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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以乡村文化建设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研究

2022-08-04曹庆林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荆州434023

安徽农业科学 2022年14期
关键词:圈层规范法律

曹庆林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荆州 434023)

乡村振兴需要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有效运行,以有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振兴,是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环节,虽然乡村文化建设进行了多年,但是随着乡村人口结构的空心化和人口城市化流动的加速,乡村文化中不利因素更有放大趋势,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和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

1 乡村文化层次与内容

圈层理念。形成以“家”为核心的家庭圈层、家人圈层、家族圈层和家乡圈层。“家庭圈层”是乡村文化圈层的最核心圈层,其典型特征为直系亲属关系;“家人圈层”包括直系和3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家族圈层”包括4代及其以上旁系亲属关系甚至仅为同姓非血缘关系成员;“家乡圈层”是以家庭居住地和邻里关系形成家乡圈层。

信仰理念。形成以宗教和迷信为核心的信仰理念。传统宗教中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外来宗教中的基督教和天主教,在我国乡村具有较多的信徒,其中基督教和天主教在乡村的信徒超过中国传统宗教的信徒;迷信是人类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部分乡村居民由于文化程度较低,往往更加愿意相信迷信而非科学。

重习俗轻法律的是非观念。习俗为乡村民众熟悉并经常使用,重视习俗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由于法律过于复杂、深奥、严谨和较少用到,反而很少用作判断是非的标准。

习俗规范。习俗规范是传统文化习惯的养成和延续,即约定俗成,在一定区域的乡村会形成大家共同遵守的习俗规范,具有自律性、自发性和自主性。

自治规范。自治规范是基于乡村自治而出台的乡规民约,自治规范不像政策与法律那么强的强制力,属于引导性规范。

政策与法律规范。政策与法律规范是国家和政府对乡村文化要求的制度化,是国家意志在乡村治理中的体现,属于强制性规范。

①乡村自然风貌千姿百态,既有青山秀水,也有穷山恶水。②乡村人文符号既有纳入保护的文物古迹、传统建筑、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也有乡村土屋、小洋楼、乡村别墅和四通八达的乡村公路。③乡村产业以在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逐步发展了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服务业和乡村信息产业。

2 乡村文化现状、问题与成因

圈层理念的“四化”。①“家庭圈层”两地化。 2018—2020年我国农民工总量分别是28 836万、29 077万和28 560万,按照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计算,扣除未成年留守儿童,约2亿家庭不是“妻离”就是“子散”,形成2个活动中心。主要原因是经济压力增加和缩小贫富差距的期望与努力尝试,可能带来诸如“临时夫妻”、婚内出轨、“喜当爹”、高离婚率等社会问题,最终导致的问题是未成年人权利保障问题。②“家人圈层”淡化。第一代农民工们有的在城市安家,有的年老伤病回家,还有的流浪无家;新生代农民工特别是“90后”和“00后”农民工在第一代农民工影响和自己探索下背井离乡,大比例融入城市,远离家人、家族和家乡,“家人圈层”在淡化。其原因与其说是经济压力增加和缩小贫富差距的期望与努力,不如说是教育带来能力的提升和机会增加形成的选择的自由和自主。“家人圈层”的淡化带来的核心问题是老年人赡养、医疗和陪伴等权益保障问题,多子女老人无人赡养现象不在少数。③“家族圈层”强化。我国一些村组甚至乡镇以姓氏命名,这些姓氏的血缘关系特征明显,由于流动人口相对本地非流动人口比例较小,“家族圈层”在非流动人口中得到强化,因此就出现家族企业的正常现象,也出现少数家族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涉毒、涉黄、涉贪等“家族圈层”违法乱纪情况。④“家乡圈层”分化。改革开放至今40多年,仅农民工流动人口超过120亿人次,虽然大部分又回到了家乡,但由于农村相对于城市过于贫穷而且机会较少,不少落后地区农民工千方百计留在城市并且落地生根,成为新城市居民,改革开放40多年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40多年,每年数以百万的农村大学生走出农村,他们中有学成归乡的,也有成功留在他乡的,还有滞留他乡的,这带来比较严重的乡村精英流失、劳动力红利丧失和地方消费潜力下降等一系列问题。还有一种情况是“回乡创业”,对家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正面影响,但也存在回乡创业人员利用政策和乡村留守人员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乡村留守人员的利益或者加大贫富差距。

信仰理念的偏差。①宗教信仰蔓延。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因此在我国城乡都有宗教活动,在乡村形成垄断地位的宗教是基督教,相当多的老人和妇女成为基督教的信徒,信徒不但教堂做礼拜,甚至把宗教活动开展到信徒家里,渗透到信徒的婚丧嫁娶和生老病死活动中,宗教信仰特别是外来宗教信仰泛滥必将影响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和我国的文化自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潜在威胁;还有一些邪教渗透到城市乡村,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严重挑战法律的严肃性。②迷信依然严重。在某些乡村,迷信思想和迷信活动几乎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婚姻需要“合八字”,结婚下葬“择日子”,事业成败“靠瞎子”,治疗疾病“跳绳子”,预测吉凶“投币子”,祭奠求神“烧票子”。迷信的传播,与其有着广泛的人口基础和文化传统有关,也与科学教育普及程度和普及水平低有关。

重习俗轻法律的是非观念。①良俗和恶俗标准混杂。良俗断是非,但也存在“恶俗断是非”,诸如以“开玩笑”为名做出的婚闹和性玩笑等性骚扰行为,以“沾喜气”为标准的婚闹和拦婚车索取财物,以多寡标准的“法不责众”“能闹”和“受伤”为标准的“谁闹谁有理”和“谁受伤谁有理”等。②法治观念较淡。社会判断是非的根本标准是政策和法律,而乡村居民之所以弃之不用,是教育程度和水平问题,也是不学法所以不懂法,不懂法所以不守法,不懂法、不学法所以不用法。

习俗规范良恶混杂。习俗规范是一种非成文规范,习俗规范是人类社会行为的最初和应用最广的规范,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习以为常。我国大多良俗盛行,乡风淳朴,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敬老爱幼;但也不排除一小部分人恶俗满身,习惯损人利己、背信弃义、不忠不义不孝。

自治规范公私混同。乡村实行自治,自治规范是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而制定用以指导、规范、约束和惩戒村民的制度,几乎所有乡村都制定了自己的村规民约。但也存在无权制定和过度执行,侵犯村民合法权利问题,特别是家族势力和黑恶势力把持乡村基层自治组织后,利用自治规范逃避政策与法律约束,甚至用于打击异己,满足小集团私利,使基层组织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形成自治规范私利化,从而导致人们存在不认可自治规范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究其原因,除了家族和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外,还因为乡村居民组织涣散、权利意识差、维权能力低。

政策与法律规范执行偏差。第一,政策和法律制定相对完善。国家层面出台了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省市县乡都有结合自身实际的乡村政策;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民法典》等与乡村关系密切的法律。第二,执行政策和法律有待完善。比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在执行中存在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关系户享受低保待遇、土地承包纠纷处理不当损害农民利益、农村医院违法套取村民医保资金等问题。

乡村自然风貌破坏存在。我国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存在毁林、毁山、毁湖、环境污染等极端案例,经过近10年的治理,乡村自然风貌基本达到我国绿色发展要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格局正在形成,但局部、个别破坏自然风貌的案例依然存在。原因在于发展理念存在问题,对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执行不到位,甚至是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

乡村人文符号规划落后。乡村人文符号是数千年来乡村人们进行创造的成果。但目前来看,乡村人文符号在乡村振兴中存在以下问题:①乡村民居建筑规划滞后。乡村人居最大的问题是散乱,散到200多人的村民组户间距3 km左右,乱到朝向上四面八方,位置上田间路旁各类民居“星罗棋布”,小洋楼、大别墅、砖混瓦房茅草铺,千姿百态,结果水电气路等公共服务难享受。②乡村交通设施落后。经过多年“村村通”公路建设,乡村交通状况得到很大改观,但是依然存在“窄窄一条路,会车就堵住,到庄不到户,农机去无处”等问题。③教育与公共文化活动建筑利用率不高。乡村中小学近年来的投入巨大,校园整洁,鸟语花香,公共文化活动场地干净整齐,但由于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利用率不高。

乡村产业质量不高。①种植业质量不高。种植业以粮食和蔬菜为主,加上其他经济作物,保障14亿人口基本生活无忧。但由于我国土地资源、就业人口素质、农业技术推广和市场经济意识差异巨大,导致我国种植业高质量发展不足,传统种植业存在过剩。②养殖业规模不大。由于连年环境保护执法,除了渔业养殖外,家庭养殖几乎都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较大的养殖场,但规模还是不够大,产量相对较小。③农产品加工深度不足,流通业坐地起价。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初级产品价值较低,通过深加工流通业的加工与流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和丰富了市场上的农产品种类的供给,但存在着深度不足,过度涨价问题和过量加工带来的产品过剩问题。

3 乡村文化有效治理对策与建议

圈层理念的优化。①“家庭圈层”的一地化。重视核心家庭成员的团聚,形成就业、生活和求学等一地化,形成互敬互爱的家庭文化,既可以通过外出务工子女随读解决,也可以通过增加居住地就业机会解决。②“家人圈层”的适度强化。重视主干家庭的成员关系,有利于培养互帮互助、敬老爱幼、团结友爱的优秀文化。③“家族圈层”的淡化。“家族圈层”由于亲情疏远,利益放在了优先考虑的位置,特别是家族成员相对较多,在乡村居民关系中往往会打破均势,形成仗势欺人,甚至对抗政府,因此应该淡化,乡村基层组织发挥自治功能或基层政府发挥管理职能。④“家乡圈层”的同化。乡村振兴人人有责,也是人人受益,虽然从招商引资的角度给予回乡创业的家乡人一定的优惠符合政策,但作为有能力的回乡企业家应该把共同富裕作为担当与责任,符合政策的享受,不搞特权,不追求特殊利益,公平竞争,共建家乡。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学习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摒弃宗教迷信产生理论基础——唯心史观,使宗教和迷信在科学知识面前失去魅惑力。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生短暂,莫负为人。宗教和迷信的共同点是让人对它们膜拜不疑,自我的成功源于努力而非上帝或鬼神的相助,生命的孕育和抚养是父母付出而非上帝和鬼神的恩赐,为自己,为人子女、为人夫妻、为人父母,为了人类,莫为上帝和鬼神。③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把小到对家庭和亲人的付出、中到对组织和社会的付出,大到对国家和人类的付出作为价值取向,而不是孝敬上帝和鬼神。

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①以公序良俗判断善恶。中华民族具有很多传统美德,是经数千年检验和认可的公序良俗,符合公序良俗则正确,不符合则错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多换位思考。②以“法律准绳”断是非。法治社会判断是非的标准是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形成“以法律为准绳”的是非判断标准。

以“优良家风”养成良俗规范。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良俗很多,在优良家风养成中,重点养成“仁义礼智信,勤俭孝悌廉”的品格,逐渐养成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在“优良家风”建设中,成人应言传身教和率先垂范,给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榜样,“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

以“淳朴民风”和“文明乡风”形成自治规范。以“优良家风”养成的良俗规范是形成“淳朴民风”和“文明乡风”的基础,从“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发展到“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治规范的形成需要乡村精英严守践行,需要通过弘扬和惩戒来保障。

以“法治思维”维护政策与法律规范。①国家层面。制定政策和法律的部门、执行政策和法律的部门、监督和纠错的部门要具有法治思维,不能政策与法律冲突、下位法和上位法冲突,维护政策和法律的严肃性;②乡村自治组织在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中自觉执行政策和遵守法律,不能以自治为借口不执行政策和不遵守法律,自治组织负责人更应该具有法治思维,严于律己,率先垂范;③乡村居民的行使个人权利、处理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时,必须遵守政策和法律的规定,避免违法受罚。

美化乡村自然风貌。我国早在2005年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2015年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先后建立了多种自然保护区,划分了功能区,自然风貌由人为破坏转变为主动保护,美化了乡村自然风貌,使绿水青山更加美丽。

规划乡村人文符号。乡村人文符号的规划重点在3个方面:①人居规划。乡村交通机械化已经很高,田地和居家的分离虽然具有一定的不便,但已经不是大问题,本着方便生活和生产的原则统一规划人居建设区,解决散乱问题。②道路规划。把乡村生活和生产结合起来,统筹规划乡村道路,不仅实现村村通,更要拓宽和延伸到“户户通”和“田地通”。③公共区域规划。依托人居规划建设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区域。

优化乡村产业。①优化乡村产业从业者结构。目前乡村从业者以第一代农民工为主,他们在知识、技术、精力、体力和市场判断力上都和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引进农业产业工人和技术人员,优化从业者结构,提高乡村产业从业者的竞争力。②优化乡村产业品种结构。我国实现了全面小康,农产品应该从保障吃饱转变到保障吃健康,产品品种结构就应该从缩小低端产品转向扩大中端产品、开发高端产品。③优化乡村产业产销结构。乡村产业生产主体众多决定了生产的无计划,由此带来了很多产品的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开发基于需求分析的生产计划系统,实现产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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