分别进行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估计,然后进行Hausman检验,得到P值为0.766,大于0.05,接受Ui与解释变量不相关的原假设,得到随机效应RE模型是最有效率的结论。考虑到同一聚类个体的观测值可能存在相关性,本文使用聚类稳健的标准误进行随机效应回归,为了进行参照对比,同时也做了混合回归和固定效应回归。尽管统计意义上接受了RE模型,但是对比POOL、FE和RE模型的回归结果,被解释变量耦合协调度与解释变量融合创新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以及财政支农水平的系数变化较小,且显著性相同,说明本文所构建的模型较为稳健。
从表5可知,全国层面除了财政支农水平指标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外,融合创新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这3个因素的系数均通过了显著水平检验,变量系数依次为0.006、0.022、0.071,说明当前融合创新、经济发展、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对我国农旅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存在显著的正向作用,并且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的影响更大,每增加1个百分点,农旅融合协调度增加0.071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农村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改善了农村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有效拉动了乡村旅游、农家乐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而财政支农水平对我国农旅产业融合协调发展作用并不明显,主要原因是,2010~2019年中国各地区农林水事务支出在地方财政支出中的占比相对较小,变动幅度总体均值差异较小,没有足够的分量显著影响我国农旅产业协调发展水平,只有当农林水事务支出占比达到一定的分量时才能从统计上表现出来[41]。
从东、中、西部区域层面看,代表融合创新水平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数量是影响东部地区农旅产业耦合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支出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系数不显著。这是因为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农旅产业发展已经渡过了主要依靠资金来推动产业发展的时期,旅游业发展正逐渐从资金、资源驱动向科技、创意驱动转型[42]。对于中部地区而言,代表经济发展水平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代表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的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支出指标系数通过了1%和5%的显著性检验,代表融合创新水平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数量指标系数不显著,说明当前中部地区的融合创新优势不明显,农旅融合新业态对农旅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强。财政支农水平没通过显著性检验,这是由于2010~2019年河南、安徽的财政支农水平略有下降,其他几个中部地区的财政支农水平相对稳定,并无大幅增加,而农旅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却显著增长,因此财政支农对当地农旅产业协调发展推动效应不强。对于西部地区而言,分别代表融合创新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数量、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与耦合协调度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支出指标系数不显著,这是因为西部地区设施农业、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利用的是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极大促进了西部地区农旅产业协调发展[43],西部地方财政收入匮乏,地方财政支农投入有限,制约了西部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44],所以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支出指标系数不显著。
3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运用熵值法、耦合协调模型和面板模型等研究方法,以2010~2019年全国31个省份的空间面板数据为样本,分析了我国农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及其驱动因素。结果显示:首先,从全国宏观层面看,我国农业与旅游业耦合协调发展水平逐年提升,结果与从省域[6-9]、市域[10-11]微观层面分析的结果基本一致,本研究进一步发现,我国农旅产业耦合发展失调及濒临协调地区已消除,这一变化趋势既受益于国家农旅融合新业态打造、乡村旅游扶贫富农等国家农旅融合政策[5,45],也受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持续不断发展和人们旅游消费观念改变的影响[46]。其次,农旅产业协调水平存在省际差异,西部12个省(区)协调度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东部地区,进一步说明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战略的实行,促进西部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成效已经显现,而东部地区如北京、上海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影响了东部地区农业和旅游产业协调度的增长。再次,本文实证检验了融合创新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对我国农旅融合协调发展具有正向影响,并且我国东、中、西部农旅耦合协调发展影响因素存在差异,业态创新是当前促进东部地区农旅耦合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中部地区农旅协调发展水平主要受到政府支持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融合创新、经济增长与政府支持对西部地区农旅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均较为显著,这一结论丰富了已有研究关于传统对农业和旅游产业协调发展动因的分析[12-16],为弥补定性研究创新、经济增长、政府推动等驱动要素在特征描述上的不足提供了可能。
根据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农业与旅游业产业融合离不开政府政策上的引导和财政上的支持,从农旅融合项目的规划与开发,再到宣传与推广,以及建设配套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都需要政府的持续关注。同时还要给予财政、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及制定相关旅游开发投资企业的准入标准,支持农旅产业融合创业活动的开展,支持新业态、新模式的顺利运行。(2)鉴于产业融合创新程度对农旅融合产生的影响,一方面要深度挖掘地方农耕文化内涵、农业文化遗产与农业的生态价值,创新农旅融合模式与路径,活化农旅产品吸引力,提升农旅融合相关产业经济价值;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农户是乡村旅游的经营主体[15],提升农户有效参与农旅融合新业态的机会,积极有效参与到乡村旅游中,促使其向经营者和被雇佣者身份的转变。(3)我国农旅融合水平虽进入初步协调阶段,但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角度看,还应注重提高农旅融合的质量和效益。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情,完善扶持乡村旅游与规范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指南,促进农业科研院校与农旅融合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科技合作,为农旅融合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实现农旅融合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全面提升。
本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耦合协调水平虽然能够描述系统之间协调发展的程度,但是无法确定农业与旅游产业系统是在较高的水平上相互促进,还是在较低的水平上紧密联系;其次,农旅融合的驱动因素较多,本研究选择了可以量化的4个因素,但却忽略了资源、文化、人力资本等难以量化的因素。因此,期待今后有更加合适的指标体系和数据出现,用以对农旅融合的驱动因素做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