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分异视角下乡村公服设施功能配置比较*
——以安徽省固镇县禹庙村与垓下村为例
2022-08-03章俊屾
裘 知,王 玥,章俊屾,王 竹
1 研究背景
我国乡村地区在长期自组织演化以及城镇化作用下逐渐衍生出两类村镇格局:部分乡村具备支柱性产业[1,2],空间上与周边城镇保持相对的物理边界,本研究称之为“村镇分离”型。另一部分乡村在城镇化的作用下,居民生活与空间环境等逐步被城镇同化,与城镇的边界逐渐消失,地理学家McGee 最早将这种格局称为“Desakota”(印尼语,desa 即乡村,kota 即城镇)[3],在此类社区中村民虽逐渐转变为镇民,但仍保持着原有乡村化的空间认知和使用习惯,本研究称之为“村镇合体”型。
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作为乡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的重要载体,公共服务设施成为新时期的一个重要抓手。目前我国乡村地区主要以各地村庄规划技术导则与标准作为设施配置的主要依据[4],这种“一刀切”式的标准[5]忽视了不同村镇格局设施配置的差异。村镇格局反映的是城乡地域空间在时间和过程上的延续与交互[6],既有研究多聚焦于规模等级的演化机制[7]、城乡关系地域格局及空间层次体系[8]、影响地域分异格局的因素[9]等,鲜有研究探讨格局分异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问题。在公共服务设施的研究中,相关学者已经认识到城乡区位关系[10]、产业类型[11]等要素造成的设施配置分异现象[12,13],本研究继续围绕影响设施配置的“村镇格局”因素,选取“村镇分离”和“村镇合体”典型行政村样本,对两类村镇格局的功能配置现状进行基础认知,从功能配置的角度挖掘设施供给差异与供需特征,探讨村镇格局因素影响下设施功能配置的复杂性,验证当前配置标准全覆盖所有乡村类型的局限性,最终提出针对不同村镇格局面向未来的设施配建思路,旨在为村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未来的配置研究与实践提供理论基础。
2 研究方法
2.1 样本选取与可比性论证
图 1“村镇分离”型社区(禹庙村)
图 2“村镇合体”型社区(垓下村)
根据“村镇分离”与“村镇合体”型社区特征,本研究在安徽省固镇县选取禹庙村(图 1)与垓下村(图 2)为研究样本。禹庙村的中心村距离镇区约12km,与周边城镇保持相对的物理边界,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属于典型的“村镇分离”型样本。垓下村由于地处四县交界地带,是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交易中心,随着城镇化程度不断提升,中心村与镇中心的物理边界在空间上逐渐融合,仅有小片自然村聚落群呈环绕形依附于中心村外围。该村虽然以旅游业为主要依托产业,但目前中心村内仍保留少量农田,存在农业生产方式,体现出“半城镇化”的显著特征,属于典型的“村镇合体”型样本。
2.2 公共服务设施的调查
(1)构建设施类型库
通过梳理有关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国家及地方的规范与导则1),针对多地域、多结构、多格局、多产业的村镇系统,分析研选村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构成要素的分类与层级,将村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医疗、文体、教育、社会福利、行政管理、商业、基础设施等生活服务类,以及管理、生产资料供应、仓储、加工、旅游等产业服务类,构建村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类型库。
(2)获取公共服务设施数据
基于设施类型库,以中心村为核心,向下覆盖自然村,通过田野调查与地图描点法,利用无人机影像采集,借用两步路(户外助手)app 等调研手段,对现有村镇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得到不同村镇系统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给现状。
(3)设施现状指标的分类与提取
根据预调研,本研究选取与公共服务设施密切相关的指标展开功能配置的现状调查,包括类型、服务内容、功能聚集特征、建设方式、建设运营主体和使用状态六类要素。其中“类型与服务内容”依据既有标准、导则及研究的分类方式,将生活服务类设施分为满足村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必配设施和建议配置的、具有更高功能性、面向更广的服务对象与范围的建议类项目[14],分别称之为基础保障型和品质提升型[15];在功能聚集特征方面,依据对设施的观察采用集中分布、带状分布、散点分布等特征[16,17]进行描述;在建设方式方面,由于目前相关规范注重独立与混合并重的原则[18,19],强调设施空间配置的综合性和高效性[20],本研究以独立占地与联合建设作为建设方式的评价指标;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自主型设施受居民需求影响与市场调控,与政府运营型设施在使用状态等各方面呈现差异,因此本研究提取了建设运营主体作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要素;在使用状态方面,以在用和闲置进行区分,“在用”指设施已投入使用且运营良好,“闲置”指设施已失去使用功能,长期处于空置状态。
2.3 居民需求调查
为探究设施的供需特征,并据此对未来设施细项提出配置导向,本研究通过李克特量表法对生活服务类各项设施进行居民需求程度问卷调查,分别计算各类设施需求的平均值,并与总平均值作比较,以甄别居民需求的高低程度。
3 不同村镇格局的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现状与需求调查
探讨供需关系有助于明确未来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配置导向,当前我国乡村地区仍然存在设施供给无法完全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总量需求、差异需求和潜在需求等现状问题[21],因此本研究对两种不同村镇格局的设施供需特征进行梳理。
3.1 “村镇分离”型乡村社区设施供需特征
禹庙村的生活与产业服务类设施供给情况详见表 1与表 2。生活服务类发生闲置的设施均属于基础保障型,产业服务类发生闲置的设施一般为季候性使用的设施,在非旅游旺季或非农忙时发生闲置。中心村的设施呈现出一定的功能性聚集,多围绕村委会集中分布,其余设施分散布置在民宅聚落中,各个自然村的设施呈散点分布,以基础设施与农业相关的产业服务类设施为主(图 3)。目前设施主要服务人群为村内留守老人与儿童,所提供的功能较为单一。从居民需求的调查结果可明显看出禹庙村存在设施供给不足的现象(图 4),部分品质提升型设施为居民高需求但尚未配置,因此“村镇分离”型社区应随着产业提升带动村域发展,进行基础保障型设施的完善和品质提升型设施的补足。
表 1 “村镇分离”型乡村社区生活服务类设施的类型、数量与状态
表 2 “村镇分离”型乡村社区产业服务类设施的类型、数量与状态
3.2 “村镇合体”型乡村社区设施供需特征
“村镇合体”型社区由于具备一定的城镇化程度,人口结构较为均衡,公共服务设施反映出比“村镇分离”型社区更高的服务水平。垓下村生活与产业服务类设施供给情况详见表 3、表 4,该村设施功能类型丰富,其中以教育、医疗与商业类设施尤为显著,教育类设施涵盖了学龄前与九年义务教育;医疗类设施配有卫生院,为村民提供门诊、体检、急救和住院治疗等服务;商业类设施除了商品购买型,还配置诸多金融、电信等服务型设施。在使用状态方面,闲置设施基本为品质提升型设施。由于中心村城镇化发展迅速,生活服务类设施已呈现出沿规划街道布置的特点,且同类或功能互补的设施聚集形成片区。部分商业类公共服务设施呈带状分布,在中心村通向自然村的道路上自发形成作为对中心村商业业态的补充,自然村设施则呈散点分布(图 5)。在供需关系方面,目前垓下村的设施供给已基本满足居民的生活服务的需求程度(图 6),高于需求平均值的设施仅有“高中”尚未得到满足。
表 3 “村镇合体”型乡村社区生活服务类设施的类型、数量与状态
表 4 “村镇合体”型乡村社区产业服务类设施的类型、数量与状态
图 3 “村镇分离”型社区设施布点图
图 5 “村镇合体”型社区设施布点图
图 4 “村镇分离”型社区居民需求程度平均值
图 6 “村镇合体”型社区居民需求程度平均值
4 “村镇分离”与“村镇合体”型乡村社区设施配置比较
4.1 类型与服务内容
两村均配置的设施以基础保障型为主(表 5),相较于“村镇分离”型,“村镇合体”型社区不仅反映出物质的城镇化,也表现出人的城镇化,社区内已配置诸多建制镇层级的品质提升型设施。此外,由于两村产业的发展定位不同,在产业服务类设施中,两村均有各自的特征:禹庙村为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目前配有多处农具、机器存放等仓储设施,而垓下村由于依托旅游业发展,已配置游客服务中心、纪念品店等产业服务类设施,可见依据产业定位菜单化配置设施具有必要性。
4.2 功能聚集特征
图 7 与图 8 分别对两类村镇格局的聚集特征进行抽象。由图可见两村的中心村具有明显差异,“村镇分离”型社区仍维持着传统的村落格局,中心村的设施主要围绕村委会布置,呈现“以点促面”的特征;而“村镇合体”型中心村的设施聚集模式已经逐渐向城镇的方向发展,明显表现出沿规划街道带状分布特征,同类型公共服务设施相互吸引聚集形成片区。两村的自然村公共服务设施均呈散点式分布,没有明显的聚集特征,但“村镇合体”型社区在中心村通往自然村的道路存在设施的聚集现象。
表 5 两类村镇格局社区服务内容比较
图 7 “村镇分离”型乡村社区设施聚集特征
图 8 “村镇合体”型乡村社区设施聚集特征
图 9 两类村镇格局的联合建设模式对比
表 6 两类村镇格局建设方式与运营主体比较
4.3 建设方式
考虑到空间与经济等资源有限的现实问题,两村均采用独立占地与联合设置相结合的建设方式(表 6),但两村联合设置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图 9)。“村镇分离”型社区将文体类与行政管理类服务联合设置为党群服务中心,也存在村民自发将小卖部、宗教场所开设在民宅内,即与居住功能的“横向”混用。而“村镇合体”型联合设置的商业、行政管理类设施一般与居住功能“纵向”混用,即一层为服务设施,二层以上为居住空间,与城市中的“下商上住”模式[22]相类似。
4.4 建设运营主体
在建设与运营主体方面(表 6),“村镇分离”型禹庙村大部分设施以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补给式配置为主,少量设施存在“自下而上”生长现象,如小卖部(图 10)、农具(图 11)与农产品存放站(图 12)等。而“村镇合体”型垓下村明显受市场机制的影响,呈现出大量民营资本注入的特点(图 13),其中三条道路已逐渐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街区。
图 10“自下而上”生长的小卖部
图 11 “自下而上”生长的农具存放站
图 12“自下而上”生长的农产品存放站
图 13 大量民营资本注入
4.5 使用状态
使用状态是设施配置合理性的重要佐证,归纳梳理闲置发生的原因也有利于规避未来的设施闲置问题。“村镇分离”型社区自主型与政府型两种建设运营主体的设施均有闲置现象(表 6),生活服务类基本为卫生室、公厕等基础保障型,主要为设施供给过剩导致的闲置问题,尚待依据居民需求进行功能转换,产业服务类闲置设施一般为季候性使用的设施,应进行分时段功能切换;“村镇合体”型社区生活服务类仅自主型设施发生闲置问题(表 6),基本为品质提升型设施,其发生闲置的相同功能均存在设施运营状态良好的情况,因此可以排除功能因素,主要与自身经营不善或区位等方面有关。
总结
城镇化作用下的两种村镇格局均在各自的地缘优势下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潜力,对于不同的村镇格局,采用“一刀切”式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方法势必会带来供需错位等问题[20,21]。由此,本研究归纳“村镇分离”与“村镇合体”型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配置供需现状,从类型、服务内容、功能聚集特征、建设方式、建设运营主体和使用状态六方面进行认知与比较分析,以期为未来不同村镇格局的设施配置提供一定的参照。两类村镇格局实则代表了两种不同乡村类型以产业为核心的发展方向,应予以相应的设施功能配置导向:“村镇分离”型社区需进一步强化和保障特色产业服务类设施配置,并助推生活服务类设施水平的提升,对闲置的基础保障类设施进行功能转换,对于季候性使用的产业服务类设施赋予分时段复合功能,以达到设施使用的效用最大化,并依据村民需求细项补充品质提升型设施。对于“村镇合体”型社区,生活服务类设施可参照城市相关的设施配建标准进行“局部补全”,同时对地区特色产业予以支持,配置适应城镇化发展、引领周边乡村地区的产业服务类设施,使其形成发展的良性循环。由此可见,与城市明确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不同,对于我国不同村镇格局的乡村地区,应予以“刚性管控与弹性引导”相结合的设施供给动态调控,进而提升村镇公共服务配置水平。
图、表来源
文中图、表均由作者绘制与拍摄。
注释
1)注:国家规范如《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 354-2013》等;地方导则如《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DB13(J)/T282-2018》《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导则)》《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等。